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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年士乃抢金店被擒 店主决定不告 给机会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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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5-5 10:35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icture1_副本.png

(柔佛‧古來4日訊)3名20歲華裔青年到金店假借選購金飾結夥搶劫,其中一人在逃出店外約100呎後被追上的店主及路人製伏,店主在報警後有感3名青年年紀尚輕,與青年父母溝通後決定給予改過機會,向警方銷案。


2名嫌犯被制伏帶回金店查辦。(圖:星洲日報)

這起事件於今早11時許在士乃大街一家金店發生,店主鄭先生(46歲)在受訪時表示,當時其中2名青年進入店裡選購金飾,並看中價值逾1萬令吉的2條金鏈及一個金牌。

他指出,2名青年在離開金店約20分鐘後折返,表示有意購買之前看中的金飾,不料卻在店主拿出金飾讓他們查看時搶走金飾,奪門而出。

店主制伏一青年

“當時我立即追出店外,並在不遠處在一名印裔路人協助下制伏其中一名青年,另一名青年則逃脫。”

他表示,青年被帶回金店後致電另一名逃走的青年,逃走青年過後回到金店,店主則報警處理。

“警方接獲投報後趕抵金店展開調查並帶走2名青年,當時有不少在場的年長者紛紛勸說,希望我給予這些犯案青年一個改過的機會。”
一青年到警局自首

他說,另一名在外負責接應的青年過後也到警局自首,據瞭解,他們皆來自士姑來大學城。

他基於已經取回被搶走的金飾,加上青年及他們的父母不斷求情,及瞭解這些青年皆來自問題家庭,決定給予3名青年一個改過的機會。

他表示,這起事件已經在警局圓滿解決並銷案,但是臉書上今午開始不斷流傳被捕青年的照片和案件,他促請網民不要再散播有關訊息,讓青年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新闻转载自:《星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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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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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6-5-5 11:06 AM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纵容吧
要让他们知道 自己做错了事情就要自己承担后果而不是靠父母去摆平
年轻 不是 犯错的接口理由
犯错不应该分年龄 要让他们去接受惩罚 才知道犯错了失去自由是什么样的滋味
(纯属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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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名嘴

~逍遥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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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6-5-5 11:48 AM |只看该作者
VaMpIrENITE 发表于 2016-5-5 11:06 AM
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纵容吧
要让他们知道 自己做错了事情就要自己承担后果而不是靠父母去摆平
年轻 不是 犯 ...

我觉得可以不告。只是他们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来个处罚什么都比较好。不然孩子是不会觉得自己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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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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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6-5-5 01:40 PM |只看该作者
希望他们懂得珍惜别人给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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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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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5-5 02:48 PM |只看该作者
可以试试看了这招,过就有免费金了,不过最多就是求情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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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5-5 03:25 PM |只看该作者
這種問題是見仁見智的。
如果那幾個少年時孺子可教的話,他們應該會從此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從新做人了;
如果他們是朽木不可雕的話,無論是給機會還是去坐牢,都將會是社會的累贅。

對這個Case,也許我也會像店主一樣,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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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xuan1111 该用户已被禁止
7#
发表于 2016-5-5 03:47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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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精忠 MVP

@@ 毒舌老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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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5-5 04:01 PM |只看该作者
放虎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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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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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5-5 05:40 PM |只看该作者
这几个人如果不改过自新我相信再被捉下场会很惨而且也是活该的,给了机会就要珍惜不是每个人都会给机会的,好手好脚学人偷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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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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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11:00 PM |只看该作者
loveryice 发表于 2016-5-5 11:48 AM
我觉得可以不告。只是他们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来个处罚什么都比较好。不然孩子是不会觉得自己错的

那要罚什么^^?

像这样罚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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