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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减半--政府接管A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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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尚女孩
时间:
2013-9-19 12: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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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减半--政府接管AES
(布城18日讯)代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宣佈,即日起,自动执法系统(AES)的罚款数额,也將从之前的300令吉,降低至150令吉。
他指出,自动执法系统的各类交通罚单,一律减少50%降至150令吉起,但罚款数额会根据缴交罚款的时间及超速的严重性而定,罚单最高罚款数额不超过300令吉。
他也表示,所有自动执法系统下的摄录机,都必须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执法,所有限制时速的地点之前,都必须有告示牌,提醒公路使用者。
希山慕丁今日主持关于自动执法系统的首相署表现管理及履行单位(Pemandu)委员会议后,做出这项宣佈。出席这项会议者,包括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及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依德利斯。
他说,该委员会在今天接获法律小组、財政小组及执法小组3个单位的报告后,做出以上决定。
希山慕丁也表示,自动执法系统的执法及操作,將由警方负责,並由陆路交通局从旁协助。
他说,警方与自动执法系统的罚单系统將会整合,最终是由警方负责发出罚单。
「陆路交通局方面,则负责扣分制的执行,確保公路使用者遵守交通条例。」
他指出,此举將解决不同机构执法不协调的问题。
待內阁决定生效期他说,以上决定何时生效,有待內阁决定。「我们不能现在决定,否则对那些已经缴还罚款的人士不公平。」
他说,內阁也將討论如何解决那些悬而未决的交通罚单的问题。
询及这些悬而未决的罚单,是否准备一笔勾销时,希山慕丁不愿正面回应。
「我们接获许多不同的建议,而总检察长也非常宽大,愿意搁置法律程序,对我们而言,这只是小课题,公眾不需感到担忧。」
在此之前,自动执法系统的缴罚方式与交通法令罚款架构不符,引起公眾詬病。其中,一般交通罚款数额为150令吉,但自动执法系统强制违规车主必须缴付全额300令吉罚款。
部份接传票者更將案件带上法庭,挑战其合法性。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对各项违规行为的罚款架构阐明,违规者若在30天內缴还罚款,即可享有不同比率的折扣。
不过,之前的自动执法系统却强制所有违规者,必须在2个月內缴付300令吉罚款,引起坊间因此质疑。
总检察署去年在该系统执行4个月后,以「法律及技术性问题」宣佈暂停法律程序,但所有陆路交通局发出的传单依然生效。
这项引起民眾爭辩的执法系统,爭议点在于私人机构介入执法范围,以商业利益掛帅,引起广大民眾的不满。
財部设私人公司接管 2承包公司將获赔偿
政府將设立一家由財政部全权控制的AES Solutions私人有限公司,接管自动执法系统(AES)的2家承包公司,惟目前对这2家公司的赔偿额未定。
代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表示,这家AES Solutions私人有限公司,將接管原本负责自动执法系统的2家承包公司,即Beta Tegap及ATES这两家公司。
他说,为了確保接管2家公司的过程公平,財政部已同意,委任一家独立稽查公司,確保赔偿价格是合理的。
他表示,在接管Beta Tegap及ATES这两公司之后,政府会对这2家公司做出赔偿,而赔偿数额未定。
允確保赔偿合理
希山慕丁指出,但他將会確保,这2家公司不会做出过份的索偿。「这项接管工作会在透明及公平的过程中进行,我们不希望,被人指责此取是要让某些人赚取暴利。」
他说,自动执法系统最受人批评的一点,便是这个系统的私营化爭议,可能有私营公司通过交通罚单牟利。
他表示,基于这个原因,政府將决定接管负责这个系统的2间承包公司。「换言之,这2家公司的资產、负债、合约、技术及人员,都会全部被接管。」
內政部长阿末扎希在上週六(14日)证实,自动执法系统已经交由警方接管,目前安装摄录机的地点维持不变。
有报导指出,警方预料將从两间承包商公司,即Beta Tegap有限公司和ATES有限公司手中接管该系统。
由警方接管的原因是,相比陆路交通局,警方拥有基础设施,也具备监督超速系统的经验和人力资源。
资料档:AES私营化惹爭议
自动执法系统(AES)自2012年8月12日在西马数个地点安装试跑开始引起各方议论,一度將数千人提控上庭,但各种技术问题及政治因素闹得满城风雨,最后喊停。
所有在自动执法系统拍到及证实违规的车主,一律须缴付300令吉的罚款。
自动执法系统是在去年9月23日开始落实首阶段执法工作,霹雳、雪兰莪、布城和吉隆坡共14个车祸黑区將安装高清电眼,检测超速和闯红灯的交通违例者。
当局原本准备第二阶段將在全国817个车祸黑区安装电眼。
截至2013年6月11日,陆路交通局共发出67万3339张自动执法系统的罚单,但仅收到2002万500令吉的罚款,佔所发出AES交通传票罚款的约10%。
根据合约,AES將分成3个阶段逐步落实,在安装了14个电眼后,承包商本该在首阶段即2012年9月23日至2013年1月22日期间,安装149个电眼。
第二阶段(2013年1月23日至5月22日)及第三阶段(2013年5月23日至9月22日),这2家承包商应分別安装512及418个电眼。
政府在2012年11月29日开始提控没有如期缴付AES罚单的交通违规者上法庭,从11月29日至12月17日期间,共有8662人遭提控,但只有262人出庭而已。
暂停提控程序
不过,去年12月18日,总检察署基于法庭检控程序出现「法律及技术性问题」。宣布暂停AES的法庭提控程序;惟由陆路交通局发出的AES罚单仍然有效。
这套执法系统屡遭詬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將此系统外包给2家承包商负责,即:Beta Tegap有限公司及ATES有限公司。
AES承包商可从罚单中收取佣金,例如首500万张有效传单(缴清罚款)中,每张抽取16令吉佣金,收回成本。
AES承包商分3阶段收费,首阶段每张有效的罚单收取16令吉,顶限是8000万令吉;第二阶段的顶限是2亿7000万令吉;第三阶段则是剩余总额的7.5%。
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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