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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应该立法管制“打小人” [打印本页]

作者: fong1009    时间: 2012-9-9 06:44 PM
标题: 政府应该立法管制“打小人”
大马悲歌


         
打你个小人头,等你有气冇订唞;
打你只小人手,等你有钱唔识执;
打你只小人脚,等你有鞋唔识着;
打你个小人额,等你一世无发达;
打你个小人耳,等你成世无大志;
打你条小人俐,等你食嘢唔知味;
打你个小人心,等你成世苦不堪。

上面的,是“打小人”的口诀!

大家可以拿去用,但是,从今天开始,请不要乱乱打小人,尤其不可以把首相大人与夫人的照片放到小人上来打。

不然,你会被警察用手铐请回去警局喝咖啡与过夜,然后还要签名承认自己抵触煽动法令。

这就是今天的马来西亚,法令涵盖层面之广,令人咋舌!

但是,我觉得很乱囖。

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人可以“被打小人”,什么人不可以被打?

焚烧首席部长肖像的人为什么没有被抓呀?

向伊斯兰党领袖撒尿的人为什么一点事情也没有呢?

向林吉祥照片撒尿的老兄呢?也没有事哦……

警方是不是可以做一个清单出来?不然我们不小心大小人打错了,打到那些不可以打的人,不是要坐牢?

还是用比较简单的方法?只要是国阵的,都不可以打,哪怕只是普通党员。

而民联的人嘛?任打不嬲,不知没有罪,还重重有赏。

我国的执法团队,执法时可以因人而异,而非刻板的一成不变,实在是走在时代的前端,举世无匹呀!令我感觉很骄傲!
作者: ~YouXin~    时间: 2012-9-9 07:14 PM
1甲马奶下,轮不到人民来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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