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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抱得王爷归(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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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1:24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七夕一神 于 2010-10-18 11:44 PM 编辑

作者:绿荷子

简介

她可是衰了十八世的大衰星,阎王老爷可怜她,决定赐与她幸福的人生好摆脱衰运,

谁知再次转世,她竟成了足以媲美神猪的富家小姐!为了甩去ㄉㄨㄞ ㄉㄨㄞ肥肉,

她沈大小姐只好三更半夜不睡觉,大跳健康操来消赘肉,却巧遇俊美无俦的康王爷“微服私访”,

她就像恶犬看到肉包子、ㄟ…… 总之就是煞到他了啦!首先每日一好词让他惊艳,

再用甜美稀奇小点心攻占他的胃,眼看计划就要大成功……

男主角:李文征
女主角:沈怀璧
情节分类: 借尸还魂 女追男 轻松逗趣
时代背景: 古代架空 天朝
故事地点: 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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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1:25 PM |只看该作者
荷子茶话之胖女生的幸福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生都有一段丑小鸭的岁月。

    小时候贪吃,而且嗜好甜的东西,所以“瘦”这个字从小就和我无缘。每次看到很瘦很纤细的女生时,总是很羡慕。

    自卑情绪最严重的时候,甚至不愿意多照镜子,连遇到照相留影的场合,也都很抗拒。

    有时候别人当面称赞,心里就想,这个人为什么这么虚伪,我明明不好看。

    后来,不知不觉就瘦下去了。

    这时候再回头看当时的相片,其实根本不能算是胖,只是很普通的那种身材而已,圆圆的脸,有点婴儿吧,也还勉强可以称得上可爱。

    但当时就是觉得自己很肥很肥,看什么都觉得是灰色的。

    再后来,生活中遇到了更多的胖女孩,是真正定义上的“胖”。有的胖女孩活得很快乐,有的胖女孩却活在自卑中。

    其实心理因素有时候比客观的生理因素,更能够影响到人在某段时间的生活态度。

    构思这个故事的时候,当时的想法,是想要写一个万事不顺的女衰星。

    几乎没有思考的,就把主角定位为一个很胖很胖的女生。

    肥胖、貌丑、名声坏,还有比这个更衰的女主角了吗?

    什么?你说没看到过?那么本人写作本书的恶趣味之一就达到了,哈哈!

    其他的恶趣味,当然就是让这种条件悲惨的女主角,顺利追到心仪的钻石级好男人了。

    至于最大的恶趣味,则是让胖胖的女主角到最后仍然没有变成纤细、瘦削的花样美女。

    好吧,好吧,本人承认这是某种累积已久的怨念……

    (话说回来,如果女主角顺利减肥成体态轻盈、娇柔怯弱的骨感美女,那么这本书的书名还能成立吗?)

    咳咳,请无视作者的恶趣味。

    藉著这本书,也想告诉大家,在这么广大的世界上,总有一些聪明的男生,能透过外表发现内心闪光的好女孩,即使是胖女孩,也能拥有幸福!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个故事是个轻松的喜剧,写作的时候很愉快,希望大家看得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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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1:27 PM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七夕一神 于 2010-10-18 11:42 PM 编辑

楔子

    狂风暴雨,电闪雷鸣。

    六月初十当天,就连天气都带著强烈的咏叹色彩。

    就在这天,天朝京城天子脚下百姓们奔相走告。

    “大事不好了!有俊俏儿子的人家快点把他藏好了,沈相府的千金她、她醒过来了!”


第一章

    沈怀璧费力的睁开眼睛,迎面看到雕花梨木的床顶,浅青色的轻纱帐重重叠叠,如烟似雾。

    她动了动身体,发现自己躺在柔软芳香的床褥上,触感丝滑,显然价值不菲。

    她闭上眼,满足的叹了口气。

    阎王那老头子总算没骗她,这次转世,果然投胎在大富大贵之家。

    才想再睡几个小时,下一秒却有道激动的声音在她耳边尖叫,“小姐醒了!小姐醒了!老爷夫人,您们看呀!”

    勉强睁开眼睛。床边这个十八、九岁的鹅蛋脸少女,看打扮,应该是她的贴身丫鬟吧?哎,糟糕,忘了问阎王老头,她藉以还魂的这个姑娘的丫鬟们都叫什么名字了。

    万幸的是,没等她开口,少女就扑过来跪下,满眼含著晶亮的泪水,“小姐,我是小环啊!您为什么不说话?您还记得我吧?”

    沈怀璧配合的捂住隐隐作疼的脑袋,“小环,我头好晕,什么也记不得……哎呀,这是什么?”

    难怪她真觉得有点头晕,居然在后脑摸到一个好大的肿包,也不知在哪真撞的。

    床边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但见一个中年美妇满脸是泪的出现在床边。

    “我的女儿啊!”丞相夫人又惊又喜的大叫一声,一把抱住她,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我苦命的女儿啊,你终于醒了,那些庸医都说你没救了!呜哇──”

    一个五十多岁,须发花白的男人站在两步外,也在不停地抹眼泪。

    面对宛如八点档洒狗血剧的场面,沈怀璧愣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

    是了,这一世,她的身份是相府千金,芳龄十八,天朝人氏。父亲是当朝一品丞相,母亲是尚书之女。沈怀璧是他们的独生女,倍受宠爱,家里钱财万贯,奴婢如云。

    而且,她已经有了一名才貌双绝的未婚夫,名叫秦衍之,相貌俊美、学富五车,是新科探花郎。

    听起来,简直是“幸福生活”这四个字的完美写照啊!

    这么好的转世机会,阎王居然会给她沈怀璧,自然是因为她命格非凡,而且被地府列入重点观察档案里的人物,无论在天上地下,都赫赫有名。

    什么?你问她为什么出名?物以稀为贵嘛!

    她,沈怀璧,命格被衰星笼罩,连衰十八世的衰王之王,世世惨遭横死,即使转世到二十一世纪的和平年代,还是逃不过被车撞死的厄运。

    这么衰的命,千万人中才有一个啊!

    终于,在第十八次悲惨面见阎王后,就连阎王也看不过去了,无比同情的跟她商量,说她这样的衰星命格实在太少见,为了防止衰气传染给地府其他人员,地府已经展开一项特别转世救助计画,目的是帮助他们这些衰王之王,破除衰星命格,重返正常命数。

    所以,她的第十九次转世,就投胎到天朝来了。

    对于已故的相府千金,沈怀璧觉得很感激,也很歉疚。如果不是沈小姐失足落水,香消玉殒,哪里能有这么好康的空缺让她递补?

    而且连名字都不用改,那位香消玉殒的沈小姐也叫怀璧。

    沈小姐,你在天有灵,我会代替你好好的活下去的。

    “娘──哇──”母女俩抱头痛哭,就连一旁伺候的小环都红了眼眶。

    夫人哭够了,擦擦眼泪,哽咽著说:“女儿,你要节哀啊。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保重身体要紧。”

    “嗯──咦?”她正要点头应声,却觉得哪里不对。

    要她节哀?节什么哀?

    不是沈小姐自己失足落水吗?现在人活过来了,大家应该高兴才对啊,怎么会反而劝她节哀?

    可能是她脸上的迷茫太明显,沈夫人用手帕擦擦眼泪,“我的儿啊,这次你是救回来了,可是你那薄情的未婚夫君,他、他……”

    沈怀璧大吃一惊,“他怎么了?”

    开什么玩笑,她还没有见过那位“相貌俊美、学富五车”的探花郎丈夫咧!

    沈夫人一咬牙,扭头说:“秦公子他在你失足落水,相府上下一片混乱的时候,独自离开了相府……失踪了!”

    虾、虾米?

    沈怀璧就像寒冬天被人当头浇了一盆雪水,整个人都僵掉了。

    乍听到噩耗,她只觉得眼前金星一阵乱闪,两个斗大的字在眼前飘来荡去,反反覆覆,明明晃晃。

    弃、妇!

    难道……在第十九次转世,她还是选不过衰星笼罩的宿命?

    要知道,天朝这里的风俗民情就像古代的中国,被丈夫抛弃的女子这辈子是别想再嫁了。

    想她正当十八年华,风华正茂,家世显赫,难道竟要一辈子守活寡,孤零零的过完这一生?

    不要啊!

    沈怀璧浑身一个机伶,连寒毛都竖起来,她反射性的从床上跳起,“我不要!我不相信!我──”

    正要下床,脚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下,虚浮的身体不受控制,顿时往前栽倒。

    她大叫,“小环──”

    小环正好站在她对面的位置,眼睁睁看到小姐的身体向她压下,脸色变得苍白一片,嘴唇也开始微微打颤,“小、小姐……”

    但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她就像是下定决心般,脸上闪出坚决的神色,咬紧嘴唇,毅然决然的伸出双臂。

    沈怀璧松了口气。看来这个叫做小环的贴身丫鬟很贴心呐!

    绽放出一个欣慰的笑脸,她放松的伸开双臂,向小环倒下去。

    我相信你,接住我吧!

    等等!

    她猛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瞪视著自己的手臂。

    圆、圆滚滚……比普通人的大腿还要粗的……圆滚滚……的手臂?!

    一声沉闷的声响,重物落地。

    小环整个人被压在沈怀璧庞大的身躯下,眼睛翻白,然后一声不吭晕了过去。

    眼睁睁目睹惨剧发生的众人终于反应过来,手忙脚乱的冲过来,合四个中年仆妇之力,终于成功的把沈怀璧从地上拉起来。

    小环被几个要好的姊妹拖到旁边急救。

    沈夫人紧张的上下打量女儿的身体,“还好还好,没摔到哪里,只是衣服上沾了点灰。”

    过了好半天,沈夫人觉得情况太过诡异。

    “璧儿,你还好吧?怎么这么久不说话?璧儿?!”她的脸色大变,猛地回头,“相公,快过来看看璧儿!你看她的眼睛,这么久都不眨一下,目光呆滞无神,她、她是不是摔傻了!呜,我苦命的女儿──”

    沈丞相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不会的,我看璧儿只是一时虽以接受事实,刺激太大罢了,过几天就好了。”

    沈夫人迟疑道:“你是说……秦公子失踪的消息?”

