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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抱得王爷归(已完结) [打印本页]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24 PM
标题: 抱得王爷归(已完结)
本帖最后由 七夕一神 于 2010-10-18 11:44 PM 编辑

作者:绿荷子

简介

她可是衰了十八世的大衰星,阎王老爷可怜她,决定赐与她幸福的人生好摆脱衰运,

谁知再次转世,她竟成了足以媲美神猪的富家小姐!为了甩去ㄉㄨㄞ ㄉㄨㄞ肥肉,

她沈大小姐只好三更半夜不睡觉,大跳健康操来消赘肉,却巧遇俊美无俦的康王爷“微服私访”,

她就像恶犬看到肉包子、ㄟ…… 总之就是煞到他了啦!首先每日一好词让他惊艳,

再用甜美稀奇小点心攻占他的胃,眼看计划就要大成功……

男主角:李文征
女主角:沈怀璧
情节分类: 借尸还魂 女追男 轻松逗趣
时代背景: 古代架空 天朝
故事地点: 京城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25 PM
荷子茶话之胖女生的幸福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生都有一段丑小鸭的岁月。

    小时候贪吃,而且嗜好甜的东西,所以“瘦”这个字从小就和我无缘。每次看到很瘦很纤细的女生时,总是很羡慕。

    自卑情绪最严重的时候,甚至不愿意多照镜子,连遇到照相留影的场合,也都很抗拒。

    有时候别人当面称赞,心里就想,这个人为什么这么虚伪,我明明不好看。

    后来,不知不觉就瘦下去了。

    这时候再回头看当时的相片,其实根本不能算是胖,只是很普通的那种身材而已,圆圆的脸,有点婴儿吧,也还勉强可以称得上可爱。

    但当时就是觉得自己很肥很肥,看什么都觉得是灰色的。

    再后来,生活中遇到了更多的胖女孩,是真正定义上的“胖”。有的胖女孩活得很快乐,有的胖女孩却活在自卑中。

    其实心理因素有时候比客观的生理因素,更能够影响到人在某段时间的生活态度。

    构思这个故事的时候,当时的想法,是想要写一个万事不顺的女衰星。

    几乎没有思考的,就把主角定位为一个很胖很胖的女生。

    肥胖、貌丑、名声坏,还有比这个更衰的女主角了吗?

    什么?你说没看到过?那么本人写作本书的恶趣味之一就达到了,哈哈!

    其他的恶趣味,当然就是让这种条件悲惨的女主角,顺利追到心仪的钻石级好男人了。

    至于最大的恶趣味,则是让胖胖的女主角到最后仍然没有变成纤细、瘦削的花样美女。

    好吧,好吧,本人承认这是某种累积已久的怨念……

    (话说回来,如果女主角顺利减肥成体态轻盈、娇柔怯弱的骨感美女,那么这本书的书名还能成立吗?)

    咳咳,请无视作者的恶趣味。

    藉著这本书,也想告诉大家,在这么广大的世界上,总有一些聪明的男生,能透过外表发现内心闪光的好女孩,即使是胖女孩,也能拥有幸福!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个故事是个轻松的喜剧,写作的时候很愉快,希望大家看得也愉快。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27 PM
本帖最后由 七夕一神 于 2010-10-18 11:42 PM 编辑

楔子

    狂风暴雨,电闪雷鸣。

    六月初十当天,就连天气都带著强烈的咏叹色彩。

    就在这天,天朝京城天子脚下百姓们奔相走告。

    “大事不好了!有俊俏儿子的人家快点把他藏好了,沈相府的千金她、她醒过来了!”


第一章

    沈怀璧费力的睁开眼睛,迎面看到雕花梨木的床顶,浅青色的轻纱帐重重叠叠,如烟似雾。

    她动了动身体,发现自己躺在柔软芳香的床褥上,触感丝滑,显然价值不菲。

    她闭上眼,满足的叹了口气。

    阎王那老头子总算没骗她,这次转世,果然投胎在大富大贵之家。

    才想再睡几个小时,下一秒却有道激动的声音在她耳边尖叫,“小姐醒了!小姐醒了!老爷夫人,您们看呀!”

    勉强睁开眼睛。床边这个十八、九岁的鹅蛋脸少女,看打扮,应该是她的贴身丫鬟吧?哎,糟糕,忘了问阎王老头,她藉以还魂的这个姑娘的丫鬟们都叫什么名字了。

    万幸的是,没等她开口,少女就扑过来跪下,满眼含著晶亮的泪水,“小姐,我是小环啊!您为什么不说话?您还记得我吧?”

    沈怀璧配合的捂住隐隐作疼的脑袋,“小环,我头好晕,什么也记不得……哎呀,这是什么?”

    难怪她真觉得有点头晕,居然在后脑摸到一个好大的肿包,也不知在哪真撞的。

    床边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但见一个中年美妇满脸是泪的出现在床边。

    “我的女儿啊!”丞相夫人又惊又喜的大叫一声,一把抱住她,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我苦命的女儿啊,你终于醒了,那些庸医都说你没救了!呜哇──”

    一个五十多岁,须发花白的男人站在两步外,也在不停地抹眼泪。

    面对宛如八点档洒狗血剧的场面,沈怀璧愣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

    是了,这一世,她的身份是相府千金,芳龄十八,天朝人氏。父亲是当朝一品丞相,母亲是尚书之女。沈怀璧是他们的独生女,倍受宠爱,家里钱财万贯,奴婢如云。

    而且,她已经有了一名才貌双绝的未婚夫,名叫秦衍之,相貌俊美、学富五车,是新科探花郎。

    听起来,简直是“幸福生活”这四个字的完美写照啊!

    这么好的转世机会,阎王居然会给她沈怀璧,自然是因为她命格非凡,而且被地府列入重点观察档案里的人物,无论在天上地下,都赫赫有名。

    什么?你问她为什么出名?物以稀为贵嘛!

    她,沈怀璧,命格被衰星笼罩,连衰十八世的衰王之王,世世惨遭横死,即使转世到二十一世纪的和平年代,还是逃不过被车撞死的厄运。

    这么衰的命,千万人中才有一个啊!

    终于,在第十八次悲惨面见阎王后,就连阎王也看不过去了,无比同情的跟她商量,说她这样的衰星命格实在太少见,为了防止衰气传染给地府其他人员,地府已经展开一项特别转世救助计画,目的是帮助他们这些衰王之王,破除衰星命格,重返正常命数。

    所以,她的第十九次转世,就投胎到天朝来了。

    对于已故的相府千金,沈怀璧觉得很感激,也很歉疚。如果不是沈小姐失足落水,香消玉殒,哪里能有这么好康的空缺让她递补?

    而且连名字都不用改,那位香消玉殒的沈小姐也叫怀璧。

    沈小姐,你在天有灵,我会代替你好好的活下去的。

    “娘──哇──”母女俩抱头痛哭,就连一旁伺候的小环都红了眼眶。

    夫人哭够了,擦擦眼泪,哽咽著说:“女儿,你要节哀啊。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保重身体要紧。”

    “嗯──咦?”她正要点头应声,却觉得哪里不对。

    要她节哀?节什么哀?

    不是沈小姐自己失足落水吗?现在人活过来了,大家应该高兴才对啊,怎么会反而劝她节哀?

    可能是她脸上的迷茫太明显,沈夫人用手帕擦擦眼泪,“我的儿啊,这次你是救回来了,可是你那薄情的未婚夫君,他、他……”

    沈怀璧大吃一惊,“他怎么了?”

    开什么玩笑,她还没有见过那位“相貌俊美、学富五车”的探花郎丈夫咧!

    沈夫人一咬牙,扭头说:“秦公子他在你失足落水,相府上下一片混乱的时候,独自离开了相府……失踪了!”

    虾、虾米?

    沈怀璧就像寒冬天被人当头浇了一盆雪水,整个人都僵掉了。

    乍听到噩耗,她只觉得眼前金星一阵乱闪,两个斗大的字在眼前飘来荡去,反反覆覆,明明晃晃。

    弃、妇!

    难道……在第十九次转世,她还是选不过衰星笼罩的宿命?

    要知道,天朝这里的风俗民情就像古代的中国,被丈夫抛弃的女子这辈子是别想再嫁了。

    想她正当十八年华,风华正茂,家世显赫,难道竟要一辈子守活寡,孤零零的过完这一生?

    不要啊!

    沈怀璧浑身一个机伶,连寒毛都竖起来,她反射性的从床上跳起,“我不要!我不相信!我──”

    正要下床,脚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下,虚浮的身体不受控制,顿时往前栽倒。

    她大叫,“小环──”

    小环正好站在她对面的位置,眼睁睁看到小姐的身体向她压下,脸色变得苍白一片,嘴唇也开始微微打颤,“小、小姐……”

    但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她就像是下定决心般,脸上闪出坚决的神色,咬紧嘴唇,毅然决然的伸出双臂。

    沈怀璧松了口气。看来这个叫做小环的贴身丫鬟很贴心呐!

    绽放出一个欣慰的笑脸,她放松的伸开双臂,向小环倒下去。

    我相信你,接住我吧!

    等等!

    她猛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瞪视著自己的手臂。

    圆、圆滚滚……比普通人的大腿还要粗的……圆滚滚……的手臂?!

    一声沉闷的声响,重物落地。

    小环整个人被压在沈怀璧庞大的身躯下,眼睛翻白,然后一声不吭晕了过去。

    眼睁睁目睹惨剧发生的众人终于反应过来,手忙脚乱的冲过来,合四个中年仆妇之力,终于成功的把沈怀璧从地上拉起来。

    小环被几个要好的姊妹拖到旁边急救。

    沈夫人紧张的上下打量女儿的身体,“还好还好,没摔到哪里,只是衣服上沾了点灰。”

    过了好半天,沈夫人觉得情况太过诡异。

    “璧儿,你还好吧?怎么这么久不说话?璧儿?!”她的脸色大变,猛地回头,“相公,快过来看看璧儿!你看她的眼睛,这么久都不眨一下,目光呆滞无神,她、她是不是摔傻了!呜,我苦命的女儿──”

    沈丞相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不会的,我看璧儿只是一时虽以接受事实,刺激太大罢了,过几天就好了。”

    沈夫人迟疑道:“你是说……秦公子失踪的消息?”

    他大怒,“不许再提那个姓秦的!我们家璧儿看中他是他的福气,沈家不嫌弃他的出身,把他请进相府里面住,他呢,不仅不知道感激,竟然趁著璧儿落水,场面混乱的机会逃走,害璧儿如此伤心!”

    沈夫人有点不安,“算了,他也不一定是故意逃走的,说不定是因为璧儿就在他眼前落水,他却无法搭救璧儿,觉得无颜再见我们,所以才悄悄离开……”

    丞相冷嗤一声,“不是才怪!自从住进相府,他对璧儿的态度始终不冷不热的,如果她这次真有个什么意外,说不定他还暗自高兴呢!幸好我们女儿福大命大,没有什么大碍,否则就算姓秦的逃到天涯晦角,老夫也不放过他。哼!”

    丞相夫妇陪著女儿坐了大半个时辰,要不是想到还有一大堆政务需要处理,丞相还舍不得走人。

    沈夫人留在闺房里,又絮叨地说了半个时辰,看女儿始终呆滞的盯著自己手臂,一句话也不说,她没有办法,只好带著一双红肿的眼睛离开了。

    又过了很久,沈怀璧才动了动嘴皮,把屋子里所有的丫鬟打发到屋外去。

    然后她缓缓移动视线,从自己的手臂望向腰、腹、大腿、小腿……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自从清醒以来,总是觉得浑身无力。

    带著上百斤的赘肉移动,当然会非常、非常的累。

    她吃力的走到梳妆台前,坐下,铜镜映出自己的脸。

    什么叫福态,看这张脸就知道了。

    真是……面如满月啊!

    这张脸,比她想像中的更圆、更多肉、更福态。

    这位天朝的沈小姐,也比她想像中的更大胆、更强悍、更花痴。

    沈怀璧虽然是衰星,但人并不笨,相反的,因为生活中的种种磨难,让她的洞察力比普通人要敏锐得多。

    比如说,从丞相夫妇的话里,她就听出很多东西──

    沈小姐对探花郎爱慕是真,探花郎对沈小姐,那就难说了。

    那位相貌俊美、学富五车的探花郎,沈府未来的乘龙快婿,多半是被沈小姐看中,强行“请进”相府里的。

    本以为会享受到正常的、幸福的人生,谁知转世过来,却发现老公落跑,而她升级为一个超级胖妞,而且还是个令人发指的花痴。

    沈怀璧对著镜子咬牙切齿。

    “阎王你这个老骗子、老混蛋,我都这么衰了,你还忍心欺负我?我现在这样子,就是你们说的‘正常命数’?!”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27 PM
镜子无语,只是默默的映出她那张潇月脸。

    唉!抱怨归抱怨,日子还是要过的。

    没办法,她也只能再次认命了。

    反正她经历的倒楣事多不胜数,更夸张的事都遇过,已经锻炼出超级强韧的心理承受力。

    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胖了点,走路喘了点,身躯庞大了点嘛。

    老公落跑了?做个单身贵族也不错。

    只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怀念她上一世的身材。

    现在这具身体,目测一百公斤。脑袋是一颗小圆球,身躯是一颗大圆球,从下往上看不到脖子,从上往下看不到脚。

    三步一小喘,五步一大喘。

    现在想起来,小环没被她当场压死,实在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过没死也去了半条命,小环到现在还没有清醒,病恹恹的卧床调养。

    有这个血淋淋的例子在前,接下来的几日,她的随身丫鬟们整天战战兢兢,她走没有两步,身边就响起一片大呼小叫,唯恐她又被什么东西绊倒。

    直到最后,她不胜其烦,随便找了几个借口,把这些丫鬟全部远远的打发到其他地方去。

    开玩笑,她正准备开始减肥咧,有她们在,她还要不要减啊!

    思来想去,最后很没创意的选定后花园作为她减肥的场所。

    第一,这里幽静雅致,环境好啊!

    第二,芳草萋萋,树木丛生,是天然的隐蔽场所。

    她转世的这个朝代,大概还没有发明减肥操这样的东西,一个大家闺秀如果突然在原地狂摆腰臀,多半会被人认为患了失心疯吧!

    气喘吁吁的走到后花园,沈怀璧喘得几乎快断气,扶著院墙休息了大半天,终于缓过气来,最后选定一棵大槐树下面的草地。

    左右无人,立刻行动。

    “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手臂抖抖,肩膀抖抖──”

    她哼著自编的健康歌,努力挥舞庞大的臂膀,奋力在草地上跳跃、扭腰、踢腿、摆臀。

    兴致所至,她决定挑战极限,试一次大劈腿。

    沉重的身体慢慢往地面压去,腿筋和草地同时发出呻吟。

    一道倒抽冷气的声音,清清楚楚的从背后传来。

    沈怀璧大吃一惊,身体摇晃,顿时失去控制,砰的摔到地上,两条小胖腿结结实实劈开一百八十度。

    她抱著腿,疼得眼前发黑,连叫也叫不出来,脑袋里只剩一个念头──

    妈的咧,无论被谁看见了,威胁利诱,死不认帐!

    噙满泪水的眼睛,勉强聚起大小姐的威严,忿然瞪向身后。

    “哪个奴才,好大的狗胆!居然偷窥本小姐……”下面的话自动消音。

    瞪视著草皮边缘站立的年轻男人,沈怀璧的眼睛慢慢睁大,嘴巴也慢慢张大。

    这、这是她眼花了吗?

    这相貌、这身材……

    “帅!真帅!真是……极品的帅!”

    她只觉得眼前光芒闪耀,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千瓦的舞台灯光骤然亮起,照亮了极品帅哥的面容,也照亮了她沮丧的内心。

    她伸手揉了揉眼睛。

    这帅哥穿了一袭淡青色的丝绸长衫,一袭乌黑长发,用明珠冠绾起。身材修长,气质卓然,一看就是大户出身的公子。

    沈怀璧的目光由上到下,又由下到上,在他的周身巡视几遍,最后鼓起勇气,小心翼翼的落到他的面容上,顿时又是一阵晕眩。

    帅!帅到只能用“极品”来形容。她从来没见过五官这么漂亮的男人,简直就像罗曼史小说里描写的完美典范。

    但除了相貌之外,又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是这个男人所特有的。

    就此如现在,男人抬起眼皮,淡淡的扫了她一眼。

    沈怀璧的心脏猛地收缩。她知道,自己完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个发光体,只消一个眼神,就足以把她电晕过去。

    她扶著大槐树,吃力地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浮灰,对男人福了一福。

    “请问这位公子是?”

    男人微微拧眉,沉吟了片刻,说道:“在下是沈相爷的访客,今日拜访贵府,多有叨扰了。这位便是沈小姐吧?”

    沈怀璧叹气。当然是我了。整个相府里除了小姐,还有第二个人有这种体型的吗?

    “正是小女子,不知公子贵姓?”

    男人的眉头又拧了下。看起来,他对她主动向男子搭讪的行为,还是持保守态度的。

    过了片刻,他才回答,“在下姓李,木子李。”

    李姓在天朝是个大姓。看来即使是极品帅哥,也难免会有个这么通俗的姓氏。

    沈怀璧在心里暗自叹息一声,看看李帅哥的脸色,决定还是不要再追问他的名字了。

    于是她低头不语,结果李帅哥反而开口了。

    “小姐贵为相府千金,刚才……何苦自虐?”

    很好。看来他还是很有理智的,没有把她当成神经病,只是以为她的脑袋有点秀逗而已。

    她没办法向这时代的人解释减肥操的概念,只好换了个说法。

    “小女子并非自虐,而是藉由肢体动作调剂身心,试图减低苦闷。”肥胖的人真是非常苦闷啊!

    他点点头,若有所悟,看向她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同情,“原来如此。是在下唐突了,小姐请节哀。”

    沈怀璧眨了眨眼睛。又要她节哀?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我只是调剂身心而已,况且也没什么需要节哀的事啊!”话刚出口,她就知道自己说错了。

    他自称是“沈相爷的访客”,既然跟丞相有所来往,想来也是官场中人,又怎么会不知道秦衍之落跑的事情。

    满朝的人都知道沈小姐倾慕秦探花,为此不借动用势力,把他强抢进相府,准备拜堂成亲。

    她投胎过来,虽然连秦探花的面都没有见过,但毕竟这个身体是沈小姐的,以前的那笔烂帐还是要算到她头上。

    未婚夫落跑了,她却说“没什么需要悲哀的事”,只要是男人都会气恼她的薄情寡义吧!

    果然,李公子的神色倏地冷淡下来。

    背著双手,在原地慢慢踱了两步,他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她。

    “秦探花失踪不过几日,沈小姐就如此言语,当真薄情得很。”又轻声笑了笑,“究竟是沈小姐在这短短数日之内就已经宽慰心情,忘记故人呢,还是说,沈小姐从未对秦探花真心过?”

    这是什么话?

    她就算再不了解事情始末,也知道当日的沈小姐肯定是喜欢秦探花的。

    如果不喜欢他,又怎么甘愿败坏自己名声,派人把男人抢回府成亲?

    更何况,她都已经死了。

    对一个已经死去的可怜女人,就算是帅哥,也不可以用这种轻蔑的态度下评论。

    沈怀璧立刻反驳说:“她……我自然是喜欢秦衍之的,只是……”

    李公子挑眉,“只是?”

    “只是……那个……啊,小女子我落水之后,后脑撞到大石头,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包括和秦公子的种种过往。”

    他淡淡道:“落水失忆?原来如此。”声音虽然平和,眉宇间却带著隐约的讥讽之色。

    她更加著急的解释,“是真的!我撞到水底的石头,后脑上起了好大一个包,到现在还没有消退呢。不信,你可以问府里的下人,醒来之后,有很多人的名字我都不记得了。”

    李公子只是又笑了笑。

    沈怀璧不是傻子,对于他的轻蔑、鄙夷,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她说了半天,人家一个字也不相信,听到最后,他甚至忍耐的拧起眉头。

    那种感觉,就像是容忍一个三流的戏子,在自己的视线里拙劣的表演。

    也许他的心里,根本就看不起从前的那位沈小姐。

    其实这也不奇怪,动用相府势力逼迫一个男人娶自己,却还是被抛弃的女人,被人看不起,也是在所难免。

    沈怀璧却不禁感到悲哀。

    沈小姐的家世也算是显赫,只因为她是胖妞,长得丑,所以就注定要被抛弃?

    沈怀璧又委屈又心凉,对李公子满心的爱慕,顿时全转化为怨气。

    他是帅哥又怎么样?帅哥就可以用这种高高在上的冷淡态度随意批判人吗?

    胖子也是有尊严的!

    她的脸色一沉,冷冷道:“这里是后花园,相府内宅,请恕女眷不方便待客,不论您是朝廷哪位王爷,有事请明日再来吧!”

    李公子愣了下。

    沈怀璧强忍住想再看他几眼的念头,一甩头,很有气势的大步走开了。

    李公子被孤零零的丢在后花园,他想了想,低下头,仔细查验自己到底是哪里露了马脚?

    普通的衣衫、普通的腰带、普通的鞋、普通的玉佩……等一下!

    他的目光盯住系玉佩的穗带。

    五彩的穗带,其中一根色泽金黄,是皇室专用色。

    指尖微微用力,把那根惹事的金黄穗带扯下来。

    “真是失败的微服探访啊……”原本想私下来看看强抢男人的千金长什么样子,没想到……

    康王李文征拈著穗带,站在大槐树下,喃喃的自语。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28 PM
本帖最后由 七夕一神 于 2010-10-18 11:30 PM 编辑

第二章

    第二天清早,就有大事发生。

    当今皇帝的亲弟──康王爷,奉了皇帝的口谕,亲自登门拜访相府,因为听说了沈小姐溺水的事情,皇帝指派康王带了大批礼物,特意前来慰劳。

    沈怀璧在半梦半醒间听到丫鬟们议论的声音,立刻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下地面,吓倒一片人。

    她二话不说,把丫鬟们全部赶到屋外去,严令半个时辰内,不许接近闺房十丈。

    站在偌大的屋子中央,确定左右无人,她深吸口气,开始大跳健康操。

    “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手臂抖抖,肩膀抖抖──”

    半个时辰之后,房门打开。

    沈怀璧接过丫鬟递来的热毛巾,擦掉全身汗水,换了套衣服,顿时神清气爽。

    耐心等待了一阵子,传讯小厮总算到了。

    “老爷吩咐小姐去前厅,迎见贵客。”

    嘿,果然不出所料。沈怀璧得意的一笑,再次打量全身上下,服饰OK、发型OK、精神OK!

    “带路吧!”她满怀自信,迎接挑战去也。

    走过九曲回廊,穿过几重庭院,还没有走到前厅,遥远的便已可以听到宾主对话的声音。

    现在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她昨天在后花园撞见的李大帅哥,天朝皇帝的亲弟,康王爷是也。

    “沈相爷。”他端起碗盖,轻轻拂了拂茶盏边缘的泡沫,不愠不火的说:“令千金此次不幸溺水,本王深感同情,幸好沈小姐福泽深厚,安然无恙。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相信沈小姐历经如此劫难之后,必会很快遇得佳婿,成就一段好姻缘。至于失踪的秦探花,这也是上天注定,他终究是无福之人,跟沈小姐有缘无分。”沉吟了会,又道:“这秦探花的下落如何……本王答应相爷,日后会帮忙探察就是。”

    沈怀璧在门外听了都忍不住要佩服他了。这段话说得多动听,如果昨天没有遇到他,她肯定以为康王是真的想帮她呢!

