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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GST [打印本页]

作者: 无语的梦    时间: 2015-1-7 09:15 PM
标题: 政府GST
据说4月起政府将征收GST (Government Service Tax)(政府服务税) 大家觉得到时候我们还吃得起饭么?

据说GST高达7% 而且是可叠加的,也就是举例来说你买一个罐头,罐头的出产商还7%,批发商7%,零售商7% 所以罐头的售价是= 售价+7%×3= 售价+ 21%

我算对么?有错请指正
作者: weixin91    时间: 2015-1-7 09:53 PM
gst是6%,还有不是6%x3=18%+售价,这样算会死很多人

作者: htuomrev    时间: 2015-1-7 10:08 PM
((cost * 1.06) * 1.06) * 1.06)
↑ 理论算法。
但是因为我们这有些豁免有些没豁免,所以会有浮动。
我敢保证,目前没有人可以肯定物价的算法,因为政府内部根本还在内乱中。

作者: 黑暗轮回    时间: 2015-1-7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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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ron4814    时间: 2015-1-8 01:48 PM
哎哟。。不是你那样的算法啦。。
作者: 可乐冰冰    时间: 2015-1-12 04:54 PM
供应商将吹风筒卖给批发商是所收到的款项:
销售价格+6% gst
=RM300 + (RM300 x 6%)
=RM300 + RM18
=RM318

供应商需要将收到的RM18交给关税局。

之后, 批发商加了RM100为盈利, 将吹风筒卖给了零售商。
批发商将吹风筒卖给零售商是所收到的款项:
销售价格+6% gst
=RM400 + (RM400 x 6%)
=RM400 + RM24
=RM424

批发商在购买货品时, 已经向供应商支付了RM18的进项税, 所以需缴交的净消费税为
RM24-RM18=RM6

批发商必须缴交给关税局RM6。也就是说其实批发商已索回购买货品时先缴付的消费税。

零售商加RM100为盈利, 将吹风筒卖给消费者。
零售商将吹风筒卖给消费者是所收到的款项:
销售价格+6% gst
=RM500 + (RM500 x 6%)
=RM500 + RM30
=RM530

零售商在购买货品时, 已经向批发商支付了RM24的进项税, 所以需缴交的净消费税为
RM30-RM24=RM6

零售商必需交RM6给关税局。 这代表零售商已经拿回了购买货品时先缴付的消费税。

以上环节, 关税局共收到RM18+RM6+RM6=RM30
税款总额RM30也就是消费者所付的。
作者: wolfchung    时间: 2015-1-13 06: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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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iaoqi0408    时间: 2015-1-15 03: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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