    他大怒,“不许再提那个姓秦的!我们家璧儿看中他是他的福气,沈家不嫌弃他的出身,把他请进相府里面住,他呢,不仅不知道感激,竟然趁著璧儿落水,场面混乱的机会逃走,害璧儿如此伤心!”

    沈夫人有点不安,“算了,他也不一定是故意逃走的,说不定是因为璧儿就在他眼前落水,他却无法搭救璧儿,觉得无颜再见我们,所以才悄悄离开……”

    丞相冷嗤一声,“不是才怪!自从住进相府,他对璧儿的态度始终不冷不热的,如果她这次真有个什么意外,说不定他还暗自高兴呢!幸好我们女儿福大命大,没有什么大碍,否则就算姓秦的逃到天涯晦角,老夫也不放过他。哼!”

    丞相夫妇陪著女儿坐了大半个时辰,要不是想到还有一大堆政务需要处理,丞相还舍不得走人。

    沈夫人留在闺房里,又絮叨地说了半个时辰,看女儿始终呆滞的盯著自己手臂,一句话也不说,她没有办法,只好带著一双红肿的眼睛离开了。

    又过了很久,沈怀璧才动了动嘴皮,把屋子里所有的丫鬟打发到屋外去。

    然后她缓缓移动视线,从自己的手臂望向腰、腹、大腿、小腿……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自从清醒以来,总是觉得浑身无力。

    带著上百斤的赘肉移动,当然会非常、非常的累。

    她吃力的走到梳妆台前,坐下,铜镜映出自己的脸。

    什么叫福态,看这张脸就知道了。

    真是……面如满月啊!

    这张脸,比她想像中的更圆、更多肉、更福态。

    这位天朝的沈小姐,也比她想像中的更大胆、更强悍、更花痴。

    沈怀璧虽然是衰星,但人并不笨,相反的,因为生活中的种种磨难,让她的洞察力比普通人要敏锐得多。

    比如说,从丞相夫妇的话里,她就听出很多东西──

    沈小姐对探花郎爱慕是真,探花郎对沈小姐,那就难说了。

    那位相貌俊美、学富五车的探花郎,沈府未来的乘龙快婿,多半是被沈小姐看中,强行“请进”相府里的。

    本以为会享受到正常的、幸福的人生,谁知转世过来,却发现老公落跑,而她升级为一个超级胖妞,而且还是个令人发指的花痴。

    沈怀璧对著镜子咬牙切齿。

    “阎王你这个老骗子、老混蛋,我都这么衰了,你还忍心欺负我?我现在这样子,就是你们说的‘正常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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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1:27 PM |只看该作者
镜子无语,只是默默的映出她那张潇月脸。

    唉!抱怨归抱怨,日子还是要过的。

    没办法,她也只能再次认命了。

    反正她经历的倒楣事多不胜数,更夸张的事都遇过,已经锻炼出超级强韧的心理承受力。

    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胖了点,走路喘了点,身躯庞大了点嘛。

    老公落跑了?做个单身贵族也不错。

    只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怀念她上一世的身材。

    现在这具身体,目测一百公斤。脑袋是一颗小圆球,身躯是一颗大圆球,从下往上看不到脖子,从上往下看不到脚。

    三步一小喘,五步一大喘。

    现在想起来,小环没被她当场压死,实在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过没死也去了半条命,小环到现在还没有清醒,病恹恹的卧床调养。

    有这个血淋淋的例子在前,接下来的几日,她的随身丫鬟们整天战战兢兢,她走没有两步,身边就响起一片大呼小叫,唯恐她又被什么东西绊倒。

    直到最后,她不胜其烦,随便找了几个借口,把这些丫鬟全部远远的打发到其他地方去。

    开玩笑,她正准备开始减肥咧,有她们在,她还要不要减啊!

    思来想去,最后很没创意的选定后花园作为她减肥的场所。

    第一,这里幽静雅致,环境好啊!

    第二,芳草萋萋,树木丛生,是天然的隐蔽场所。

    她转世的这个朝代,大概还没有发明减肥操这样的东西,一个大家闺秀如果突然在原地狂摆腰臀,多半会被人认为患了失心疯吧!

    气喘吁吁的走到后花园,沈怀璧喘得几乎快断气,扶著院墙休息了大半天,终于缓过气来,最后选定一棵大槐树下面的草地。

    左右无人,立刻行动。

    “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手臂抖抖,肩膀抖抖──”

    她哼著自编的健康歌,努力挥舞庞大的臂膀,奋力在草地上跳跃、扭腰、踢腿、摆臀。

    兴致所至,她决定挑战极限,试一次大劈腿。

    沉重的身体慢慢往地面压去,腿筋和草地同时发出呻吟。

    一道倒抽冷气的声音,清清楚楚的从背后传来。

    沈怀璧大吃一惊,身体摇晃,顿时失去控制,砰的摔到地上,两条小胖腿结结实实劈开一百八十度。

    她抱著腿,疼得眼前发黑,连叫也叫不出来,脑袋里只剩一个念头──

    妈的咧,无论被谁看见了,威胁利诱,死不认帐!

    噙满泪水的眼睛,勉强聚起大小姐的威严,忿然瞪向身后。

    “哪个奴才,好大的狗胆!居然偷窥本小姐……”下面的话自动消音。

    瞪视著草皮边缘站立的年轻男人,沈怀璧的眼睛慢慢睁大,嘴巴也慢慢张大。

    这、这是她眼花了吗?

    这相貌、这身材……

    “帅!真帅!真是……极品的帅!”

    她只觉得眼前光芒闪耀,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千瓦的舞台灯光骤然亮起,照亮了极品帅哥的面容,也照亮了她沮丧的内心。

    她伸手揉了揉眼睛。

    这帅哥穿了一袭淡青色的丝绸长衫,一袭乌黑长发,用明珠冠绾起。身材修长,气质卓然,一看就是大户出身的公子。

    沈怀璧的目光由上到下,又由下到上,在他的周身巡视几遍,最后鼓起勇气,小心翼翼的落到他的面容上,顿时又是一阵晕眩。

    帅!帅到只能用“极品”来形容。她从来没见过五官这么漂亮的男人,简直就像罗曼史小说里描写的完美典范。

    但除了相貌之外,又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是这个男人所特有的。

    就此如现在,男人抬起眼皮,淡淡的扫了她一眼。

    沈怀璧的心脏猛地收缩。她知道,自己完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个发光体,只消一个眼神,就足以把她电晕过去。

    她扶著大槐树,吃力地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浮灰,对男人福了一福。

    “请问这位公子是?”

    男人微微拧眉,沉吟了片刻,说道:“在下是沈相爷的访客,今日拜访贵府,多有叨扰了。这位便是沈小姐吧?”

    沈怀璧叹气。当然是我了。整个相府里除了小姐,还有第二个人有这种体型的吗?

    “正是小女子,不知公子贵姓?”

    男人的眉头又拧了下。看起来,他对她主动向男子搭讪的行为,还是持保守态度的。

    过了片刻,他才回答,“在下姓李,木子李。”

    李姓在天朝是个大姓。看来即使是极品帅哥,也难免会有个这么通俗的姓氏。

    沈怀璧在心里暗自叹息一声,看看李帅哥的脸色,决定还是不要再追问他的名字了。

    于是她低头不语,结果李帅哥反而开口了。

    “小姐贵为相府千金,刚才……何苦自虐?”

    很好。看来他还是很有理智的,没有把她当成神经病,只是以为她的脑袋有点秀逗而已。

    她没办法向这时代的人解释减肥操的概念,只好换了个说法。

    “小女子并非自虐,而是藉由肢体动作调剂身心,试图减低苦闷。”肥胖的人真是非常苦闷啊!

    他点点头,若有所悟,看向她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同情,“原来如此。是在下唐突了,小姐请节哀。”

    沈怀璧眨了眨眼睛。又要她节哀?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我只是调剂身心而已,况且也没什么需要节哀的事啊!”话刚出口,她就知道自己说错了。

    他自称是“沈相爷的访客”,既然跟丞相有所来往,想来也是官场中人,又怎么会不知道秦衍之落跑的事情。

    满朝的人都知道沈小姐倾慕秦探花,为此不借动用势力,把他强抢进相府,准备拜堂成亲。

    她投胎过来,虽然连秦探花的面都没有见过,但毕竟这个身体是沈小姐的,以前的那笔烂帐还是要算到她头上。

    未婚夫落跑了,她却说“没什么需要悲哀的事”,只要是男人都会气恼她的薄情寡义吧!

    果然,李公子的神色倏地冷淡下来。

    背著双手,在原地慢慢踱了两步,他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她。

    “秦探花失踪不过几日,沈小姐就如此言语,当真薄情得很。”又轻声笑了笑,“究竟是沈小姐在这短短数日之内就已经宽慰心情,忘记故人呢,还是说,沈小姐从未对秦探花真心过?”

    这是什么话?

    她就算再不了解事情始末,也知道当日的沈小姐肯定是喜欢秦探花的。

    如果不喜欢他,又怎么甘愿败坏自己名声,派人把男人抢回府成亲?

    更何况,她都已经死了。

    对一个已经死去的可怜女人,就算是帅哥,也不可以用这种轻蔑的态度下评论。

    沈怀璧立刻反驳说:“她……我自然是喜欢秦衍之的,只是……”

    李公子挑眉,“只是?”

    “只是……那个……啊,小女子我落水之后,后脑撞到大石头,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包括和秦公子的种种过往。”

    他淡淡道:“落水失忆?原来如此。”声音虽然平和,眉宇间却带著隐约的讥讽之色。

    她更加著急的解释,“是真的!我撞到水底的石头,后脑上起了好大一个包,到现在还没有消退呢。不信,你可以问府里的下人,醒来之后,有很多人的名字我都不记得了。”

    李公子只是又笑了笑。

    沈怀璧不是傻子,对于他的轻蔑、鄙夷,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她说了半天,人家一个字也不相信,听到最后,他甚至忍耐的拧起眉头。

    那种感觉,就像是容忍一个三流的戏子,在自己的视线里拙劣的表演。

    也许他的心里,根本就看不起从前的那位沈小姐。

    其实这也不奇怪,动用相府势力逼迫一个男人娶自己,却还是被抛弃的女人,被人看不起,也是在所难免。

    沈怀璧却不禁感到悲哀。

    沈小姐的家世也算是显赫,只因为她是胖妞,长得丑,所以就注定要被抛弃?