    把身上衣服又整了整,她在门外轻咳了声,轻移莲步,款摆肥腰,在丞相和康王视线中,隆重登场。

    她先过去向沈丞相施礼,他乐呵呵的拉了她,为双方做介绍。

    “小女怀璧,康王爷是第一次见吧!璧儿,康王爷是难得登门的贵客,上次来我们相府是几年前的事了,还不向王爷请安。”

    沈怀璧回转娇躯面向李文征,移动眼波,嫣然一笑,“王爷万福。小女子看王爷面善得很,本以为近日见过,不想竟是几年来首次登门造访,当真令沈府蓬荜生辉。”

    话里暗指他昨日未经主人同意便溜进来的行径。

    李文征神色不动,回报以微笑,“在下也是久闻沈家千金大名,只是无缘得见。今日一睹芳容,果然是……珠圆玉润、卓尔不群。”

    意思是说,他绝不承认昨天来过,而她果然就像传说中是个超级胖妞!

    沈怀璧的嘴角微微抽搐,勉强挤出几个字。

    “过奖、过奖!”

    沈丞相不知道其中缘故,听到康王恭维女儿,眼睛都笑成一条缝。

    “小女虽说顽劣了些,毕竟自小教养在深闺中,大家体统还是有的,自然与普通出身的女子不同,可叹寻常人看不出我家璧儿的好,还是王爷有眼光!对了,康王爷,我家璧儿年方十八,还没有许配给人家,呵呵呵……”显然把女儿曾对秦探花强行逼婚的事给忘了。

    李文征的手一抖,半碗茶几乎泼到茶几上,“惭愧、惭愧,还是相爷比较有眼光。”他四两拨千斤地说完,就怕沈丞相把目标转移到他身上。

    沈怀璧钦佩不已。丞相老爹这才是无条件溺爱的典范啊!

    沈丞相又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废话,李文征按了按眼角,忍耐好半晌,这才把话题回归到正题上。

    “礼物已经送到,既然沈小姐无恙,那么本王就此告辞──”

    沈丞相的脸上露出笑容,正要说些皇恩浩荡之类的客气话,忽然有道声音在旁边大叫道:“等等!”

    四道视线惊讶望去,大叫的正是沈怀璧。

    李文征轻咳一声,“沈小姐还有何指教?”

    沈怀璧的眼睛闪闪发亮。开玩笑,令她心动的极品帅哥就在面前,虽然昨天他的态度令她十分不爽,但她向来不是个爱记恨的人,何况今天如果错过了,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相遇。

    “康王爷,今天天气这么好,何必急著赶回去?你难得来一次相府,不如我带你去后花园散散步、聊聊天?”

    唔,不能著急,从朋友做起,慢慢来。

    李文征愣了愣,旋即脸色一沉。

    “沈小姐,相爷就正面前,你身为一个姑娘家,怎可以如此放肆无礼?”

    沈怀璧也是一愣。怎么,在天朝年代,她身为相府的主人,带客人在家里散步聊天也不可以吗?

    不会吧,这个时代比地所想的还要保守?

    她还在思索著,李文征已带著下属,作势要离开了。

    沈怀璧大急。他连一杯茶都还没喝完,也才和她说了几句话,怎么就生气要走人了?

    不成,她不能让他现在就离开!

    她连忙大叫,“康王爷,你不要生气,我纯粹是热情好客,并没有其他的意图──”情急之中,她向前走了两步,对著李文征坐的方向微倾身,他顿时被笼罩在大片阴影之下。

    李文征一惊,猛地站起身,倒退半步,不悦的道:“沈小姐,请自重!”

    被他的激烈反应吓住,她呆了呆,叹了口气,后退几步,颓然坐回座椅上,把脸埋在双掌里。

    本来还不觉得什么,但就在刚才,与他近距离的对比下,她突然意识到这具身体比普通的女子庞大太多了。

    也难怪他厌恶自己,如果看到比自己大两倍的肥男人,她也会被吓得后退的。

    粉红色的幻想泡泡碎成千万片,变成冰?,扎进心里。

    沈怀璧的情绪突然变得无比沮丧。隔了很久之后,声音闷闷地从双掌间传出来,“多谢王爷登门探访,请恕小女子不便出门相送。”

    李文征反而愣了下,他跟陪同前来的静南侯爷方小侯互换了个眼神。

    想来刚才本能的后退举动,伤到她的心了。

    ************

    沈怀璧回到闺房,把所有下人都赶出去,抱著棉被痛哭了一场。

    唉!她的衰运果然还在持续,来到天朝后的初恋,又要以失败告终了。

    虽然这种事对她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可是这次,完全不同于以往那些失败的经验。

    对李文征的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只要看到他,就从心底开始到全身都在颤动,这就是传说中的遇到真命天子吧!

    沈怀璧把脑袋埋在枕头里,闷闷的想。从前的那位沈小姐还比较幸运,她喜欢的秦探花是平民出身,官职又不高,就算对方不喜欢她,至少她能动用势力把人抢进府。

    而她喜欢的人,是皇帝的弟弟,身份贵重,职权又高。

    别说抢进府,把这个念头说出去都是死罪。

    她趴在床上,眼睁睁看著窗外日落西山,月儿升起,她拍著床柱,慨然长叹。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小环,拿酒来!”

    小环按著扭伤初愈的腰,慢吞吞端进来两壶酒,望著小姐,满眼敬慕。

    自从准姑爷落跑以后,小姐触景伤怀,文采大进啊!

    窗外夜色如水,窗内人影闪动。

    不到半个时辰,两壶酒就空了。

    沈怀璧喝到半醉,拎起空酒壶,摇摇晃晃的走到窗边,把酒壶扔出去,然后趴在桌子上,陷入深沉的梦乡。

    她梦到了李文征。

    身穿淡青色的丝绸长衫,用明珠冠绾起发,对著她微微含笑。

    她注视他走近过来,丰采翩翩。她的一颗心因为期待而剧烈的跳动著,他温柔的捧起她的脸,唇缓缓开阖,对她说出令她心灵狂震的字眼。

    “我……喜欢……”

    吻落下的那个瞬间,沈怀璧从梦中猛地惊醒。

    窗外月儿高挂,夜色深沉,桌上烛火摇曳。

    她抚著胸口。因为梦里的情景,她的心至今还在剧烈的跳动著。

    这简直难以置信。

    她沈怀璧生平第一次作春梦了!

    而且梦中的男主角,居然是个只见过两面,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的男人!

    沈怀璧对著窗外,托著腮,发呆了两分钟。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啊!

    感觉……真好。

    如果能够跟他在一起生活,应该称得上幸福了吧……

    等等,幸福?她倒楣了十八世,从来就没有体验过“幸福”这两个字!

    难道,他的出现是某种暗示,陪伴她的衰运终于宣告终结,她要开始正式转运了?

    难道,他就是上天安排给她的补偿?

    想到这里,沈怀璧只觉得一股暖流从心底生起,瞬间流到四肢百骸,轰的一声,粉红色的希望泡泡漫天飞舞,她精神大振,活力四射。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刻,忽然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叫从相府方向传开,声音之巨,响彻整个京城夜空──

    “康王爷,我好喜欢你!”

    据家家户户亮起的灯火显示,在这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被她的深情告白惊醒的京城居民,多达上万之众。

    其中,就包括沈相府隔壁的定国将军府、对面的刑部尚书府、邻街的礼部侍郎府,以及相隔两条街之外的皇宫内等等。

    ************

    李文征今日上朝,接收到无数古怪视线。

    他虽然年轻,但性格沉稳,做事尽职尽责,平日处事更是低调,这样的一个人,是难以找到话题议论的。

    然而就在今天,京城却爆出一个与他有关的极大八卦,登时朝野震动,百官为之兴奋不已。

    上朝进殿的时候,他从官员们身边走过,沿路听到无数窃窃私语。

    “是真的吗?不可能吧?!”

    “绝对不假!下官以头顶乌纱担保,确有此事!”

    “简直难以置信,秦探花失踪还没有几天,沈小姐就移情别恋上……”

    “嘘!他过来了。”

    八卦官员们立刻整顿衣冠,规规矩矩站好。

    李文征目不斜视,装作什么也没听见,站到自己的位置上。

    好不容易早朝结束,下朝以后去御书房陪皇帝下棋,沿路又收到无数太监宫女的古怪视线,他依旧目不斜视,装作什么也没看见,笔直走过。

    两局棋下完,第三局棋下到一半,皇帝抬起视线,盯著他的脸看了半天,摸著下巴说:“老五啊,朕今日才发现,你长得真是不错。”

    他一声不吭,目光看著棋盘。

    皇帝又说:“年轻俊朗,风度翩翩,难怪能掳获沈家千金的芳心。”

    啪的一声,他下了枚白子,堵死自己的一条大龙,然后起身,恭敬道:“这局棋臣输了,今日已经下了三盘,臣家里还有事,先行告退。”不等皇帝说话,拂袖而去。

    ************

    与李文征交情甚笃的方小侯正在家里睡午觉,才刚睡著,就被他从床上揪起来,陪他去喝茶散心。

    方小侯打著哈欠,跟著他进了京城最大的茶楼──聚香茶楼。

    没办法,谁让他方小侯是康王爷从小到大的伴读呢,康王不开心,他也只好舍命陪君子。

    此时正是傍晚时分,茶客众多,就连二楼雅座也坐了不少人,李文征带著方小侯进了雅座包厢,嗑著瓜子点心,隔著竹帘听人说书。

    那说书先生口沫横飞,正说到最后阶段,猛地一拍惊堂木,朗声道:“今日说了这许多,归根究底,只是一个‘情’字起风波。有了这桩事,才知道这世上无奇不有,不仅有男子强抢良家妇女为妾,竟也有女子强抢男人为夫。正所谓沈千金辣手摧花,秦公子逃亡天涯!”

    噗的一声,方小侯满口茶水全部喷到地上,呛咳不已。

    李文征淡淡扫他一眼,“沉不住气。”

    他无奈至极。没想到到哪都逃不过沈家千金的话题,想笑又不敢笑,只得苦苦憋著,只觉得表情都僵掉,痛苦死了。

    周围陆续响起一片嗟叹惋惜之声,茶客们痛惜秦探花的不幸遭遇,大骂沈家千金是京城第一无耻的女人。

    台上的说书先生像是意犹未尽,长叹一声,又道:“老夫还记得,就是在去年的七月初七游园宴,沈小姐对秦探花一见倾心,苦苦求爱不成,最后将人强抢进相府……唉!各位,今年的七月初七即将到来,继秦探花,不知道又有哪家公子将遭到沈小姐的荼毒,老夫实在是不忍猜臆啊!”

    雅座的竹帘后,方小侯眨了眨眼睛,重复道:“七月初七,游园宴?”

    李文征脸色微微一变,“游园宴!”

    方小侯猛地一拍手,“对啊,这么重要的事,我居然给忘记了!算算日子,不到半个月了吧?”

    李文征叹了口气,想起这事便觉得头痛。

    去年的游园宴被他找了个借口逃掉了,今年可逃不掉了,皇太后在背后盯著哪!

    想到沈怀璧今年也会参加游园宴,如果地当众对他求爱……

    他顿时觉得胃口败坏,兴致全无,再也无心喝茶,起身离开茶楼。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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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怀璧是从小环的口里听说游园宴这个玩意的。

    相府管家早早就替她准备好了新衣裳,七月初七当天,她坐在梳妆镜前,感觉自己像个娃娃似的,被几个女人围在中央,打扮得花枝招展,都快认不出自己来了。

    等那几个女人停手,她急忙拿过手帕,把过红的胭脂、过黑的炭笔粉擦掉,又把满头的首饰拔下来一大半,最后只留了根玉簪及一圈珍珠装饰。这样看起来才清爽多了,开玩笑,本来长得就不怎么样了,再照她们打扮的那个模样出门,她都没脸见康王了。

    今年游园宴在顾尚书府邸里举办,沈怀璧坐轿抵达的时候时间还早,大部份人都还没到,只有一群早到的官家小姐围成一圈闲聊。

    看到她过来,她们似笑非笑的打招呼。

    沈怀璧谁也不认识,勉强还礼应付过去,拖了把椅子坐到一旁,听她们聊一些女红针织的话题,她无聊之余,正好瞥见旁边放了本大红烫金的游园宴名册,地拿了过来,刷刷的翻开看。

    一看之下,终于明白了。

    这个所谓的游园宴,分明是世家贵族的相亲大会嘛!

    名册上,写了所有参加男女的姓名、年纪、生辰八字、家世、爱好……个个都是大户人家出身,大多数男子的名字后面还写上他们的官职。

    她屏著呼吸往后翻了几页。没有!再往前翻,原来她想看的内容就在第一页──

    康王,名文征,字语浩。官拜大司马,一等威国公,年二十一,并无妻妾。

    真是……言简意赅啊!

    放到二十一世纪,绝对是钻石级别的单身汉。

    想到今晚就能见到白马王子,沈怀璧激动得一颗心怦怦乱跳,眼睛盯著那短短的几行字,反覆看个不停。

    又坐了一会儿,她终于感觉气氛不太对。有些话题她也能聊上几句,但这群小姐却是故意不和她说话。

    对于她们的冷淡态度,沈怀璧虽然不至于觉得伤心,却是迷惑不已。

    难道相府的沈小姐以前得罪了很多人吗?

    到了夕阳西下,这次宴会的主办者──顾尚书府的老太太出来见客了。

    小姐们纷纷起身行礼,花园里立刻响起一片莺声燕语,沈怀璧满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顾老太太微笑还礼,一抬眼,看到沈怀璧,猛地吓了一大跳,“哟!这、这是哪家小姐?”

    旁边的贴身丫鬟小声提醒了几句,顾老太太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笑道:“原来是沈相府的小姐。一年不见,沈小姐……福态依然啊!”

    周遭响起低低的嗤笑声,沈怀璧干笑著行礼。

    福态依然?看她的反应,只怕是比一年前更福态吧!

    心情顿时无比郁卒。

    顾老太太落坐之后,众小姐总算和沈怀璧说话了,只不过话题有意无意,总是在她的肥胖身材上打转。

    她几次试图把话题扯开,没说几句,却又绕回来,小姐们继续笑话她的肥胖,不愧是读过诗书的千金小姐,就连笑话别人也说得隐晦得很,她听得更郁卒,却也不好发作。

    早知道会受到这种待遇,打死她也不来,为什么以前那位沈小姐居然乐此不疲,每年坚持参加?

    天色渐渐黑了,月亮升上树梢。

    参加游园宴的年轻公子们总算走进花园了。

    看到他们的身影走近,小姐们齐齐轻呼一声,故作娇羞状,话也不说了,羞答答的低下头,把半边脸藏在团扇后面。

    变脸之迅速,让沈怀璧叹为观止。

    她可装不出在男人面前盖涩低头这一套,于是一片低垂的脑袋之中,只有她大大方方的四面环顾。

    第一眼,就瞥到李文征。

    他今天穿了正式的深色重衣,袍袖上用金线绣了五爪金龙,金色衬著衣袍的厚重底色,更显贵重尊崇。

    头戴玉冠,衣摆处有著银线滚边,隐约又是一条五爪龙的式样,他处在众官员簇拥之中,神色淡漠,俊美逼人。

    沈怀璧的眼睛都看直了。

    周围小姐们的眼睛也亮了。

    不过沈怀璧实在盯得太久了,盯到最后,大家都不看李文征,纷纷转过眼来看她发痴。

    等到她终于回过神来,一道女声正好响起。

    说话的小姐姓池,是这群小姐中相貌最出众的人之一。

    她看也不看沈怀璧,轻声说道:“听说沈小姐的心上人是康王爷?眼光倒是极好的,只是……”说到这里,她的美眸转过来,在沈怀璧的全身扫视了一圈,侧过头,微一撇嘴。

    沈怀璧感觉就像脸面被人扔进泥塘里,还往上加踩几脚。

    这个下午,池小姐是讥笑她最厉害的一个,她原本不明白池小姐为什么跟自己过不去,现在看她的反应,她明白了。

    原来池小姐也是喜欢康王的。

    如果不是喜欢他,又怎么会气到失态,不顾大家风范,当场对她尖刻讥讽?

    看来池小姐的人品不怎么样,眼光倒是很不错。

    她愣愣的望著池小姐娇艳的面容,心想,不知道什么样的女子,才配站在他的身边,至少,要池小姐这种程度的相貌吧?

    她的心里泛起酸酸涩涩的感觉。池小姐又何苦讥笑她呢?她们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竞争对手啊!

    想到这里,沈怀璧忍不住幽幽的叹了口气。

    ************

    酒席摆好,大家恭谨等待了半个时辰,皇帝和皇太后驾临,所有人跪拜迎接。

    只见两人喝了几杯酒,说了几句“大家尽兴”的话,便摆驾回宫了。

    成千上百的灯笼和蜡烛点起来,四周亮如白昼,又有几百盏水灯放在荷池中,景色美得像画一样,游园宴的气氛这时才热闹起来。

    既然是一年一度的相亲大会,各位公子、佳人很快就直奔主题。

    原本席位是男女列成两排,遥遥对坐,没多久,公子们就纷纷起身,端著酒杯,摇著折扇,跑到心仪的小姐面前大献殷勤。

    小姐们身为大家闺秀,举止矜持,当然没有人主动跑去对面的酒席献酒。

    池小姐的面前围了一群公子,脸色却极臭,她沉著脸,不耐烦的应付面前的男人们,眼神不住瞥向对面端坐不动的李文征。他为什么不过来?难道她不是所有千金中最美的吗?难道她的倾慕眼神还不够明显吗?

    她忿忿的想,康王空长了副风流相貌,原来却是个不解风情的木头王爷!

    到场的小姐人数不少,有被公子们大献殷勤的,也有被冷落的。

    沈怀璧的座位前当然是不会有人过去了,胡侍郎的千金坐在她的隔壁,满怀期待的等待了半天,却也是孤零零一个人坐著。

    这胡小姐相貌才气都是平平,却是心高气傲。今晚她大觉没面子,而且理所当然地认为问题都出在沈怀璧身上。

    她怨恨的瞪了眼隔壁的沈怀璧。如果不是坐在她旁边,自己怎么会乏人问津?都是她的晦气沾染了她!

    方小侯在小姐们的坐席前转了一圈,掳获芳心无数,心满意足,终于想起一同前来的李文征了。

    转身看去,他果然还坐在原位,迳自喝酒。

    方小侯不禁咋舌。王爷的眼光可真高啊!花园里这么多位千金,他一个都看不上?

    总不能让堂堂康王爷一个人喝酒喝到晚宴结束吧!方小侯急忙拉了几个交情好的年轻大臣,走到李文征席前敬酒。

    池小姐坐在座位上,眼看对面几个年轻大臣围著李文征,低声谈笑,忽然不约而同的爆出大笑。

    随即便有几个人转过身来,似笑非笑的瞄向角落的沈怀璧。

    池小姐立刻猜想到,他们是在嘲笑沈怀璧爱慕上李文征的事。

    心里冷冷一笑,她开口说道:“看今日的游园宴,倒是和去年一样热闹。唉,只可惜座上不见了秦探花!”

    方小侯听得分明,笑嘻嘻的说:“今年虽然少了秦探花,却多了康王爷啊!”

    李文征喝酒的动作略停,瞥了他一眼。

    方小侯看了他的脸色,立刻噤声。

    啜了口酒,李文征放下酒杯,淡淡说:“今晚月色不错。”

    精明的人善于察言观色,知道他不喜被人打趣,就不敢再开他的玩笑。

    偏偏胡小姐怨恨沈怀璧,一心想要她当众出丑,好不容易听到话题跟沈怀璧有关,她急忙接下去道:“今晚如此大好的月色。小女子不才,意欲赋诗一首。”

    在众人的叫好声中,她站起身,抬头看看月亮,又看看身边的沈怀璧,吟道:“七月初七夜游园,人影月影共缠绵。借问二者何所似?我道人比月更圆。”

    花园中安静片刻,接著登时哄堂大笑。

    沈怀璧僵坐在座位上,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居然当众作诗讥笑她肥胖?这、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众小姐中看她不顺眼的大有人在,于是立刻又有几人作了诗,继续喑讽讥笑她。

    在场众人笑得喘不过气来,有人趁机起哄,想让李文征也即兴作诗一首,也算是报复她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的大胆居心。

    李文征听了,只说了一句话,“本王不善诗词,不敢献丑!”

    众人愕然。

    谁不知道康王生平最爱诗词格律,造诣深厚,如今却说不善诗词?!

    这会就算是胡小姐,也看出他心情不爽了。

    于是大家乖乖回座位,低头吃菜。

    李文征眼皮微抬,扫过对面的沈怀璧。

    她坐在最偏僻的角落,低著脑袋,抓著手帕,脸色极为难堪。

    他原本也厌恶她仗势欺人,强抢当朝探花做丈夫,但看了今天的局面,竟忽然觉得她可怜,只因为长得肥胖,就被人嘲笑到如此程度。

    他不禁又想。如果沈小姐长得美貌一些,凭她的家世,秦探花也未必会狠心抛弃她吧!

    心里叹息,他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

    正好她也抬眼看他,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撞到一起。

    沈怀璧的心里又是酸涩,又是愤怒。这些王八蛋,她只不过是长得胖一点而已,又没有掘了哪家祖坟,有必要这样人身攻击吗?!

    难道长得胖,到哪里都要被人羞辱?

    正气得头顶冒烟,忽然对上李文征的视线,瞧见他眸中隐约带著怜悯,心里不由一颤,又是一阵酸楚。他们嘲笑她的样子,全部被他看见了!

    越想越难过,她仰头喝光一杯酒,酒杯扔回桌上。“我也来吟首诗!”

    众人面面相觑片刻,忽然不约而同爆笑出声。

    参加了这么多次的游园宴,他们第一次听说,原来沈家小姐也能作诗!

    方小侯想像她挂著满身肥肉,趴在桌上写诗的样子,笑得肚子都痛了。

    他擦掉笑出来的眼泪,对沈怀璧说道:“沈小姐既然有大作,不妨念出来,也让大家都听听。”

    她想也不想,张口就道:“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两句诗出,满座震惊。

    方小侯噗的一口酒喷到桌子上。

    开玩笑吧?这个肥女当真会作诗?而且张口就是如此好句!

    沈怀璧睨视周围。没听过吧?没听过吧?

    这里的人绝对不识李白、杜甫、唐宋八大家。哼,看她借李白的千古名作,镇一镇他们这些王八蛋的气焰!

    再道:“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时,满座已经鸦雀无声。

    全诗念完,方小侯瞠目良久,啪的一声,手中扇子掉到桌上。

    安静了很久之后,忽然有人大声说话,慌忙道:“快拿纸笔来!快点记下这首诗!”

    又有人慌忙叫住沈怀璧,“请问沈小姐,这首诗诗名为何?”

    她哼道:“就叫做‘七月初七夜游园’吧!”

