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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馬外交官醜聞” 脫褲闖紐國女睡房‧外交官只認非禮罪‧最高可判7年監禁 [打印本页]

作者: 追赶跑跳碰    时间: 2015-12-1 07: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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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5-12-1 08:54 AM
不稀奇啦。。。马来西亚现在可红到不行咯
作者: pannic    时间: 2015-12-1 11:50 AM
原来马来西亚的外交官是患有精神疾病。。。。。。。。。。
这样的借口都可以。。。。
malaysia boleh.
作者: 乐苗    时间: 2015-12-1 01:49 PM
mcb.....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粗俗词语过滤-#0002]都可以做到什么什么首官。。。这个国家真的是比任何强国都要来得强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5-12-1 04:53 PM
也不奇怪啦,
猪都能当上首相了,
精神病外交官算什么!
作者: IrisWong    时间: 2015-12-1 11:12 PM
任何国家的执法官员都会犯错
这一次他被我们的人民骂是因为他丢了马来西亚人的脸
其实外国有很多更糟糕的case只是你们没听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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