    沈怀璧又委屈又心凉,对李公子满心的爱慕,顿时全转化为怨气。

    他是帅哥又怎么样?帅哥就可以用这种高高在上的冷淡态度随意批判人吗?

    胖子也是有尊严的!

    她的脸色一沉,冷冷道:“这里是后花园,相府内宅,请恕女眷不方便待客,不论您是朝廷哪位王爷,有事请明日再来吧!”

    李公子愣了下。

    沈怀璧强忍住想再看他几眼的念头,一甩头,很有气势的大步走开了。

    李公子被孤零零的丢在后花园,他想了想,低下头,仔细查验自己到底是哪里露了马脚?

    普通的衣衫、普通的腰带、普通的鞋、普通的玉佩……等一下!

    他的目光盯住系玉佩的穗带。

    五彩的穗带,其中一根色泽金黄,是皇室专用色。

    指尖微微用力,把那根惹事的金黄穗带扯下来。

    “真是失败的微服探访啊……”原本想私下来看看强抢男人的千金长什么样子,没想到……

    康王李文征拈著穗带,站在大槐树下,喃喃的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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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1:28 PM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七夕一神 于 2010-10-18 11:30 PM 编辑

第二章

    第二天清早,就有大事发生。

    当今皇帝的亲弟──康王爷,奉了皇帝的口谕,亲自登门拜访相府,因为听说了沈小姐溺水的事情,皇帝指派康王带了大批礼物,特意前来慰劳。

    沈怀璧在半梦半醒间听到丫鬟们议论的声音,立刻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下地面,吓倒一片人。

    她二话不说,把丫鬟们全部赶到屋外去,严令半个时辰内,不许接近闺房十丈。

    站在偌大的屋子中央,确定左右无人,她深吸口气,开始大跳健康操。

    “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手臂抖抖,肩膀抖抖──”

    半个时辰之后,房门打开。

    沈怀璧接过丫鬟递来的热毛巾,擦掉全身汗水,换了套衣服,顿时神清气爽。

    耐心等待了一阵子,传讯小厮总算到了。

    “老爷吩咐小姐去前厅,迎见贵客。”

    嘿,果然不出所料。沈怀璧得意的一笑,再次打量全身上下,服饰OK、发型OK、精神OK!

    “带路吧!”她满怀自信,迎接挑战去也。

    走过九曲回廊,穿过几重庭院,还没有走到前厅,遥远的便已可以听到宾主对话的声音。

    现在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她昨天在后花园撞见的李大帅哥,天朝皇帝的亲弟,康王爷是也。

    “沈相爷。”他端起碗盖,轻轻拂了拂茶盏边缘的泡沫,不愠不火的说:“令千金此次不幸溺水,本王深感同情,幸好沈小姐福泽深厚,安然无恙。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相信沈小姐历经如此劫难之后,必会很快遇得佳婿,成就一段好姻缘。至于失踪的秦探花,这也是上天注定,他终究是无福之人,跟沈小姐有缘无分。”沉吟了会,又道:“这秦探花的下落如何……本王答应相爷,日后会帮忙探察就是。”

    沈怀璧在门外听了都忍不住要佩服他了。这段话说得多动听,如果昨天没有遇到他,她肯定以为康王是真的想帮她呢!

    把身上衣服又整了整,她在门外轻咳了声,轻移莲步,款摆肥腰,在丞相和康王视线中,隆重登场。

    她先过去向沈丞相施礼,他乐呵呵的拉了她,为双方做介绍。

    “小女怀璧,康王爷是第一次见吧!璧儿,康王爷是难得登门的贵客,上次来我们相府是几年前的事了,还不向王爷请安。”

    沈怀璧回转娇躯面向李文征,移动眼波,嫣然一笑,“王爷万福。小女子看王爷面善得很,本以为近日见过,不想竟是几年来首次登门造访,当真令沈府蓬荜生辉。”

    话里暗指他昨日未经主人同意便溜进来的行径。

    李文征神色不动,回报以微笑,“在下也是久闻沈家千金大名,只是无缘得见。今日一睹芳容,果然是……珠圆玉润、卓尔不群。”

    意思是说,他绝不承认昨天来过,而她果然就像传说中是个超级胖妞!

    沈怀璧的嘴角微微抽搐,勉强挤出几个字。

    “过奖、过奖!”

    沈丞相不知道其中缘故,听到康王恭维女儿,眼睛都笑成一条缝。

    “小女虽说顽劣了些,毕竟自小教养在深闺中,大家体统还是有的,自然与普通出身的女子不同,可叹寻常人看不出我家璧儿的好,还是王爷有眼光!对了,康王爷,我家璧儿年方十八,还没有许配给人家,呵呵呵……”显然把女儿曾对秦探花强行逼婚的事给忘了。

    李文征的手一抖,半碗茶几乎泼到茶几上,“惭愧、惭愧,还是相爷比较有眼光。”他四两拨千斤地说完,就怕沈丞相把目标转移到他身上。

    沈怀璧钦佩不已。丞相老爹这才是无条件溺爱的典范啊!

    沈丞相又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废话,李文征按了按眼角,忍耐好半晌,这才把话题回归到正题上。

    “礼物已经送到,既然沈小姐无恙,那么本王就此告辞──”

    沈丞相的脸上露出笑容,正要说些皇恩浩荡之类的客气话,忽然有道声音在旁边大叫道:“等等!”

    四道视线惊讶望去,大叫的正是沈怀璧。

    李文征轻咳一声,“沈小姐还有何指教?”

    沈怀璧的眼睛闪闪发亮。开玩笑,令她心动的极品帅哥就在面前,虽然昨天他的态度令她十分不爽,但她向来不是个爱记恨的人,何况今天如果错过了,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相遇。

    “康王爷,今天天气这么好,何必急著赶回去?你难得来一次相府,不如我带你去后花园散散步、聊聊天?”

    唔,不能著急,从朋友做起,慢慢来。

    李文征愣了愣,旋即脸色一沉。

    “沈小姐,相爷就正面前,你身为一个姑娘家,怎可以如此放肆无礼?”

    沈怀璧也是一愣。怎么,在天朝年代,她身为相府的主人,带客人在家里散步聊天也不可以吗?

    不会吧,这个时代比地所想的还要保守?

    她还在思索著,李文征已带著下属,作势要离开了。

    沈怀璧大急。他连一杯茶都还没喝完,也才和她说了几句话,怎么就生气要走人了?

    不成,她不能让他现在就离开!

    她连忙大叫,“康王爷,你不要生气,我纯粹是热情好客,并没有其他的意图──”情急之中,她向前走了两步,对著李文征坐的方向微倾身,他顿时被笼罩在大片阴影之下。

    李文征一惊,猛地站起身,倒退半步,不悦的道:“沈小姐,请自重!”

    被他的激烈反应吓住,她呆了呆,叹了口气,后退几步,颓然坐回座椅上,把脸埋在双掌里。

    本来还不觉得什么,但就在刚才,与他近距离的对比下,她突然意识到这具身体比普通的女子庞大太多了。

    也难怪他厌恶自己,如果看到比自己大两倍的肥男人,她也会被吓得后退的。

    粉红色的幻想泡泡碎成千万片,变成冰?,扎进心里。

    沈怀璧的情绪突然变得无比沮丧。隔了很久之后,声音闷闷地从双掌间传出来,“多谢王爷登门探访,请恕小女子不便出门相送。”

    李文征反而愣了下,他跟陪同前来的静南侯爷方小侯互换了个眼神。

    想来刚才本能的后退举动,伤到她的心了。

    ************

    沈怀璧回到闺房,把所有下人都赶出去,抱著棉被痛哭了一场。

    唉!她的衰运果然还在持续,来到天朝后的初恋,又要以失败告终了。

    虽然这种事对她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可是这次,完全不同于以往那些失败的经验。

    对李文征的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只要看到他,就从心底开始到全身都在颤动,这就是传说中的遇到真命天子吧!

    沈怀璧把脑袋埋在枕头里,闷闷的想。从前的那位沈小姐还比较幸运,她喜欢的秦探花是平民出身,官职又不高,就算对方不喜欢她,至少她能动用势力把人抢进府。

    而她喜欢的人,是皇帝的弟弟,身份贵重,职权又高。

    别说抢进府,把这个念头说出去都是死罪。

    她趴在床上,眼睁睁看著窗外日落西山,月儿升起,她拍著床柱,慨然长叹。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小环,拿酒来!”

    小环按著扭伤初愈的腰,慢吞吞端进来两壶酒,望著小姐,满眼敬慕。

    自从准姑爷落跑以后,小姐触景伤怀,文采大进啊!

    窗外夜色如水,窗内人影闪动。

    不到半个时辰,两壶酒就空了。

    沈怀璧喝到半醉,拎起空酒壶,摇摇晃晃的走到窗边,把酒壶扔出去,然后趴在桌子上,陷入深沉的梦乡。

    她梦到了李文征。

    身穿淡青色的丝绸长衫,用明珠冠绾起发,对著她微微含笑。

    她注视他走近过来,丰采翩翩。她的一颗心因为期待而剧烈的跳动著,他温柔的捧起她的脸,唇缓缓开阖,对她说出令她心灵狂震的字眼。

    “我……喜欢……”

    吻落下的那个瞬间,沈怀璧从梦中猛地惊醒。

    窗外月儿高挂,夜色深沉,桌上烛火摇曳。

    她抚著胸口。因为梦里的情景,她的心至今还在剧烈的跳动著。

    这简直难以置信。

    她沈怀璧生平第一次作春梦了!

    而且梦中的男主角,居然是个只见过两面,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的男人!

    沈怀璧对著窗外,托著腮,发呆了两分钟。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啊!

    感觉……真好。

    如果能够跟他在一起生活,应该称得上幸福了吧……

    等等,幸福?她倒楣了十八世,从来就没有体验过“幸福”这两个字!

    难道,他的出现是某种暗示,陪伴她的衰运终于宣告终结,她要开始正式转运了?

