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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阵士拉央国会协调官黄糩璊文告 ( 拖车姐 ) [打印本页]

作者: Lpohchin    时间: 2012-2-21 05:52 PM
标题: 国阵士拉央国会协调官黄糩璊文告 ( 拖车姐 )
拖车姐没有出面,选择发表文告回应:

国阵士拉央国会协调官黄糩璊文告
我在2月18日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医生与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的辩论会上的提问,由于时间上的关系,当时无法明确传达我原本要传达的信息,我承认我当时情绪激动,以至引起各方的困扰与误解。

我欢迎任何人对我本身言论的批评与纠正,但是请不要以羞辱性、侮辱性,尤其是具有性骚扰意涵的文字、移花接木的图片或视频等方式,对我做出人身攻击。有心人盗用我的家人和孩子们的照片放上网,这已经严重伤害到我的家人和孩子们,他们是无辜的。任何的批评,请只针对我一个人而来,请不要伤害我的家人。

其中包括面子书上, “它要红,我们就支持它 !让它红遍全马!!!”、“马来西亚景点”等面子书专页,由于贴出我的家人包括孩子们的照片,已经严重对我及家人的安全和声誉构成威胁。另外,“我就是jessie ooi不要再讲我坏话”的帐号则涉嫌冒用我及我家人的名义发表虚构言论,涉及诽谤和污蔑,对我的声誉造成严重破坏。我对网络上出现针对我的部分言论、文字、图片或视频,涉及污蔑、恐吓、捏造事实等刑事犯罪成分,在这段期间,我也收到数以千计的电话、短讯和留言,其中带有恐吓、侮辱、性骚扰等内容,同时也声称要杯葛我家人的公司,为了保护我个人以及我家人的人身安全和名誉,我已在昨日根据具体案例前往鹅唛警区总部报案,我和家人必定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以保护我和家人的安全。

对这类污蔑性言论的追究,也是为了广大马来西亚人的利益,人们可以行使言论自由做出任何批评,但绝对不能以抹黑、污蔑和诽谤的手法,更不能冒用他人名义来做出欺骗行为。如果我们继续纵容这类污蔑性言论的泛滥,那么在未来将有更多的受害者,使我们的网络充斥着暴力、诽谤和侮辱的语言。

关于媒体报道我关闭个人面子书专页,其实在有关辩论会结束后,由于我仍需要出席多场活动和工作,而当时就有人把我的手机号码贴上面子书,以至我的电话接到了超过1000通的电话,而我实在无法一一应对,也对正在工作的我造成干扰,而在逼不得已之下暂时关闭面子书专页。但较后我已重新开放我的专页,因为我愿意面对人民的批评与质询,也愿意聆听人民的心声,同时清楚了解必须把事实说明白,才是民主社会的原则,决不会畏惧逃避。

在此,我也要对当天在辩论会上提出的问题做出几点说明和澄清。

由于当时总会长蔡细历与林冠英辩论的内容涵盖民联所有州属的表现,因此我当时才对林首长所说的,民联减轻人民负担且同时有能力赚很多钱的言论,提出两道问题,即:

一、我于当时发表有关“门牌税”课题时,由于提及我是半个槟城人,导致各阶层人士误以为我指向槟州。敢怒敢言,敢做敢当是本人的宗旨,当时我并没有清楚指明是哪一个州,且在时间紧迫下用错了一些字眼,以致让有心人士借题发挥。其实我当时所指的是雪州民联政府曾在2008年大选时承诺执政后将降低雪州门牌税等等,但后来并没有兑现承诺。这是雪州民联引起人民不满的课题。新闻报道指我说的是槟城门牌税,是不正确的。

二、由于槟岛土库街缺乏泊车位,导致人民在顾虑自身安全的当儿,唯有选择把车辆非法停在银行前,因此本人提出是希望林首长能够设法解决这个问题,而非光是让他管制下的执法人员进一步向人民施压,锁车轮后再拖走人民的车辆。许多人民宁愿承受中罚单的风险,都不愿冒险在夜间走长途路到银行办事,因而增加人民的负担。