    说完站起身,环顾众人各种各样的脸色,很嚣张的拂袖大步而去。

    走过李文征座位面前,她的脚步忍不住停了停。

    他抬起头,乌黑眼眸笔直凝视著她,隔了半晌,说道:“沈小姐好文采。”

    她对他行了个礼,往拱门外走去,心中却是微微苦涩。你终于肯正眼看我了。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3 PM
第三章

    不出三天,沈怀璧在游园宴上所作的诗就传递了京城,人人惊艳不已。

    聚香茶楼里,曾经大骂她无耻的年轻茶客拍桌长叹,“真是想不到,沈小姐竟然有如此才情,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单是这两句,就堪称是千古绝唱!”

    说书先生在台上说道:“近日相传,沈小姐为了思念康王爷,每日写诗一首、谱曲一首,小老儿有幸看过其中部份,当真是……才华横溢,令人惊叹。”

    雅座中方小侯瞠目结舌。“她除了会作诗之外,还会写曲?这、这实在是……”

    李文征对著窗外沉思了半天,忽然扬声问说书先生,“沈小姐作诗的功力我们见识过了,倒是她谱的曲,先生会不会唱?”

    说书先生嘿嘿一笑,“唱自然是会唱的,不过,小老儿可是花了五两白银,才托人从沈相府里辗转买到这曲谱……”

    李文征随口吩咐方小侯,“给他五十两。”

    说书先生大喜,忙不迭的进了雅座,高声唱道。

    “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今日乱我心多烦忧,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花花世界,鸳鸯蝴蝶,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

    方小侯干咳两声,“好了好了,停住停住!”

    这沈小姐还真敢写,内容竟然如此大胆,“不如温柔同眠”?啧啧!他听了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李文征始终没说话,方小侯觉得不妙,急忙去看他的反应。

    第一眼以为自己看错了,又看了第二眼,确定了。

    他在心里惨叫一声,老天爷啊!

    天要下红雨了,太阳要打西边出来了,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康王爷,他、他居然脸红了!

    他刷的把脸扭过一百八十度去。

    没看见,他什么也没看见!

    说书先生左等右等,两位爷儿却是毫无反应,最后他只好干咳一声,“小老儿唱完了。”

    方小侯把五十两银票扔给他。快走快走!

    “等等。”李文征出声拦住他,“这首曲的调陌生得紧,曲牌名是?”

    说书先生抓著银票,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无比殷勤的答道:“回公子的话,是沈家小姐自创的曲,曲牌名叫‘鸳鸯蝴蝶梦’。”

    “鸳鸯蝴蝶梦……”李文征喃喃的重复一遍,点了点头,略抬眼皮,“你怎么还在这里?”

    “呀!”说书先生被一脚踢出雅座。

    回王府的路上,李文征坐在马车厢里,始终默默无言。

    方小侯把沈怀璧为人传颂的诗和曲都抄录在纸上,李文征抓著看了整整半个时辰。

    直到下马车,他才低声自语了半句话,“卿本佳人,奈何……”

    话到这里就顿住,再没下文,他迳自走下马车,回府休息了。

    方小侯吩咐车夫驾回静南侯府。

    一路之上,他思绪万千,想到沈小姐三重下巴的圆脸蛋,对李文征色迷迷放光的眼神,再想想她跟水桶差不多的腰。

    他忍不住仰天长叹息,“卿本佳人,奈何造化弄人!”

    ************

    沈怀璧最近过得很郁卒。

    沈丞相虽然溺爱女儿,但女儿之前做出当街强抢探花郎的事情,让他觉得很没面子。

    于是乎,为了保护女儿的闺誉,也为了相府的名声著想,他对沈怀璧下了三道命令。

    一、不许出府。

    二、不许私下命令人出府。有什么事情,找管家商量。

    三、无论去哪里,都有四个以上的丫鬟跟著。

    结果,她只能每天在相府里转来转去,差点闷疯了。

    她终于体会到身为千金大小姐的苦闷了。整天无所事事,日子过得无聊至极,很容易压抑成心理变态的。

    唯一的好处,就是现在她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每天托著腮坐在窗前,从早到晚思念她的李大帅哥。

    对著窗户发呆了十几天之后,她觉得这种思念方式太空洞了,于是派人通报管家,她要正方形的彩纸。

    做什么?折纸鹤。

    小环坐在板凳上,瞪眼看著小姐满脸幸福的在彩纸上又写又画,最后把好好的一张纸反覆折叠,折成某种奇怪的造形,据小姐说是鹤。

    然后她把纸鹤放进一只精致的小盒子里,系上缎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并让人通知管家,将礼送去给李文征。

    几天之后,京城朝野相传,沈府千金每日送礼到康王府,风雨无阻。

    身为当事人的李文征是什么想法,没有人知道。

    沈丞相倒是开心得很。

    女儿以前看中的小白脸,不是家境太差,就是草包货色,再不然就是家里亲戚太多,公婆小姑俱在,女儿嫁过去只怕要吃苦。

    现在女儿看上李文征,无论身家、学识、品貌、地位,都是一等一的,他还有自己的王府,女儿嫁过去就是现成的王妃,地位尊崇。

    沈丞相越想越满意,整日眉开眼笑,恨不得他立刻娶了女儿才好。

    近日他刚忙完一桩朝廷公务,比较空闲,沈丞相相中这个机会,声称要答谢他上次登门探访小女,发了烫金拜帖,邀请他来相府作客。

    李文征前后婉拒了三次,到了第四次,沈丞相又发拜帖来,上面写道:

    若王爷事务繁忙,无暇前来敝府,老夫将携小女登门致谢……

    于是他只好赴宴了。

    沈相府的答谢筵席就设在后花园那棵大槐树下。

    沈丞相对这个安排很满意,坐在桌前,呵呵笑道:“这里是相府最为雅致的地方,王爷觉得怎样?”

    李文征无语。看到这地方,他就想起微服潜进相府的那一天,撞见沈怀璧的场面。

    他忍不住抬眼瞥向对面,见她规规矩矩坐在那里,眼睛直勾勾盯著他。

    李文征心里想,她是不是每天都在这里大跳奇怪的舞蹈?被如此重量每日践踏,难怪刚才过来时,看到绿油油的草皮秃了一块。

    忍不住喃喃自言的叹息,“可惜了这么好一块草皮……”

    沈丞相没听清楚,问了句,“王爷说什么?”

    他立刻改口道:“本王刚才说,景致绝佳,尤其是这么好的一块草皮。”

    沈丞相欣慰大笑。

    沈怀璧还是直勾勾的盯著李文征的脸,目光灼灼。

    他心中有些尴尬恼怒,但碍于沈丞相的面子,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摸了摸自己的脸,“沈小姐,本王脸上可是有什么脏污?”

    被他这么一说,她当然不好意思再看下去,乖乖摇了摇头,低下头去。

    这下李文征满意了,又跟丞相寒暄几句,提起筷子夹菜。

    吃了几口,觉得气氛有些古怪,似乎哪里不对劲。

    他眼皮略抬,环视左右,注意到沈怀璧的动作,顿时差点气破肚皮。

    她坐在对面,面前只有一碗白饭,根本没有动筷夹菜。她偷偷看他一眼,圆圆脸上露出回味满足的表情,喜孜孜扒了两口白饭吃下去,又抬眼来偷看他。

    当真是秀色可餐。

    拿他康王的色相下饭?看在沈丞相的面子上,他不便当场发作,直气得手抖,筷子几乎夹不住菜。

    这样一来,当然是食不下咽,草草吃了几口,他就借口还有事务要处理,向沈丞相告辞。

    沈丞相好不容易把人请来,当然不愿意轻易放走,嘴里连声的说惭愧惭愧,询问康王是不是今晚的饭菜不合意。

    李文征摇头说:“沈相爷也知道,前几天本王刚刚接下户部舞弊卖官的大案,这两天正和大理寺官员合力审查卷宗,缉拿相关案犯,本王实在是忙啊!”

    沈怀璧惊呼,“事务繁忙,王爷更要保重身体!”

    李文征点头道:“多谢小姐关心。那么,沈相爷,本王这就告辞──”

    沈丞相拦住他,话锋一转道:“其实,小女偶尔也会洗手做羹汤,尤其是调养身体的药膳、汤点,今天也备了不少。”他没提的是,这项手艺是那次落水被救起后才培养的,以往他可从没见女儿进厨房过。

    他大惊,连声道:“不用了、不用了!”

    沈怀璧急忙吩咐小环,“快把食盒拿上来!”

    但他实在毫无食欲,更不想在相府耽搁,对沈丞相略一拱手,转身就走。

    他身为堂堂王爷、皇亲贵胄,当真要走,难道大臣还能拦住他不成?

    眼看就要出了后花园,他耳力过人,隐约听到背后一声哽咽,接著是沈丞相带著惊慌的声音响起,“璧儿、璧儿!乖女儿,你不要哭啊!”

    难道是沈小姐哭了?

    李文征心里一动,脚步微滞,忽然想起她那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如此的绝妙好辞,短短两句,包含多少悲凉。

    明明已经拂袖而去,李文征站在后院门口,却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她抱著食盒,低著头站在原地,轻声的抽噎著,夕阳拉得影子长长的。

    明明是肥胖粗重的身躯,此时看起来,竟觉得有几分可怜。

    他心想,普通女子长成这样,已经是不幸,身为一代才女有此累赘,更是不幸,他又何必再伤她的心?

    沈怀璧抱著食盒,越想越是悲哀。

    她平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制作酥糕甜点,各式各样都很拿手,这次为了李文征要来赴宴,她振作精神,到厨房大展了一番身手。

    所有的食物是她精心准备了一整天才做好的,满怀期待的拿出来,结果连被打开的机会都没有。

    李文征这人,实在是太绝情了。

    她抽抽鼻子,打开食盒盖,小心捧起其中一样食物,转身问沈丞相,“他不要吃就算了,是他没口福。爹啊,你要吃吗?”

    她话音未落,只见沈丞相瞪大了眼,直直盯著她背后。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3 PM
一根修长洁白的手指从她背后伸过来,指著她手上捧著的食物。

    “这是什么东西?以前似乎未曾看过。”

    沈怀璧只觉得心脏猛地收缩,然后卜通卜通的跳个不停。

    她的脖子僵硬、肩膀僵硬,勉强挪动两只脚,把身体转过九十度,又惊又喜的表示,“这个,是一种叫做布丁的甜品。”

    面前的年轻男子点了点头,正是去而复返的李文征。

    她屏著呼吸把食盒递过去,他接过。

    沈怀璧觉得自己气都快喘不过来了。怯怯地指著食盒,抖著声音说:“左边这、这个是杏仁布丁,右边的是……是草莓布丁,这个是西、西瓜布丁,这个是樱桃……布丁。”

    李文征打量著这些从未见过的甜品。

    软软的,半透明的,还有鲜嫩的水果掺在里面,颜色式样可爱得很。

    片刻后,他伸手,一旁的侍从急忙递上银勺。

    试探性的吃了一小口,又吃了一大口,几下就吃光了草莓布丁。

    然后又吃光了西瓜布丁、杏仁布丁、樱桃布丁。

    他点头赞道:“甜香软滑,味道清新。”

    沈怀璧一阵欣喜,急忙拉开食盒的下层,掏出一只雪白瓷盘,上面放了几块三角状的松软糕点。

    他迟疑了下,问:“这个……是桂花松糕?”

    她解释,“这是独家配方的奶油蛋糕,上面撒了层去年有的桂花瓣。唔,也可以看成是改良版的松糕。”

    他又试著吃了一小口,香甜松软,入口即化,竟是从未尝过的好滋味。

    他诚实的赞说:“好吃。”

    沈怀璧高兴得心都要飞出来了,把整个食盒塞给他,“里面还有很多布丁和蛋糕,你都带回府吧!”

    他点头,随身侍从急忙把食盒接过。

    李文征又看了她一眼。实在想不到,这位其貌不扬的沈小姐居然能做出如此精致的糕点,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今晚的宴席原以为会不欢而散,想不到多留了这一会儿,竟有了意外收获。

    沈小姐的举动固然大胆,却也是痴心,这些奇异精致的糕点,只怕花了不少时间准备吧!

    想到这里,他对她微微一笑,“沈小姐费心了。”

    接著又跟沈丞相聊了几句,便带著食盒出了相府。

    沈丞相看到他收下女儿做的点心,欣慰不已。可怜女儿的一番苦心啊!

    不过看康王今天的反应,璧儿只是多看了他几眼,他就差一点要拂袖而去,想要他做沈家的女婿……

    唉,此项任务颇为艰钜,难,实在是难啊!

    左思右想,苦无良策。

    定睛看去,女儿还站在原地,目光呆滞,双眼无神,手臂保持送出食盒的姿势,一动也不动的。

    沈丞相大吃一惊,冲过去拉著她的手臂,“璧儿、璧儿!你这是怎么了?”

    沈怀璧的眼珠转了转,视线逐渐聚焦到他的脸上。

    “爹啊,”她喃喃的道:“你看到了没有?他对我笑了,他对我笑了!他怎么可以笑得这么好看……”

    沈丞相长叹一声,握住她的手。

    “乖女儿啊,不是爹爹打击你,只是……这康王爷的心思实在难以捉摸,如果你看中的是其他家的公子,爹都能替你想办法,但是康王……”

    “就是他了。”她突然说。

    “啥?”

    “爹啊,康王爷家住哪里?能不能告诉女儿?”

    他吓了一跳,“女儿!康王爷身份贵重,可万万强抢不得啊!”

    沈怀璧扑通一个栽倒。她的形象已经差到如此地步了吗?!

    她按著太阳穴呻吟,“爹啊,女儿如今在你的三道命令之下,连大门都出不去,怎么去抢人?女儿、女儿只是想知道他住哪里。”

    他沉吟片刻,“康王府距离我们相府倒也不远。我们在街东,康王府在街西,出门顺著这条街道走下去就到了。”

    “什么?”她大叫,“在同一条街上?!”那才几百米啊!

    她眨了眨眼睛,想到他就住在距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立刻觉得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爹啊,那你能不能告诉女儿,康王府具体的位置在……”

    沈丞相想了想,“正西方向,应该是那边……璧儿?璧儿你要做什么?”

    她笔直向那棵大槐树走去,一边卷袖子一边大声吩咐,“小环,去叫人搬把梯子来,小姐我要爬树!”

    ************

    近日京城街头巷尾最热门的话题就是──

    沈怀璧为君爬树!

    说书先生们绘声绘影地讲述相府千金苦恋康王爷,因为康王府在相府的西边,便吩咐奴仆将后院槐树向西的枝丫全部砍了,拖著沉重的身躯,每日坚持早晚爬树两次,就是为了目送康王爷出府和进府。

    李文征政务繁重,每日早出晚归,出府的时候天还没有亮,进府的时候已经是夜晚,于是沈璧君也每日早起晚睡,遥遥目送。

    为了激励自己,她还特意写下书法一帖,贴在大树树干上,上头写著三个大字“思君树”。

    茶客们听了纷纷摇头叹息,原来大家都错怪了沈小姐这么久,她竟是如此情深义重之人。

    这么动人的故事就发生在京城之内,大家又是感动,又是心酸。

    想想看,沈小姐那样的身段体重,却为了爱情坚持不懈,每日攀爬大树两次。

    “为君爬树”成了情侣之间考验忠贞的一大关卡,于是乎,京城内外,时时可见男女奋力爬树。

    只是,李文征始终没有再次登门拜访相府。

    茶客们每日打听,结果都令人失望,失望之余,大家不禁同声感慨。康王爷真是心如铁石啊!

    沈丞相心疼女儿,不忍她失望,忍耐了十几天之后,终于在某日下朝之后,当面询问李文征对于上次甜点的评价,意在引鱼上钩。

    李文征点头说:“滋味绝佳。”

    沈丞相再接再厉,“小女最近下厨,又制作了新鲜甜点,王爷可有兴趣到相府品尝?”

    他却是推托再三,“公事繁忙,无暇他顾,等下次吧!”

    拱拱手,在官员的簇拥下走了。

    沈丞相大感没有面子,气得胡子乱翘,但又无可奈何。

    毕竟康王爷位阶比他高,说的也是实话,他最近确实是忙,户部那桩舞弊卖官案牵连众多,四品以上的官都抓了十几个,最近大理寺三堂会审,上下官员无不忙得昏天黑地。

    用朝廷公事来挡,够强而有力。

    沈丞相气呼呼的回到相府,还没有坐稳,就立刻吩咐奴仆,“你们几个,现在就去后花园把槐树下的梯子扔了,把树干上贴的纸烧了!”

    奴仆们吃惊不已,“可是,那是小姐吩咐的……”

    他勃然大怒,“这府里是小姐做主还是相爷我做主?!”

    奴仆们莫可奈何,只好磨磨蹭蹭的过去后花园,同时暗地派人通知小姐。

    不过半盏茶时间,沈怀璧就冲了过来。

    “爹啊!”她一头扑进沈丞相的怀里,“好端端的,为什么不许女儿爬树了?”

    他长叹一声,“唉,不是爹要阻止你,实在是康王爷心如铁石,为父也无能为力啊!俗话说五步之外,必有芳草。你是我们沈家的掌上明珠还怕嫁不出去吗?女儿还是趁早忘了他吧!”他怜爱的摸摸女儿的头发,又道:“最近苦了你了,来,让爹好好的看看你。”

    藉著窗外照进来的光线,他怜惜地捧起女儿的脸,左右端详了几眼,忽然间大惊失色。

    “女儿,你这是怎么了?看你的下巴,原先是三层的,现在只剩下两重了!”

    沈怀璧摸摸下巴上的肉,好像是少了点。

    最近这半个月,为了能多看李文征几眼,日日天未亮就爬起来,直到深夜才睡。

    白天坐在房里,想到相府跟他府邸就在同一条街上,走路十五分钟就到了,她却只能坐在屋子里相思,心情就郁卒得想要呕血。

    吃不好、睡不好,不瘦才奇怪。

    沈怀璧忍不住慨然长叹。

    反正这朝代的人连李白、杜甫、苏东坡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柳永了。就算拿他的巨作出来咏叹一番,也不会有人跟她收费吧!

    于是她感伤的念道:“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站在屏风后的小环竖起耳朵,从怀里掏出纸笔,刷刷写了两行,伸手招过一个奴仆,把写著诗句的条子塞给他,低声道:“小姐又有新诗了。你拿去给门外求诗的那些人,每个人收二十两。”

    该奴仆笑得嘴都阖不拢,飞快地咆出去。

    不出两天,相府千金的闺怨新词就传遍京城的大街小巷。

    ************

    李文征今天上朝听人念了三次,去御书房听皇帝念了一次,出宫跟方小侯去茶楼喝茶散心,半个时辰之内听了四次,坐马车回府,又听两个路过的穷酸书生摇头晃脑的吟咏了一次。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好句,真是好句!”左边那穷秀才吟完,摇头惋惜不已,“没想到沈小姐情深至此,当真是字字珠玑,声声含泪。”

    右边那书生也跟著摇头附和,“只可惜沈小姐有才无貌,长得过于福态,只怕得不到康王爷青睐啊!”

    穷秀才忿忿道:“恨老天无眼,对沈小姐如此不公平!”

    书生怪罪道:“叹康王爷眼大无光,只爱美色不爱才!”

    “唉!”两人齐声长叹,被马车夫赶到路边,摇头晃脑的走开了。

    马车里方小侯冷汗都冒出来了,瞄了眼对面李文征的脸色,波澜不兴。

    两人从小认识,他知道他喜怒不形于色,可心里在想什么却是没人知道呢!

    呀?听见了那些话,王爷他、他不会恼羞成怒,把气出在他身上吧?

    方小侯的鼻尖都渗出冷汗了。

    他突然干笑两声,“今天树上的蝉儿怎么这么吵?从早上到现在,叫得我的耳朵嗡嗡作响,听不见人说话!”

    李文征抬起眼皮,淡淡扫了他一眼,“这可不好。小侯爷正值青春,应当耳聪目明才对,该不会出了什么毛病吧?回去我就禀明皇兄,请几名御医看看你的耳朵。”

    方小侯心里惨叫。惊动皇帝?然后请御医过来,发现他耳朵毫无毛病,再办他个欺君之罪?不必了吧!

    他忙不迭摇头,“不必劳烦了,只要回府调养几日就好。”

    李文征故作不解道:“方才不是说你听不见人说话吗?怎么现在竟听得见我说话了?莫非本王不是人?”

    方小侯这下全身的冷汗都冒出来了。

    王爷啊王爷,你心里火大,也不要找我出气啊!

    幸好他福大命大,马车正好行驶到目的地。

    马夫停了车,叫道:“王爷、小侯爷,到王府了。”

    李文征随口问:“崇之,要不要到我府上坐一会儿?”祟之是方小侯的名,两人私下相处时,李文征偶尔会直接这么叫他。

    方小侯心想,他还想多活几年呢,说什么也不要去。于是连忙拒绝。

    李文征也就随便他,命车夫把他送回静南侯府,自己下了车,走上白玉台阶。

    走到最高那一阶,脚步略停,视线扫过左右,果然又见一名沈府奴仆守在王府大门边,手里捧著一只小小的精致盒子。

    这些日子,天天都上演一回,就连看守王府的门卫也见怪不怪了。

    那奴仆见了他,立刻跑过来,行了个礼,恭恭敬敬把礼盒递给他。

    “王爷,这是我们小姐今天吩咐小的送过来的。”

    他接过来,也不打开,随手放进衣袖里,迳自进了康王府大门。

    穿过两重庭院,走过葡萄回廊,进了书房,把所有下人赶出去,关窗,关门。

    从博古架的暗格里掏出一卷纸卷,在书桌上摊开,他拿起小狼毫笔,沾足了新磨的墨,屏息静气,在空白处写下一行工整的小楷──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他又读了两遍,脸色微微一红,低声自语道:“当真是好句,才华横溢。”

    把纸卷又放回暗格里,这才把礼盒从衣袖里掏出来,放在书桌上,动手拆蝴蝶结。

    果然,又是左边一只纸鹤,右边一块点心,用干净的彩纸裹著。

    李文征拈起点心,拨开彩纸包。咦,今天是浅绿色的三角形松糕。

    轻轻咬了一口,淡淡的茶味混合著奶味涌入舌尖,沁人心脾。

    几口吃完,只觉得唇齿留香。

    洗净了手,他又抓起盒子里的纸鹤,熟练的拆开。

    沈怀璧特有的白话书信出现在眼前。

    今天的是抹茶蛋糕喔!喜欢吗?

    他的嘴角翘了翘,视线往下一行看去──

    最近是不是很忙?千万注意身体,充足的睡眠才绝保持精神充沛喔!

