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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非禮“像前女友”女生 大馬男子上訴獲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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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alentin
时间:
2014-1-27 07: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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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非禮“像前女友”女生 大馬男子上訴獲減刑
(新加坡27日訊)專非禮“像前女友”女生,大馬非禮犯上訴得直,刑期減近半,少坐3年牢。
一名專非禮“像前女友”女生的馬來西亞男子,被初庭判坐牢6年又10個星期兼鞭打15下。他于上週五通過律師上訴高庭后得直,成功減至坐牢3年又10個星期兼鞭打15下。
被告周耀雄(22歲,無業),原本3項分開執行的刑罰,被高庭法官朱漢德改為兩項分開執行,刑期因而減半。
被告于前年1月2日持特別准證到新加坡,原本只能逗留4天,卻逾期居留了435天,直至去年3月17日被捕。
案發時他住淡濱尼第81街,去年3月11日、13日和15日深夜,在淡濱尼一帶非禮4名17到22歲的女生。這些華族女生的特點是身高1.65公尺、長髮披肩且瘦削,貌似他的前女友。
被告共面對4項非禮和一項逾期居留控狀,控方以兩項非禮和逾期居留罪狀提控他。
被告把女生禁錮在升降機內非禮、罪行嚴重,面對最低強制性坐牢3年鞭打6下的刑罰。初庭法官宣判每項非禮罪最低的強制性刑罰,逾期逗留罪監10周鞭打3下,並認為只分開執行兩項控狀不足為戒,必須3項控狀分開執行。
被告的律師葉木興陳詞時,以被告是初犯促請法官減刑。他說,被告逾期居留罪與上述加重刑罰的因素無關,刑罰因此不應與非禮罪分開執行。
律師也提到被告不是因為被女友拋棄,才非禮受害者。根據前女友,她與被告交往了半年,天天見面,兩人常參加佛教課程,從沒有過親密行為,她也不清楚為何被告會犯下非禮罪。(人名譯音)
作者:
【Han】
时间:
2014-2-5 09:36 AM
因愛成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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