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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陆路交通局装置“自动执法系统”是为难驾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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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ng1009
时间:
2012-9-18 02:17 PM
标题:
陆路交通局装置“自动执法系统”是为难驾车者!
本帖最后由 fong1009 于 2012-9-18 02:20 PM 编辑
陆路交通局在许多主要公路设置偷录和取缔超速或鲁莽驾驶者的“自动执法系统”(AES)是在刁难驾驶者,此举不但对驾驶者不公平,我预料肯定会引起公众人士的反弹。
根据陆路交通局的说法,该局将在全国831个交通车祸黑区设置自动执法系统,进行一天24小时丶每周7天的监察。
“自动执法系统可以装置在固定位置,也可以随时随意放置,监察车辆行驶速度,拍摄交通工具车牌甚至驾驶者的样貌,作为日后提控违例驾驶的证据;自动执法系统不但监察高速公路,也检查联邦公路和市区十字路的路面状况。”
自动执法系统的运作,显然已把执法任务从交通警察部门,转移到陆路交通局和执行自动执法系统的私人公司。
在许多先进国家,当局在设置拍摄车辆速度摄相机的路段,都设立告示牌,提醒驾驶人士有关路段安装了记录车辆速度的设备,而不是暗地里偷拍,像“秃鹰等待猎物”般,埋伏等着捉拿驾驶者,接着向驾车者呈上300令吉的罚单。
交通部取缔超速和鲁莽驾驶者的做法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所有的取缔方式,都应该是公开进行才对!
许多车祸的发生,不一定是因为驾车者超速或鲁莽驾驶所致,有时是因为有关路段没有街灯或有关路段的道路设计所致;此外,我国公共交通服务不完善,致使许多人被逼驾车,也是导致公路阻塞和驾车者鲁莽驾驶者 的原因。
“在许多先进国,这种类似AES的偷录装置,主要是安装在市区街道旁,作为警方观察市区治安之用,而不是偷偷监督驾驶者超速或鲁莽驾驶之用。”
我呼吁交通部长江作汉重新检讨在全国各地主要公路装置AES系统的做法,勿一再为难驾车人士,导致驾驶人士在面对沉重生活压力之余,还需被逼缴纳昂高的交通罚单。
作者:
JeffLeeTzenHau
时间:
2012-9-18 0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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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ong1009
叫他们参考新加坡的拉。。。新加坡很久以前就有了
作者:
zacisme
时间:
2012-9-18 02:29 PM
呃。。。个人意见
外包给私人公司很糟糕
没有把重点放在治安方面也很糟糕
不过取缔超速方面我是蛮支持一下,毕竟这边的公路使用者也太。。。==
简单来说好的策略也要有好的实施方式,不然也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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