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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年迟到78天被炒鱿鱼 她告老板 获赔4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6-6-14 05:15 PM
标题: 2年迟到78天被炒鱿鱼 她告老板 获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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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班一大早就是一場硬仗,用盡吃奶的力氣快速盥洗、換裝、吃早餐、趕車,以免上班遲到,怕被老闆罵到臭頭。有位在旅行社工作的女子,於任職期間遲到多次,甚至還用手機遠端打卡,讓老闆憤而解僱,結果女子不服向法院提告,最後法院認定公司違法解僱,應予以復職,還要賠償該女子333萬元(约马币40万)薪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郭姓女子在旅行社擔任韓國旅遊業務部長一職,月薪9萬元,但在錄取後的2011年和2012年分別遲到了54次和43次,甚至還用手機遠端打卡,讓李姓老闆非常不滿,便在2013年4月突然將她解僱。而此舉引起郭姓女子不服,表示任職期間都只有私下告知卻沒有處罰,而且還多次因為她表現優異而加薪,所以憤而向法院提告要求確認僱傭關係。

據了解,一審法院認為郭女多次遲到還用手機打卡,嚴重違反勞動契約,也違反員工忠實義務,判她敗訴。但二審法院則認定郭女2年共遲到78天,次數雖多,但每次只有5至15分鐘,並不算嚴重,若旅行社覺得遲到有影響公司秩序,應該依照勞基法加以懲罰,並予以告誡或扣薪,因此判郭女勝訴,所以該公司需自3年多前解僱時起,按月補償郭女薪水9萬元至復職日,總額至少333萬元,全案定讞。

新闻转载自:EBC东森新闻
作者: TopazX    时间: 2016-6-14 06:05 PM
真好賺阿

可是復職後她還想待在那家公司上班嗎 不會尷尬喔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6-14 07:41 PM
世界的奇闻怪事,还真的数不清!
作者: 志宇林    时间: 2016-6-14 08:25 PM
老板处理得不够利落
作者: 阿尔冯斯    时间: 2016-6-14 09:21 PM
还可以再上诉一次不是吗0.0?
作者: 妃`    时间: 2016-6-14 10:37 PM
这样也可以上诉成功.... 真的什么人都有, 什么事都有
作者: yy9506    时间: 2016-6-15 04:28 AM
法院奇葩!
作者: ~尐黑~    时间: 2016-6-15 09:00 AM
台湾难波湾 !!!!
作者: 小新滑倒    时间: 2016-6-15 10:14 AM
可是迟到就是迟到啊
作者: SilverGold    时间: 2016-6-15 12:32 PM
迟到还好啦。 又不是2年mc超过78天
作者: ChunVuiLee    时间: 2016-6-15 02:47 PM
哇,好意思告,我真佩服她哪来的勇气

这件事不全全是公司的错,当事人需要负责部分责任,这是自个的品行,纪律,时间观念的问题

请问当事人有什么资格向雇主提出告诉呢?
作者: WYERN    时间: 2016-6-15 04:19 PM
多好赚,诉了老板之后还有钱可以去买一间屋子和一辆车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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