    难道,他就是上天安排给她的补偿?

    想到这里,沈怀璧只觉得一股暖流从心底生起,瞬间流到四肢百骸,轰的一声,粉红色的希望泡泡漫天飞舞,她精神大振,活力四射。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刻,忽然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叫从相府方向传开,声音之巨,响彻整个京城夜空──

    “康王爷,我好喜欢你!”

    据家家户户亮起的灯火显示,在这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被她的深情告白惊醒的京城居民,多达上万之众。

    其中,就包括沈相府隔壁的定国将军府、对面的刑部尚书府、邻街的礼部侍郎府,以及相隔两条街之外的皇宫内等等。

    ************

    李文征今日上朝,接收到无数古怪视线。

    他虽然年轻,但性格沉稳,做事尽职尽责,平日处事更是低调,这样的一个人,是难以找到话题议论的。

    然而就在今天,京城却爆出一个与他有关的极大八卦,登时朝野震动,百官为之兴奋不已。

    上朝进殿的时候,他从官员们身边走过,沿路听到无数窃窃私语。

    “是真的吗?不可能吧?!”

    “绝对不假!下官以头顶乌纱担保,确有此事!”

    “简直难以置信,秦探花失踪还没有几天,沈小姐就移情别恋上……”

    “嘘!他过来了。”

    八卦官员们立刻整顿衣冠,规规矩矩站好。

    李文征目不斜视,装作什么也没听见,站到自己的位置上。

    好不容易早朝结束,下朝以后去御书房陪皇帝下棋,沿路又收到无数太监宫女的古怪视线,他依旧目不斜视,装作什么也没看见,笔直走过。

    两局棋下完,第三局棋下到一半,皇帝抬起视线,盯著他的脸看了半天,摸著下巴说:“老五啊,朕今日才发现,你长得真是不错。”

    他一声不吭,目光看著棋盘。

    皇帝又说:“年轻俊朗,风度翩翩,难怪能掳获沈家千金的芳心。”

    啪的一声,他下了枚白子,堵死自己的一条大龙,然后起身,恭敬道:“这局棋臣输了,今日已经下了三盘,臣家里还有事,先行告退。”不等皇帝说话,拂袖而去。

    ************

    与李文征交情甚笃的方小侯正在家里睡午觉,才刚睡著,就被他从床上揪起来,陪他去喝茶散心。

    方小侯打著哈欠,跟著他进了京城最大的茶楼──聚香茶楼。

    没办法,谁让他方小侯是康王爷从小到大的伴读呢,康王不开心,他也只好舍命陪君子。

    此时正是傍晚时分,茶客众多,就连二楼雅座也坐了不少人,李文征带著方小侯进了雅座包厢,嗑著瓜子点心,隔著竹帘听人说书。

    那说书先生口沫横飞,正说到最后阶段,猛地一拍惊堂木,朗声道:“今日说了这许多,归根究底,只是一个‘情’字起风波。有了这桩事,才知道这世上无奇不有,不仅有男子强抢良家妇女为妾,竟也有女子强抢男人为夫。正所谓沈千金辣手摧花,秦公子逃亡天涯!”

    噗的一声,方小侯满口茶水全部喷到地上,呛咳不已。

    李文征淡淡扫他一眼,“沉不住气。”

    他无奈至极。没想到到哪都逃不过沈家千金的话题,想笑又不敢笑,只得苦苦憋著,只觉得表情都僵掉,痛苦死了。

    周围陆续响起一片嗟叹惋惜之声,茶客们痛惜秦探花的不幸遭遇,大骂沈家千金是京城第一无耻的女人。

    台上的说书先生像是意犹未尽,长叹一声,又道:“老夫还记得,就是在去年的七月初七游园宴,沈小姐对秦探花一见倾心,苦苦求爱不成,最后将人强抢进相府……唉!各位,今年的七月初七即将到来,继秦探花,不知道又有哪家公子将遭到沈小姐的荼毒,老夫实在是不忍猜臆啊!”

    雅座的竹帘后,方小侯眨了眨眼睛,重复道:“七月初七,游园宴?”

    李文征脸色微微一变,“游园宴!”

    方小侯猛地一拍手,“对啊,这么重要的事,我居然给忘记了!算算日子,不到半个月了吧?”

    李文征叹了口气,想起这事便觉得头痛。

    去年的游园宴被他找了个借口逃掉了,今年可逃不掉了,皇太后在背后盯著哪!

    想到沈怀璧今年也会参加游园宴,如果地当众对他求爱……

    他顿时觉得胃口败坏,兴致全无,再也无心喝茶,起身离开茶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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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1:31 PM |只看该作者
************

    沈怀璧是从小环的口里听说游园宴这个玩意的。

    相府管家早早就替她准备好了新衣裳,七月初七当天,她坐在梳妆镜前,感觉自己像个娃娃似的,被几个女人围在中央,打扮得花枝招展,都快认不出自己来了。

    等那几个女人停手,她急忙拿过手帕,把过红的胭脂、过黑的炭笔粉擦掉,又把满头的首饰拔下来一大半,最后只留了根玉簪及一圈珍珠装饰。这样看起来才清爽多了,开玩笑,本来长得就不怎么样了,再照她们打扮的那个模样出门,她都没脸见康王了。

    今年游园宴在顾尚书府邸里举办,沈怀璧坐轿抵达的时候时间还早,大部份人都还没到,只有一群早到的官家小姐围成一圈闲聊。

    看到她过来,她们似笑非笑的打招呼。

    沈怀璧谁也不认识,勉强还礼应付过去,拖了把椅子坐到一旁,听她们聊一些女红针织的话题,她无聊之余,正好瞥见旁边放了本大红烫金的游园宴名册,地拿了过来,刷刷的翻开看。

    一看之下,终于明白了。

    这个所谓的游园宴,分明是世家贵族的相亲大会嘛!

    名册上,写了所有参加男女的姓名、年纪、生辰八字、家世、爱好……个个都是大户人家出身,大多数男子的名字后面还写上他们的官职。

    她屏著呼吸往后翻了几页。没有!再往前翻,原来她想看的内容就在第一页──

    康王,名文征,字语浩。官拜大司马,一等威国公,年二十一,并无妻妾。

    真是……言简意赅啊!

    放到二十一世纪,绝对是钻石级别的单身汉。

    想到今晚就能见到白马王子,沈怀璧激动得一颗心怦怦乱跳,眼睛盯著那短短的几行字,反覆看个不停。

    又坐了一会儿,她终于感觉气氛不太对。有些话题她也能聊上几句,但这群小姐却是故意不和她说话。

    对于她们的冷淡态度,沈怀璧虽然不至于觉得伤心,却是迷惑不已。

    难道相府的沈小姐以前得罪了很多人吗?

    到了夕阳西下,这次宴会的主办者──顾尚书府的老太太出来见客了。

    小姐们纷纷起身行礼,花园里立刻响起一片莺声燕语,沈怀璧满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顾老太太微笑还礼,一抬眼,看到沈怀璧,猛地吓了一大跳,“哟!这、这是哪家小姐?”

    旁边的贴身丫鬟小声提醒了几句,顾老太太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笑道:“原来是沈相府的小姐。一年不见,沈小姐……福态依然啊!”

    周遭响起低低的嗤笑声,沈怀璧干笑著行礼。

    福态依然?看她的反应,只怕是比一年前更福态吧!

    心情顿时无比郁卒。

    顾老太太落坐之后,众小姐总算和沈怀璧说话了,只不过话题有意无意,总是在她的肥胖身材上打转。

    她几次试图把话题扯开,没说几句,却又绕回来,小姐们继续笑话她的肥胖,不愧是读过诗书的千金小姐,就连笑话别人也说得隐晦得很,她听得更郁卒,却也不好发作。

    早知道会受到这种待遇,打死她也不来,为什么以前那位沈小姐居然乐此不疲,每年坚持参加?

    天色渐渐黑了,月亮升上树梢。

    参加游园宴的年轻公子们总算走进花园了。

    看到他们的身影走近,小姐们齐齐轻呼一声,故作娇羞状,话也不说了,羞答答的低下头,把半边脸藏在团扇后面。

    变脸之迅速,让沈怀璧叹为观止。

    她可装不出在男人面前盖涩低头这一套,于是一片低垂的脑袋之中,只有她大大方方的四面环顾。

    第一眼,就瞥到李文征。

    他今天穿了正式的深色重衣,袍袖上用金线绣了五爪金龙,金色衬著衣袍的厚重底色,更显贵重尊崇。

    头戴玉冠,衣摆处有著银线滚边,隐约又是一条五爪龙的式样,他处在众官员簇拥之中,神色淡漠,俊美逼人。

    沈怀璧的眼睛都看直了。

    周围小姐们的眼睛也亮了。

    不过沈怀璧实在盯得太久了,盯到最后,大家都不看李文征,纷纷转过眼来看她发痴。

    等到她终于回过神来,一道女声正好响起。

    说话的小姐姓池,是这群小姐中相貌最出众的人之一。

    她看也不看沈怀璧,轻声说道:“听说沈小姐的心上人是康王爷?眼光倒是极好的,只是……”说到这里,她的美眸转过来,在沈怀璧的全身扫视了一圈,侧过头,微一撇嘴。

    沈怀璧感觉就像脸面被人扔进泥塘里,还往上加踩几脚。

    这个下午,池小姐是讥笑她最厉害的一个,她原本不明白池小姐为什么跟自己过不去,现在看她的反应,她明白了。

    原来池小姐也是喜欢康王的。

    如果不是喜欢他,又怎么会气到失态,不顾大家风范,当场对她尖刻讥讽?

    看来池小姐的人品不怎么样,眼光倒是很不错。

    她愣愣的望著池小姐娇艳的面容,心想,不知道什么样的女子,才配站在他的身边,至少,要池小姐这种程度的相貌吧?

    她的心里泛起酸酸涩涩的感觉。池小姐又何苦讥笑她呢?她们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竞争对手啊!