    歪歪斜斜的字体,是她大小姐的亲笔书信没错。

    李文征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写出惊人诗句的才女,却有这么一笔烂字。

    落款一如往常,画了只小小的猪。

    他看完纸鹤书信,打开另一个暗格,把礼盒小心地放入里面。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5 PM
第四章

    沈怀璧坐在大槐树的枝干上。

    这棵大槐树的年纪真的很大了,至少有三百多年了吧!枝干粗壮,就连她这种体重的人也可以坐在上头。

    她每天都爬上来两次,所以槐树上已经被布置得很舒服了。

    嗯,铺了块座垫,上面放了桌子、扇子,手帕、防蚊虫的药膏……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型鸟窝。

    其中最重要的工具,就是现在她手中的圆筒状物体──原始型望远镜。

    之所以说是原始型,那是因为沈怀璧的物理学得并不是很好,而且天朝的玻璃工艺也不是很发达,即使是召集了京城最好的工匠,依据她的设计图所做出的望远镜,它的放大功能还是很初级。

    不过,毕竟是比肉眼能看到的距离好多了,她已经很满足了。

    看著每天送往康王府的礼物,就像是石沉大海,连浪花都没有激起一个。

    但他还是收下了,不是吗?

    收下,就表示他有可能看到她写的书信,也可能会尝尝她亲手做的点心。

    这比当场拒绝要好多了。

    沈怀璧不敢再奢求了。

    现在她的心愿,就是抱著望远镜,在他进出王府大门的那个时刻,尽可能的看清楚他的脸。

    她今天的心愿已经达成,看到他走上台阶,收下礼盒,然后把它放进衣袖,走进了王府。

    她满足的放下望远镜,顺著梯子,爬下大槐树。

    小环正在树下急得跳脚。

    “哎呀,我的大小姐,您终于肯下来了!奴婢都快急死了!”

    她愣了愣,“怎么了?”

    小环警惕地看看左右,才凑到小姐的耳边,小声道:“是关于康王爷的,奴婢刚刚听说了一个绝密情报。”

    所谓的绝密情报,就是普通人没有机会知道的情报。

    但这个年代的建筑隔音技术实在不太发达,一有什么事情,隔墙有耳,还是有可能走漏风声。

    这次的绝密情报,就是沈丞相专程进宫觐见皇太后,两位权贵人物进行了机密的商议,消息是从随身伺候皇太后的宫女那里泄漏出来的。

    原来沈丞相不忍见女儿为了思念康王,每日爬树,日益憔悴,决定来一招釜底抽薪,彻底断了女儿的念头。

    不过,康王是什么人物,皇太后的亲生嫡子,皇帝的亲弟弟,朝廷的重量级人物,是他撼动不得的。

    所以他左思右想,决定跑到皇太后那里哭诉了。

    “唉,我那可怜的女儿,她为了康王爷,简直就要相思成病了!”沈丞相揉揉眼睛,挤出几滴老泪,“太后,您就体谅老臣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如果她去了,微臣我、我也不要活了!”

    三朝元老的沈丞相拉著皇太后的衣袖号啕大哭。

    皇太后心软了。沈家是钟鼎世家,贤臣辈出,依家世背景倒也可以跟皇族联姻,沈家千金既然这么喜欢皇儿,不如索性成就一段佳话。

    于是她和颜悦色的向沈丞相索讨了沈怀璧的画像。

    他立刻从袖子里取出绘卷,恭谨呈上。

    皇太后带著微笑打开绘卷,第一眼就呆住了,再看一眼,脸色已经发青。

    她刷的阖上绘卷,“此事万万不可!”

    沈丞相心里高兴极了,庆幸女儿终于要摆脱康王的迷咒了,表面上却装出惶恐的模样来,“为何不可?”

    皇太后支吾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是啊!一个未娶,一个未嫁,有何不可呢?

    可是想到沈怀璧的体格,如果皇儿娶了她,会不会发生新婚之夜新郎被新娘压死的惨剧?!

    皇太后浑身一抖,不敢再想下去。康王是她最心爱的小儿子啊!她绝不允许这种惨剧发生,绝不!

    她立刻抖擞精神,斩钉截铁的道:“相爷有所不知,康王已经定亲了,是哀家前几日做的主。选中的是……呃,是顾尚书的二千金!”

    这下沉丞相心满意足了。

    回府的途中,他盘算著,再迟一、两个月之后,皇帝就会下旨,把顾家千金指婚给康王。

    等康王成了亲,女儿就会从对他的迷恋中摆脱出来,到时他再好好劝说女儿,把她最近瘦掉的肉再养回来。

    沈丞相越想越是得意。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皇帝圣旨都还没有下,消息就已经走漏了!

    ************

    沈怀璧听到小环带来的消息,觉得是一阵青天霹雳,她的脚下一个发软,跌坐到草地上。

    一整天下来,她都失魂落魄,就连制作手工点心的时候也心不在焉。

    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李文征在今天的栗子糕里吃到一粒大核桃,几乎崩掉他半边牙齿。

    捂著脸皱眉忍耐了半天,他伸手去拆纸鹤。

    今天的纸鹤是蓝色的,上面歪歪斜斜写了几行字。

    蓝色代表忧郁,这是我今天的心情,也许你知道为什么,也许你不知道。

    他捏著纸鹤,一阵无语。

    他自认文学造诣不差,见闻也颇为广博,但这四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蓝色代表忧郁?谁来解释解释给他听!

    唉,猜女人的心思,果然比在大海里捞针还要难。

    他想了想,提笔在四行字迹上画了大大的一个×,按原样折好,吩咐随身小厮去把沈府送礼盒来的奴仆追回来,说是有东西要他带回去给他家小姐。

    一会后,收到回信的沈怀璧抓著彩纸一阵感动,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李文征的笔迹,虽然只是个大大的×。

    对著纸发了半天呆,她又拿了一张蓝色彩纸,写道──

    你知道消息了吗?

    又差人送到康王府,半个时辰之后,纸鹤被带回,李文征在上面回了四个字“不知所云”。

    沈怀璧心里生起一股希望。这么说,他还不知道要跟顾家联姻的事了。

    她抓了张新的彩纸,很快的落笔写道──

    据传闻,你今年会成亲。

    李文征看到之后,愣了愣,他怎么不知道有这个传闻?难道,沈小姐是在暗示她自己吗?

    眉头微蹙,想了一会儿,提笔写下八字“公事繁忙,无暇他顾”。

    半个时辰之后,信又到了。

    这次彩纸上不仅有字,居然还画了图。

    沈怀璧几笔勾出一个小小的猪头人身像,旁边写著「李文征“。

    小猪头位于彩纸中央,背手看天,神态冷淡倨傲,旁边画了一堆小小的粉色猪头,每只都是眼泪汪汪。

    李文征初见大怒。她竟将本王画成一只猪头!

    又仔细看了几眼,粉色的小猪头原来也各有名字,依稀是几个听过的闺秀千金的名字。

    其中有一只画得尤其肥胖,在粉色猪头中特别显眼。他就著烛光看去,果然那只猪头旁边写了小小的三个字“沈怀璧”。

    他顿时哭笑不得,抓著毛笔迟疑半天,不知道这封信该怎么回覆。

    难道要他也画一群猪头?

    沈府的奴仆还在外面等著他回信,他今天在两个府邸之间来回跑了整晚,腿都快断了,也不知道还要跑多少趟,真是欲哭无泪。

    忽然听到书房里传来李文征的声音,“叫沈府的奴仆回去吧,这张纸鹤我收著,不回了。”

    沈府奴仆欢天喜地的离开了。

    李文征转回视线,看向书桌上摊著的彩纸绘图。

    一堆粉红猪头盯著中央的猪头,眼泪汪汪。

    他想起前些日子参加游园宴,几个官府千金当真是这副表情,越想越觉得好笑,终于忍不住低低笑出声。

    画著猪头的纸鹤被他放进衣袖里。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天,进宫觐见母后的时候,她当真关心起他的婚姻大事来。

    先是提到他皇兄刚刚有了第五个皇子,又说除了他,其他皇家子弟个个都有了王妃,最后直接表示他的年纪已经不小,可有什么心仪的女子。

    李文征想起那晚沈怀璧写的莫名其妙句子,顿时恍然大语。

    原来她指的是母后想要帮他做主婚姻大事的消息。

    皇太后命人拿来顾尚书家二千金的画像,喜孜孜在皇儿面前展开,吹捧了一番顾二千金是如何的端庄贤淑、品貌过人。

    李文征只是听著,并不答。

    皇太后看他脸色淡漠,便命人拿了更加美貌的池大千金的画像过来,他看过了,还是不吭声。

    连著拿了十几二十幅中意的小姐画像,他却是始终不点头,皇太后著急了,索性问:“难道还有其他人选,比这些小姐更好?”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5 PM
李文征当真敛了下眼皮想了想。

    人选没有想到,却想起刚才看过的那些小姐画像,居然十个有八九个在沈怀璧画的那堆粉红猪头里,一时忍俊不禁,轻轻笑出声来。

    皇太后吃惊地看著他。

    她这个儿子因为相貌生得太好,指导教席怕他养成轻浮的习性,刻意打压他的脾性,结果压制太过,从小就过于沉稳,不苟言笑。

    怎么今天笑得这么莫名其妙?

    又想到粉红猪头堆中最肥硕的那只,李文征忍笑对母后道:“母后为何没有提起沈家千金?”

    皇太后的眼皮一跳,想起沈怀璧的模样,顿时大惊失色。

    “沈、沈、沈小姐?那个沈怀璧?”

    那么多美丽贤淑的大家千金,他都没有看中一个,居然还提起那个肥胖的沈家小姐沈怀璧!

    皇太后觉得自己要晕倒了。

    她猛拉地住皇儿的衣袖,颤抖著声音说:“征儿,从小到大,母后都没有干涉过你什么,可是这一次、这一次……那堆画像里,随便哪位千金,都比沈家千金强啊!”

    不知怎么的,这句话听在李文征耳里,觉得颇不舒服。

    沈家千金怎么了!她的诗词,字字珠玑;她亲手制的甜点,匠心独具;她画的猪头……

    他又忍不住笑了笑,随即收了笑容,说道:“儿臣倒是觉得,沈家千金文采过人,心灵手巧。”只可惜长得过胖了。唉,当真是造化弄人。

    皇太后看著他的眼神已经带著惊恐了。

    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她这么好的一个儿子,不会真的看上沈家那个肥妞了吧?

    儿子啊,你的眼光放正常一点好不好?!

    她忍耐住尖叫的冲动,坐直身体,端正面容,无比郑重,诚挚的对他告诫著。

    “征儿,身在皇家,就要时刻注意皇家的体面。或许沈家千金真的是文采过人,心灵手巧,但是,单凭她的相貌体态,她就绝无可能成为康王妃。”

    李文征怔了片刻,说道:“儿臣知道了。”

    皇太后松了口气,“你明白就好。来来来,你再看一下顾家二小姐,你对她哪里不满意?母后可中意得很哪!”

    ************

    沈怀璧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知道,肯定有什么事发生了。

    那段纸鹤传信的日子简直像是梦境一场,从某天开始,李文征就突然中断了来往,再也没有回过她一个字。

    她的忧郁日益明显,心不在焉和发呆已经成为她的习惯。

    这样的情况导致李文征不断地咬到点心里的特殊馅料。

    有时是一颗坚果,有时是一片蔬菜,比较刺激的一次是吞下了一大团盐粒,足足喝了五大杯水才消化下去。

    事态发展到后来,他在吃点心的时候绝对细嚼慢咽,缓慢品尝,确认无害才吞咽入喉。

    对于这种现象,他的随身小厮们愤怒不已。

    他们认为,沈千金送点心的举动是别有图谋,说不定她就是想要噎死他家王爷,咸死他家王爷,呛死他家王爷!

    他们也觉得奇怪,既然美味程度不能保证,为什么王爷还要坚持品尝每天送来的点心呢!

    答案连李文征自己也不知道。

    自从皇太后训诫过他之后,他就不再跟沈怀璧书信往来。

    身在皇家,有些规则是理所当然,即使别人不提,他心中也清楚。

    就比如说,出于对皇家体面的顾虑,体态过胖的沈怀璧绝不可能成为王妃。

    他自己也是这样觉得,所以对于母后的教诲,他也就遵守,不再逾矩。

    但为什么,会感觉这么烦躁呢?

    少见的烦躁,烦躁到他坐卧不宁。

    所以他埋头于政务,从早到晚,在繁杂的卷宗案情中寻找安宁。

    ************

    沈怀璧又坐在大槐树的枝干上面。

    她开始觉得自己每天的爬树行为毫无意义了。

    不过事情做久了,很容易变成习惯。

    就像现在,每天在清晨和夜晚爬树两次,已经变成她的习惯。

    就算明知他故意躲著她,故意不在正常时间出现,她也会准时爬上去,朝西边看一看。

    就算看不到人,看看风景,看看街道,看看远方,也是好的。

    最近她的作息时间不是很正常,白天整天发呆,到了晚上,却又睡不著。

    比如现在,深更半夜,寂静无声,所有人都在睡觉的时候,她却失眠了,于是只好半夜爬到大槐树上散心。

    她习惯性的看了看西边。现在是夜色最深沉的时候,康王府大片的建筑掩藏在黑暗中,偶尔有星星点点的灯火闪过,那是巡夜的王府护卫。

    咦,等等,似乎还有一间院子里亮著明晃的灯火。

    她抓起望远镜,好奇地看了看那个院子。原来在这种夜深时候,还有人跟她一样不睡觉啊!

    这个念头还没有想完,她就看到有人拉开房门走了出来。

    沈怀璧呆了呆,透过望远镜头仔细看了几眼。是李文征!

    他只穿了件单衣,在院子里烦躁的转了一圈,又快速走回屋里。

    她放下望远镜,只觉得手都在抖。

    原来,他就住在那里啊!

    整个夜晚,他的寝屋灯火通明,她则坐在大槐树上,陪了他一夜。

    四更末时分,启明星从天边升起,李文征在随从的陪伴下出门上朝。

    沈怀璧摸了摸手里的纸鹤,在彩纸上写下一行字,随即爬下槐树。

    到了下午,依旧打发奴仆送礼盒到康王府。

    该奴仆苦著脸站在康王府大门口,翘首等了几个时辰,总算今天他运气好,才傍晚时分,康王爷就回来了。

    李文征揉了揉干涩的眼睛,随手接过礼盒,跨进康王府。

    这几天,户部舞弊卖官案的调查已经到了关键阶段,为了审核十七名主要案犯的口供,他们几个主审官都是连番上阵,审到今天,案情终于有了突破,他也能提前回王府好好睡一觉。

    他的手指摸了摸袖子里的精致礼盒。今天里面装的是什么美味点心呢?

    他开始在期待了。

    进了书房,还是把所有人赶出去,他打开了礼盒,拨开包装纸。

    咦,今天这糕点的颜色怎么这么奇怪?居然是灰褐色的,上面还撒著零碎的粉状物体。

    他忍不住想,她今天是不是不小心碰倒炉灰,洒到糕点上了?

    端详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咬下一点点品尝。

    香甜芳馥的味道,松软可口的滋味,唇齿留香。

    他终于确定今天的糕点是没有问题的,于是满足的吃了个干净,在水盆里洗了洗手,拆开纸鹤书信。

    试验了很久,终于找到合适的原料,制作出提拉米苏,希望你喜欢。

    附注:蛋糕上面撒的不是炉灰,放心吃吧!还有,公务再忙也要注意身体喔!熬夜对身体不好的,尽量不要吧。

    落款还是一只小猪。

    他看完纸鹤书信,笑了笑,正要把盒子收起来,手的动作却顿了下,猛地停住了。

    他昨夜确实是熬夜了。

    为了审核十七名案犯的口供纪录,整夜未睡。

    但问题是,为什么他昨夜一夜未睡,她今天就知道了消息,还写信来劝诫他保重身体?

    他的作息什么时候被人观察得这么清楚了?

    他烦躁的抬手按了按额角。也许是巧合吧!沈怀璧身为相府千金、大家闺秀,怎么可能派人监视他?

    应该不会吧!

    寝屋的门从里面拉开,守在门外的贴身小厮立刻迎上去。

    “王爷──”

    李文征迎面就问:“迎淳,你会不会爬树?”

    迎淳呆了呆,一咧嘴,“回王爷的话,奴才从小在王府长大,这么多年了,各种差使都学了点,就是没学过爬树……”

    李文征扫了他一眼,哼道:“女人都能爬树,你不会?”

    二话不说,带著他进了王府最东边的院子。

    左右看看,指著最高的一棵梧桐树,下达命令。

    “你,爬上去。”

    迎淳顿时叫苦连天,只得四处借了梯子,战战兢兢地上树。

    “再往上面一点。”李文征在树下吩咐,看著高度差不多了,又说:“你往东面看,看得到沈相府吗?”

    迎淳张望了几眼,大声回禀,“看得见相府大门,不过匾额上的字就看不清楚了。”

    李文征又道:“再仔细点看,看得见出入相府之人的脸吗?”

    迎淳极目远眺,眼睛都看酸了,苦著脸回道:“可以看见人进出,但人脸……这么远,奴才实在看不清啊!”

    李文征又道:“你再仔细看看,看得见沈家小姐的闺房吗?”

    迎淳呆看了半天,委屈的说:“王爷,小的又没有去过相府,怎么知道哪间是沈小姐的闺房啊?”

    他一惊,思绪如闪电,立刻找出症结所在。

    沈怀璧也没有来过他的康王府,她又怎么知道哪间是他的寝屋,又是怎么看到他一夜未睡的!

    难道她当真派人监视他?!

    李文征暗自咬牙,转身拂袖而去。

    ************

    沈怀璧坐在大槐树上,发呆。

    最近他的作息时间实在是太难以捉摸了,就算是要躲她,也不至于打乱自己的生活步调吧?

    昨天晚上,她爬到大槐树上,等到半夜,却都没有看到他出现,后来差人打听才知道,昨天他下午就回王府了,自己空等一场。

    而今天,她在大槐树上又等到半夜,就在怀疑他是不是又提前回府的时候,一辆马车停在王府门口。

    她的心怦怦跳,慌忙拿起望远镜,想好好看他一眼。

    其实只是两天没有看到而已,为什么她却觉得过了好久好久呢?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句古谚原来是真的。

    镜头里的人影晃了晃,是李文征,他从马车里出来了。

    她盯著他的脸。嗯,和两天前好像没怎么变。

    她贪恋的看著他浓长的眉、挺直的鼻梁、微微翘起的唇角……

    咦,他在对谁笑?

    只见他转过身去,像在接谁下马车。

    沈怀璧的心跳停了一拍,随即剧烈收缩,视线连忙移到他身边。

    他的身边站了个绝色少女,眼如秋水,腰肢盈盈一握。

    沈怀璧知道自己不该看下去了,再看下去,就是窥探人隐私了。

    可是她的手完全不听大脑指挥,望远镜的镜头跟随他们的脚步,她看到他们前后走进王府大门,又走过三重庭院,穿过九曲水榭。

    李文征停下脚步,对身后的少女说了什么。少女嫣然一笑,上前两步,将自己的手交到他的手里。

    他推开了院门。

    那个院子,正是他平日起居的主屋。沈怀璧拿著望远镜的手一紧。

    天朝的风俗民情还传统得很。良家妇女绝不可能半夜跑到男人寝房里,难道这个少女……就是所谓的青楼女子?

    那么,他这是在……召妓?

    夜色如水,沈怀璧呆坐到半夜,才失魂落魄的爬下槐树,回到闺房,用枕头蒙住脸。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6 PM
第五章

    李文征拉著少女进了主屋,立刻松了手。

    少女轻盈地跟随在他身后,关上了房门,体贴的端过茶水,柔声唤道:“王爷,喝杯茶吧!”

    他冷冷瞥了她一眼。

    她打了个寒颤,放下茶杯,乖乖站好。

    “坐那边去。”他抬手指向角落的板凳。

    少女小步跑过去坐下。

    “几案上有几本书,你随便拿一本,念给本王听。”

    少女拿了最上面的那本书,翻了两页,“啊,王爷,这本是《道德经》……”

    李文征语气平平的道:“念。”

    少女扁扁嘴,几乎要哭出来。

    她是谁?她是京城最红的官妓柳翩翩。

    穿梭于王公贵族之间,眸光流转,便有无数人物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几乎不涉足风月场所的康王爷,今天忽然派人邀她入府,柳翩翩真是又惊又喜,以为网到一条大鱼,精心打扮了整整一个下午。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谁知道进了寝屋,他就突然不理她了。

    她的目光如怨如诉,李文征却是连正眼都不看她,她无奈,只好翻开《道德经》,委委屈屈的念起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一边念一边气愤不已。她做错了什么?她什么也没有做啊!为什么王爷突然就不理她了呢?!

    才念了三页,她已昏昏欲睡,勉强抬起眼皮,看了看李文征,顿时气得差点吐血。

    他躺在床上,在她的念经声中,睡著了。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

    李文征最近累得精神不济,一觉睡到清晨,直到迎淳在外面催促他上朝了,这才醒过来。

    睁眼时想起屋子里还有一个女人,挥挥手,命人把柳翩翩送回去。

    今天上朝讲了什么,他自己都记不得了,心里只在想,昨夜招了柳翩翩进府,沈怀璧那边是不是知道。

    不知道,就说明她没有派人监视他。

    知道了,一切便不容她再狡辩。

    退朝后就去了大理寺三堂会审,审了一天的案,又到晚上才回府。

    走上七级的白玉台阶,脚步停住,习惯性的看看左右。

    咦,今天怎么没有沈府的奴仆站在门边?

    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最后盯住门卫的脸。

    门卫打了个寒颤,战战兢兢开口道:“王爷,沈府今天没派人过来……”

    李文征的脸色顿时一沉。

    “本王问你话了吗?好大的胆子!”

    门卫吓得立刻跪到地上,“小人知错了,知错了!”心里欲哭无泪。那样盯著他看,不就是想让他说话吗?

    李文征沉著脸跨进王府大门。

    一个多月以来,第一次没吃到新鲜美味的点心,也没收到纸鹤书信。

    第二天也没收到。

    第三天还是没收到。

    他的脸上乌云翻滚。她果然知道了,她竟然派人监视他!

    康王府的下人们这三天叫苦连天。他们在府里伺候十几二十年,王爷的脾气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高深莫测过。

    王府后院养了一对白鹤,王爷原本极喜欢它们的,昨天不知怎么了,突然命令人把它们打包丢出府去。

    可怜那一对仙风道骨的白鹤,被丢出去的时候,叫得比鸭子还凄厉。

    晚上进府的时候,李文征走上台阶,门卫们按照惯例过来行礼,他看了他们几眼,忽然脸色一沉,命令管家把他们全部赶出府去,调换新人。

    原因是──个个长得凶神恶煞,也不知吓跑多少人,难怪最近没人敢接近王府大门。

    除了王府气氛紧张外,这几天大理寺里三堂会审,他负责监审犯人,一提出质疑,凡是答得慢点的,直接拉出去打板子,打得犯人们看到康王的脸就发抖。

    协同审案的大理寺卿和刑部尚书都缩在旁边,不敢多说话。康王爷这几天怎么了?简直是杀气腾腾啊!

    到了第四天夜晚,李文征回到王府,终于在门口收到沈府的礼盒。

    今天的盒子比之前那些要大得多,重量似乎也比之前重得多。他的手指在蝴蝶结缎带上摸了又摸,终于忍不住,走过前庭走道就拆开了。

    咦,没有点心,只有一本书,一张纸鹤。

    难怪这么重。

    盒子里的那本书也是奇怪,只用蓝色书皮包起来,封面上居然没有写书名。李文征伸手翻开首页。唔,原来书名写在内页了。

    看清内页的一行大字,他眨了眨眼睛,又伸手揉了揉眼睛。

    没看错,真的没看错!

