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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满遭拍摄.男被告“脚袭”摄记 [打印本页]

作者: Geoffreyashley    时间: 2017-9-20 03:47 PM
标题: 不满遭拍摄.男被告“脚袭”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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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扣押上车时,突然发狂“脚袭(图:星洲日报)”摄影记者,所幸摄影记者及时闪避。

(森美兰.芙蓉19日讯)一名被控谋杀罪的华裔被告在被警方扣押出庭时,不忿被摄影记者拍摄,突然发狂“脚袭”摄影记者,所幸被警方及时制止,阻止了伤人事件发生。

22岁的被告钟家文(译音)涉及殴打致死70岁老翁,于今日在谋杀罪名下,被控上芙蓉推事庭。

被告在完成法庭聆讯后,警方便准备把他押上警车,以带返扣留所。

当时,共有3名摄影记者及一名记者准备拍摄离开法庭的被告。被告起初一言不发地走向警车,岂料半途中,他突然抬脚踢向其中一方,打算攻击拍摄的摄影记者。

警员及时制伏


在第一脚踢空后,被告又朝另一方的摄影记者抬脚攻击,但被警员当场制伏,马上把他押上警车,才让事件告一段落。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9月7日凌晨4时10分,在芙蓉端姑慕纳威路的旧大众银行附近,涉及致死一名74岁华裔老翁颜瑞英(译音),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

一旦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唯一刑法为绞刑。女推事拉希玛谕令此案展延至11月16日过堂,以待呈交解剖及化验报告。

此案的主控官为副检察司苏国勇,律师代表为钟德利及拿督韩旦。
作者: denon    时间: 2017-9-20 03:55 PM
打有罪,不打也有罪,所以就不再乎了。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9-20 06:41 PM
有暴力倾向。。。
既然犯了杀人罪,如果不判他死刑,
至少也应该关他20年,再鞭打二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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