    想到这里,沈怀璧忍不住幽幽的叹了口气。

    ************

    酒席摆好,大家恭谨等待了半个时辰,皇帝和皇太后驾临,所有人跪拜迎接。

    只见两人喝了几杯酒,说了几句“大家尽兴”的话,便摆驾回宫了。

    成千上百的灯笼和蜡烛点起来,四周亮如白昼,又有几百盏水灯放在荷池中,景色美得像画一样,游园宴的气氛这时才热闹起来。

    既然是一年一度的相亲大会,各位公子、佳人很快就直奔主题。

    原本席位是男女列成两排,遥遥对坐,没多久,公子们就纷纷起身,端著酒杯,摇著折扇,跑到心仪的小姐面前大献殷勤。

    小姐们身为大家闺秀,举止矜持,当然没有人主动跑去对面的酒席献酒。

    池小姐的面前围了一群公子,脸色却极臭,她沉著脸,不耐烦的应付面前的男人们,眼神不住瞥向对面端坐不动的李文征。他为什么不过来?难道她不是所有千金中最美的吗?难道她的倾慕眼神还不够明显吗?

    她忿忿的想,康王空长了副风流相貌,原来却是个不解风情的木头王爷!

    到场的小姐人数不少,有被公子们大献殷勤的,也有被冷落的。

    沈怀璧的座位前当然是不会有人过去了,胡侍郎的千金坐在她的隔壁,满怀期待的等待了半天,却也是孤零零一个人坐著。

    这胡小姐相貌才气都是平平,却是心高气傲。今晚她大觉没面子,而且理所当然地认为问题都出在沈怀璧身上。

    她怨恨的瞪了眼隔壁的沈怀璧。如果不是坐在她旁边,自己怎么会乏人问津?都是她的晦气沾染了她!

    方小侯在小姐们的坐席前转了一圈,掳获芳心无数,心满意足,终于想起一同前来的李文征了。

    转身看去,他果然还坐在原位,迳自喝酒。

    方小侯不禁咋舌。王爷的眼光可真高啊!花园里这么多位千金,他一个都看不上?

    总不能让堂堂康王爷一个人喝酒喝到晚宴结束吧!方小侯急忙拉了几个交情好的年轻大臣,走到李文征席前敬酒。

    池小姐坐在座位上,眼看对面几个年轻大臣围著李文征,低声谈笑,忽然不约而同的爆出大笑。

    随即便有几个人转过身来,似笑非笑的瞄向角落的沈怀璧。

    池小姐立刻猜想到,他们是在嘲笑沈怀璧爱慕上李文征的事。

    心里冷冷一笑,她开口说道:“看今日的游园宴,倒是和去年一样热闹。唉,只可惜座上不见了秦探花!”

    方小侯听得分明,笑嘻嘻的说:“今年虽然少了秦探花,却多了康王爷啊!”

    李文征喝酒的动作略停,瞥了他一眼。

    方小侯看了他的脸色,立刻噤声。

    啜了口酒,李文征放下酒杯,淡淡说:“今晚月色不错。”

    精明的人善于察言观色,知道他不喜被人打趣,就不敢再开他的玩笑。

    偏偏胡小姐怨恨沈怀璧,一心想要她当众出丑,好不容易听到话题跟沈怀璧有关,她急忙接下去道:“今晚如此大好的月色。小女子不才,意欲赋诗一首。”

    在众人的叫好声中,她站起身,抬头看看月亮,又看看身边的沈怀璧,吟道:“七月初七夜游园,人影月影共缠绵。借问二者何所似?我道人比月更圆。”

    花园中安静片刻,接著登时哄堂大笑。

    沈怀璧僵坐在座位上,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居然当众作诗讥笑她肥胖?这、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众小姐中看她不顺眼的大有人在,于是立刻又有几人作了诗,继续喑讽讥笑她。

    在场众人笑得喘不过气来,有人趁机起哄,想让李文征也即兴作诗一首,也算是报复她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的大胆居心。

    李文征听了,只说了一句话,“本王不善诗词,不敢献丑!”

    众人愕然。

    谁不知道康王生平最爱诗词格律,造诣深厚,如今却说不善诗词?!

    这会就算是胡小姐,也看出他心情不爽了。

    于是大家乖乖回座位,低头吃菜。

    李文征眼皮微抬,扫过对面的沈怀璧。

    她坐在最偏僻的角落,低著脑袋,抓著手帕,脸色极为难堪。

    他原本也厌恶她仗势欺人,强抢当朝探花做丈夫,但看了今天的局面,竟忽然觉得她可怜,只因为长得肥胖,就被人嘲笑到如此程度。

    他不禁又想。如果沈小姐长得美貌一些,凭她的家世,秦探花也未必会狠心抛弃她吧!

    心里叹息,他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

    正好她也抬眼看他,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撞到一起。

    沈怀璧的心里又是酸涩,又是愤怒。这些王八蛋,她只不过是长得胖一点而已,又没有掘了哪家祖坟,有必要这样人身攻击吗?!

    难道长得胖,到哪里都要被人羞辱?

    正气得头顶冒烟,忽然对上李文征的视线,瞧见他眸中隐约带著怜悯,心里不由一颤,又是一阵酸楚。他们嘲笑她的样子,全部被他看见了!

    越想越难过,她仰头喝光一杯酒,酒杯扔回桌上。“我也来吟首诗!”

    众人面面相觑片刻,忽然不约而同爆笑出声。

    参加了这么多次的游园宴,他们第一次听说,原来沈家小姐也能作诗!

    方小侯想像她挂著满身肥肉,趴在桌上写诗的样子,笑得肚子都痛了。

    他擦掉笑出来的眼泪,对沈怀璧说道:“沈小姐既然有大作,不妨念出来,也让大家都听听。”

    她想也不想,张口就道:“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两句诗出,满座震惊。

    方小侯噗的一口酒喷到桌子上。

    开玩笑吧?这个肥女当真会作诗?而且张口就是如此好句!

    沈怀璧睨视周围。没听过吧?没听过吧?

    这里的人绝对不识李白、杜甫、唐宋八大家。哼,看她借李白的千古名作,镇一镇他们这些王八蛋的气焰!

    再道:“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时,满座已经鸦雀无声。

    全诗念完,方小侯瞠目良久,啪的一声,手中扇子掉到桌上。

    安静了很久之后,忽然有人大声说话,慌忙道:“快拿纸笔来!快点记下这首诗!”

    又有人慌忙叫住沈怀璧,“请问沈小姐,这首诗诗名为何?”

    她哼道:“就叫做‘七月初七夜游园’吧!”

    说完站起身,环顾众人各种各样的脸色,很嚣张的拂袖大步而去。

    走过李文征座位面前,她的脚步忍不住停了停。

    他抬起头,乌黑眼眸笔直凝视著她,隔了半晌,说道:“沈小姐好文采。”

    她对他行了个礼,往拱门外走去,心中却是微微苦涩。你终于肯正眼看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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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1:33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不出三天,沈怀璧在游园宴上所作的诗就传递了京城,人人惊艳不已。

    聚香茶楼里,曾经大骂她无耻的年轻茶客拍桌长叹,“真是想不到,沈小姐竟然有如此才情,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单是这两句,就堪称是千古绝唱!”

    说书先生在台上说道:“近日相传,沈小姐为了思念康王爷,每日写诗一首、谱曲一首,小老儿有幸看过其中部份,当真是……才华横溢,令人惊叹。”

    雅座中方小侯瞠目结舌。“她除了会作诗之外,还会写曲?这、这实在是……”

    李文征对著窗外沉思了半天,忽然扬声问说书先生,“沈小姐作诗的功力我们见识过了,倒是她谱的曲,先生会不会唱?”

    说书先生嘿嘿一笑,“唱自然是会唱的,不过,小老儿可是花了五两白银,才托人从沈相府里辗转买到这曲谱……”

    李文征随口吩咐方小侯,“给他五十两。”

    说书先生大喜,忙不迭的进了雅座,高声唱道。

    “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今日乱我心多烦忧,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花花世界,鸳鸯蝴蝶,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

    方小侯干咳两声,“好了好了,停住停住!”

    这沈小姐还真敢写,内容竟然如此大胆,“不如温柔同眠”?啧啧!他听了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李文征始终没说话,方小侯觉得不妙,急忙去看他的反应。

    第一眼以为自己看错了,又看了第二眼,确定了。

    他在心里惨叫一声,老天爷啊!

    天要下红雨了,太阳要打西边出来了,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康王爷,他、他居然脸红了!

    他刷的把脸扭过一百八十度去。

    没看见,他什么也没看见!

    说书先生左等右等,两位爷儿却是毫无反应,最后他只好干咳一声,“小老儿唱完了。”

    方小侯把五十两银票扔给他。快走快走!

    “等等。”李文征出声拦住他,“这首曲的调陌生得紧,曲牌名是?”

    说书先生抓著银票,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无比殷勤的答道:“回公子的话,是沈家小姐自创的曲,曲牌名叫‘鸳鸯蝴蝶梦’。”

    “鸳鸯蝴蝶梦……”李文征喃喃的重复一遍,点了点头,略抬眼皮,“你怎么还在这里?”

    “呀!”说书先生被一脚踢出雅座。

    回王府的路上,李文征坐在马车厢里,始终默默无言。

    方小侯把沈怀璧为人传颂的诗和曲都抄录在纸上,李文征抓著看了整整半个时辰。

    直到下马车,他才低声自语了半句话,“卿本佳人,奈何……”

    话到这里就顿住,再没下文,他迳自走下马车,回府休息了。

    方小侯吩咐车夫驾回静南侯府。

    一路之上,他思绪万千,想到沈小姐三重下巴的圆脸蛋,对李文征色迷迷放光的眼神,再想想她跟水桶差不多的腰。

    他忍不住仰天长叹息,“卿本佳人,奈何造化弄人!”