    气得他肝火上升,怒上心头,一口瘀气堵在胸口,闷得差点吐血。

    内页端端正正写著──

    花柳病症状与医治药方大全

    他硬生生忍住满腹怒气,往后翻了翻。

    真是……内容很完整的一本书!

    他咬牙,把书丢回礼盒里,又抓起纸鹤,拆开。

    他倒要看看她怎么解释。

    熟悉的字迹在彩纸上歪斜躺成两大排,字的后面则是一串奇怪的符号,他虽然看不懂,却也猜到是用于表达强烈情绪的。

    彩纸上写著──

    滥交是危险的!!!

    召妓是可耻的!!!

    迎淳跟在主子身后,差点被他的反应吓死。

    自从拆开那个礼盒,王爷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一阵青,他自小跟著王爷,今天第一次见识到,向来沉稳从容的王爷原来也有咬牙切齿、两眼喷火,被气得七窍生烟的时候。

    李文征气得眉膀发抖,在庭院吹了半天冷风,忽然一声冷笑,“她倒是有脸责怪起我来了!迎淳,去看看沈府的奴仆走了没有?没走远的话,把人带回来!”

    一会后,沈府奴仆胆战心惊,给李文征请了个安,不知道他把自己叫回来做什么。

    李文征抬了抬手,王府下人抱过来一个颇大的木箱,丢在沈府奴仆的面前。

    “把这些带回去,还给你家小姐!”

    沈府奴仆一听就觉得大事不妙,急忙往里面看了几眼。

    天啊!果然都是小姐以前送过来的礼盒,全都堆在这儿哪!

    他大惊,急忙跪下不停地磕头,“王爷、王爷!不知道奴才做错了什么,惹得王爷生气,但一切与我们家小姐无关啊!”

    李文征冷冷道:“你能做错什么?起来,把东西带回去,顺便问问你家小姐,每天花多少钱雇人监看我的行踪,本王与你家小姐毫无瓜葛,这笔钱她以后不必再付了!”

    沈府奴仆惊得目瞪口呆,半天才结结巴巴的说:“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更何况,这些礼物是小姐送王爷的,小人就这样拿回去,只怕不太好,不如王爷您亲自……”

    没说完就被李文征截断他的话。

    “就这样拿回去,让你家小姐很没体面是不是?好,那我找个身份够的人来,把东西退回沈府去!”

    他转过来对迎淳喝道:“你去静南侯府,把小侯爷找来,就说本王有事,劳烦他走一趟!”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6 PM
************

    半个时辰后。

    方小侯满脸晦气,拖著沉重的步子,进了沈相府。

    当真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他好端端的在家里睡觉,结果被人从被窝里拖出来,接下这个棘手的差使。

    去,得罪沈丞相。

    不去,得罪康王爷。

    唉,可怜他成了块夹心饼!

    沈丞相满脸笑容的迎上来,“稀客稀客,今天是什么好日子,让小侯爷大驾光临?”

    方小侯有气无力的伸手,指向随身小厮抱著的木箱,“本侯今日是替人办事,送还沈小姐的礼物来了。”

    沈丞相的脸色一变,“是康王爷的意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方小侯叹气,“具体原因,还是请沈小姐出来了解吧!”

    沈丞相命人马上去把女儿请出来。

    了解事情始末,沈怀璧被打击得是几乎傻掉。

    方小侯道:“沈小姐,前因后果大致是这样。说句实话,被人监视起居行动……咳咳,没有男人受得了的,更何况是康王爷那样心高气傲的人。”

    沈丞相满心怀疑不信。“女儿……你真的雇人去监视康王爷?”

    她捂著脸,声音闷闷的说:“爹,你难道忘了,自从你下了三道命令之后,女儿连买彩纸都要经过管家的手,哪里有机会去雇人啊!”

    沈丞相点点头,随即愤然,用力一拍座椅扶手,“就是!我就知道,我们沈家的女儿怎么可能差人去监视男人!我明白了!想必是康王存心拒绝璧儿好意,随便找了个借口。”

    他的脸色倏地一沉,冷冷对方小侯道:“其实康王爷何必如此。劳烦小侯爷回去跟王爷说一声,如果他不愿和小女有任何关联,沈家也不敢攀康王的高枝,既然小女的礼物被退回,今后沈府和康王府再无瓜葛。”说完,看也不看方小侯一眼,直接端茶送客,拂袖进了内厅。

    方小侯傻在原地,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他堂堂一个小侯爷,居然被人下逐客令了!

    厅堂屏风后一阵乱响,侧耳偷听的沈夫人再也忍耐不住,从屏风后面扑出来,抱住女儿大哭。

    “我苦命的女儿啊!你怎么总是遇人不淑,你哭出来吧,哭出来心里好受啊!”

    沈怀璧扯扯嘴角,“没关系,无论做什么,我总是万事不顺,想要的从来得不到,习惯了。”

    沈夫人哭得更大声了,眼泪横流,“苦命的女儿啊!娘亲对不起你啊!”

    方小侯这时还没走,站在厅堂上,干笑几声,“沈小姐请不要过于伤心,那个……五步之内,必有芳草。哈哈,在下告辞了。”

    没人理他。

    他摸摸鼻子,抬腿走人。

    沈怀璧揉了揉发红的眼眶,扬高声音说:“侯爷请留步,小女子还有一事请求。”

    方小侯只好又走回来,“沈小姐请讲。”

    她闷闷地开口道:“我确实没有雇人监视他,他的情况,是我每天爬到树上,留意他出府进府的时候看到的,不过……也难怪他会有误会。”

    她吩咐小环去大槐树上的鸟窝取东西,自己则跑回闺房,取出一张彩纸,飞快地提笔写完,折成一只纸鹤。

    把小环取来的东西和纸鹤放在一起,用礼盒包好,又系好漂亮的缎带。

    方小侯吃惊地问:“这是?”

    “最后一次送给他的礼物。”她哑著声音说:“麻烦侯爷帮忙交给他,如果他不收,就丢掉好了,没关系的。”

    她吸了吸鼻子。现在还不能哭,如果在小侯爷面前哭,那就太丢脸了。

    方小侯同情地看看她。红通通的鼻子,红通通的眼睛。

    唉,情这一字折磨人,就连这个肥妞,现在看起来也好可怜。

    他的心一软,拍著胸膛保证,“沈小姐你放心,本侯必定不负所托,说服康王爷收下礼盒。”

    “那就有劳了。”沈怀璧对他行了个礼,目送他出门。

    站在厅堂处,眼看他提著礼盒,背影越走越远,明明是阳光普照太好天气,她的心情却是一片凄凄惨惨戚戚。

    触景伤情,曾经熟读的一首阙词滑过心头,她幽幽念道:“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声音传到方小侯耳朵里,堂堂侯爷脚下一个趔趄,差点被门槛绊了一跤。

    妈呀,什么叫做情场失意,文场得意,他总算是见识到了。

    沈千金在失恋的打击之下,张口就是一阙绝妙好辞呀!

    ************

    李文征坐在书房里,听著方小侯的回报。

    “沈小姐说,她没有雇人监视王爷。”

    他不置可否。

    方小侯又道:“沈小姐说,你的情况,是她每天坐在树上,留意你出府进府的时候看到的。”

    李文征还是不说话,只是眼皮略抬,目光扫了他一圈,视线落在他手里提著的礼盒上。

    方小侯立刻把礼盒推到他手边,“这个,是沈小姐最后一次送给你的礼物。王爷,沈小姐毕竟是相府千金,又是一片痴心,你就收了这──”

    话没说完,李文征伸手接过。

    方小侯傻掉了。回王府的路上,他准备了满腹的说词,打算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王爷收下礼物,没想到话题刚刚起了个头,王爷就被说服了?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李文征又瞥了他一眼,他终于反应过来,干咳两声,“王爷没事了吧?没事的话我就告退了。”

    李文征透过窗棂往外看,确定方小侯走远了,附近除了自己没有其他人,他才动手拆礼盒上的缎带。

    放在左边的是一只纸鹤,放在右边的是一个细长圆筒形的奇怪物品。

    他拿起那个奇怪圆筒,大约一尺半长度,上细下粗,两端各镶了一块透明琉璃。

    研究了半天,不得要领。他又拈起纸鹤,拆开。

    这次上面没有写字,画了两幅小小的图。

    第一幅画的是清晨,启明星升起东方,一个胖胖的娃娃坐在大树顶上,手里抓著一只圆筒,向西边遥望,那里一个男子正走出大门。

    第二幅图画的是夜晚,月亮从西边升起,还是那个胖胖的女孩坐在大树顶上,手里抓著一只圆筒,向西方遥望,西方的大门前,一个男子正走进门。

    李文征沉思了半晌,再次拿起那只奇怪的圆筒,学著图像中女子的姿势,将圆筒凑近眼前,往窗外望去。

    远处的围墙倏地拉近,仿佛被移动到眼前。

    他吃了一惊,放下圆筒,却见围墙好端端的立在二十丈之外。

    他又试了几次,恍然明白,这圆筒可以清晰望见远处的景象。

    他又低下头,去看彩纸上的图画。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在窗前坐了许久,李文征把纸鹤按原样折好,与望远镜一起放回礼盒,站起身,打开博古架暗格,把礼盒放了进去。

    原本被各种颜色精致礼盒塞得满满的暗格,现在变得空荡荡的,只有淡淡糕点芳香,还萦绕在书房里。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7 PM
第六章

    户部那桩舞弊卖官案牵扯众多,又花了一个月才结案。

    这段时间,李文征忙得昏天黑地。等他终于空闲下来,这才发现,他已经成了人人声讨,“始乱终弃”的负心人。

    “‘纵被无情弃,不能羞’,啧啧!”皇帝在御书房对他说:“老五啊,平日你也算是洁身自好,怎么能这样对人家沈相府的千金呢。沈丞相气得病了一场,因为你的关系,连著几十天都没有给朕好脸色看了。”

    他的脸色微微发青,随即恢复正常。

    “臣弟最近都忙著办案,没有注意到流言,臣弟对沈小姐……并没有始乱终弃,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

    皇帝摸著下巴,“误会?那可要好好澄清澄清。朕听说,沈小姐为了你茶饭不思,可是瘦了一大圈。”

    李文征愣了下,点头道:“臣弟知道了。”

    陪皇帝用过午膳,下午在御书房对奕,李文征史无前例的连输三盘,连皇帝都嫌弃他今天棋艺大失水准,下得不过瘾,提前放他出宫了。

    他心神不宁的回康王府。

    马车转了道弯,进了长街,这条街上总共只有三家府邸,东边是沈相府,中间是定国将军府,西边就是康王府。

    沈丞相和康王爷最近关系不太好,就连车夫都知道,很自动的避开沈相府,走小路转进长街,从定国将军府门前过。

    李文征掀起车帘,随意瞥了眼定国将军府。朱红大门,石狮蹲坐两边,一切还是原样。

    正要放下车帘,又看看外面,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

    他忍不住又左右看了几眼。

    “咦?”他指著定国将军府大门,“这将军府的匾额怎么没了?迎淳,你知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迎淳在马车外道:“回王爷的话,定国将军准备告老还乡,听说已经先把宅院给卖了。”

    “原来如此。”他点点头,“卖给哪家大人了?”

    迎淳咬牙切齿回著,“定国将军原本是想卖给兵部张侍郎,价钱都谈妥了,谁知道沈丞相半路插进来,用两倍的价钱,硬生生把将军府给抢下!以后我们出入王府都要从他门口经过了,而沈丞相的府邸跟我们的康王府就只隔一堵墙了!”

    听到最后那句话,李文征登时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一阵大咳。

    说起这件事,迎淳就愤愤不平。

    “沈丞相抢了这座宅子,肯定没安好心,谁不知道沈丞相看王爷您不顺眼?管家昨天说了,以后要在康王府的围墙边加派五十个侍卫,日夜巡逻,防止沈府从对面扔毒蛇投毒药过来!依奴才看,与其等他们下手,不如我们先下手为强,抢先把毒蛇毒药投到围墙对面去!”

    李文征按了按额角,“你们闹够了没有?闹够了都给我回去歇著!”

    用过晚膳,天色很快黑了,到了就寝的时间。

    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著。

    自从那次收到望远镜和图画,他就知道,自己错怪了她。

    但礼盒已经全部退回去了,又怎么能再要回来?

    心里存了愧疚,就连出入王府都避开沈府大门,后来索性埋头于公务,心里想著,等过了这一段时间再说。

    结果被人骂负心薄幸始乱终弃,也只能苦笑。

    如果真是事实也就罢了,可是他什么也没有做啊!白白担了个骂名。

    更想不到,现在两家居然毗邻而居。

    只隔了一堵墙啊……

    在床上躺了两个时辰之后,他可以确定,自己今夜是彻底失眠了。

    索性披衣起床,在王府里走动,散散心。

    结果就走到围墙边。

    一边沿著围墙走路散心,一边猜测。沈府在东边,唔,东边这么一大片围墙,把两边宅院隔开的究竟是哪堵墙?

    不知不觉,越走越远,越走越偏,走进了东院,东院东边的小花园,小花园东边的小池塘,小池塘东边的小庭院……

    小庭院东边,是一片荒芜的草地,也许是因为实在太偏僻,荒草茂盛一片,看来有几年都没有人修整过这个庭院了。

    进了小庭院,往前就是一堵墙环住周围,再没有别的路。

    李文征觉得很丢脸。原来王府里还有这么多他没有去过的地方,而他居然会找不到两家府邸在哪块区域相接。

    灯笼里的蜡烛已经燃到尽头,烛光摇晃几下,熄灭了。

    周围一片阒黑。

    他拧眉。现在他是孤身一人,站在黑暗的废院之中,如果有仇家盯住他,这里可是个刺杀的好场所。他立刻转身往回走。

    突然间,一声女人的尖叫,穿遇他的耳膜,划破寂静的夜。

    “啊啊啊──”

    他闪电般的转回身,抬头,藉著微弱的月光,看到一颗脑袋架在墙头。

    依稀是个女人的脑袋,出现在三丈高的墙头,竟然还在上下晃动。

    这么漆黑的夜,这么诡异的场景,冷汗从背后缓慢渗出。

    短短时间之内,无数山精鬼怪的传说闪过他的脑海,他的手按住袖中匕首,摆出防御的姿势。

    圆月从一片浓云之中露出,霎时间,附近景物清晰可见。

    他心神方定,忽然觉得墙头那颗脑袋有些眼熟,忍不住又看了一眼。没想到那脑袋也正好往庭院里张望。

    四目相对。

    面面相觑。

    那颗脑袋大叫一声,倏地从墙头不见了。

    片刻之后,对面响起一道沉闷的落地声。

    这下李文征完全清醒了。

    他在墙边耐心等了一会儿,对面隐约传来呻吟叫痛的声音,他轻咳一声,隔著墙说道:“沈小姐,可需要本王帮忙吗?”

    *********

    沈怀璧捂著脸,觉得自己没脸见人了。

    她这辈子从来没有比现在更丢脸的时候了。

    他今天怎么突然回来了?又怎么会正巧站在对面的围墙之下?

    小环吃力的把小姐从地上扶起来,看到她仍然用手捂著脸,大吃一惊。

    刚刚不是只摔到屁股吗?难道还伤到脸了?

    她焦急地叫道:“小姐、小姐!你没事吧?”

    就在这时,对面李文征的问候声音传到了。

    沈怀璧心里呻吟一声。完蛋了,他的视力真是好,看得清清楚楚。

    这下倒好,相府小姐爬墙,被当场抓个正著,也不知道他会怎么看自己?

    她捂著跌痛的屁股,越想越懊恼,越想越委屈。

    她真的只是在锻炼身体啊!

    她自我沮丧了半晌,知道躲不掉,只得再次奋力爬上墙头,结结巴巴地打招呼,“你、你好。”

    李文征微微一笑,“好久不见。”

    呆呆盯著他的笑容,看了很久很久,直到他扭过头,她才猛地惊醒,心里大呼不好。

    糟糕、糟糕,他最讨厌人盯著他的脸看,这下肯定又要生气了!

    她慌忙道:“好巧,遇见了你。其实我、我只是在锻炼身体,真的,我没有想过其他的。”

    他拧眉,“锻炼身体,所以半夜爬墙?”

    她向他解释,“呃,有种活动叫做攀岩,可以锻炼全身肌肉的。整个相府里只有这堵墙最坚固,最适合攀岩,可我又怕被人撞见,所以选定每天这个时间在这里爬墙十次。”

    在一天之内第二次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李文征又是一阵大咳。

    今天是怎么回事?一个是每天爬墙十次锻炼身体的相府小姐,一个是半夜失眠在王府里乱转的王爷。

    这样的两个人,居然也能凑在一起,隔著墙聊天。

    真是疯了!

    平时的流言算什么,今天这种场面如果被外人看见,那才真叫做声名扫地。

    远远的有脚步声随著风声传过来,似乎还夹杂了迎淳焦躁的呼唤声,“王爷!王爷!您在哪儿啊?”

    李文征一惊,不再迟疑,对著墙头上的沈怀璧说:“我走了,你保重。”

    她在他背后大叫,“喂、喂!怎么突然就要走了?我们好不容易才见面,多聊一会儿吧!那明天、明天这时候你过来好不好?”

    他出了小庭院,迅速的反手关上院门,把她的身影挡在门板后面。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7 PM
迎淳带著大批的护卫正跑过来,火把的光芒照得附近通明,最前面的护卫跑得太急,差点撞到李文征身上。

    见了到他,迎淳大大的松了口气。

    “我的爷!您三更半夜跑到这儿来做什么啊?”

    嘴里说著,就走到庭院门边,扣住门环,想要打开看看里面。

    李文征蓦然喝道:“不许打开!”

    迎淳吓了一跳,僵在原地。

    他又吩咐,“你们去找一把锁来,把这个院门锁上,没有我的吩咐,任何人都不得进去,违者家法处置。”

    立刻有小厮四处寻了把锁,当著他的面锁上院门。

    他满意的点点头。如果他晚出来几步,这些护卫就要破门而入,集体目睹怀璧爬墙了。

    想到这里,他瞪了迎淳一眼。本王自己走失了都不急,他急什么?这随身小厮伺候得也太殷勤了吧。

    他指著院门,对迎淳命令,“这几天你别跟著我了,为了防止有人私自撬锁进入,你就守在这门口吧!”

    迎淳惨叫,“王爷!”

    李文征在护卫的簇拥下走了,他回到寝屋,洗澡,睡觉。

    第二天上朝,户部舞弊卖官案的奏折被皇帝审阅之后,发下来了。

    关于对犯人的处刑意见,上面御笔书写两个朱红大字“准奏”。

    于是,三天之内,抄了三十多个涉案官员的家,九家满门抄斩,数千人流放边关。

    菜市口的刑场都被血淹没了。

    李文征负责监斩,从第一天看到最后一天,看人砍脑袋就像砍白菜似的。

    之后又是马不停蹄的审阅替补官员资料,提拔有用之才。

    半个月的时间,就这样飞快地流逝。

    这天吃过晚饭,他终于有了点空闲时间,在府里走动,散散心。

    抬头看到王府三丈高的围墙,心中忽然一动。这段日子里,似乎有什么事被他忽略了。

    又漫无目的的走了几步,他发现自己正往东边走。

    *********

    迎淳自从半个月前的夜晚,也不知怎么得罪了王爷,被莫名其妙贬到这个东边院子看门,沮丧至极。

    这个小庭院实在荒僻,在院门口坐了一整天,连道人影都没有看到。

    是日夜里,阴风阵阵,他正紧张万分,肩膀忽然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他吓得跳起来,看清眼前人影,伸手揉揉眼睛,又惊又喜,泪光闪闪的扑上来,抱住李文征大哭,“王爷!您总算来了,呜呜呜──这里好可怕,夜夜闹鬼,呜呜呜──”

    李文征一愣,“闹鬼?怎么回事?”

    他大哭道:“有女人的说话声、叹息声、惨叫声,还有砰砰的撞地声!”

    李文征忍著笑,挥挥手道:“辛苦你了,以后还是跟在本王身边吧!”

    取钥匙开了锁,吩咐迎淳在门外守著,自己走进荒凉的小庭院。

    抬头就看见一颗圆圆的脑袋架在墙头上。

    院门方向树荫浓密,沈怀璧没有看见李文征进来,趴在墙头,幽幽的叹息了一声,脑袋攸地从墙头消失不见了。

    李文征的脚步顿住。

    过了片刻,她的脑袋再次出现在墙头,左右张望了几眼,脸上显出失望神色,又幽幽的叹息一声。

    不久之后,另一个少女的头颅也出现在墙头,对沈怀璧道:“小姐,他今夜不会来了,我们回去吧!”

    丫鬟小环在心里大呼无奈,跟著小姐练习了这么久,连她也学会徒手攀岩了。

    沈怀璧失望的说:“可是他跟我约好的。”

    小环欲言又止。

    沉默了一会儿,沈怀璧叹了口气,“也对,其实他没答应我。”

    她趴在墙头,望著对面小庭院的大片荒草。

    “你是对的,他可能连看都不想看我一眼,更不会过来了……唉,谁会喜欢一个胖女人呢!”

    小环噘嘴道:“小姐,您这是福态!而且您最近夜夜睡不好,已经清瘦很多了!”

    她摸摸自己的脸,“真的吗?”

    小环用力点头,“真的!您看,您的脖子都出来了!”

    沈怀璧扑通摔下墙去。

    过了片刻,再次努力攀上墙头,她苦闷的道:“其实,我也知道他不会喜欢我。他那样丰采翩翩的男子,应该配一个风华绝代的佳人,唉,他又怎么会喜欢我这种人呢!但我只是想试试看,尽自己最大努力的试一试……”

    她从怀里掏出一张彩纸,小环见状取出小狼毫笔、砚台,她蘸了点墨,刷刷写了几行字,折成纸鹤,把它递给小环,无精打采的说:“挂起来吧!”

    李文征听得一愣。挂起来?挂在哪里?

    等到墙对面的声音完全消失了,他才从树荫下走出来,走到墙角,仰头看这三丈高的朱红围墙。

    他扬声吩咐门外等候的迎淳,“迎淳,去拿一把梯子来!”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爬这么高。

    站在梯子的最顶端,扶著王府这边的墙头,探头往对面望去。

    霎时间,被眼前的场景震惊了。

    对面的墙下,挂了整整一面的纸鹤。

    五颜六色的纸鹤,用不同颜色的绳子挂著,随著夜风微微飘动。

    这场景,漂亮得炫目。

    他怔了半天,试探性的伸出手指,扯起一根绳子,轻轻取下其中一只纸鹤,拆开。

    映入眼帘的,果然是那歪歪斜斜的沈氏字迹。

    九月十一,多云。

    天啊,我今天看到他了!

    虽然过程很丢脸……

    他好像没有很讨厌我,还对我笑了一下。^__^

    求爱尚未成功,怀璧尚须努力,加油、加油!

    李文征忍不住微微一笑。

    把纸鹤按原样折好,挂回绳子上去。

    随手又取下另外一只,拆开。

    九月十二,雨

    我的纸鹤都被淋湿了,唉。幸好是小雨,明天就叫人搭个棚子。

    今天读书读到一句──虽千万人吾往矣。是什么意思?

