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ALKS.CC

标题: 马六甲修订法令:排屋中间单位禁止养狗!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6-9-7 10:09 AM
标题: 马六甲修订法令:排屋中间单位禁止养狗!
Picture2_副本_副本.jpg

(马六甲6日讯)甲州政府修订新养狗执照条例,排屋住家中间单位,禁止养狗!

民主行动党主席郑国球批评,州政府新措施不合理,促请重新检讨。

他说,根据甲州行政议员拿督威拉依斯迈奥斯曼解释,当局是基于接到有关狗只排泄物及狗吠声的投诉,对邻居造成干扰,因而修订条例。

他认为,这种作法相当极端,政府应对症下药,加强狗主的卫生意识,而非禁止养狗。

他也是怡力区州议员,他今日由甲副主席玛丁及副秘书林朝雁陪同,召开记者会说,狗主养狗当宠物之余,主要是因治安败坏,只好养狗顾家。

“大部分的狗主,会照顾狗只的卫生整洁,政府不应该以排泄物、狗吠声等藉口,禁止养狗,反而应设法提升狗主的卫生意识,包括自行捡粪等工作。”

他强调,政府应给民众养狗的权利,更应尊重狗只的生命。

他担心当局将弄巧反拙,造成流浪狗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郑国球呼吁狗主,须照顾环境的卫生整洁,不要成为政府对付狗只的藉口。

他也促请马华甲州联委会主席拿督林万锋公开表态,是否支持这项措施。

玛丁说,狗只是人类忠实的伙伴,协助主人看顾家门,提防盗贼,因此政府不应该因一两个个案,就一竹竿打倒一船人,反而研究解决方案。\=

他说,狗主每年须为狗只缴付10令吉(已结扎)或50令吉(未结扎)的执照费,当局如此做法,无形中也将减少有关收入。


新闻转载自:光华日报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9-7 11:29 AM
完蛋了,又是這样。。。
作者: WYERN    时间: 2016-9-7 12:22 PM
怎么我没看见猫~~~~~~~
作者: cute2009    时间: 2016-9-7 01:31 PM
狗是无罪的,有罪的是人心
作者: sumer81    时间: 2016-9-7 11:1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JBTALKS.CC (https://jbtalks.my/)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