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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性侵12岁表妹 嫌犯扬言「20年內娶她过门」 [打印本页]

作者: Lpohchin    时间: 2015-7-1 04:42 PM
标题: 性侵12岁表妹 嫌犯扬言「20年內娶她过门」
性侵12岁表妹 嫌犯扬言「20年內娶她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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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日讯)无耻表哥性侵年仅12岁表妹,得逞后竟还试图灌杀虫水自杀,要胁姑丈让自己继续和表妹来往,还夸下海口表示「二十年內一定娶她过门」!

这名色表哥还以相恋为由,说服表妹偷偷一起到甲州游玩5天,但却在旅游期间二度性侵对方,直至饱尝兽欲后才將女童送往芙蓉的亲戚家中,女童家人得悉后愤而报警,并在今日將性侵者逮捕归案。

加影刑事调查主任祖基菲里副警监指出,儘管事件中双方均声称彼此相恋,但基於受害者年仅12岁,刑事法典阐明,凡和年仅16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係,无论当事人是否自愿,皆属於法定强姦(Statutory Rape),因此援引刑事法典第376(强姦)条文展开调查,并逮捕30岁的印裔嫌犯归案。

他说,该名印裔嫌犯是在暂住姑丈位於加影英比安花园的家时,於去年12月某日的午夜时分,趁姑丈及姑妈不在家中潜入表妹房中,向已入睡的表妹施以性侵。

「嫌犯性侵表妹后不久就东窗事发,受害者父母要將嫌犯赶出家门,嫌犯却威胁要灌杀虫水自杀,强迫姑丈让自己继续和表妹来往,还表示会在20年內迎娶表妹,但最终仍遭愤怒的姑丈赶出家门。」

祖基菲里表示,这名嫌犯在今年6月18日,再次趁姑丈不在家时上门,將受害者带至甲州游玩,并在市內某酒店內至少2次性侵女童,直至5天后才將受害者载至芙蓉的亲戚家中。

他指出,受害者家人在女儿失踪后向警方报案,最后在亲戚通知下將女儿接回家,始得知女儿又遭性侵,於是先后到甲中央警局与加影警区报案。

他说,警方在接获投报后,將受害者带往医院检验,证实其私处有多处遭性侵痕跡,因此將嫌犯逮捕归案。
作者: 回忆-影子    时间: 2015-7-1 04:50 PM
嫌犯都30了,多20年
他还可以吗
作者: nanaclover    时间: 2015-7-1 05:31 PM
混蛋~当强奸犯还认为娶过门就没事~
作者: ^_L!nG_^    时间: 2015-7-1 05:44 PM
20年后  誰知道你是否還在人世間
作者: 走过必留痕    时间: 2015-7-1 05:50 PM
如果真的是相恋的话就不会多次性侵年仅12岁的表妹了吧

简直禽兽!如果真的爱她,为什么不能等20年后有能力娶她了再堂堂正正的追求她呢

根本不是人!

最好的惩罚就是让此类强奸犯再也不能人道!!!
作者: fireflame1    时间: 2015-7-1 05:56 PM
没用手指 真的是笨
作者: Zuncker21    时间: 2015-7-1 06:06 PM
这男的脑子有问题吧!?受害者的父母应该在他威胁要灌杀虫水自杀的时候“伸出援手”的……
作者: AMBER_YIN    时间: 2015-7-1 06:37 PM
只能说无耻,欺骗无知少女。
作者: 艾力克2190    时间: 2015-7-1 07:42 PM
受害者的父母有点疏忽啊,居然让犯人有机会二次犯罪
作者: renee901213    时间: 2015-7-1 08:13 PM
12岁女童心理上会有阴影吧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5-7-1 08:44 PM
如果这个谎话让人相信的话,
女孩的父母也太善良了。。。

作者: 蒜米    时间: 2015-7-1 08: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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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5-7-1 09:35 PM
神经病~~~
我才不相信他说的咯。。。现在他那么说,也许只是要她的父母不控告他而已吧
作者: UniqueSuzanne    时间: 2015-7-1 09:37 PM
娶她过门就可以让她忘记阴影吗 ?不可能 !
作者: WinnyOoi    时间: 2015-7-1 0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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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缘】    时间: 2015-7-2 12:36 PM
还被带走。。女孩也是傻傻的吗?
作者: 黑暗轮回    时间: 2015-7-2 0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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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纨钤    时间: 2015-7-2 02:46 PM
20年后。。。。。50岁和32岁?

作者: xiaomun123    时间: 2015-7-2 03:58 PM
禽獸在監牢會得到應有的報應
作者: 夷为平地    时间: 2015-7-2 04:20 PM
20年内..20年的话 你都50岁了咯 老兄
还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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