    如果是为了他,就算中间有千万人阻挡,我也会前往的。

    嗯,我猜应该可以这样解读吧。

    文征,虽千万人吾往矣。

    他为之动容。放回去之后,又取下另一只纸鹤。

    沈怀璧,记住你的口号──征途是帅哥之海洋!努力!努力!

    李文征无言。

    他很快发现,纸鹤是按照日期顺序排列的,一个个打开读过,里面什么内容都有,很显然她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喜怒哀乐,毫不掩饰。

    他的手指,最后拈起了今夜刚刚写成的那只纸鹤。

    墨汁还没有干透,字迹凌乱,显然写的时候心情激动。

    沈怀璧,拿把镜子照照自己吧。康王会喜欢一个肥胖又花痴的女人吗?康王会喜欢一个肥胖又花痴的女人吗?康王会喜欢一个肥胖又花痴的女人吗!

    记住,癞虾蟆,永远吃不到天鹅肉。

    醒醒吧!

    捏著那张彩纸,他靠在墙头,沉默了很久。

    第二天晚上,沈怀璧按照自己制定的减肥计画,带著小环过来爬墙。

    小环挂好当天的新纸鹤之后,习惯性的数了数纸鹤的数量。

    怎么数,数量都不对!

    她惊呼,“小姐!少了一只纸鹤!”

    沈怀璧大惊失色,急忙打开每只纸鹤检查究竟是哪一只丢失了。

    清点完毕,她惨呼,“天哪!是哪个没人性的混蛋干的?不偷别的纸鹤,偏偏偷昨天那只!”

    另一头,正进宫面圣的李文征猛然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8 PM
第七章

    方小侯最近觉得自己简直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他十岁就做了李文征的伴读,却也从没见过他的举动像现在这样莫测高深。

    某日,李文征闲暇无事,来到静南侯府拜访他,本来一切还算正常,可自从在后花园无意中看到一对白鹤,就莫名其妙的微笑不止。

    方小侯全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却见他又悠悠赞了句,“不错的鹤。”然后微笑盯著那对白鹤,足足半个时辰没移开视线。

    方小侯心里毛毛的。听说康王曾经把一对鹤丢出王府,这个、这个,他不会是后悔了,又想要养一对了吧?

    他赶紧连夜把那对白鹤送进康王府。

    方小侯的诞辰就要到了,因为这个关系,静南侯府里采买了不少新品点心,其中有一些鲜艳可爱、滑嫩可口,听说叫水果布丁的新鲜玩意儿。

    据说,是某位官家小姐独创的配方,后来流传出去,只有几个大厨会做,市场上要价极其昂贵。

    某日,李文征在侯府看见这种水果布丁,立刻吩咐,今后市面上所有的布丁,康王府全部要了。

    方小侯感慨今后就吃不著这新鲜东西,心里默默怀念著,舀起盘子里一口布丁,塞进嘴巴里。

    结果被李文征冷冷瞪了一个下午,外加三天没理他。

    他懊悔再三,恨不得把那口布丁吐出来,原样放回盘子里去。

    康王平日不是这么小气的人啊!

    又某日,方小侯在其父命令下,进康王府的书房,跟随李文征苦练书法。

    他学识尚可,就是小时候没用心学书法,一笔烂字,朝野闻名。

    这天心不在焉练字,放下笔,惊觉满幅纸写得歪歪斜斜。

    一抬头,发现李文征站在旁边,审视著他的字帖,半晌不语。

    他立刻道:“这、这……我去重写一张。”

    李文征观察许久,想起这跟某人的字有点类似,不由露齿一笑,“写得不错,字体这样歪斜,倒也有趣。”

    方小侯瞪眼看了他半天,把纸揉成一团,吞进肚子里。

    毁尸灭迹。

    哎,皇家的人,想法深不可测,难伺候啊!

    *********

    这天吃过晚膳,按照最近养成的习惯,李文征在王府里四处闲逛了一会儿,看看四周无人,一闪身,进了东院,直奔最东的小庭院而去。

    过了两盏茶时间,月亮挂上树梢。他隐约听到对面围墙传来脚步声,片刻之后,一颗脑袋出现在墙头。

    他站在靠近庭院门口的树荫影下,望向墙头,微微一笑。

    她倒是很准时。

    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他发现她真的是在锻炼身体,每晚爬墙头十几二十次,也不知道她一个相府小姐,是怎么想到这个古怪办法的。

    最近,大概是以为没有人来这里,主婢两个人每天晚上靠在墙头,毫不掩饰的说内心话。

    “小、小环……”沈怀璧刚才跑了一大圈,累得很,现在还在喘著气,“你看我变瘦了没有?”

    “瘦多了、瘦多了。”小环喜孜孜的回答,“小姐你的手臂原本有奴婢的大腿粗,现在只有奴婢的小腿粗了。”

    沈怀璧咚的一声摔到墙下。

    战胜挫败感觉,奋力再爬上来。

    “减肥尚未成功,怀璧还须努力!”她趴在墙头,挥舞拳头,“努力!努力!”

    李文征忍不住又笑了笑。

    最近也不知是怎么了,一天笑的次数比以往一个月都多。这样不太好,笑得太多,有损皇家尊严。

    他摸摸上扬的嘴角,把笑容拉平。

    又站了一会儿,看看天色快要到子时了。往常到了这个时候,沈家主婢差不多就要回去了,他也准备回去了。

    但今天就在转过身的时候,他听到墙头上的沈怀璧大声道:“小环,绳子备好了吗?”

    “备好了。”小环怯生生的回答,随即又有些迟疑的道:“可是小姐,对面是康王府,我们这样不大好吧?”

    她不以为然,“反正也没有人看见,怕什么,沈府的人都被禁止靠近附近了。找不著那只纸鹤,我想了好几天,有可能是被风刮到对面去了。”

    小环还试图劝说,“可是小姐,只是一只纸鹤而已,您不必冒险──”

    “不行,那只纸鹤绝对不能被别人捡到!”

    想起那夜在纸鹤上写的内容,如果被其他人捡到看见……她浑身寒毛都竖起了,斩钉截铁的说:“绝对不能!我一定要把它捡回来!”

    随后就见一根粗绳抛过墙头,晃悠悠的垂到地面。

    李文征吃了一惊,抬脚就往院门外走。

    就在这时,空中传来大喝的声音,“喔!喔!喔──”一道胖胖的黑影带著惊人气势,双脚猛踢墙壁,藉著反冲力,从墙头直飞而下,在半空中划过一个称不上优美的弧度,以抛物线状落地。

    沈怀璧坐在地上,被摔得头晕眼花,屁股剧痛。

    哎,初次翻墙行动,失败。

    几年没有人打扫的庭院地面,早就积了层厚厚的浮灰落叶,在巨大的撞击力之下,霎时间烟尘弥漫,尘土飞扬,呛咳连连。

    两个人的声音同时响起。

    呛咳中的两个人抬起头,互看一眼。

    一个是沈府千金,一个是康王爷。

    一个坐在地上,一个站在门边。

    她瞠目结舌,他哑口无言。

    面面相觑。

    互相瞪视了足足半盏茶时间,李文征微觉尴尬,外加少许心虚,干咳几声,主动开口打招呼,“好久不见。”

    这种场面下不期而遇,她能说什么。

    沈怀璧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一双眼睛越睁越大,有如铜铃大小,瞪视著平空出现的李文征,从上看到下,从下看到上,最后只愣愣道:“是你。”

    他也只好答道:“是我。”

    她问:“你一直在?”

    他答,“我一直在。”

    她又愣愣问:“我的纸鹤?”

    他干咳一声,“在我这里。”

    “喔,在你那里。”

    过了片刻,她忽然大叫一声,从地上跳起来,指著他的鼻子,“在、在你这里?!你、你看了?!”

    李文征的脸上微微一红。私窥他人隐私,怎么说都不是光明正大的行径。

    不过他贵为王爷之尊,一言九鼎,怎么能当面对个女子说谎,尤其是对沈怀璧撒谎。

    于是他只能老实承认,“我看了。”

    她的手指发抖,声音更是颤抖,忽然想起一个更可怕的可能性来。

    她颤抖著指向围墙对面,“那些纸鹤,你、你都看了?”

    他的目光游移,飘过墙头,仰望天空中的月亮、星星,隔了半晌才回答,“我、我都看了。”

    她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手指颤抖著,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文征等了半晌,听不到她说话,感觉有些不对,“沈小姐?”

    她抖著嘴唇,艰难说道:“我、我的少女心情日记,就连我老爹老妈也不许看的,你、你居然……”

    又羞又恼又急又悔,连话也说不完整,突然一阵气血攻心,她眼睛翻白,捂著心口,直挺挺倒了下去。

    一声尖叫从墙头发出,小环高声惊呼,“小姐!小姐的心疾发作了!小姐您千万要支撑住啊!”

    刹那间,李文征脸色大变!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8 PM
*********

    康王府连夜大乱。

    下人们被半夜惊醒,厨房的仆役连夜生起炉灶,点火熬药。

    热汤、热水、姜茶,以及安定心神的药物,流水似的往东院送去。

    惊醒的下人们就像一群无头苍蝇,碰到认识的人就问:“出什么事了?谁出事了?东院里没住人啊!”

    第一手情报,还是从李文征的贴身小厮迎淳那里传出来的。

    在众人的簇拥中,迎淳绘声绘影的描述当时场景。

    “没错,就是那个闹鬼的东边庭院,被王爷下令锁起来的院子。王爷进去的时候是一个人,出来就变成两个人,嘿嘿,还是抱著出来的。什么?问我那女子的面孔?天色太黑了,没看清。不过身材似乎有点大。”

    跟随李文征的王府护卫们是这样说的,“是一位小姐没错,不知怎么从墙头掉下来了,王爷本来想抱去主屋的,半路抱不动了,只好就近安置在东院。”

    而有幸进去东院伺候的丫鬟们,出来以后这样报导,“那位小姐苏醒以后就寻死觅活的,哭喊著说:”太丢脸了!我不要活了!我的纸鹤、我的纸鹤,他全看到了!呜呜呜,你们不要拦著我,让我去找块豆腐撞死吧!‘“

    王府奴仆们聚集在一起,窃窃私语,“看这小姐的身段,听她说话的语气,怎么看怎么像隔壁的那位……沈家千金?!”

    一夜之内,爆炸性新闻不胫而走,传遍京城内外。

    人人为之震惊,朝野为之轰动。

    内容是──丞相千金私会康王爷于王府后院。消息确凿。

    *********

    李文征最近被烦得头大如斗。

    每日上朝的时候,文武百官的视线不时盯住自己,或摇头,或叹息,更有平日里亲近的官员偷偷靠近过来,贴著耳朵说:“康王爷,我们知道你定是被‘她’设计的。请王爷不要屈从于‘她’,要抗住朝野压力才是。”

    皇帝最近也不要他陪下棋了,每日见面,只是以惋惜的眼神盯住他看,“老五啊,你平日做事还算稳妥,怎么这次这么糊涂了呢?现在事情闹得这么大,沈丞相天天追著朕哭,要朕还他沈家一个公道。这个形势逼人,就连朕也帮不了你呀!”

    皇太后坐在榻上,不停地抹眼泪。

    七皇叔拢著袖子,在旁边愤愤不平,“可怜我们老五这一朵鲜花,就这样插在沈家千金那堆牛粪上!”

    李文征蹙眉不语。这世上的事情怎么会如此奇怪?

    前些天,他对沈怀璧没有回应的时候,朝野之间无不大骂他负心薄幸、心如铁石,如今呢,他们被人亲眼看见私会于后院,他如果不想皇室名声扫地,势必要娶沈怀璧,舆论却又颠倒过来,人人满脸惋惜的道:“康王可惜了。”

    真是莫名其妙。

    李文征思虑再三,登门相府,求见沈丞相。

    沈丞相满肚子火气,正没处发泄,听说罪魁祸首上门了,二话不说,站起身,抓了把扫帚就冲出门外,对著堂堂康王爷就是一招横扫千军。

    “你还敢上门来?以为你是王爷,老夫就不敢动你了?!老夫辅佐先王的时候你还在吃奶呢!混帐小子,还我女儿的名节来!”

    砰的一声,大门贴著李文征的鼻尖用力被关上。

    他站在相府门口,低下头,盯著锦缎衣衫上新添的灰尘泥土发呆了片刻,确认自己的遭遇。

    原来,这就叫做扫地出门?

    身后跟著的方小侯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丞相真是老糊涂了,他、他居然真的动手打人!也不看看他打的是谁!

    他打的可是前些日子刚刚砍掉几百颗脑袋的康王爷啊!

    上一个得罪他的人,现在坟头上的青草都长半尺高了。

    这、这、这……这下怎么办,王爷今天居然当众挨了打,他一怒之下,会不会把在场众人全部灭口?

    呜,不要啊!他方小侯还想多活几年呢!

    方小侯哭丧著脸去拉他的衣袖,“王爷,念在微臣追随您十年的份上,您宽宏大量。”

    李文征伸手拍掉衣衫上的污迹,神色如常,若无其事,“你跪在这里做什么?还不跟我走?”

    方小侯怔怔看他半晌,深深为之折服。

    这才叫宠辱不惊,这才叫皇家气派。受教了!

    两人前后进了聚香茶楼雅座,嗑瓜子喝茶散心。

    茶楼里寂静无声,人人睁大眼睛,竖直耳朵,听台上的先生说书。

    说书先生正讲到悲凉处,眉宇黯然,脸色沉痛。

    “那沈家千金当真是手段了得,就连堂堂王爷之尊也难逃她的手心。唉,小老儿在数月之前就曾经做出大胆推测,如今看来,今年的七月初七游园宴之后,惨遭沈小姐荼毒的,是康王爷啊!”

    他悠悠长叹,一拍惊室木,喝道:“今天说书的题目便是──沈千金辣手摧花,康王爷落入魔爪!”

    噗的一声,方小侯口里的茶水四处狂喷。

    他抖著声音道:“王爷,那些说书的都是胡说,您息怒、息怒。”

    半晌没有动静,他偷偷抬起眼皮,只见李文征悠然啜了口茶,动作轻描淡写,脸上云淡风轻。

    方小侯心头宽慰,感动不已。

    看看,这才是皇家风范,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

    李文征端著茶盏,盯著窗外若有所思。过了许久,他回过头来,对方小侯说:“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今年六月。当时,沈千金有三重下巴,身躯肥胖,有你的两倍宽。”

    方小侯垂泪道:“王爷,苦了您了。居然跟这种圆滚滚的女人牵扯在一起,简直是折辱了您的大好名声。”

    他又呷了口茶,慢条斯理的说:“可是她现在的身躯,也只比你略宽一些而已,而且本王最近发现,唔,已经可以看见她的脖子了。”

    方小侯晕倒,“王爷啊,您到底想说什么?”

    他垂下眼睑,“她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全力减肥,瘦了数十斤。换做是你,你下得了如此决心吗?”

    方小侯一愣,李文征已经放下茶杯。“走。”

    “去哪里?我们回王府?”

    “不,我们再去一趟沈相府。”

    方小侯瞠目,“去找打?”

    他回答,“去提亲。”

    方小侯扑通摔到地上。他颤巍巍爬起身,拉著他的衣袖,颤抖著声音道:“您、您终于还是迫于朝野压力,要娶沈家肥女为妻,王爷,委屈您了,呜呜呜……”

    说到动情处,不停的伸手抹眼泪。

    李文征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他的手指,轻轻抚过袖中的彩色纸鹤。

    *********

    跌进王府东庭院的当夜,沈怀璧清醒过来之后,立刻挣扎著回了相府。

    沈夫人抱著她,哭得涕泪纵横,“我的女儿啊!你怎么如此糊涂呢?被人看到半夜和男子私会,你、你身为女儿家的名节可没了呀!”

    沈怀璧心想,自从你女儿强抢秦探花进府的那时候起,沈家千金的名节早就没了。

    沈丞相则是坐立不安,一会儿点头微笑,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和蔼慈爱,一会儿怒容满面。

    她越看越害怕,忍不住出声问:“爹啊,你这是怎么了?”

    “女儿不要担心,为父在设想种种场面,以及种种应对方式。”他在厅堂里走来走去,自言自语的说:“我们这次就是要闹,闹得越大越好,让那个姓李的混帐不得不娶你。哼,他如果当真敢装聋作哑,拒不娶亲,老夫就倚老卖老,去皇太后那里哭诉去!”

    沈怀璧感动不已。身为一代忠臣,沈丞相能抛开面子为女儿做到这种程度,也算是难得的了。

    等等!刚才老爹说什么?

    去皇太后那里哭诉?让康王不得不娶?!

    喂喂,老爹,她虽然爱慕康王,但爱情是你情我愿的事,有句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她还不想强娶强嫁啊!

    她从座椅上跳起来,“爹啊,你等等──”

    就在话音出口的同时,厅堂外有个奴仆狂奔进来,喘著气禀告,“相爷!康王爷他、他又在门外求见了!”

    “什么?!”

    沈丞相和沈怀璧同时叫出声。

    沈怀璧又惊又喜,沈丞相又惊又气。

    他咬牙切齿,“混帐小子,今天没被打够是吗?七福、嘉乐,你们去找几把大扫帚来!其他人听著,康王今天如果不答应迎娶小姐,你们几个就用大扫帚扫他出门!给我狠狠地打,不必客气!”

    沈怀璧听得冷汗都冒出来了,急忙大呼,“爹啊,你不要这样,给他留一点面子吧!”

    不说还好,她这么一说,沈丞相勃然大怒。

    “面子?他李文征都不给我们沈家留面子了,我还要给他留什么面子!”他气呼呼的指著屏风,“璧儿,这关系到你的终身大事,你不用回避了,就留在屏风后面听著吧!”

    一时间,相府里混乱不已。

    李文征带著方小侯,在相府大门外足足等了近半个时辰,管家才磨磨蹭蹭的出来,带他们两人进府。

    沈丞相就站在前厅外迎接,脸色冷冰冰的,勉强对李文征行了个礼,说了几句言不由衷的客套话。

    宾主落坐之后,他就直接挑明问:“康王爷,今日两次登门,究竟是有何贵干哪?”

    李文征抿了口茶,回答,“沈小姐当日受惊晕倒,之后就回来沈府调养,已经有好几日了,本王今日前来探望她可安好。”

    沈丞相冷哼,“好,好得很呢!”

    大眼瞪小眼,一阵沉默。

    李文征沉吟了片刻,从腰间取下一对色泽通翠的璧玉环,托在手上,说道:“这对璧玉环,名称叫做‘瑶池璧’,虽不是什么贵重物品,毕竟是先皇当年赏赐的遗物,本王从小佩带在身边的,如果相爷不嫌弃的话……”

    沈丞相愣了愣。

    康王虽然声称不是贵重物品,但这对璧玉环的色泽一看就是上等货色。

    出自宫廷的御用品,哪一件不是极品中的极品?

    早上刚把他打出门去,他不但没有登门问罪,反而亲自送了贵重礼物过来,真是莫名其妙,不知居心何在?

    沈丞相盯著那对瑶池璧,冥思苦想。

    忽然间,他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康王如此居心险恶!他、他居然意图用这名贵双璧贿赂他,让沈家放弃追究他始乱终弃的罪名!

    难道他以为为了这对双璧,沈家就能牺牲女儿的幸福不成?

    沈丞相勃然大怒,说时迟,那时快,他恶狠狠一拍桌子,张口就骂,“原来你存了如此居心,你就如此看待我们沈家!”

    李文征被他骂得一愣,万分不解。

    他都要迎娶沈怀璧了,为什么沈丞相还不高兴?

    方小侯坐在旁边,深为他抱不平。

    王爷的聘礼,相爷居然不要?哼,不要才好,如果能趁这个机会,让王爷打消了娶亲的念头,那是再好不过。

    他伸手按住李文征手中的双璧,压低嗓音说:“王爷,您可要三思。这对璧环是先帝遗物,如果用来定亲,这桩亲事可再也退不了啦!不如您先从我这里拿一把扇子做聘礼?”

    旁边的沈府奴仆们耳朵倏地竖起,“定亲?聘礼?”

    沈丞相嘴巴张大,满脸惊疑,“定亲?聘礼?”不是贿赂?

    李文征点头,肯定的道:“上门定亲,送上聘礼。”

    方小侯大急,咬著耳朵说:“王爷,把璧环收起来,收起来──”

    沈丞相终于反应过来,“这、这……哎呀!贤婿不必客气!”他立刻飞扑过来,把那对璧环抢进手里,左右观看。

    只见玉色纯净,毫无瑕疵,上面雕刻的花纹更是无比精致,果然是御用极品,定亲的好聘礼。

    有了这对璧环,康王这个女婿就绝对逃不掉了。

    嘿嘿,乖女儿啊,这下有福喽!

    沈丞相眉开眼笑,眼睛都眯成一条细缝,急忙差人倒水添茶,态度变得热络无比,一声声的催促奴仆们。

    “你,快去书房,把柜子里珍藏的二两大红袍拿来泡茶!你,去给康王爷端来两碟点心!你,去吩咐厨房备菜,今夜我们翁婿要喝个过瘾。”

    气氛正热络间,众人只听到一阵呼啸风声,抬眼望去,只见八尺高的紫檀木屏风面向厅堂缓缓扑倒。

    “呀!”顿时惊叫连连。

    “呀,屏风倒了!呀,小姐也倒了!呀,是小姐压倒屏风,谁去把小姐扶起来?!”

    沈怀璧趴伏在屏风上面,根本不理会周围奴仆努力搀扶自己的动作,睁大双眼,直勾勾盯视面前的李文征。

    她的表情、眼神,表现出一个无声的疑问句,“真的?”

    视线交汇,李文征挑眉。

    他的神情、动作,表现出一个无声的肯定句,“真的。”

    沈怀璧闭了闭眼睛,捂住心口,喃喃祝祷,“阎王老头,原来是我错怪你了,我不该一直骂你的。虽然转世以后我变成超级肥妞,虽然转世以后还是有不愉快的地方,但是,现在这一刻,我实在太幸福了。喔,我怎么可以这么幸福,简直不像是真的。”

    被眼前乌黑漂亮的眼眸注视著,想到即将降临到身上的幸福生活,她激动得心脏都几乎裂开了。

    她忽然感觉一口气喘不过来,捂著心口,眼前发黑。

    面前的景象逐渐模糊,耳边隐约可以听见丫鬟们的惊叫声,砰一声,沈怀璧再次栽倒,失去知觉。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9 PM
第八章

    周围非常安静。

    沈怀璧睁开双眼,看看自己,不禁大惊失色。

    “靠,我怎么变成透明的了?!”

    她在半空中往下看,看到沈小姐的身躯躺在地上,周围一大群人环绕,丞相夫妇惊惶失措,众人乱成一团。

    沈怀璧差点当场抓狂。这是怎么回事?她环顾左右,大喊道:“阎王老头儿!你给我出来!”

