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ALKS.CC

标题: 夭壽! 姊妹花遭性侵6年…男有罪改判無罪 台北法院:處女膜完整 [打印本页]

作者: jolin_ng    时间: 2014-11-20 02:09 PM
标题: 夭壽! 姊妹花遭性侵6年…男有罪改判無罪 台北法院:處女膜完整


2014年 11月 20日  10:46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遭指控13年前,涉嫌對一對年僅6歲和3歲的姊妹花猥褻和性侵,時間長達6年;姊妹花長大後,才理解當年那名大哥哥的行徑,怒控性侵;法院一審判他16年、更一審判15年,不料日前高院二審卻認定,並無2女童遭性侵的跡證,不能僅依據她們單方面的說詞,因此改判男子無罪,全案可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該名現年26歲的男子,被指控涉嫌在2001年至2007年時,對於2名當時年僅6歲和3歲的姊妹花猥褻和性侵,他在事後還要求姊妹倆不得告訴別人,稱說這是彼此之間的「小秘密」。直到2008年,姊姊和同學聊到此事,才理解這是性侵,隨即情緒崩潰而告知父母,父母也向小女兒求證此事,憤而對該名男子提告。
2姊妹出庭表示,當年被男子性侵時很痛,但因對方體型龐大抵抗無效,事後她們稱說「感覺很噁心、很恐怖」、「現在想到都還會發抖」。但男子堅稱並無對她們做出性侵行為,不解為何要這樣指控他?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院一審判他16年、二審改判7年、更一審判15年,但到更二審卻改判無罪。
更二審判決指出,男子經過2次精神鑑定,確認他無「性愛錯亂」,且2女童驗傷後也發現處女膜完整,當時年幼的她們,若是遭到性侵,母親在替她們洗澡時應該就會發現異狀;且現只有女童單方面的陳述,檢方也未提出具體證據,因此改判男子無罪。
作者: pannic    时间: 2014-11-20 02:15 PM
这叫。。。案中案。。。
作者: ~FireFox~    时间: 2014-11-21 01:40 AM
我不會說這男的無罪 不過確實不能只聽從一方的陳述 可能有陰謀也不一定
作者: lumiafan    时间: 2014-11-21 10:20 AM
很大可能女方误解了性侵的定义。。




欢迎光临 JBTALKS.CC (https://jbtalks.my/)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