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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身份证遗失报案仍然遭盗用买车 男子无辜背债破產 [打印本页]

作者: Karen28    时间: 2015-1-23 11:39 PM
标题: 身份证遗失报案仍然遭盗用买车 男子无辜背债破產
本帖最后由 Karen28 于 2015-1-23 11:43 PM 编辑

(新山23日讯)一名患有轻微沟通障碍的男子12年前遗失身份证后遭盗用买车,盗用者最后欠下6万令吉不知所终,银行因此找男子討债,並在不得要领下將他告上法庭!

请不起律师的男子最终被判破產,如今可能失掉一家五口共住的屋子。

让人不满的是,虽借贷者身份证记录號码及名字与他相同,但地址和照片不同,如今竟还是要他负责,令他犹如哑子吃黄莲,投诉无门。

事主顏金財(40岁,咖啡店员工)的案件,今日在弟弟顏亚福(35岁)的陪同下,向马华中委兼全国公共服务及投诉主任张秀福投诉,希望有关当局揪出真凶,而不是让他哥哥承受不白之冤。

顏亚福指出,哥哥是于去年6月9日接获银行律师信,指其名下的逾6万令吉汽车贷款已逾期多时未缴付,必须申请破產。

他指出,哥哥月薪都不到1000令吉,没买过车,但却被告知拥有一辆二手本田雅阁豪华轿车的车贷,于是前往银行查询。

他说,了解后发现这辆本田雅阁轿车的车贷是于2011年3月获批准,贷款数额为8万令吉,假冒者只还了2万多令吉。

「我们惊讶发现,出示的贷款身份证资料影印本,一切內容包括名字、身份证编號都与哥哥相符,唯独身份证上的人头照和住址不同,这才让我们想到哥哥曾在2003年遗失过身份证。」

房子恐被充公

他解释,哥哥当时已就身份证遗失案报警,並已补办新身份证。他说,虽然他们有向银行解释,但银行拒绝受理。

两兄弟前往多个单位,包括国家银行柔州办事处、警局、高庭法律援助处和有关银行,希望能解决问题,但顏金財还是在去年12月29日被判破產。

「我们相信对方是拿了哥哥遗失的身份证,之后偽造成自己的照片,並用来借贷买车的。」

他指出,目前他们担心顏金財与另一名兄长联名买下的双层排楼单位將受牵连,因为一家六口都是同住在该单位,一旦该单位被充公,他们將露宿街头。

对此,张秀福表示,当局將会免费给予事主法律援助,尽量协助事主向法庭上诉此案,同时寻求財政部副部长拿督蔡智勇关注有关事件。「盗用身份证是非常严重的罪刑,我们也將致函各个单位包括柔州总警长,要求调查这起事件。」



(东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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