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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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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果果++
时间:
2016-12-10 01:55 PM
标题:
已解决~~~~~~~~~~~~~~~~~~~~~~~~~
本帖最后由 ++果果++ 于 2017-5-16 02:39 PM 编辑
已解决~~~~~~~~~~~~~~~~~~~~~~~~~
作者:
alexlyn(lee)
时间:
2016-12-14 02:44 PM
Q1:你的朋友不是在新加坡工作, 所以他的老板不需要帮他们申请 任何的准证。
Q2:你的朋友在马来西亚工作 老板给 马币 ,新币,或者 美金 ,这都是你们之间的合约 , 有合约就可以告了。
Q3:你的朋友的老板没有权利在mom对你朋友做什么。因为你朋友并不在新加坡工作。
Q4: 如果你的朋友真的有出卖/公开 公司的私人资料,那个是刑事罪!!
还有, 我读了一遍,忘记还有什么问题了。。。 懒惰在看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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