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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半路走人可以吗? [打印本页]

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7 1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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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rvine1987    时间: 2015-3-27 01:55 PM
挨完一年才是对的。不然你有法律责任
作者: Alt    时间: 2015-3-27 03:31 PM
本帖最后由 Alt 于 2015-3-27 03:34 PM 编辑

那要看你是什么人,如果你是那种会因为自己曾经不守信用,而耿耿于怀的人,你就走吧。如果不是,你还是别走的好,就好像小偷一样,只要你做过一次偷鸡摸狗的事,一生人都难以摆脱这种坏习惯的。一年很快就过了,有没有什么更加值得你离开的地方可以去?当初为什么要签约?你要想清楚。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作者: MiaCarina    时间: 2015-3-27 03: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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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y123    时间: 2015-3-28 12:05 AM
在试用期辞职要赔偿底薪的3倍?
试用期 = probation? 哇~ probation period辞职要赔偿,我还真的没听过
作者: weird_guy    时间: 2015-3-28 12:17 AM
这看你要不要疯狂的建议。。。

我的建议是你尽量每天都顶撞你的老板或上司、做错事、做出让他讨厌你,给他炒你鱿鱼,这样你就不用赔咯。。。

正经的建议是像其他人所说的现忍一年,同时你可以半工半读
作者: wisteria    时间: 2015-3-28 01:48 AM
你的合约是不合理法在先,这点你可以找律师查证一下。
我惟有听过一种是你在试用期有得到很多培训要上课考cert的才要赔几倍钱。

如果你听闻以前半路跑人的都没有怎样,我也是建议你跑。
他们没有向那些人追究应该是明知他们的合约不合理在先,要不然就是懒得理。

就算以后不知怎样进到黑名单,你可以出面你这个合约做为跑人的原因。

这个不是你需不需要负责的问题,这是你少年无知被利用在先。
作者: 心HK薇    时间: 2015-3-28 09:32 AM
本帖最后由 心HK薇 于 2015-3-28 09:40 AM 编辑

那个~把你的offer letter拿去labour law 问一下~应该有解决方法~虽然已经签下去了~

其实~你也做到LJ LJ酱~有顾客也不理他~
等老板不tahan你~就ok了~
作者: 逍遥胜    时间: 2015-3-28 09:55 AM
你签约了很难的,除非你故意懒惰,弄到他不爽叫你走,我很好奇,你的薪水多少
作者: EleineTai    时间: 2015-3-28 10:02 AM
跟老板商量吧,试用期6个月太久了吧~
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8 1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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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8 1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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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8 11: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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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8 1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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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oy1986    时间: 2015-3-28 11:43 AM
当初看到这样的合约就应该不要做了,
这个不是公司,是人间地狱,一看他这样拉着员工不放的合约,
就知道他这边是请不到人的公司了,你还要自投落网~
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8 1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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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8 1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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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leineTai    时间: 2015-3-28 12:03 PM
alau 发表于 2015-3-28 12:01 PM
分行5+间,老板很难看到。不幸的是,老板和他孩子都看过我,也差不多交流过

那就写辞职信看他怎么说吧~
不行也只能撑下去了~
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8 1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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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8 1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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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oy1986    时间: 2015-3-28 01:44 PM
alau 发表于 2015-3-28 12:05 PM
我没办法。那时候刚回家乡,能找到的工就是它了。
还没签合约前,我有跟hr说过,我可能会做一半走人,因 ...


老实说,是你没有尽力去找工,就不信你家乡只有他那家要请人而已。
之前和你沟通过的HR已经走了,死无对证,到时只有他们HR说了算了。
只好试下问问,如果没办法解决,不走死,走也死,只好留下熬那个一年多。
作者: 枫之语    时间: 2015-3-28 11:47 PM
这要看你有没有原则了,有些人责任心重怎样苦都要把自己任务给做完...

有些真的受不了就不管什么责任不责任的一声不响就走了

既然你说工作轻松,没啥顾客..那么试着咬紧牙关熬下去吧...


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9 0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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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au    时间: 2015-3-29 08: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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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oy1986    时间: 2015-3-29 08:40 PM
alau 发表于 2015-3-29 08:19 PM
哈哈,你不会明白什么是鸟不生蛋的地方。你还没见识过。

LZ在那个地区哦?真的那么厉害吗?
作者: smallbell    时间: 2015-3-30 04:11 PM
其实你已经签了, 也不能做什么的了。 试着去劳工部问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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