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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承认2项收贿控状 讲师监2天罚款2.5万 [打印本页]

作者: valentin    时间: 2014-1-3 07:31 PM
标题: 承认2项收贿控状 讲师监2天罚款2.5万


(怡保3日讯)怡保某学院一名华裔男讲师今日承认2个收贿案控状,被判罚款2万5000令吉及监禁2天,同时执行。

被控涉嫌向学生收 贿的讲师黄志伟(译音,41岁),面对2个控状的5项罪名,分别是首个控状中,他共面对3项罪名,即被控于2011年10月10日约下午4时、2012年 2月3日约早上10时30分,以及2月8日约下午2时,在吉灵当商业中心向1名学生收取300令吉 贿金, 作为提高考试分数的条件。

另外,第2个收贿案控状中,被告共面对2项罪名,即被控于2011年9月14日约下午4时15分及10月12日约下午3时,在吉灵当商业中心向另一名学生收取140令吉贿金,作为提高该学生考试分数的条件。

此案原本在本月20日再度过堂,但被告今天在法庭上已对上述2个收贿案控状认罪。

被告代表律师卡丹求情时表示,被告不但要照顾妻儿和父母,被告的儿子更是1名特殊儿童,因此经济负担很重希望法庭给予轻判,同时请求法庭允许被告的监禁刑罚同时执行。

反贪污特别法庭法官马蒂哈在听取被告律师的求情后,宣判被告第1个控状罚款1万4000令吉以及监禁1天,第2个控状则罚款1万1000令吉及监禁1天,并允许监禁刑罚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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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某学院讲师黄志伟(译音)周五承认2个收贿案控状,被判罚款2万5000令吉及同时执行2天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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