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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林冠英肖像被焚烧一事,因“证据不足”,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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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se
时间:
2012-9-7 10:31 PM
标题:
林冠英肖像被焚烧一事,因“证据不足”,结案了!
檳州刑事调查主任马茲兰高级助理总监表示,分别在2009年11月30日、2010年2月5日及2012年5月10日3场非法集会中发生的檳州首长林冠英肖像被烧案件,因为证人及证据不足,案件被副检察司驳回,因此结案了。
这名调查主任说,2009年11月30日檳州国阵青年团前往檳州议会前示威,其中一名示威者燃烧檳首长林冠英肖像,当时警方以警察法令第25(5)条文进行调查。
第二宗案件是2010年2月5日土权及“光大狂人”甘尼在光大楼下燃烧林冠英人偶,当时警方以警察法令第25(5)条文进行调查。
第三宗案件时2012年5月10日土权前往檳首长私邸摆设灵堂,同样当时警方以刑事法典第143条文进行调查。
他说,类似非法集会的证人一般上比较难寻找,当时证人不足,同时证据不足,無法提控,所以这三宗案件已经结案。
作者:
takaryu
时间:
2012-9-7 10:44 PM
讲话啊?!
照片就不是证据?
作者:
weise
时间:
2012-9-7 10: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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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akaryu
这就是大马的双重标准。。
作者:
zacisme
时间:
2012-9-7 11:19 PM
名副其实的睁眼说瞎话
作者:
weise
时间:
2012-9-7 1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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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zacisme
我国无能政府的阴险招。。
作者:
jbjbboon
时间:
2012-9-7 11:49 PM
拿屁股对首相的应该也没证人吧,如果有证人,那林冠英的应该也有啦~
作者:
takaryu
时间:
2012-9-7 1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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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weise
没关系~
这样更好~
给大家看看他们有多肮脏~
作者:
wHiTeAnGeL6315
时间:
2012-9-8 10:28 AM
鸟不拉屎的流氓。。。当人民是白痴?
作者:
moonstop51244
时间:
2012-9-8 11:42 AM
他们越睁眼说瞎话,可能会造成另外一个“好”现象 ^^
现在讲话真的要双关语
作者:
evej
时间:
2012-9-8 12:13 PM
他们的瞎掰能力越来越强
作者:
x小魔鬼x
时间:
2012-9-8 12:26 PM
他们的眼睛是瞎到一个极点了....
一群废材
作者:
Melvin0607
时间:
2012-9-8 01:30 PM
只能说,一国两制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了~
作者:
☆小女孓
时间:
2012-9-8 01:46 PM
这种现象在大马,常见
作者:
十字劍
时间:
2012-9-8 01:58 PM
= =|||
有点震惊~
作者:
WinKingNg
时间:
2012-9-8 02:15 PM
谎言吗==?
作者:
【蓝色】天蝎座
时间:
2012-9-8 04:37 PM
这..也太狗屎了吧...居然讲成这样...果然是nice啊
作者:
LoVeBuTTerFLY
时间:
2012-9-8 09:04 PM
可以去拍戏咯
作者:
黑夜№孤影
时间:
2012-9-8 09:55 PM
越是这样 大选他们输越难看
作者:
冷欲
时间:
2012-9-8 09:59 PM
公正的马来西亚!
作者:
SwenS
时间:
2012-9-8 10:09 PM
土族烧很多次,不怕没证据!!!
作者:
▇【●_●】▇
时间:
2012-9-8 10: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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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ise
这就是一个马来西亚
作者:
Jki
时间:
2012-9-11 10:49 AM
证据那么明显,还说证据不足? 到底还要什么证据??!!!太离谱了
作者:
汉娜店铺
时间:
2012-9-13 01:18 PM
所谓一个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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