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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别在FB乱乱post,不然后果自负! [打印本页]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4:13 PM
标题: 别在FB乱乱post,不然后果自负!
本帖最后由 popohcheok 于 2013-10-12 08:20 PM 编辑

我想给个忠告,不要一时的气,就在facebook乱乱post,尤其是post一些关于讲大公司名誉的事! 最近发生真人真事在Kxlai,有位顾客因为某些事而对公司员工不满,就将大公司的招牌给拍上Facebook,而且还写了一些脑筋的话,最后。。。。。。。。。。。。。。。。。。。。。。。。
































惹上大麻烦

大公司已经把他post上facebook的照片和评语报警处理,法庭见面!律师已经出信告对方破坏大公司名誉和损失
所以呀,要post之前请三思,不要等到问题发生了,才来说抱歉,因为这一切的发生已经无法挽回了!






P/S:再补充,你们知道吗?破坏名誉和损失需要赔多少钱吗?
答案是:赔上费从最低RM500‘000起!

作者: 心無憂    时间: 2013-10-12 04:28 PM
身边的人中过了~所以我也奉劝大家要三思
作者: cerion0429    时间: 2013-10-12 04:30 PM
嗯還得
謝謝提醒
哈哈哈
作者: 小花。童    时间: 2013-10-12 04:41 PM
被拿掉了吗?还会有link吗?
作者: valentin    时间: 2013-10-12 04:44 PM
我想知道被告写了什么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4:46 PM
小花。童 发表于 2013-10-12 04:41 PM
被拿掉了吗?还会有link吗?

你知道什么是拍照吗?已经被拍下来了~证据在律师手上了!
作者: 小花。童    时间: 2013-10-12 04:49 PM
popohcheok 发表于 2013-10-12 04:46 PM
你知道什么是拍照吗?已经被拍下来了~证据在律师手上了!

你误会了,我八卦想看那个post罢了。。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4:51 PM
小花。童 发表于 2013-10-12 04:49 PM
你误会了,我八卦想看那个post罢了。。


哦~呵呵,似的他已经删除了。
作者: 少年的梦    时间: 2013-10-12 04:55 PM
如果那个公司真的是被告说的烂 也会被罚50万?还是有的打?
还是根本不能放上网 要就直接告那家公司?
作者: 阿尔冯斯    时间: 2013-10-12 05:06 PM
豆花事件簿啊?
作者: 小花。童    时间: 2013-10-12 05:08 PM
popohcheok 发表于 2013-10-12 04:51 PM
哦~呵呵,似的他已经删除了。

可惜了,没得看了。可以讲下经过吗?是卖吃还是什么的?他po图骂什么?我引以为戒,下次我小心避免放这种。。。
作者: tonyhuan    时间: 2013-10-12 05:13 PM
阿尔冯斯 发表于 2013-10-12 05:06 PM
豆花事件簿啊?

你知道事情?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5:16 PM
少年的梦 发表于 2013-10-12 04:55 PM
如果那个公司真的是被告说的烂 也会被罚50万?还是有的打?
还是根本不能放上网 要就直接告那家公司?


那个乱post的人可能是有钱人,他玩得起~不然干嘛那么脑际!
作者: 阿尔冯斯    时间: 2013-10-12 05:18 PM
tonyhuan 发表于 2013-10-12 05:13 PM
你知道事情?

我不知道,只是早上看到什么某某豆花的标题和一张两份报告的照片,又不知道楼主讲的是不是这个,所以就问问咯0.0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5:21 PM
阿尔冯斯 发表于 2013-10-12 05:18 PM
我不知道,只是早上看到什么某某豆花的标题和一张两份报告的照片,又不知道楼主讲的是不是这个,所以就问 ...

比豆花事件还轰动就是了~
作者: Fr33dom89    时间: 2013-10-12 05:49 PM
以后打马赛克就可以了?
作者: chrisget    时间: 2013-10-12 06:41 PM
如果被盗号然后乱乱po。。。。。
作者: js.vicky    时间: 2013-10-12 06:47 PM
做什么事前,都需要三思先。。。
不然发泄不到,还要背上一堆麻烦。。。
【赔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 倪茜兒    时间: 2013-10-12 07:07 PM
哇,还是不要乱post好了哈哈
作者: 楓櫻    时间: 2013-10-12 08:14 PM
罰好多錢哦...話說...樓主你的簽名也是很長一下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8:17 PM
小花。童 发表于 2013-10-12 05:08 PM
可惜了,没得看了。可以讲下经过吗?是卖吃还是什么的?他po图骂什么?我引以为戒,下次我小心避免放这种 ...

我不能透露太多,毕竟不是什么好事!

1.不是卖吃的!
2.对方是针对某个员工,可是切post了公司的招牌!
3.现在只有2条路选,他要赔偿公司的损失或是登报道歉!





就酱多。。。。。。。。
作者: chewjinger    时间: 2013-10-12 08:25 PM
真危险呵呵呵...
作者: LoVeBuTTerFLY    时间: 2013-10-12 08:28 PM
有钱佬就是得罪不起~
作者: 小花。童    时间: 2013-10-12 08:38 PM
popohcheok 发表于 2013-10-12 08:17 PM
我不能透露太多,毕竟不是什么好事!

1.不是卖吃的!