    ************

    沈怀璧最近过得很郁卒。

    沈丞相虽然溺爱女儿,但女儿之前做出当街强抢探花郎的事情,让他觉得很没面子。

    于是乎,为了保护女儿的闺誉,也为了相府的名声著想,他对沈怀璧下了三道命令。

    一、不许出府。

    二、不许私下命令人出府。有什么事情,找管家商量。

    三、无论去哪里,都有四个以上的丫鬟跟著。

    结果,她只能每天在相府里转来转去,差点闷疯了。

    她终于体会到身为千金大小姐的苦闷了。整天无所事事,日子过得无聊至极,很容易压抑成心理变态的。

    唯一的好处,就是现在她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每天托著腮坐在窗前,从早到晚思念她的李大帅哥。

    对著窗户发呆了十几天之后,她觉得这种思念方式太空洞了,于是派人通报管家,她要正方形的彩纸。

    做什么?折纸鹤。

    小环坐在板凳上,瞪眼看著小姐满脸幸福的在彩纸上又写又画,最后把好好的一张纸反覆折叠,折成某种奇怪的造形,据小姐说是鹤。

    然后她把纸鹤放进一只精致的小盒子里,系上缎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并让人通知管家,将礼送去给李文征。

    几天之后,京城朝野相传,沈府千金每日送礼到康王府,风雨无阻。

    身为当事人的李文征是什么想法,没有人知道。

    沈丞相倒是开心得很。

    女儿以前看中的小白脸,不是家境太差,就是草包货色,再不然就是家里亲戚太多,公婆小姑俱在,女儿嫁过去只怕要吃苦。

    现在女儿看上李文征,无论身家、学识、品貌、地位,都是一等一的,他还有自己的王府,女儿嫁过去就是现成的王妃,地位尊崇。

    沈丞相越想越满意,整日眉开眼笑,恨不得他立刻娶了女儿才好。

    近日他刚忙完一桩朝廷公务,比较空闲,沈丞相相中这个机会,声称要答谢他上次登门探访小女,发了烫金拜帖,邀请他来相府作客。

    李文征前后婉拒了三次,到了第四次,沈丞相又发拜帖来,上面写道:

    若王爷事务繁忙,无暇前来敝府,老夫将携小女登门致谢……

    于是他只好赴宴了。

    沈相府的答谢筵席就设在后花园那棵大槐树下。

    沈丞相对这个安排很满意,坐在桌前,呵呵笑道:“这里是相府最为雅致的地方,王爷觉得怎样?”

    李文征无语。看到这地方,他就想起微服潜进相府的那一天,撞见沈怀璧的场面。

    他忍不住抬眼瞥向对面,见她规规矩矩坐在那里,眼睛直勾勾盯著他。

    李文征心里想,她是不是每天都在这里大跳奇怪的舞蹈?被如此重量每日践踏,难怪刚才过来时,看到绿油油的草皮秃了一块。

    忍不住喃喃自言的叹息,“可惜了这么好一块草皮……”

    沈丞相没听清楚,问了句,“王爷说什么?”

    他立刻改口道:“本王刚才说,景致绝佳,尤其是这么好的一块草皮。”

    沈丞相欣慰大笑。

    沈怀璧还是直勾勾的盯著李文征的脸,目光灼灼。

    他心中有些尴尬恼怒,但碍于沈丞相的面子,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摸了摸自己的脸,“沈小姐,本王脸上可是有什么脏污?”

    被他这么一说,她当然不好意思再看下去,乖乖摇了摇头,低下头去。

    这下李文征满意了,又跟丞相寒暄几句,提起筷子夹菜。

    吃了几口,觉得气氛有些古怪,似乎哪里不对劲。

    他眼皮略抬,环视左右,注意到沈怀璧的动作,顿时差点气破肚皮。

    她坐在对面,面前只有一碗白饭,根本没有动筷夹菜。她偷偷看他一眼,圆圆脸上露出回味满足的表情,喜孜孜扒了两口白饭吃下去,又抬眼来偷看他。

    当真是秀色可餐。

    拿他康王的色相下饭?看在沈丞相的面子上,他不便当场发作,直气得手抖,筷子几乎夹不住菜。

    这样一来,当然是食不下咽,草草吃了几口,他就借口还有事务要处理,向沈丞相告辞。

    沈丞相好不容易把人请来,当然不愿意轻易放走,嘴里连声的说惭愧惭愧,询问康王是不是今晚的饭菜不合意。

    李文征摇头说:“沈相爷也知道,前几天本王刚刚接下户部舞弊卖官的大案,这两天正和大理寺官员合力审查卷宗,缉拿相关案犯,本王实在是忙啊!”

    沈怀璧惊呼,“事务繁忙,王爷更要保重身体!”

    李文征点头道:“多谢小姐关心。那么,沈相爷,本王这就告辞──”

    沈丞相拦住他,话锋一转道:“其实,小女偶尔也会洗手做羹汤,尤其是调养身体的药膳、汤点,今天也备了不少。”他没提的是,这项手艺是那次落水被救起后才培养的,以往他可从没见女儿进厨房过。

    他大惊,连声道:“不用了、不用了!”

    沈怀璧急忙吩咐小环,“快把食盒拿上来!”

    但他实在毫无食欲,更不想在相府耽搁,对沈丞相略一拱手,转身就走。

    他身为堂堂王爷、皇亲贵胄,当真要走,难道大臣还能拦住他不成?

    眼看就要出了后花园,他耳力过人,隐约听到背后一声哽咽,接著是沈丞相带著惊慌的声音响起,“璧儿、璧儿!乖女儿,你不要哭啊!”

    难道是沈小姐哭了?

    李文征心里一动,脚步微滞,忽然想起她那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如此的绝妙好辞,短短两句,包含多少悲凉。

    明明已经拂袖而去,李文征站在后院门口,却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她抱著食盒,低著头站在原地,轻声的抽噎著,夕阳拉得影子长长的。

    明明是肥胖粗重的身躯,此时看起来,竟觉得有几分可怜。

    他心想,普通女子长成这样,已经是不幸,身为一代才女有此累赘,更是不幸,他又何必再伤她的心?

    沈怀璧抱著食盒,越想越是悲哀。

    她平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制作酥糕甜点,各式各样都很拿手,这次为了李文征要来赴宴,她振作精神,到厨房大展了一番身手。

    所有的食物是她精心准备了一整天才做好的,满怀期待的拿出来,结果连被打开的机会都没有。

    李文征这人,实在是太绝情了。

    她抽抽鼻子,打开食盒盖,小心捧起其中一样食物,转身问沈丞相,“他不要吃就算了,是他没口福。爹啊,你要吃吗?”

    她话音未落,只见沈丞相瞪大了眼,直直盯著她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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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1:33 PM |只看该作者
一根修长洁白的手指从她背后伸过来,指著她手上捧著的食物。

    “这是什么东西?以前似乎未曾看过。”

    沈怀璧只觉得心脏猛地收缩,然后卜通卜通的跳个不停。

    她的脖子僵硬、肩膀僵硬,勉强挪动两只脚,把身体转过九十度,又惊又喜的表示,“这个,是一种叫做布丁的甜品。”

    面前的年轻男子点了点头,正是去而复返的李文征。

    她屏著呼吸把食盒递过去,他接过。

    沈怀璧觉得自己气都快喘不过来了。怯怯地指著食盒,抖著声音说:“左边这、这个是杏仁布丁,右边的是……是草莓布丁,这个是西、西瓜布丁,这个是樱桃……布丁。”

    李文征打量著这些从未见过的甜品。

    软软的,半透明的,还有鲜嫩的水果掺在里面,颜色式样可爱得很。

    片刻后,他伸手,一旁的侍从急忙递上银勺。

    试探性的吃了一小口,又吃了一大口,几下就吃光了草莓布丁。

    然后又吃光了西瓜布丁、杏仁布丁、樱桃布丁。

    他点头赞道:“甜香软滑,味道清新。”

    沈怀璧一阵欣喜,急忙拉开食盒的下层,掏出一只雪白瓷盘,上面放了几块三角状的松软糕点。

    他迟疑了下,问:“这个……是桂花松糕?”

    她解释,“这是独家配方的奶油蛋糕,上面撒了层去年有的桂花瓣。唔,也可以看成是改良版的松糕。”

    他又试著吃了一小口,香甜松软,入口即化,竟是从未尝过的好滋味。

    他诚实的赞说:“好吃。”

    沈怀璧高兴得心都要飞出来了,把整个食盒塞给他,“里面还有很多布丁和蛋糕,你都带回府吧!”

    他点头,随身侍从急忙把食盒接过。

    李文征又看了她一眼。实在想不到,这位其貌不扬的沈小姐居然能做出如此精致的糕点,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今晚的宴席原以为会不欢而散,想不到多留了这一会儿,竟有了意外收获。

    沈小姐的举动固然大胆,却也是痴心,这些奇异精致的糕点,只怕花了不少时间准备吧!

    想到这里,他对她微微一笑,“沈小姐费心了。”

    接著又跟沈丞相聊了几句,便带著食盒出了相府。

    沈丞相看到他收下女儿做的点心,欣慰不已。可怜女儿的一番苦心啊!

    不过看康王今天的反应,璧儿只是多看了他几眼,他就差一点要拂袖而去,想要他做沈家的女婿……

    唉,此项任务颇为艰钜,难,实在是难啊!

    左思右想,苦无良策。

    定睛看去,女儿还站在原地,目光呆滞,双眼无神,手臂保持送出食盒的姿势,一动也不动的。

    沈丞相大吃一惊,冲过去拉著她的手臂,“璧儿、璧儿!你这是怎么了?”

    沈怀璧的眼珠转了转,视线逐渐聚焦到他的脸上。

    “爹啊,”她喃喃的道:“你看到了没有?他对我笑了,他对我笑了!他怎么可以笑得这么好看……”

    沈丞相长叹一声,握住她的手。

    “乖女儿啊,不是爹爹打击你,只是……这康王爷的心思实在难以捉摸,如果你看中的是其他家的公子,爹都能替你想办法,但是康王……”

    “就是他了。”她突然说。

    “啥?”

    “爹啊,康王爷家住哪里?能不能告诉女儿?”

    他吓了一跳,“女儿!康王爷身份贵重,可万万强抢不得啊!”

    沈怀璧扑通一个栽倒。她的形象已经差到如此地步了吗?!

    她按著太阳穴呻吟,“爹啊,女儿如今在你的三道命令之下,连大门都出不去,怎么去抢人?女儿、女儿只是想知道他住哪里。”

    他沉吟片刻,“康王府距离我们相府倒也不远。我们在街东,康王府在街西,出门顺著这条街道走下去就到了。”

    “什么?”她大叫,“在同一条街上?!”那才几百米啊!