我在辩论会当天所提及的拖车问题,确是我和我先生亲眼目睹,而且这类锁车事件在报章已经报导过和面子书上也有网民反映过。

虽然我没有把问题完整的传达,但并不代表有关问题不存在,也不代表民联州属没有出现问题。事实上,我所说的,都是确确实实存在的问题,而有心人士却只选择性攻击我的言论,误导网民也把矛头指向本人。

我们马来西亚人,都希望能为下一代打造一个更民主、更理想、更美好的家园,这也是我在当初决定从政的信念。人生没有十全十美,需要终身学习,我在政治领域是位女性年轻人,我将会把这次事件当作让我走更长远的路的一个经历,以及一个让我继续为民服务的动力。
作者: 【爱】    时间: 2012-2-21 05:58 PM
现在才来后悔才来怕
当初就不要逞强啦~
作者: yk_tan1987    时间: 2012-2-21 05:59 PM
除了拖车论...她说的都是之前bn做过的事情吧...然后民联接手后帮它善后才对吧
作者: 喵姬    时间: 2012-2-21 06:00 PM
反应,不代表得像泼妇的在喊叫。
不是大声,才会“赢”的。
作者: Cleo723    时间: 2012-2-21 06:02 PM
拖车姐没有出面,选择发表文告回应:

国阵士拉央国会协调官黄糩璊文告
我在2月18日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蔡 ...
Lpohchin 发表于 2012-2-21 05:52 PM



    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乱讲
作者: aronkhoo    时间: 2012-2-21 06:14 PM
第一,你沒指名道姓說是甚麼洲的门牌税,但是你確是衝著林冠英發言,而且你是在問他,難道你當時在問著蔡CD嗎? 這還不證明這'门牌税'問題是衝著身為''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嗎?

第二,至於拖車問題,難道就沒發生在'selayang"嗎?? KL馬華執政區我也不見的沒發生這類的事情.而且,非得要離開辯論題目,說這些廢話嗎??

你,講話有經過大腦嗎'拖車姐'??
作者: zellfy    时间: 2012-2-21 06:18 PM
我同意人身攻击是很无知的行为
另外,姐........你说没有说明槟城而是其它州属 ?自己看回你自己说什么
此外...
太迟了,后果自负
作者: aronkhoo    时间: 2012-2-21 06:22 PM
回复 7# zellfy


    哈哈哈! 她,說到幾利害一下...甚麼敢怒敢言,結果,記者會放飛機~ 這叫敢怒敢言??
作者: zellfy    时间: 2012-2-21 06:25 PM
回复  zellfy


    哈哈哈! 她,說到幾利害一下...甚麼敢怒敢言,結果,記者會放飛機~ 這叫敢怒敢言?? {: ...
aronkhoo 发表于 2012-2-21 06:22 PM



    多余咯,我真的很悲哀 selayang 居民有这样的国阵协调员
那天麻花真的被他丢脸了
作者: @ronqing@    时间: 2012-2-21 06:28 PM
丢脸丢到家
作者: Hughes    时间: 2012-2-21 07:01 PM
“轻声细语,是怕气氛不够;吵架大声,是怕气势不够。”
可见这拖车姐的政党完全没气势了啦!在辩论的当下,身为一名协调员的语气/态度竟如此低下恶劣,怎么以德服人,为人民请愿?现在还自圆其说,拜托一下啦!这种人如果有一天被选为国/州议员,以她这样反反复复说话的方式来服务,哀哉!痛哉!悲哉!
作者: [C]=.=[K]    时间: 2012-2-21 07:04 PM
红遍全马咯
作者: 金多多    时间: 2012-2-21 07:16 PM
她不会讲她当时吃错药,神智不清不是更好!
作者: BrandonTec    时间: 2012-2-21 07:27 PM
没家教...没文化...死人妖...去拖你的棺材车拉...真丢脸...
作者: 夏御剑    时间: 2012-2-21 08:09 PM
selayang的选民 下次让他输到按柜金都拿不会吧
作者: ishiro1989    时间: 2012-2-21 09:02 PM
禍從口出啊。
作者: takaryu    时间: 2012-2-21 11:56 PM
丢脸丢到家~
自找的~
作者: gn02268709    时间: 2012-2-22 09:52 AM
拖车姐没有出面,选择发表文告回应:

国阵士拉央国会协调官黄糩璊文告
我在2月18日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蔡 ...
Lpohchin 发表于 2012-2-21 05:52 PM



    咦?这个什么东西来的?



