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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岁的女儿在托儿所被性侵犯! [打印本页]

作者: Part|坏人|timE    时间: 2014-7-28 07:10 AM
标题: 四岁的女儿在托儿所被性侵犯!
刚刚听到朋友告诉我一件很震惊的事,她四岁的女儿在托儿所被性侵犯!因为孩子回家后一直诉说下体疼痛,而且是第二次这样的事情了,就带孩子去看医生检查,医生证实说孩子下体有遭手指之类的东西插入过!也已经报警了,但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

因为她不方便现身说,也想保护孩子,不想孩子被人用异样眼光看待,所以就帮她把这个信息带出来给大家!

新山bukit indah,名叫SAFxRI 24小时的托儿所 (Bukit Indah 1,過了「六福」之後的一個花園
靠大馬路,小路口旁,角頭間 ) 身边有朋友的孩子是放在这间托儿所,那请把这个信息转告诉家长们,好让他们留意一下孩子身心状况。即使孩子不是放在这间托儿所,家长们也得经常在孩子学校回来跟他们沟通,留意一下孩子的状况,以避免有更多无辜的孩子受罪!

转自:https://www.facebook.com/elynnpzj/posts/59589682053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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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yo222    时间: 2014-7-28 09:06 AM
这社会好多这种败类+变态。
要小心看好自己小孩
作者: bell2070    时间: 2014-7-28 11:34 AM
多注意。。。。。。。。。
作者: sashimi    时间: 2014-7-28 12:15 PM
好恐怖哦,赶快给他转校!!现在的托儿所应该都要装闭路电视才对
作者: Zuncker21    时间: 2014-7-28 12:41 PM
真是个变态,连个孩子都要……
作者: sot-乌龟    时间: 2014-7-28 01:36 PM
不是证据不足!是警方不做事!
就这样让那个变态佬逍遥法外了
作者: valentin    时间: 2014-7-28 01:43 PM
那个死变态迟早一天被铁棍插进屁眼
作者: huikeong94    时间: 2014-7-28 0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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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4-7-28 04:11 PM
可恶,太可恶了!
作者: kengwan    时间: 2014-7-28 04:16 PM
我国几个大案在人证物证齐全的情况下都会因主控技术问题而败诉。更何况是没实据。登他招牌但不能全名来警世。校长可以否认,但如果知情不报就没道德了。
作者: eliot    时间: 2014-7-28 04:33 PM
变态!!!!!
作者: celine_bei    时间: 2014-7-28 04:38 PM
aiyo,真是坏啊

作者: unlimitedpower    时间: 2014-7-28 04:39 PM
为什么那么多变态
作者: SsandwichH    时间: 2014-7-28 07:32 PM
难道他们不知道会影响到小孩子的身心吗?
社会败类
作者: gracekhor15    时间: 2014-7-28 08:41 PM
社会就是这样多败类+垃圾 有报应的放心
作者: #优#    时间: 2014-7-28 09:11 PM
这位医生的字完全看不懂啊
作者: Lun.lun    时间: 2014-7-28 10:19 PM
够力!!!!希望犯人能尽快被绳之以法!
作者: josephqqh    时间: 2014-7-28 11:54 PM
这个社会生病。
作者: irishlavender    时间: 2014-7-29 12:57 AM
如果如你们所说,请你们出来指证他们。
为了孩子,为了其他无辜的小孩。
让那些狗捉去打靶!!!
作者: littlecherry    时间: 2014-7-29 03:11 AM
可以找哪区的议员投诉,或者去报馆给他红。免得还有其他孩子遇害。
作者: 逍遥胜    时间: 2014-7-29 10:21 AM
他报警了吗?现在的社会很恐怖
作者: OnionYeo    时间: 2014-7-29 09: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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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mam268    时间: 2014-7-30 02:06 PM
在另外一个组群看到这个贴,有人质疑照片,不是那所幼儿园。。
作者: 安德魯    时间: 2014-7-31 07:30 PM
变态,多多小心
作者: zoeychua205    时间: 2014-8-1 03:15 PM
太无耻了,4岁的小孩也这样做~
作者: Teresa0503    时间: 2014-8-10 05: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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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yteo    时间: 2014-8-10 05: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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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rgiveness0050    时间: 2014-8-11 04:04 PM
过分,没有爱心还开什么托儿所!
作者: 孤独鱼    时间: 2014-8-13 08:35 AM
真的是人渣,败类!
作者: babyyuki    时间: 2014-8-14 03:51 PM
直接写上那间托儿所的大名,让多点家长注意,别让那混蛋逍遥法外
作者: 双面    时间: 2014-8-18 04:52 PM
现在的社会真无言。。。

作者: pokeredmund    时间: 2014-8-18 08:44 PM
去登报吧,不能让他逍遥法外,即使警察不理,我们也不能坐视不理。太可恨了
作者: wwuuhhss    时间: 2014-8-18 08:59 PM
你可以向福利部投诉,这类事件,他们比较会注重过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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