我猜应该是选第二条。。我会留意接下来报纸的道歉启事的。。
作者: xiuyat    时间: 2013-10-12 08:51 PM
所以 放了照片 后 ~名字记得xxx ~
大概就没问题了~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9:05 PM
xiuyat 发表于 2013-10-12 08:51 PM
所以 放了照片 后 ~名字记得xxx ~
大概就没问题了~

问题是放假名字XXX也没用,毕竟大公司有他的真人ic~说完就是不要乱乱上传就是了,避免祸惹上身!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9:08 PM
Fr33dom89 发表于 2013-10-12 05:49 PM
以后打马赛克就可以了?

这也是个好办法~说完还是不要冒险吧!
作者: xiuyat    时间: 2013-10-12 09:08 PM
popohcheok 发表于 2013-10-12 09:05 PM
问题是放假名字XXX也没用,毕竟大公司有他的真人ic~说完就是不要乱乱上传就是了,避免祸惹上身 ...

lol~ 恩~ 也对
如果有证据的话记得留着~
这样可以当牌使用~原地复活一次~xD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9:10 PM
js.vicky 发表于 2013-10-12 06:47 PM
做什么事前,都需要三思先。。。
不然发泄不到,还要背上一堆麻烦。。。
【赔了夫人又折兵】

恩,赞同~
作者: Fr33dom89    时间: 2013-10-12 09:13 PM
popohcheok 发表于 2013-10-12 09:08 PM
这也是个好办法~说完还是不要冒险吧!

... 但是有些东西 也是要complain 。。还是给人猜字谜吧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9:17 PM
心無憂 发表于 2013-10-12 04:28 PM
身边的人中过了~所以我也奉劝大家要三思

是呀,不要一时的生气照成了一身的霉气!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09:25 PM
Fr33dom89 发表于 2013-10-12 09:13 PM
... 但是有些东西 也是要complain 。。还是给人猜字谜吧

恩,这是自我保护的好办法!
但是本人还是希望如果要complaint就直接在那间公司向manager投诉,何必搞到上facebook?上了facebook已经不是个人的问题了,而是全媒体的问题哦!已经上到媒体你觉得大公司会轻易放过他吗?所以还是大事发小,小事发无!
作者: Fr33dom89    时间: 2013-10-12 10:33 PM
popohcheok 发表于 2013-10-12 09:25 PM
恩,这是自我保护的好办法!
但是本人还是希望如果要complaint就直接在那间公司向m ...

个人觉得 有些是因为 manager 解决不到 才上facebook 发泄(很多案例)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2 10:38 PM
Fr33dom89 发表于 2013-10-12 10:33 PM
个人觉得 有些是因为 manager 解决不到 才上facebook 发泄(很多案例)

是呀~我也赞同~没事就没关系!不要像这个顾客那么Sui 比中大马彩还刺激~
作者: Fr33dom89    时间: 2013-10-12 10:42 PM
popohcheok 发表于 2013-10-12 10:38 PM
是呀~我也赞同~没事就没关系!不要像这个顾客那么Sui 比中大马彩还刺激~

well .. 我觉得如果 你有证据 不爽 也不用怕 。。不过这个case的被告 也是有钱人
作者: love986    时间: 2013-10-12 11:18 PM
看谁赢呱~
作者: waterflower    时间: 2013-10-12 11:31 PM
好奇被告到底写了什么,竟然闹到上法庭。
作者: RedFoxx    时间: 2013-10-12 11:39 PM
那现在怎样了?
作者: chingiak    时间: 2013-10-13 12:11 AM
哦,难道是那个说公司讲骗薪水那一个吗?
作者: 是对还是错    时间: 2013-10-13 01:01 AM
我还以为你帖中间的空格是有post facebook的图片要load出来,害我傻傻的等
作者: [IMBOSS]    时间: 2013-10-13 03:10 AM
这些都是脑残90后的行为
作者: 东马小马    时间: 2013-10-13 09:4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犬宝宝乐园    时间: 2013-10-13 10:52 AM
谢谢提醒~
作者: 杰君    时间: 2013-10-13 11:19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eanfran    时间: 2013-10-13 11:21 AM
这件case有得打,也可能拖个三五年。。。
谁赢谁输好不知道呢!
作者: ~fr3edom~    时间: 2013-10-13 11:55 AM
三思而后行
作者: LUV^_^PK    时间: 2013-10-13 12:36 PM
下次要投诉 记得放xxx公司
作者: teaboy650    时间: 2013-10-13 02:21 PM
VX ?
FLEXXXXXX?
COILXXXXX?
作者: wai2006    时间: 2013-10-13 03:30 PM
虽然说大家都有言论自由,
但是有些事还是要谨慎处理...
三思而后行...
作者: cmzstefan    时间: 2013-10-13 03:35 PM
fb不是一个好的发泄地方
作者: may_ksy    时间: 2013-10-14 03:21 PM
谢提醒哦     
作者: caricariW    时间: 2013-10-14 11:07 PM
路过。。。为了取分数。。。
作者: Kingsley_Lam    时间: 2013-10-14 11:21 PM
我还看过有些agent把sales tools直接post出去...
保险公司直接收回那份保单,全部退保给回顾客。
然后那一组agent永远black list...
作者: popohcheok    时间: 2013-10-15 08:26 AM
Kingsley_Lam 发表于 2013-10-14 11:21 PM
我还看过有些agent把sales tools直接post出去...
保险公司直接收回那份保单,全部退保给回顾客。
然后 ...

我无言了,既然还有这种事。。。。汗
作者: Kingsley_Lam    时间: 2013-10-15 10:34 AM
popohcheok 发表于 2013-10-15 08:26 AM
我无言了,既然还有这种事。。。。汗

我们经理跟我们说的时候,我们全部人都吓傻了...
真的要sales,也不是这样吧~

很多害群之马,把行情给搞坏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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