作者: aronkhoo    时间: 2012-2-22 11:17 AM
回复 9# zellfy


    哈哈,馬華的臉不止被她丟光,還被蔡CD丟....說到一大堆廢話, 林冠英都懶得理他...
作者: zellfy    时间: 2012-2-22 12:09 PM
回复  zellfy


    哈哈,馬華的臉不止被她丟光,還被蔡CD丟....說到一大堆廢話, 林冠英都懶得理他...{: ...
aronkhoo 发表于 2012-2-22 11:17 AM



    终于有照片显示学州的门牌税下价了,好戏在后头
作者: zellfy    时间: 2012-2-22 12:09 PM
咦?这个什么东西来的?
gn02268709 发表于 2012-2-22 09:52 AM



     终于有照片显示学州的门牌税下价了,好戏在后头
作者: CK_Ang    时间: 2012-2-24 12:14 AM
拖车姐不配为人民服务!哪里有她,哪里就倒咯~~
作者: 咪咪姐    时间: 2012-2-24 09:51 AM
黄糩璊:辩论场内提问属于公民权利,恫言起诉等同打压言论自由
On February 24, 2012, in 女性视窗
国阵士拉央国会协调官黄糩璊文告

我当天只是一个研讨会的参加者,对于我不了解的课题,我有权利提问,林冠英有权利回答或不回答我,但在大会过后,任何一方对于大会所引起的任何问题和争议,都应该直接向主办当局提出。

但是槟岛市政局不应用法律的方式阻止人民知情的权利。行动党既然宣扬透明施政理念,那么为何不在现场驳斥,在事后才用起诉的方式,打击人民向执政者提出问题。那么以后是否有任何公民向槟州政府提出问题,都会面对被起诉的风险?

行动党是否鼓励一种打压的文化,针对任何言论都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对每一个要提出疑问的普通人民形成压力,林冠英和行动党领袖是否接受这种文化以及鼓励这种做法?

身为一个政治工作者,当时我只是希望能够向林冠英首长反映槟州人民的心声。我承认在辩论会当天由于提问时间有限,而且场面双方气氛激烈使我的情绪过于激动,以至无法把问题问清楚,使用的字眼也有误,而引起各界的误解和困扰,对此我感到遗憾。槟岛市政局有权利也有责任,纠正或反驳我的言论,但是不是付诸起诉的方式。

我也要澄清,槟岛市政局执法人员有权利执行合法的拖车行动,但应该以人民的安全为首要考量。事实上,我看到的执法人员和车主起冲突事件,指的就是去年10月25日,发生在车水路丰隆银行旁的事件。我也绝对没有说过是执法人员打人。而我提出土库街缺乏泊车位的课题,指的是银行前面的位置大部分是黄线,人们不愿在夜间走远路的风险,因此宁可把车辆停在黄线内,承受中罚单的风险。

我担心,往后是否所有批评市政局或只是向市政局发出疑问的普通市民,只要批评和疑问的内容出现不明确的资讯,他们就必须面对市政局的起诉?这对于一个民主社会是不利的,将造成公民因为害怕遭当局起诉而拒绝评论和表达疑问。

作为执政当局的槟岛市政局,在面对任何资讯不明确或不正确的批评和疑问时,应该以坦诚、解说和负责任的心态,公开做出纠正或澄清,而无需动用到法律方式,否则这将否决人民知情的权利。
作者: jie_feel_bad    时间: 2012-2-25 12:47 PM
是他的语言能力有问题 再回小学读书吧 拖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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