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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普天之下无一不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fong1009    时间: 2011-7-2 07:06 PM
标题: 普天之下无一不非法
普天之下无一不非法
        廖国民
2011年6月30日

我一直以为在马来西亚立法的权力在国会。今天才如梦初醒,原来马来西亚部长的权力之大已经凌驾国会。部长可以自己立法,宣告“净选盟的T恤是非法物品,因此警方可以逮捕那些身穿黄色T恤的人士”。他的理由是“既然净选盟T恤是与非法集会有关,那么不管他们穿什么都是非法。”

他也还说了:“警方对所有人都是采取相同的执法标准。我已经告诉警方,以相同标准对待巫青团,没有人在法律之上。警方将会采取行动。”

根据部长禁净选盟T恤的理由,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推论:“既然巫青团和非法集会有关,那么不管他们穿甚么都是非法”。

根据部长“对所有人都是采取相同的执法标准”的逻辑,我们应该可以听到部长宣告“巫青团的红色T恤是非法物品。因此警方可以逮捕那些身穿红色T恤的人士。”

其实,部长的逻辑还可以无限放大为:“只要和非法有关的都是非法”。于是我们应该也可以这样推论,既然巫青团的集会是非法的,那么巫青团就是非法的。既然巫青团是非法的,那么它所属的母体巫统也是非法的。既然巫统是非法的,那么这个部长也是非法的。既然这个部长是非法的,那么他的宣告也是非法的。

如此依此类推下去,恐怕普天之下无一不非法。
作者: 库洛洛鲁西鲁    时间: 2011-7-6 12:29 AM
天道无极;万法自然。只要部长说是非法,就是非法。和非法有关,依然是非法。所以,无不是非法,追根究底,马来西亚部长自身才是非法的化身。
作者: engjian    时间: 2011-7-6 11:55 PM
官字两个口,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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