    她眨了眨眼睛,想到他就住在距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立刻觉得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爹啊,那你能不能告诉女儿,康王府具体的位置在……”

    沈丞相想了想,“正西方向,应该是那边……璧儿?璧儿你要做什么?”

    她笔直向那棵大槐树走去,一边卷袖子一边大声吩咐,“小环,去叫人搬把梯子来,小姐我要爬树!”

    ************

    近日京城街头巷尾最热门的话题就是──

    沈怀璧为君爬树!

    说书先生们绘声绘影地讲述相府千金苦恋康王爷,因为康王府在相府的西边,便吩咐奴仆将后院槐树向西的枝丫全部砍了,拖著沉重的身躯,每日坚持早晚爬树两次,就是为了目送康王爷出府和进府。

    李文征政务繁重,每日早出晚归,出府的时候天还没有亮,进府的时候已经是夜晚,于是沈璧君也每日早起晚睡,遥遥目送。

    为了激励自己,她还特意写下书法一帖,贴在大树树干上,上头写著三个大字“思君树”。

    茶客们听了纷纷摇头叹息,原来大家都错怪了沈小姐这么久,她竟是如此情深义重之人。

    这么动人的故事就发生在京城之内,大家又是感动,又是心酸。

    想想看,沈小姐那样的身段体重,却为了爱情坚持不懈,每日攀爬大树两次。

    “为君爬树”成了情侣之间考验忠贞的一大关卡,于是乎,京城内外,时时可见男女奋力爬树。

    只是,李文征始终没有再次登门拜访相府。

    茶客们每日打听,结果都令人失望,失望之余,大家不禁同声感慨。康王爷真是心如铁石啊!

    沈丞相心疼女儿,不忍她失望,忍耐了十几天之后,终于在某日下朝之后,当面询问李文征对于上次甜点的评价,意在引鱼上钩。

    李文征点头说:“滋味绝佳。”

    沈丞相再接再厉,“小女最近下厨,又制作了新鲜甜点,王爷可有兴趣到相府品尝?”

    他却是推托再三,“公事繁忙,无暇他顾,等下次吧!”

    拱拱手,在官员的簇拥下走了。

    沈丞相大感没有面子,气得胡子乱翘,但又无可奈何。

    毕竟康王爷位阶比他高,说的也是实话,他最近确实是忙,户部那桩舞弊卖官案牵连众多,四品以上的官都抓了十几个,最近大理寺三堂会审,上下官员无不忙得昏天黑地。

    用朝廷公事来挡,够强而有力。

    沈丞相气呼呼的回到相府,还没有坐稳,就立刻吩咐奴仆,“你们几个,现在就去后花园把槐树下的梯子扔了,把树干上贴的纸烧了!”

    奴仆们吃惊不已,“可是,那是小姐吩咐的……”

    他勃然大怒,“这府里是小姐做主还是相爷我做主?!”

    奴仆们莫可奈何,只好磨磨蹭蹭的过去后花园,同时暗地派人通知小姐。

    不过半盏茶时间,沈怀璧就冲了过来。

    “爹啊!”她一头扑进沈丞相的怀里,“好端端的,为什么不许女儿爬树了?”

    他长叹一声,“唉,不是爹要阻止你,实在是康王爷心如铁石,为父也无能为力啊!俗话说五步之外,必有芳草。你是我们沈家的掌上明珠还怕嫁不出去吗?女儿还是趁早忘了他吧!”他怜爱的摸摸女儿的头发,又道:“最近苦了你了,来,让爹好好的看看你。”

    藉著窗外照进来的光线,他怜惜地捧起女儿的脸,左右端详了几眼,忽然间大惊失色。

    “女儿,你这是怎么了?看你的下巴,原先是三层的,现在只剩下两重了!”

    沈怀璧摸摸下巴上的肉,好像是少了点。

    最近这半个月,为了能多看李文征几眼,日日天未亮就爬起来,直到深夜才睡。

    白天坐在房里,想到相府跟他府邸就在同一条街上,走路十五分钟就到了,她却只能坐在屋子里相思,心情就郁卒得想要呕血。

    吃不好、睡不好,不瘦才奇怪。

    沈怀璧忍不住慨然长叹。

    反正这朝代的人连李白、杜甫、苏东坡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柳永了。就算拿他的巨作出来咏叹一番,也不会有人跟她收费吧!

    于是她感伤的念道:“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站在屏风后的小环竖起耳朵,从怀里掏出纸笔,刷刷写了两行,伸手招过一个奴仆,把写著诗句的条子塞给他,低声道:“小姐又有新诗了。你拿去给门外求诗的那些人,每个人收二十两。”

    该奴仆笑得嘴都阖不拢,飞快地咆出去。

    不出两天,相府千金的闺怨新词就传遍京城的大街小巷。

    ************

    李文征今天上朝听人念了三次,去御书房听皇帝念了一次,出宫跟方小侯去茶楼喝茶散心,半个时辰之内听了四次,坐马车回府,又听两个路过的穷酸书生摇头晃脑的吟咏了一次。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好句,真是好句!”左边那穷秀才吟完,摇头惋惜不已,“没想到沈小姐情深至此,当真是字字珠玑,声声含泪。”

    右边那书生也跟著摇头附和,“只可惜沈小姐有才无貌,长得过于福态,只怕得不到康王爷青睐啊!”

    穷秀才忿忿道:“恨老天无眼,对沈小姐如此不公平!”

    书生怪罪道:“叹康王爷眼大无光,只爱美色不爱才!”

    “唉!”两人齐声长叹,被马车夫赶到路边,摇头晃脑的走开了。

    马车里方小侯冷汗都冒出来了,瞄了眼对面李文征的脸色,波澜不兴。

    两人从小认识,他知道他喜怒不形于色,可心里在想什么却是没人知道呢!

    呀?听见了那些话,王爷他、他不会恼羞成怒,把气出在他身上吧?

    方小侯的鼻尖都渗出冷汗了。

    他突然干笑两声,“今天树上的蝉儿怎么这么吵?从早上到现在,叫得我的耳朵嗡嗡作响,听不见人说话!”

    李文征抬起眼皮,淡淡扫了他一眼,“这可不好。小侯爷正值青春,应当耳聪目明才对,该不会出了什么毛病吧?回去我就禀明皇兄,请几名御医看看你的耳朵。”

    方小侯心里惨叫。惊动皇帝?然后请御医过来,发现他耳朵毫无毛病,再办他个欺君之罪?不必了吧!

    他忙不迭摇头,“不必劳烦了,只要回府调养几日就好。”

    李文征故作不解道:“方才不是说你听不见人说话吗?怎么现在竟听得见我说话了?莫非本王不是人?”

    方小侯这下全身的冷汗都冒出来了。

    王爷啊王爷,你心里火大,也不要找我出气啊!

    幸好他福大命大,马车正好行驶到目的地。

    马夫停了车,叫道:“王爷、小侯爷,到王府了。”

    李文征随口问:“崇之,要不要到我府上坐一会儿?”祟之是方小侯的名,两人私下相处时,李文征偶尔会直接这么叫他。

    方小侯心想,他还想多活几年呢,说什么也不要去。于是连忙拒绝。

    李文征也就随便他,命车夫把他送回静南侯府,自己下了车,走上白玉台阶。

    走到最高那一阶,脚步略停,视线扫过左右,果然又见一名沈府奴仆守在王府大门边,手里捧著一只小小的精致盒子。

    这些日子,天天都上演一回,就连看守王府的门卫也见怪不怪了。

    那奴仆见了他,立刻跑过来,行了个礼,恭恭敬敬把礼盒递给他。

    “王爷,这是我们小姐今天吩咐小的送过来的。”

    他接过来,也不打开,随手放进衣袖里,迳自进了康王府大门。

    穿过两重庭院,走过葡萄回廊,进了书房,把所有下人赶出去,关窗,关门。

    从博古架的暗格里掏出一卷纸卷,在书桌上摊开,他拿起小狼毫笔,沾足了新磨的墨,屏息静气,在空白处写下一行工整的小楷──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他又读了两遍,脸色微微一红,低声自语道:“当真是好句,才华横溢。”

    把纸卷又放回暗格里,这才把礼盒从衣袖里掏出来,放在书桌上,动手拆蝴蝶结。

    果然,又是左边一只纸鹤,右边一块点心,用干净的彩纸裹著。

    李文征拈起点心,拨开彩纸包。咦,今天是浅绿色的三角形松糕。

    轻轻咬了一口,淡淡的茶味混合著奶味涌入舌尖,沁人心脾。

    几口吃完,只觉得唇齿留香。

    洗净了手,他又抓起盒子里的纸鹤,熟练的拆开。

    沈怀璧特有的白话书信出现在眼前。

    今天的是抹茶蛋糕喔!喜欢吗?

    他的嘴角翘了翘,视线往下一行看去──

    最近是不是很忙?千万注意身体,充足的睡眠才绝保持精神充沛喔!

    歪歪斜斜的字体,是她大小姐的亲笔书信没错。

    李文征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写出惊人诗句的才女,却有这么一笔烂字。

    落款一如往常,画了只小小的猪。

    他看完纸鹤书信,打开另一个暗格,把礼盒小心地放入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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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1:35 PM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沈怀璧坐在大槐树的枝干上。

    这棵大槐树的年纪真的很大了,至少有三百多年了吧!枝干粗壮,就连她这种体重的人也可以坐在上头。

    她每天都爬上来两次,所以槐树上已经被布置得很舒服了。

    嗯,铺了块座垫,上面放了桌子、扇子,手帕、防蚊虫的药膏……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型鸟窝。

    其中最重要的工具,就是现在她手中的圆筒状物体──原始型望远镜。

    之所以说是原始型,那是因为沈怀璧的物理学得并不是很好,而且天朝的玻璃工艺也不是很发达,即使是召集了京城最好的工匠,依据她的设计图所做出的望远镜,它的放大功能还是很初级。

    不过,毕竟是比肉眼能看到的距离好多了,她已经很满足了。

    看著每天送往康王府的礼物,就像是石沉大海,连浪花都没有激起一个。

    但他还是收下了,不是吗?

