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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指敲桌干擾同學 女教師舉椅打男生 [打印本页]

作者: ann-cuteba    时间: 2013-9-9 09:29 AM
标题: 指敲桌干擾同學 女教師舉椅打男生
(萬撓8日訊)一名女教師在課室拿起椅子,對一名在課室內干擾同學的男學生進行毆打,傷及男學生的臉部、腳部和手臂。

 這名老師事后也恐嚇該名男學生,不能將被毆打一事告訴他人。

 此事發生在8月28日,這名14歲學生賈比特史特曼,已經沒有再返校上課。

 他當時是在課室內做功課,當發現筆沒有墨水后,他就拿起筆在桌子上敲打。

 其母親S.柯甘達維(48歲,小販)說,這名代課老師就很生氣,要孩子站起來,但孩子仍彎下腰繼續做功課,而老師則責罵他,並且罰他站在課室后。

承認打人不道歉

 “孩子因為站了數分鐘很疼痛,就讓腳部移動;這時這名老師狂怒,指孩子不聽教訓,在課室內跑動,因而拿起椅子,不停的打孩子,自到手臂流血。”

 她說,孩子回家后,告訴在學校被老師毆打,她感到很震驚,于是向警方報案。

 “9月3日,我去學校要這名老師解釋,但該名老師態度粗魯,並且不肯道歉。老師承認打人,並反問我能夠怎樣?校長就獻議賠我280令吉,讓我銷案。”

 她說,孩子事后被嚇壞后,就沒有去學校。

 “這名老師怎能這樣打我的孩子,而且認為會事后沒事?”

警援蓄意傷人條文調查

教育部副部長卡馬拉納登說,他在接獲事件的報告后,馬上聯絡有關學校。

 “這是很嚴重事情,我們不可以允許老師有這樣的行為。我允諾會追查此事。”

 鵝嘜警區主任阿都拉欣助理總監,證實接獲投報,並會根據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調查此案。

 另外,據了解,打人的老師,之前也曾對其他學生做過類似的事情,遭到校方訓誡。
作者: ann-cuteba    时间: 2013-9-9 09:31 AM
借道明寺的一句话:
道歉有用的话,那要警察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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