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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 有个网络交易的保护令。 Msia 应该是没有这个法令...
如果要真的抓人入罪, 要拿100%的证据去警局证明..而且还有同时多人报案的情况下,警察才会去做工。
事情不闹大, 警方也不会关注此事..就算你找YB, DATO , TAN SRI, 只要还没闹大..谁都不会理你的case.
抓人要讲证据。 其实很简单..如果说楼主是被害者说是 借account 让人过账..
去Bank Print statement 出来..就会出入的ledger..
Bank 通常要求收费是RM2. 就可以print 你要几月到几月的statement.
如果你是转账给另外一个人,statement 会show 名字出来的。
如果是ATM 弄的,cash deposit / cash withdraw.. 会show cash 而已。
假设1 :如果说,买家是transfer 账目给你.. 可是你是 去ATM 提款 之后给另外一个人..
你也可以去拿Bank 的CCTV record.. 那么就可以看到去提款的人是谁...
我的想法是 : 不管骗的人是不是你,还是你被陷害, 我觉得 你的脚已经半支踩进去了.. 在法律上 / 理论上..你都是涉案者。
以上纯属个人看法, 并无偏袒任何一方。
我也是时常网购的人, 可是 我都跟熟悉的人网购 / 代购。 毕竟钱财的东西,讲钱伤感情的...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希望各位以后看好好来先。 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 我网上买的东西, 我一定要面交.. 不然就是有网民背书的网络卖家.
假设2 : 如果说 去提款的人是你,之后拿现款给另外一个人, 那么 也是于事无补。 因为经手的还是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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