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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班主任懷疑偷取老師的2,000多元 小學女生跳樓 [打印本页]

作者: Lpohchin    时间: 2013-12-16 12:29 AM
标题: 被班主任懷疑偷取老師的2,000多元 小學女生跳樓
廣東江門市江海區江南小學5年級女生小敏,週三因被班主任懷疑偷取老師的人民幣2,000多元,而從學校5樓跳下重傷,全身多處骨折,所幸送院急救後無生命危險。事發當天,譚姓音樂老師發現放在教員室的2,000多元不翼而飛。小敏的班主任叫來幾個曾進入教員室的學生,包括小敏。班主任稱,他經過查問後,懷疑是小敏偷錢,並指她自己也承認,於是,班主任致電通知小敏父母,要他們到學校。當小敏父母趕抵學校時,即獲悉女兒墜樓受傷。當父母在醫院ICU病房追問女兒為何跳樓時。小敏說:“老師逼我的。我沒有拿她2000塊。老師要報警抓我,我怕你賠錢,我就跳下去了。”目前,小敏仍在醫院留醫,當地教育部門承諾負責醫療費。小敏的班主任劉老師、音樂老師譚老師均暫時停職以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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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谦.之语    时间: 2013-12-16 01:38 AM
多可怕的事情啊.....壓力太大了
作者: Leeltyng    时间: 2013-12-16 03:37 AM
如果是我,我也选择跳下去,所谓宁可杀不可辱
作者: K_POP    时间: 2013-12-16 08:28 AM
这年头,什么智障也能当老师……

停职?应该判她死刑……

罪就是智障……
作者: nanaclover    时间: 2013-12-16 10:18 AM
水落石出~
也把老师逼死~
作者: lswong珊珊    时间: 2013-12-16 10:47 AM
小孩也太過極端~
死並不能解決問題
作者: Jki    时间: 2013-12-16 10:57 AM
5楼跳下,也没事。。。证明女孩命不该绝啊
作者: 自由天地    时间: 2013-12-16 11:12 AM
怎么可以诬赖一个小女孩
作者: gseng    时间: 2013-12-16 11:32 AM
人神共愤!!!!有必要逼一个小孩子吗?
作者: 2010shino    时间: 2013-12-16 12:59 PM
钱到底是谁偷的?
作者: gdlow    时间: 2013-12-16 01:07 PM
那个老师也太可恶了。
作者: 阿尔冯斯    时间: 2013-12-16 01:16 PM
好奇心可以杀猫0.0
怀疑可以要人命!!!
作者: vuitzing22    时间: 2013-12-16 01:43 PM
两边都有可能犯罪, 不可太早下定论
作者: Destanicqq    时间: 2013-12-16 02:58 PM
lswong珊珊 发表于 2013-12-16 10:47 AM
小孩也太過極端~
死並不能解決問題

或許吧

說不定那女孩清楚他們的家庭狀況,100元已經可以說是很大的數目了
作者: bojio    时间: 2013-12-16 03:16 PM
其实现在这个世界不管哪里都好 有一小部分的老师行为很不检点,以为自己很厉害 就欺压自己的学生
尤其是小学
中学的学生有能力放抗
但是小学呢?
作者: justhate0601    时间: 2013-12-16 03:58 PM
现在的世道真真的让人汗颜
作者: 东马小马    时间: 2013-12-16 05: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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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chelle_Ee    时间: 2013-12-16 05:13 PM
有待调查~~~
作者: zita0416    时间: 2013-12-16 05:18 PM
只是小学生而已。
怎么有这种导师啊??

作者: 巧克力上的大便    时间: 2013-12-16 05:20 PM
小妹妹要就这么死了那班主任一辈子也会生不如死了吧
作者: PreLuD3    时间: 2013-12-16 05:53 PM
为人师表怎么能诬赖小孩子
话说最近的小孩子也越来越经不起压力了
作者: scofieldchew    时间: 2013-12-16 06:48 PM
世界越来越乱了。
作者: pulvee    时间: 2013-12-16 08:34 PM
诬赖人还逼供 轮到老师跳了
作者: weisheng4321    时间: 2013-12-16 09:31 PM
Leeltyng 发表于 2013-12-16 03:37 AM
如果是我,我也选择跳下去,所谓宁可杀不可辱

不珍惜生命者,才是最大的耻辱
作者: yipyyapi    时间: 2013-12-16 10:22 PM
小学的时候最多贱老师的!!!!
真的是逼死人啊!
作者: Dezvous    时间: 2013-12-17 12:33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eeltyng    时间: 2013-12-17 03:27 AM
weisheng4321 发表于 2013-12-16 09:31 PM
不珍惜生命者,才是最大的耻辱

经历这样的事还有脸活着,也就活死人一个。
作者: 天国使者27    时间: 2013-12-17 09:45 AM
没死才被停职的,死了就要判死刑了~
作者: honeyfenyap    时间: 2013-12-19 09:22 AM
人渣老师!!!你应该从10楼跳下来谢罪!!!
作者: wyattchua    时间: 2013-12-19 09:34 AM
钱就在老师的抽屉。女孩从来没偷过

作者: 阿尔冯斯    时间: 2013-12-19 10:12 AM
现在的人心灵脆弱啊!!!
老师你可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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