    面前银光闪过,曾经和她喝过十八次茶的阎王阁下,手里抓著一本线装古书,应声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指著下面厅堂乱糟糟的场面,“你倒是给我解释一下。”

    阎王翻了翻古书,递给她一记怜悯的眼神,“这不关我的事,实在是你的衰运太强,就连这么大富大贵的身世也抵挡不了,唉!”

    沈怀璧要抓狂了,“说重点!”

    他解释道:“这位沈小姐从小患有心疾,也就是心脏病。本来不甚严重,但自从你进入她的身体之后,情绪大起大落,病情越来越严重,终于在今日,引发心疾发作,结果就是──”

    他指了指厅堂上一动不动的沈小姐身体,“肉体的本能反应,抗拒你的魂魄,于是把你弹出来了。简单来说就是灵魂出窍。”

    她难以置信。

    “我就这么被肉体弹出来了?不能再回去了?”

    他坚定的摇头。

    她简直要哭了。“你们不能想想办法?我跟他好不容易才走在一起,他今天来提亲,我很快就要嫁给他了!”

    他用怜悯的眼神望著她。“要继续转世吗?我这里还有其他的空缺,家世背景也都不错,你要不要看看?”

    “我不要!”她捂住脸,不忍再看厅堂上众人哭喊流泪的场面。“我的李文征,我的真命天子,我好不容易才追到他,他也终于肯娶我,我们、我们还没上床嘿咻过呢!你们这些安排命运的人也太绝情了!”

    阎王拍著她的肩膀,试图安慰她,“每个人命定的运数,必然都有其道理在。对你,也许是一场灾难,但是对于康王来说,说不定是解脱呢!”

    “解脱?”沈怀璧勃然大怒,“你说我变成这个样子,对康王是一种解脱?!”

    他指著下方厅堂里的李文征说:“你看,你突然魂魄出窍,肉体变得痴痴呆呆,丞相夫妇几乎哭晕过去,康王却是一滴眼泪都没有掉。虽然他今日上门跟沈丞相提亲,可你有没有想过,他是真心实意想要娶你,还是迫于朝野压力不得不这么做?”

    沈怀璧呆住。

    阎王又说:“人心隔肚皮,你又怎么知道别人的想法。说不定他看到你突然变成白痴,有借口可以不娶你了,此刻心里高兴得很呢!”

    沈怀璧愣了半天。他应该不会吧?

    可是,也许……说不定……

    阎王翻了翻自己的行程表,“这几天我忙得很,没空给你安排其他转世的机会,你就先在这里看著吧,过几天我再来接你。”

    沈怀璧的眼睛还盯著厅堂里的情景,神思混乱,心不在焉的说:“好,你忙你的吧!我就在这里……哎,等等!”

    她突然反应过来,追著他的背影大叫,“我现在是鬼了呀!你就把我一个人,不,一只鬼丢在这里?你给我说清楚,到底几天以后回来接我?”

    可是阎王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了,她只好守在沈小姐的躯壳旁边,偶尔在相府周围飘荡,托著腮看著眼前发生的一切。

    沈小姐突然变成白痴,整日只知道吃饭、睡觉、发呆,对周围毫无反应。相府上下从丞相、夫人,到丫鬟、奴仆,所有的人都含泪悲伤不已,沈夫人甚至几次哭晕过去。

    大夫看过以后,摇头叹道:“沈小姐情绪过于激动,气血上涌,导致心疾发作,损伤神智,药石罔效。”

    意思就是,没救了,她一辈子就是这样子了。

    李文征站在沈小姐的病床边,看著众人惊惶失措,丞相夫妇痛哭失声,大夫不住的摇头,他的心里觉得这一切好不真实。

    好好的一个人,前几天还在对著他笑,那么生动的表情,怎么突然就痴傻了呢?

    她今年才十八岁,女子如花的年龄。

    她每天爬槐树看他,写情诗思慕他,每天制作好吃的甜点勾引他,他吃到上了瘾,动了心,拿了从小佩带的瑶池璧来下聘。

    怎么、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手在袖中握紧成拳,袍袖微微抖著。

    开玩笑吧?沈怀璧,你是在开玩笑吧?

    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你快点睁眼看著本王,再念一首诗给本王听,再做一道甜点给本王品尝。

    相府管家抹了许久的眼泪,勉强止住悲伤,走过来劝沈丞相说:“老爷,这样不是办法,现在小姐的神智就如同刚出世的婴孩,完全不记得我们了,依老奴看来,需要加派人手,时时刻刻跟随她,不要让她出事才好。”

    听到“完全不记得”这五个字,李文征的呼吸猛地一滞。

    她真的不记得了?

    在花样百出,成功地勾引到他之后,她居然抛下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李文征僵立半晌,突然间,勃然大怒,拂袖而去!

    *********

    沈怀璧伤心透了。

    她的魂魄出窍,相府里的沈怀璧变成白痴,他不但一滴眼泪没有流,还怒气冲冲的离开。

    这、这是什么反应啊?

    之后的几天,陆续从相府奴仆嘴里听到一些消息,她更加伤心了。

    她变成白痴之后,除了沈府上下伤心欲绝,其他的大臣们居然都很高兴,每每见面,就谈论庆祝一番。

    定国将军私下对同僚说:“你们可知道,老夫今年才五十岁,为什么就急著告老还乡?就是因为定国将军府不幸建在沈相府的隔壁啊!我那两个年轻英俊的儿子,每天出入都要从相府门口路过,老夫实在是胆战心惊,担心他们哪天被沈小姐看中了,强抢进相府去!唉,早知道沈小姐会变成傻子,整日痴痴呆呆,我又何必急著卖掉将军府呢!”

    顾尚书喜形于色,“既然沈小姐成了傻子,这个未来的康王妃,嘿嘿,除了老夫的二女儿,又能是谁?”

    话音未落,旁边的胡大人和池大人不高兴了,冷哼一声,同时说道:“能当上康王妃的一定是我家小女!”

    朝廷中议论纷纷,康王呢?他是什么反应?

    李文征烦透了。

    这几天,皇太后和皇帝轮番上阵,软硬兼施,每天把十几二十幅小姐画像送到他面前,说沈小姐既然神智不清,一个傻子当然是不能做王妃的,他需要挑选其他女子为王妃。

    于是他对著满桌子的绘卷,冷冷回答,“要让本王挑选?那就选个日子,把各位千金都叫过来康王府吧!谁通过本王的考验,谁就是康王妃了。”

    于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二十多位千金小姐齐聚康王府。

    一时间,女子们争奇斗艳,春兰秋菊,个个明丽逼人。

    李文征坐在椅上,眯起眼,注视著第一个过来接受考验的小姐。

    他问:“你擅长什么?”

    她是温御史的千金,红著脸,羞答答地回答,“小女子精通厨艺。”

    “喔?”他抬了抬眼皮,“既然精通厨艺,那就替本王做几样甜点吧!”

    温小姐大喜,“王爷想吃什么?”

    他想了想,随口道:“现在是秋天,就来一道桂花冻布丁吧。”

    温小姐瞠目结舌。

    他挑眉,“不会做?没关系,那就试试做几颗泡芙,不要太甜的──什么,也不会做?那就换成抹茶蛋糕、提拉米苏──什么,你都不会做?那你还敢自称精通厨艺?”

    他不耐烦的挥挥手,温小姐抽抽噎噎的被赶出场了。

    下一个是池翰林的千金。

    她对他行了个礼,镇定自如,“小女子对王爷倾心爱慕,愿为王爷爬树。”

    于是李文征指了一棵槐树,自己坐在树下,观看她为他爬树。

    池小姐不知在家里练了多久,脱下绣鞋,踩上扶梯,飞快地爬上树去。

    坐在树上,对著树下的李文征嫣然一笑,就要下来。

    他阻止她,“慢著!在树上坐两个时辰。”

    池小姐的脸色顿时一变。

    她生平有洁癖,这次为了掳护李文征之心,沿著扶梯爬树,坐在肮脏的树干上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她咬牙,心想不就是两个时辰吗,沈怀璧可以在树上坐整夜,为什么她就不能。

    李文征在树下闭目养神,不到一刻钟,树上蓦然传来池小姐的惊叫,“呀!有虫子咬我!”

    他眼皮也不抬,“树上有防虫药!”

    过了片刻,她又尖叫,“呀!我用了药,那虫子死在我衣上!”

    他在树下道:“捡起来扔掉。”

    过了片刻,池小姐再度尖叫,“呀!那虫子装死!它还会飞!啊呀!”

    她受不了了,树上到处都是虫子!她快要被逼疯,恶心死了!

    如果说做了康王妃,就要天天爬树,她、她宁愿不嫁给康王了!

    她脸色惨白的冲下树,头也不回的奔出康王府。

    李文征漫不经心的挥手,“下一个。”

    第三位小姐目睹之前两位的惨状,胆战心惊,颤著声音道:“小女子擅长……擅长诗词,愿……愿为王爷写词一阙。”

    李文征差人纸笔伺候。

    一阙词很快便呈上,他接过的时候,墨渍还未干。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念完他拍桌大怒道:“你抄谁的词不好,偏偏抄沈怀璧的!这词明明是某个夜里她爬在墙头,对著康王府的方向念的!”

    二话不说,他一挥手,剽窃诗词的小姐被直接丢出府去。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39 PM
到了傍晚,二十多位小姐,竟没有一位通过了李文征的考验。

    最后一位盈盈走过来的,是顾尚书的二千金。

    他看也懒得看,直接吩咐,“迎淳,带这位小姐去东院最东的那个小庭院,看著她爬墙十次,爬完了再带她回来见我。”

    顾小姐挺直了腰,冷冷道:“小女子觉得不必了吧!王爷的心里有著沈怀璧,就算别人有千般好处,王爷的眼睛也看不到。”

    他冷淡的说:“谁说本王心里有她了?本王这不是在挑选王妃吗?”

    “王爷的这些挑选条件,一个比一个古怪。按照王爷的方式挑选下去,除了那个痴痴傻傻、谁都不记得的沈怀璧,又有谁能做康王妃!”

    李文征猝不及防,听到“痴痴傻傻、谁都不记得”这几个字,心里最伤痛的地方被狠狠触动,就如同被硬生生剥开伤疤,一阵剧烈抽痛。

    他咬牙道:“谁说只有她沈怀璧可以做康王妃?你叫什么名字?”

    顾小姐昂头回答,“小女子顾从蓉,顾尚书之女。”

    “好,顾从蓉,你就是康王妃了,迎淳,送王妃回顾府。”

    李文征站起身,神色冷漠,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顾从蓉站在原地发愣,迎淳目瞪口呆。

    沈怀璧看得傻掉了。

    她的魂魄这几天无处可去,原本在沈府里飘荡,听沈府的下人说,李文征今天在王府选妃,她难以置信,立刻飘过来现场观看。

    没想到他居然真的选了个王妃出来?!

    就在她的魂魄出窍的第三天?

    她气得浑身发抖,只想吐血。她忿忿瞪著他的背影。他又想要去做什么?吩咐下人采购拜堂成婚的用品吗?

    李文征漫无目的地在王府中走了近半个时辰,只觉得胸中郁闷之气越来越浓,脚步越走越快,生平第一次,竟有一股想要狂喊出声的冲动。

    他猛地停住脚步,环顾周围的高大乔木,指著其中最高的那棵梧桐树,吩咐下人,“拿把梯子来,放在那里!”

    小厮们领命放下梯子,后退两步,呆呆地注视著他爬树。

    他二十多年来还是第一次爬树,花了不少时间才坐到树上,拍了拍衣衫下摆的灰尘。

    小厮们在树下看得胆战心惊,面面相觑。

    王爷这、这是怎么了?

    李文征坐在树上,向东方眺望,沈相府的大门依稀可见。

    她就是在那座府邸里生长了十八年。

    究竟是怎样的人生,才能造就这样一位独特的女子?

    他怔怔的想。人生际遇真是难以预料,他还记得,就在短短的几个月前,他们最初见面的时候,他对她是多么的鄙视。

    想当初,沈小姐强抢秦探花进相府,朝野轰动。

    他听到这消息,心里只想著,怎么会有如此荒唐无耻的女人?看到人家长得俊秀,就要强绑了婚,真是岂有此理。

    后来秦探花逃走了,他在后花园中与她不期而过,她看他的眼神只能用火辣辣来形容,心中鄙夷的感觉更浓。

    秦探花不过失踪几日,她竟如此薄情寡义,看到相貌好的男人就要扑上去?

    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鄙夷的感觉渐渐淡去了呢?

    李文征自己也不清楚,他只知道,渐渐的,对于这个人、这个名字,他的感觉变得不同了。

    她虽然胖胖的,笑起来却不难看。

    她虽然有时说话不著边际,有时却很灵活机敏。

    他逐渐发现,抛开相貌身材不谈,她真的是个贤慧的女子。

    开朗、灵巧,而且执著。

    他一个大男人攀爬树木都觉得吃力,她一个女子,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一个人孤独的坐在树上,眺望西方的康王府,期待著有人出现在门口,她的心里又是怎样的感觉?

    李文征坐在树上发了许久的呆,从衣袖里摸出一只折好的纸鹤。

    折了那么多次纸鹤,现在连他都会折了。

    那时候的她,一边眺望著康王府,一边折著纸鹤,折进去的,是思念吧!

    他喃喃的说:“真是个傻姑娘。”

    过了片刻,他又咬牙,“你竟然敢不记得我了!是在存心报复我吗?”

    手上忽然一痛,他低头望去,一条五色斑斓的叶虫爬过他的手背,他拧了拧眉。

    被虫子咬的滋味确实不好受。

    *********

    康王妃的人选定下来了。

    虽然选定的过程古怪,但皇太后还是十分欣慰。

    这一天,皇帝来皇太后住处请安,两人正在闲聊事情,忽然有个太监从殿外跌跌撞撞的奔进来,嘴里叫道:“太后、皇上!奴才听到了一件大事情!”

    皇太后抬眼看去,是太监王喜,平日里非常伶俐的一个人,现在这么慌乱,显然是听说不好的事情了。

    她紧张起来,“什么事?”

    王喜结结巴巴地回道:“听说……这几日,康王爷的情形不太对!”

    皇太后更紧张了,急忙追问:“他哪里不对了?”

    “王府里的下人们都说,最近康王爷的行事越来越诡异了,跟以往截然不同。王爷他、他居然每日爬树两次,还折纸鹤、翻围墙、写相思的诗词……府里上下都在谣传,说是自从沈相府和康王府变成邻居之后,先是沈小姐莫名其妙摔进后院,后来又突然变成白痴,现在康王爷又变成这样,恐怕……恐怕其中有古怪啊!”

    皇帝和皇太后大惊失色。

    皇太后颤著声音问皇帝,“这……征儿虽道是碰到什么恶神,撞邪了?”

    皇帝猛地站起身,“王喜,传朕的口谕,叫定国将军搬回他的将军府,把两家隔开!此外,康王和顾千金的婚事不能再拖了!命他们两家现在准备,半个月后就成婚,给康王冲喜!”

    王喜领了口谕,狂奔而去。

    赶到康王府的时候,正好看到小厮拿了梯子,架在梧桐树的树干上,李文征挽起衣袖,正踩著梯子往上爬。

    迎淳守在树下,吓得脸色都变了,“我的爷,你可千万保重身体,别摔下来了!”

    王喜急忙叫道:“康王爷,先别忙爬树!小人带来皇上口谕,要王爷开始张罗与顾二千金婚事,半个月后成婚,圣旨很快就到,王爷您准备一下吧!”

    李文征停下动作,在梯子上站了很久,一步一步踩著梯子下来。

    迎淳紧跟在后,“王爷,您要去哪里?”

    他冷冷道:“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迎淳不敢再说话,默默跟在他后面,笔直向王府大门口走去。

    李文征心烦意乱,自己也都不知道要去哪里,就是不想留在王府里,无论去哪里都好。

    毫无目的地在京城街道闲逛了一下午,眼看天色完全黑了,迎淳催促了很多次,他才慢慢地走回王府。

    走上七级白玉台阶,正要跨过门槛,忽然从大门阴影处走出来一道身影,是个做奴仆打扮的男人,他手里提了只盒子,对著李文征行礼,叫道:“王爷!”

    李文征的心一跳。

    他的脸上不知不觉显现笑意,迎著走过去,伸出手道:“给我吧!”

    该奴仆惊异地看了他一眼,把盒子送上。

    接到手里,沉甸甸的,不是见惯了的彩色礼盒,而是坊间常见的硬盒,盒上也没有系缎带。

    他一惊,激荡的心绪瞬间冰冷下去。

    他仔细打量面前的沈府奴仆。果然不是以前每日送礼盒的那位。

    他忍不住嘲笑自己的激动。胡乱想什么呢?她……这辈子只怕再也不可能送他礼盒了。

    李文征慢慢问道:“是沈相爷吩咐你过来的?”

    那奴仆回禀,“是!我家老爷嘱咐,务必要亲手交到康王爷的手上,让您当面看过才好。”

    他拆开盒子,藉著门口灯笼的光芒看去。

    一对色泽通翠的璧玉环,静静躺在盒底。

    他抬起眼,盯著沈府奴仆。“沈相爷这是什么意思?”

    对方跪下回道:“沈相爷说,小姐没有福气,做不了康王妃。王爷的聘礼贵重,沈府不敢收留,现在原物奉还,请王爷转赠未来的康王妃吧!”

    李文征的眼皮一跳,手指不自觉的用力,嘶的一声轻响,盒子边缘被撕裂长长的一条缝。

    沈府奴仆吓得浑身抖了抖,但职责所在,不得不战战兢兢的转述丞相的话。“老爷……老爷还说,小姐神智失常,只怕这辈子是无法恢复了。老爷准备明日告老还乡,带著夫人和小姐回家乡长住。如果王爷想过来看小姐最后一面,就请明早过来,如果……如果不想来,就、就算了!”鼓足勇气说完,他连滚带爬的跑走了。

    李文征握著被退回来的聘礼,站在王府门口久久不动。

    迎淳凑过去,小声说道:“王爷,天色不早了,王爷是不是该进府休息了?再说,宫里的王公公还在等著您回来,好向皇上回话呢。”

    他的肩膀微微一颤,捏紧瑶池璧,猛地转身走下台阶,向相府大步走去!

    *********

    皇太后用过晚膳,在灯下端详著顾二小姐的画像,越看越满意,正在和皇帝说笑的时候,王喜狂奔进殿,满脸惊骇,扑通一声跪倒,“太后!皇上!大事不好了!”

    皇帝不满的道:“张口闭口都说大事不好了,这次又有什么事啊?”

    王喜颤声道:“就在刚才,康王爷他、他带人闯入沈相府,强行将……将痴傻的沈小姐抢回康王府!”

    顿时,皇太后吓得差点被点心噎死,皇帝差点被茶水呛死,殿里一阵大乱。

    皇太后呆了半晌,用手帕捂住脸,哀哀痛哭,“我的皇儿啊……你这是怎么啦?”

    皇帝气得头疼,“老五这是糊涂了还是疯了?怎么遇到跟沈怀璧相关的事,就变得不正常了!王喜,传朕的口谕,叫他把沈小姐送回去!”

    王喜狂奔出宫。

    两个时辰之后,又哭丧著脸回来了。

    “康王爷不同意!”

    皇帝被这个皇弟气得要呕血了。

    他打开沈小姐的画像,盯著看了半天,无语问苍天。

    这个沈怀璧有哪里好?他看不出啊!

    何况她已经变成傻子了,原来就没有色相,现在更是连说话都不会了。老五为什么还要抢她进府?

    唉,不明白!

    他站起身,吩咐道:“老五要做傻事,朕不能放任不管。王喜,出去召集五十名御林军,朕要亲自到康王府走一趟!”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40 PM
第九章

    沈怀璧愣愣的看著李文征发呆。

    他今晚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突然带著王府的人直奔相府,把痴傻的沈小姐扛进马车,命车夫回王府。

    沈丞相又急又气,带了相府的人在后面追,大骂道:“李文征,你想要对我女儿做什么?”

    他头也不回,冷冷答道:“我就要迎娶王妃了,在新王妃进门的时候,我要让她在旁边看著!”

    沈丞相追赶不上,气得跺脚骂了他们皇家祖宗十八代。

    他带著痴傻的沈小姐回府,把她抱进寝屋,安置在自己的床榻上。

    然后把所有人全部赶出屋子,关好门窗,走回床边,久久凝望著那张安静苍白的面容。

    沈怀璧现在是魂魄,没有能力阻止,只能瞪眼看著这一切,咬牙切齿,气得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

    他要做什么?

    他不会是认真的吧?

    他不但要迎娶其他女人做妻子,还要让她在旁边看著?

    这、这……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她啊!

    李文征低头俯视,被他抢回的人就躺在床上,神情茫然,眼神安静空洞。

    明明是同样的相貌,但跟以前的她,却又是多么的不同。

    “为什么不笑?以前,只要我多看你一眼,你便会整天对著我笑,现在我看了你这么久,为什么你不笑?”

    沈怀璧愣住了。

    他在对她说话?用这种亲匿的口气?

    难道这、这就是传说中的……说情话?

    他抢她回来,是为了和她说情话?不会吧!

    李文征坐在床边,继续轻声道:“沈怀璧,你真的是个狠心薄情的人,你爱慕了秦探花那么久,他逃走了,你就忘记所有和他的过往。后来,你爱慕我这么久,等我对你动了心,你却又忘记了我,把我一个人抛下。”

    沈怀璧又呆住了。他在说什么?他说他动了心?对她动了心?!

    他抚摸著床榻上毫无表情的面容,声音更轻了,“你知不知道,这几日,我试著去做你以前做过的事情,爬树、折纸鹤、眺看远方、用纸写下每日的心情。我想试著体验一下,你每天的生活是怎样度过的。原来,全心全意爱慕一个人,真的很累啊!

    “沈怀璧,你听著,本王再给你一次机会。现在你立刻清醒过来,本王就既往不咎,答应娶你,否则明天清晨,本王就去顾府下聘了。记住,就在今晚,你快点清醒过来,逾时不候。”

    他低声絮絮说了半晌,床上的人一动不动,毫无反应。

    他突然愤怒起来,抓住她的肩膀,咬牙道:“本王在对你说话,你听到没有?听到没有!回答我!”

    沈怀璧又焦急又心酸,她的心里狂呼,我想回答你啊!我想啊!

    她再也忍耐不住,伸开双臂,朝李文征站立的方向扑过去。还没有靠近,忽然一股力量从四面八方涌来,把她重重地往后弹开。

    沈怀璧的心一凉。难道,这就是所谓人鬼殊途,咫尺天涯?

    他就在这里,就在身边,自己却……永远碰触不到。

    她的鼻子一酸,眼泪忍不住哗的流出来。

    这一夜,寝屋里灯火通明,铜烛台的十二根蜡烛淌了一地的烛泪。

    李文征通宵未眠,睁著发红的眼睛,死死盯著床榻上人儿的每一个细微动作。

    每一次翻身、嘴唇翕动、眼珠转动、手指移动,他都会立刻倾身过来,再三确认。

    希望,失望;再希望,再失望。

    夜色一分一分的退去,天边泛起鱼肚白。

    一抹浅浅的晨光透过窗棂,映照在床榻上,照亮了沈小姐平静空洞的面容,李文征的肩头微微一抖。

    天亮了。

    他只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这抹晨光抽掉,跌坐在床榻边,疲惫的捂住眼睛。

    这样的场景,让沈怀璧的心都要碎了。

    她不断的抽著鼻子,擦掉眼泪。他是希望她恢复神智的,他是希望跟她在一起的,看他这一夜的伤心失望,就算他就要迎娶新的王妃,她也认了。

    李文征疲惫的躺了下去,就躺在她的身边,用手掌遮住自己的眼睛,挡住那碍眼的清晨阳光。

    他极轻声的说:“傻丫头,你是真的不能清醒了吗?如果可以,听到我要迎娶别人当王妃,你一定会拚了命也要清醒过来的。”

    他侧头望望身边的人,毫无动静。他转回头,表情带著说不出的失落。

    “算了,我是骗你的。无论你清醒与否,既然抢了你回来,以后你就是我的王妃了,与顾家小姐的婚事再想办法解决。现在我只后悔过去几个月的日子里,我什么也没有对你说,那日突然登门下聘,才会惊得你心疾发作……”

    沈怀璧张大嘴巴,震惊得失去思考能力。

    她眼泪汪汪,吸了吸鼻子,两行热泪再度长流。

    他、他坚持要娶她做王妃!

    原来,他的心里,一直也是有她的!

    原来,她并不是单相思!

    沈怀璧心花怒放,幸福得快要晕过去了,正对著李文征傻笑,她的眼前,突然出现限制级的画面!

    李文征撑起身体,凝视身边的人半晌,手指轻抚过她柔软的唇,神情苦涩,缓缓俯下身去。

    她惊得心脏都要停跳了!

    喔,不,其实她的心脏还在乎稳跳动。但对于她来说,即使现在变成了魂魄,这个景象也实在太令她震惊了。

    她只觉得一阵又一阵的晕眩,头重脚轻,脑海里反覆只有一个念头──

    他吻我?他要吻我了?他竟然要吻我了!

    沈怀璧的眼睛睁得大如铜铃,在她的屏息凝视中,李文征的吻轻柔落下,他的嘴唇,触到了她丰满柔软的唇。

    就在这无比震惊的刹那,她忽然觉得一阵晕眩,某种神秘的力量拉扯著她向床上扑去。

    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正在惊慌的时候,阎王的声音蓦然出现在身后,“咄!衰星此时不回人世,更待何时!”

    她还来不及回头确认,阎王已经用行动证明他的存在。

    他一脚踹在她屁股上,她立刻头朝下的栽进躯体里面。

    “咳咳咳咳……”

    久违了呼吸的感觉,沈怀璧被自己的口水呛住,痛苦地捂著喉咙,剧烈的咳嗽起来。

    “咳咳……妈的咧,那个混蛋老头,踢得我的屁股痛死了!咳咳咳……”

    费力的抬起眼,迎面正看到李文征那张略带憔悴的脸,神色茫然,嘴唇微张,正盯著她发呆。

    李文征,这个人人眼中冷静自持、沉稳非常的康王爷,自从碰到沈怀璧,也经常有了难以置信、目瞪口呆的表现,就像现在。

    这、这是怎么回事?

    她、她怎么张口就是一句粗话?

    等等!她张口说话了!

    他的眼神立刻清明起来,试探的伸手,在她的眼前挥了挥。

    沈怀璧的眼珠跟随著他的手转动,从左转到右,从右转到左,最后视线停在他的脸上,露出一个傻傻的笑容。

    他触电般的缩回手,“你……”

    她嘿嘿的笑,伸手打招呼,“嗨,我醒了。”

    他强行掩饰狂震的心情,努力镇定情绪,“你,真的清醒了?”

    她点头,“嗯,原本是醒不来的,可是阎王说他很忙,没时间管我,也没有其他人理我,我不知道怎么的……就醒了。”

    他充满怀疑的摸了摸她的手,她的脸颊微红,又捏了捏她的脸,她疼得大叫,“痛痛痛!”

    他有点相信了,却还是不放心地问:“你会不会又突然痴傻,谁也不认得?”

    她愣了愣,懊恼的说:“这个我也不知道……”

    李文征忍不住微微一笑。她懊恼的样子实在可爱。

    说了这么久的话,他终于确信,她是真的清醒过来了。

    他闭了闭眼。莫非是冥冥之中,有神仙听到他的心声,垂怜于他们,令她恢复神智?

    喜悦的感觉是如此强烈,他的嘴角忍不住的向上弯了弯,又弯了弯,控制住大笑的冲动,他伸出手臂,扶起她的身体。

    “既然清醒过来了,就不要在床上躺著了,起来吧!”

    沈怀璧眨了眨眼睛,“那个,在扶我起来之前……”

    “嗯?”

    “能不能再吻我一次?”

    李文征愣了愣,随即醒悟过来,大窘。

    “你、你难道……”

    “我都看到了。”她嘿嘿的笑,眼睛眯成弯弯的月牙儿。

    *********

    方小侯早晨刚起床,便听说了昨夜发生的大事件。

    堂堂的康王爷、大司马、一等威国公,他、他居然不顾皇家体面,带著王府侍卫街进沈相府,抢走痴傻的沈小姐!

    方小侯的下巴都掉下来了。

    他认识的康王爷有可能做出这种事来吗?不可能啊!他不相信,绝对不相信!

    他立刻差人备轿,去康王府探察情况。

    进了王府,打听到李文征在寝屋,他直奔而去。

    迎淳正哭丧著脸守在寝屋门口,看到方小侯过来,他眼睛一亮,急急跑过来,小声叫道:“小侯爷!快来劝劝王爷吧!”

    他惊问:“王爷怎么了?”

    迎淳声音沮丧,“王爷昨夜把沈小姐抱回寝屋之后,就把我们赶出来了。屋里的蜡烛燃了整夜,王爷一夜未睡,跟那个痴呆的沈小姐说了整夜的话!”

    方小侯的下巴又掉下来了。

    原来是……真的把人抢回来了啊!

    他郁卒至极,在门外踌躇半晌,把所有的下人赶到十丈之外,自己大著胆子戳破糊窗的白纸,凑过去一只眼睛,往里面看去。

    咦?那个沈小姐不是变成毫无反应的白痴了吗?怎么她,她居然在对王爷笑?

    咦?这是怎么回事?那个白痴沈小姐居然对著王爷说话了!

    咦?他们居然抱在一起了!

    咦?!方小侯大惊失色,踉跄后退几步,跌坐在草地上。

    他看到了什么?那、那是康王爷吗?一贯沉稳从容的康王爷?

    怎么抱著白痴沈小姐,笑得像个傻子似的!

    迎淳在十丈之外急得跺脚,不断的小声问:“小侯爷?小侯爷你看到什么了?”

    他抖著手从地上爬起来,一句话也不说,转身就往外面跑。

    他浑身发抖,拔足狂奔,一边跑一边暗自叫糟。完了、完了!他来迟一步,康王被那个女人彻底毁了!

    刚转过弯,他只觉得眼前一花,似乎撞到什么人,踉跄倒退几步,栽倒在地。

    立刻有人冲过来,提著领口把他按在地上,一道尖细的声音大骂道:“混帐!你是什么人,竟敢冲撞圣驾!”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40 PM
圣驾?!

    他抬头望去,眼帘映入身穿九爪龙袍的英挺男子面孔,气势逼人,不怒而威。

    皇帝停下脚步,摸著下巴,端详了他几眼。“咦,这不是静南侯府的小子吗?什么事这么慌张啊?”

    方小侯的眼睛闪闪发亮,看到了皇帝,只觉得无边的希望燃起。

    他鼓足所有的力量,对著皇帝惨叫一声,“救命啊!沈小姐她、她把王爷也变成白痴了!”

    *********

    砰的一声,寝屋大门被左右撞开。

    皇帝脸色难看,领著五十名御林军,大步跨进屋子。

    他倒要看看,这沈怀璧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在变成白痴之后,还能迷住他的皇弟的神智!

    床榻上依偎著的两道人影蓦然分开。

    沈怀璧脸色潮红,李文征衣衫纷乱,两人被突然出现的大批人马吓了一跳,当下装作若无其事,想想不对,又互相看了一眼。

    怎么看都是奸情被撞见的场面啊!

    李文征的脸色微微发红,大窘,随即大怒。他瞪了皇帝一眼,冷冷道:“皇兄,你到臣弟的府上,竟不先通知一声吗?”

    皇帝气得差点吐血。

    他堂堂一个九五之尊,出于对皇弟的关心,亲自来王府登门探访,结果呢,居然被他怪罪了!

    老五以前不是这么不讲理啊!不是他的错,那么这一切,一定都是沈怀璧的错!

    皇帝恶狠狠瞪视面前,传言中痴呆的沈小姐。

    咦,眼神灵活,表情生动,怎么看都不像是白痴嘛!

    再转过去,看看皇弟。他气得满脸通红,还会骂人,也不像是白痴嘛!

    他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愣了半天,抬起食指,指著沈怀璧说:“朕问你,你的父亲是何人?母亲是何人?家住哪里?今年多大了?”眼睛在她的身上转了两圈,上下打量,又补充一句,“唔,体重多少?”

    这皇帝的问题简直是侵犯隐私嘛!

    沈怀璧没好气的回答,“小女子今年十八,爹娘都在跟康王府同一条街的相府住著呢!原本体重两百斤左右,现在一百二十斤,皇上要不要顺便问问小女子的生辰八字、腰围多少啊?”

    皇帝被她的回话堵住,尴尬地摸摸下巴。

    啧,反应机敏,说话软中带硬,如果这样的人也叫白痴,那么满朝的大臣全都是白痴了。

    他又抬起食指,指著李文征说:“那朕问你,你的父亲是何人?母亲是何人?家住哪里?今年多大了?”想了想,又补充道:“说一件你小时候的糗事。”

    李文征瞪了他一眼,“皇上与其问臣弟,不如回宫问太后去!至于小时候的糗事,臣弟没有多少,皇上的却不少,要不要臣弟说一件?”

    皇帝被他的回话堵住,尴尬地摸摸下巴,顿时觉得很没有面子。

    这两个人哪里是白痴了?

    分明是两个再正常不过的人嘛!都是那个方小侯胡乱说话,误导他!

    皇帝转身怒吼,“方小侯!”

    方小侯见形势不好,早就溜得不见影了。

    御林军乱烘烘的找了一圈,找不到替罪羔羊,皇帝干咳两声,只能说道:“其实,朕这次前来康王府,第一是出于关心你。第二嘛,朕……”

    他忽然想起事情的前因后果,自己为什么赶来康王府?都是因为这个皇弟做的好事!

    他顿时理直气壮,背著左手,右手指著李文征道:“第二,朕是过来教训你的!再过半个月就要迎娶王妃了,你却抢了沈小姐进王府!朕过来的时候,沈丞相还在王府门口骂著呢!这、这成何体统!”

    李文征装傻道:“迎娶王妃?王妃不是已经在康王府了吗?”

    皇帝一呆,“王妃在康王府?哪里?”

    他抬起手,指向身边的沈怀璧,“这里!”

    皇帝差点气昏过去,怒吼,“你当真是傻了?你要迎娶的王妃还在顾府,这个明明是沈家小姐!”

    李文征坚持道:“沈家小姐就是康王妃!”

    皇帝看看他,又看看沈怀璧,表情从愕然,茫然,最后恍然。

    他抓著李文征的衣袖拉到旁边去,小声商量,“老五啊,你不再考虑考虑?天下那么多美丽女子,你当真要娶沈家这个……咳咳,‘珠圆玉润’的小姐为妻?”

    他答道:“真巧,我就喜欢这个‘珠圆玉润’的沈家小姐。”

    皇帝瞪眼看他半晌,“老五,朕不得不说,你的品味真是……独特。”

    他连眼皮也不抬,“谢皇兄夸奖!”

    皇帝被回得差点翻白眼,“朕不跟你纠缠!这件事朕不管了,你自己进宫和母后说去!”

    说罢拂袖而去,所有在场人等跪地相送。

    等皇帝走远了,李文征把沈怀璧从地上扶起来。

    她拉拉他的衣袖,把他拉到旁边去,小声问:“皇帝那边是不是搞定了?”

    他一笑,拍了拍她的手臂。“放心。”

    温热的触感透过布料传来,沈怀璧心里怦的一跳,随即不断的狂跳。她假装看著四周墙壁,视线却不时偷偷瞄向他。

    李文征把下人都赶出屋子,自己走到桌子旁边,倒了杯茶喝下,望著窗外景色出神。

    早晨的阳光从窗外照进,照到他的身上、脸上,也照亮他的面容。

    呜,他怎么可以长这么帅,简直帅绝人寰,帅到令人发指。

    沈怀璧突然想起,他们之前拥抱在一起的画面。如果不是皇帝闯进来,他们说不定已经吻到了……嗯……

    她的心怦怦的跳,色女本性大发,不知不觉挪动脚步到他的身后,伸出了魔爪。

    手指在半空中缓慢爬行,慢慢向他移动过去,再移动过去,再移动……就要碰到他的衣袖了……

    李文征始终盯著窗外景色出神。

    沈怀璧小小的犹豫了下,大脑有点混乱,不知道应该保持大胆本色的摸下去,还是应该装作淑女的收回来。

    这时候,李文征的衣袖忽然动了动,就在她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抬起右手,反握住她的手,用力把她拉进怀里。

    丝织的帐帘层层放下,却仍然遮不住床里泄漏出来的旖旎春光。

    急促热烈的喘息声,按捺不住的呻吟声,细微的呢喃声,混合在一起,隐隐约约的传出寝屋,春情荡漾。

    年纪大些的丫鬟们掩口而笑,很自动的退到十丈之外。只可怜守在门外的小处男迎淳,职责所在,不得擅自离开,听得面红耳赤。

    当然,混杂的声响中,还有床板不堪负荷,不断发出的“咯吱咯吱”惨叫声。

    *********

    从昨夜开始,沈丞相就带著相府的奴仆护卫,一直堵在王府大门外大骂。

    闹出这么大一件丑事,沈丞相气得是快要吐血了。

    他坐在康王府的台阶上,背后是紧闭的王府大门,康王府的门卫看到这阵势,早就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沈丞相越想越气,胡子不住地抖动。

    这是什么世道,相府的小姐都有人敢抢?

    什么叫仗势欺人?这就叫做仗势欺人!

    今天再要不到人,他就拉下这张老脸,明天进宫去,对著满朝文武百官,大骂他康王李文征卑鄙无耻,强抢官家小姐!

    就在他满心愤怒的时刻,背后紧闭的朱红大门,忽然响起轮轴转动的沉重声响。

    大门缓缓打开了。

    沈丞相触电般的跳起来,一回身,就看见那个姓李的罪魁祸首站在门口。

    他立刻几步跨过台阶,冲过去抓住李文征的衣襟,劈头骂道:“你这个混帐!卑鄙恶劣,荒淫无耻!你还我的女儿来!”

    李文征这辈子还没被人当面指著鼻子骂过“荒淫无耻”,气得头顶冒火,看在他是沈怀璧的爹的份上,这才勉强压住火气,咬牙挤出一个笑容来。

    “沈相爷安好。昨日擅闯相府,本王多有得罪,还请相爷海涵。”

    说完,居然当著所有下人的面长揖,行了个大礼。

    沈丞相当场愣住了。

    李文征是什么人,当今圣王的胞弟,一等威国公,除了皇帝、太后、皇家长辈,又有什么人承受得了他的大礼?

    就在他站著发愣的时候,李文征的礼已经行完了。

    沈丞相的脑袋里轰的一声。

    完了!他沈海阔居然当众受了康王的大礼!这傲慢无礼、藐视皇族的罪名他是绝对逃不掉,这下跳到河里也洗不清了!

    沈丞相僵立片刻,忽然扑过去,抱住李文征的衣袖号啕大哭,涕泪横流,“康王爷!是老臣糊涂,老臣不该堵著康王府的大门!王爷,您就可怜可怜老臣,放过我家女儿吧!”

    李文征愣了片刻,只是低头不语。

    沈丞相大急,以为他当真不肯放过沈家,于是抱著他衣袖不放,大哭道:“王爷!念在我家璧儿对王爷痴心一片的份上,老臣求求王爷,不要再毁损她的名节了!请……请王爷放璧儿回府吧!”

    他摇摇头,低声说:“迟了。”

    沈丞相呆住。迟了?什么迟了?

    他却不再说话,扭过头去,不知想到什么,竟连耳朵都红了。

    沈怀璧抱著大包小包的礼物,雀跃的跨出王府,没想到眼前却出现沈丞相和李文征相对无语的场面。

    她愣了愣。糟糕,忘记者爹还堵在王府门口呢。

    她把李文征送的礼物丢给旁边下人,扑过去叫道:“爹!”

    沈丞相又惊又喜,扑过来抱住女儿,颤声道:“璧儿!你、你清醒了?”

    两人抱头痛哭了一阵,沈丞相抹了抹眼泪,“康王爷,原来老臣一直错怪你了。王爷把小女接到府上,居然是为了医治小女的失心症,如今小女恢复神智,一切多谢王爷!”

    充满感激地说完一番话,就要拉著女儿回家去。

    沈怀璧大急,“等等、等等!”回过头去,拚命的用眼神示意李文征。

    他轻咳两声,走上前来,“其实,本王此刻出府,就是想当面向相爷提亲的。我和沈小姐……情投意合,彼此已经……许下终身。”

    他这辈子没说过这种露骨示爱的话,一段话说得结结巴巴,好不容易说完,脸上已经升起一片绯红。

    沈丞相大惊失色,“情投意合,已经……许下终身?!”不、不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吧?

    他难以置信,颤声道:“璧儿……璧儿,他说的……可是真的?”

    沈怀璧回答得简洁多了。

    “爹啊,我们已经上过床了,您老人家快点同意了吧!”

    她这句话的效果,就像在人群中投下重量级炸弹,轰的一声,李文征面红耳赤,沈丞相唇白脸青。

    周围的下人当场石化,康王府内外,鸦雀无声。

    过了半晌,沈丞相长叹一声,“女儿大了,不由人!罢了、罢了。”恶狠狠瞪了眼教坏女儿的罪魁祸首,转身踉跄而去。

    目送沈丞相离开的背影,李文征拉了拉沈怀璧的手,轻声问道:“你爹最后那句话,是不是同意我们的婚事了?”

    “应该……是吧。”她不确定的回答,又反问:“除了我爹娘以外,我们还需要征求谁的同意吗?”

    “唔,也不会太多人,只是……”只是需要说服满朝文武、皇家上下,尤其是他那位母后大人。

    他头痛地按了按额角。

    风萧萧兮,路漫漫兮!成婚之难,难于上青天兮!
作者: 七夕一神    时间: 2010-10-18 11:41 PM
尾声

    关于康王妃的人选,朝廷上吵成一团。

    康王坚持要娶沈家小姐,皇太后坚持要选顾家小姐,皇帝不偏不倚坐中央,两边谁也不帮。

    方小侯为首的一批年轻官员支援李文征,顾尚书为首的一批八股大臣支援皇太后,为了人选问题,朝堂之上,每日吵翻了天。

    然而,在某一夜之后,力挺顾家小姐为康王妃的皇太后突然改口,不再过问康王婚事了。

    皇帝于是按照康王意见,宣布改与沈相府联姻。

    对于这个惊人的转变,朝野震动,文武百官议论纷纷。

    据说,那个夜晚,沈家小姐进宫面见了皇太后。

    据说,她献上一只漂亮的彩盒,里面装了八式神秘的点心,都是市面上从未见过的。

    据说,皇太后品尝过后,激动得整夜未眠。

    据说………

    总之,自从那盒神秘的点心出现之后,一切就改变了。

    康王妃人选,从此属定。

    迎娶王妃的日子越来越近,一大堆的事情需要筹办,康王府的管家最近忙得焦头烂额,肝火旺盛。

    就此如现在,缝制新郎红蟒袍的裁缝到了府上,康王爷却不见了!

    “王爷人呢?到底去哪里了?你们谁看见了?”

    召集随身小厮们盘问了半天,最后还是迎淳跳出来小声说:“王爷今天清晨要了辆牛车,穿了普通赶车人的衣服,赶著牛车出城了。”

    管家顿时大惊失色,说话都结巴了,“赶、赶、赶著牛车出城了?王、王、王爷他这是怎么回事?这、这、这成何体统!”

    迎淳低著头不说话。没办法,谁让西城外有好大一片枫叶林红了呢!

    *********

    一片枫叶打著旋儿,落在发间,又飘到地上。

    地上一层厚厚的枫叶,枫叶上铺了一块方布,方布上摆了只精致的食盒,里面放满各式各样的甜点。

    李文征靠坐在枫树旁,左手拿了一卷书,右手拈起一块蛋糕,放进嘴里。

    沈怀璧躺在他的腿上,伸手遮住头顶阳光,抬头看漫天枫叶飞舞。

    今天天气晴好,枫林附近的人也不少,比如说现在,他们的身边就传来女子的娇嗔,“你不是说喜欢我吗?喜欢我就爬树!”

    沈怀璧听了噗哧一笑,看女子身边的年轻公子抱住一棵最高最大的枫树,奋力攀爬。

    李文征忍著笑,抬手捡起她头发中的枫叶。

    “以后你就别爬了,当心摔下来。”

    沈怀璧不愿意,“我要继续爬。爬树是很好的减肥方法,跟爬墙相比,各有各的好处。我的目标是四十公斤!”

    “嗯,公斤是什么意思?”

    “呃,一公斤大约是两斤重。这个词和‘嗨’、‘搞定’,都是我们老家那边的……方言,方言啦!”

    “原来如此。这么说来,你的目标是瘦到八十斤?”

    “对呀!”

    “不要吧,你现在这个样子,我就觉得很好了,太瘦了,我会不习惯。”

    “呃,没办法,一定要瘦下来。听说天朝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拜堂之前,新郎必须要把新娘从门外抱进礼堂?”

    “没错,确实如此。”

    “所以我才要减吧啊!如果成亲那天,你抱我走到一半,抱不动了,怎么办?”

    “无妨,我会要下人做好准备,抱到哪里,就在那里就地布置礼堂好了。”

    “可是,如果连王府前庭的走道都没有走完,那我们,岂不是要露天拜堂了?”

    “……沈怀璧,你说这句话,难道是看不起本王的臂力?”

    “哈哈,当然不是了,你不要生气啊!”

    唔,虽然说出来会惹他生气,但是王府的前庭走道那么长,意外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发生……出于全面的考量,还是努力减肥吧!

    以防万一、以防万一。

    沈怀璧下定决心,放松身体,仰视头顶一碧如洗的天空。

    今天的天,真蓝啊!

    飘过来的那片白云也好美。

    咦,怎么那片云看起来,有些像阎王老头的那张脸?

    *********

    阎王端坐在地府大殿,眯起眼睛,透过一镜面注意著人间枫树林里依偎的两个人,得意地嘿嘿笑起来。

    喔耶!终于搞定一个衰星,地府总算摆脱被衰气笼罩的可怕局面!

    他打开线装古书,运笔如飞,刷刷写道:

    沈怀璧第十九世,与命定之人心心相印,冲破衰星天劫,转运成功。从此以后,福星高照。

    「全书完」
作者: 浪漫海豚    时间: 2010-10-29 05:16 PM
好看!
一口气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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