    收下,就表示他有可能看到她写的书信,也可能会尝尝她亲手做的点心。

    这比当场拒绝要好多了。

    沈怀璧不敢再奢求了。

    现在她的心愿,就是抱著望远镜,在他进出王府大门的那个时刻,尽可能的看清楚他的脸。

    她今天的心愿已经达成,看到他走上台阶,收下礼盒,然后把它放进衣袖,走进了王府。

    她满足的放下望远镜,顺著梯子,爬下大槐树。

    小环正在树下急得跳脚。

    “哎呀,我的大小姐,您终于肯下来了!奴婢都快急死了!”

    她愣了愣,“怎么了?”

    小环警惕地看看左右,才凑到小姐的耳边,小声道:“是关于康王爷的,奴婢刚刚听说了一个绝密情报。”

    所谓的绝密情报,就是普通人没有机会知道的情报。

    但这个年代的建筑隔音技术实在不太发达,一有什么事情,隔墙有耳,还是有可能走漏风声。

    这次的绝密情报,就是沈丞相专程进宫觐见皇太后,两位权贵人物进行了机密的商议,消息是从随身伺候皇太后的宫女那里泄漏出来的。

    原来沈丞相不忍见女儿为了思念康王,每日爬树,日益憔悴,决定来一招釜底抽薪,彻底断了女儿的念头。

    不过,康王是什么人物,皇太后的亲生嫡子,皇帝的亲弟弟,朝廷的重量级人物,是他撼动不得的。

    所以他左思右想,决定跑到皇太后那里哭诉了。

    “唉,我那可怜的女儿,她为了康王爷,简直就要相思成病了!”沈丞相揉揉眼睛,挤出几滴老泪,“太后,您就体谅老臣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如果她去了,微臣我、我也不要活了!”

    三朝元老的沈丞相拉著皇太后的衣袖号啕大哭。

    皇太后心软了。沈家是钟鼎世家,贤臣辈出,依家世背景倒也可以跟皇族联姻,沈家千金既然这么喜欢皇儿,不如索性成就一段佳话。

    于是她和颜悦色的向沈丞相索讨了沈怀璧的画像。

    他立刻从袖子里取出绘卷,恭谨呈上。

    皇太后带著微笑打开绘卷,第一眼就呆住了,再看一眼,脸色已经发青。

    她刷的阖上绘卷,“此事万万不可!”

    沈丞相心里高兴极了,庆幸女儿终于要摆脱康王的迷咒了,表面上却装出惶恐的模样来,“为何不可?”

    皇太后支吾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是啊!一个未娶,一个未嫁,有何不可呢?

    可是想到沈怀璧的体格,如果皇儿娶了她,会不会发生新婚之夜新郎被新娘压死的惨剧?!

    皇太后浑身一抖,不敢再想下去。康王是她最心爱的小儿子啊!她绝不允许这种惨剧发生,绝不!

    她立刻抖擞精神,斩钉截铁的道:“相爷有所不知,康王已经定亲了,是哀家前几日做的主。选中的是……呃,是顾尚书的二千金!”

    这下沉丞相心满意足了。

    回府的途中,他盘算著,再迟一、两个月之后,皇帝就会下旨,把顾家千金指婚给康王。

    等康王成了亲,女儿就会从对他的迷恋中摆脱出来,到时他再好好劝说女儿,把她最近瘦掉的肉再养回来。

    沈丞相越想越是得意。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皇帝圣旨都还没有下,消息就已经走漏了!

    ************

    沈怀璧听到小环带来的消息,觉得是一阵青天霹雳,她的脚下一个发软,跌坐到草地上。

    一整天下来,她都失魂落魄,就连制作手工点心的时候也心不在焉。

    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李文征在今天的栗子糕里吃到一粒大核桃,几乎崩掉他半边牙齿。

    捂著脸皱眉忍耐了半天,他伸手去拆纸鹤。

    今天的纸鹤是蓝色的,上面歪歪斜斜写了几行字。

    蓝色代表忧郁,这是我今天的心情,也许你知道为什么,也许你不知道。

    他捏著纸鹤,一阵无语。

    他自认文学造诣不差,见闻也颇为广博,但这四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蓝色代表忧郁?谁来解释解释给他听!

    唉,猜女人的心思,果然比在大海里捞针还要难。

    他想了想,提笔在四行字迹上画了大大的一个×,按原样折好,吩咐随身小厮去把沈府送礼盒来的奴仆追回来,说是有东西要他带回去给他家小姐。

    一会后,收到回信的沈怀璧抓著彩纸一阵感动,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李文征的笔迹,虽然只是个大大的×。

    对著纸发了半天呆,她又拿了一张蓝色彩纸,写道──

    你知道消息了吗?

    又差人送到康王府,半个时辰之后,纸鹤被带回,李文征在上面回了四个字“不知所云”。

    沈怀璧心里生起一股希望。这么说,他还不知道要跟顾家联姻的事了。

    她抓了张新的彩纸,很快的落笔写道──

    据传闻,你今年会成亲。

    李文征看到之后,愣了愣,他怎么不知道有这个传闻?难道,沈小姐是在暗示她自己吗?

    眉头微蹙,想了一会儿,提笔写下八字“公事繁忙,无暇他顾”。

    半个时辰之后,信又到了。

    这次彩纸上不仅有字,居然还画了图。

    沈怀璧几笔勾出一个小小的猪头人身像,旁边写著「李文征“。

    小猪头位于彩纸中央,背手看天,神态冷淡倨傲,旁边画了一堆小小的粉色猪头,每只都是眼泪汪汪。

    李文征初见大怒。她竟将本王画成一只猪头!

    又仔细看了几眼,粉色的小猪头原来也各有名字,依稀是几个听过的闺秀千金的名字。

    其中有一只画得尤其肥胖,在粉色猪头中特别显眼。他就著烛光看去,果然那只猪头旁边写了小小的三个字“沈怀璧”。

    他顿时哭笑不得,抓著毛笔迟疑半天,不知道这封信该怎么回覆。

    难道要他也画一群猪头?

    沈府的奴仆还在外面等著他回信,他今天在两个府邸之间来回跑了整晚,腿都快断了,也不知道还要跑多少趟,真是欲哭无泪。

    忽然听到书房里传来李文征的声音,“叫沈府的奴仆回去吧,这张纸鹤我收著,不回了。”

    沈府奴仆欢天喜地的离开了。

    李文征转回视线,看向书桌上摊著的彩纸绘图。

    一堆粉红猪头盯著中央的猪头,眼泪汪汪。

    他想起前些日子参加游园宴,几个官府千金当真是这副表情,越想越觉得好笑,终于忍不住低低笑出声。

    画著猪头的纸鹤被他放进衣袖里。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天,进宫觐见母后的时候,她当真关心起他的婚姻大事来。

    先是提到他皇兄刚刚有了第五个皇子,又说除了他,其他皇家子弟个个都有了王妃,最后直接表示他的年纪已经不小,可有什么心仪的女子。

    李文征想起那晚沈怀璧写的莫名其妙句子,顿时恍然大语。

    原来她指的是母后想要帮他做主婚姻大事的消息。

    皇太后命人拿来顾尚书家二千金的画像,喜孜孜在皇儿面前展开,吹捧了一番顾二千金是如何的端庄贤淑、品貌过人。

    李文征只是听著,并不答。

    皇太后看他脸色淡漠,便命人拿了更加美貌的池大千金的画像过来,他看过了,还是不吭声。

    连著拿了十几二十幅中意的小姐画像,他却是始终不点头,皇太后著急了,索性问:“难道还有其他人选,比这些小姐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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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1:35 PM |只看该作者
李文征当真敛了下眼皮想了想。

    人选没有想到,却想起刚才看过的那些小姐画像,居然十个有八九个在沈怀璧画的那堆粉红猪头里,一时忍俊不禁,轻轻笑出声来。

    皇太后吃惊地看著他。

    她这个儿子因为相貌生得太好,指导教席怕他养成轻浮的习性,刻意打压他的脾性,结果压制太过,从小就过于沉稳,不苟言笑。

    怎么今天笑得这么莫名其妙?

    又想到粉红猪头堆中最肥硕的那只,李文征忍笑对母后道:“母后为何没有提起沈家千金?”

    皇太后的眼皮一跳,想起沈怀璧的模样,顿时大惊失色。

    “沈、沈、沈小姐?那个沈怀璧?”

    那么多美丽贤淑的大家千金,他都没有看中一个,居然还提起那个肥胖的沈家小姐沈怀璧!

    皇太后觉得自己要晕倒了。

    她猛拉地住皇儿的衣袖,颤抖著声音说:“征儿,从小到大,母后都没有干涉过你什么,可是这一次、这一次……那堆画像里,随便哪位千金,都比沈家千金强啊!”

    不知怎么的,这句话听在李文征耳里,觉得颇不舒服。

    沈家千金怎么了!她的诗词,字字珠玑;她亲手制的甜点,匠心独具;她画的猪头……

    他又忍不住笑了笑,随即收了笑容,说道:“儿臣倒是觉得,沈家千金文采过人,心灵手巧。”只可惜长得过胖了。唉,当真是造化弄人。

    皇太后看著他的眼神已经带著惊恐了。

    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她这么好的一个儿子,不会真的看上沈家那个肥妞了吧?

    儿子啊,你的眼光放正常一点好不好?!

    她忍耐住尖叫的冲动,坐直身体,端正面容,无比郑重,诚挚的对他告诫著。

    “征儿,身在皇家,就要时刻注意皇家的体面。或许沈家千金真的是文采过人,心灵手巧,但是,单凭她的相貌体态,她就绝无可能成为康王妃。”

    李文征怔了片刻,说道:“儿臣知道了。”

    皇太后松了口气,“你明白就好。来来来,你再看一下顾家二小姐,你对她哪里不满意?母后可中意得很哪!”

    ************

    沈怀璧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知道,肯定有什么事发生了。

    那段纸鹤传信的日子简直像是梦境一场,从某天开始,李文征就突然中断了来往,再也没有回过她一个字。

    她的忧郁日益明显,心不在焉和发呆已经成为她的习惯。

    这样的情况导致李文征不断地咬到点心里的特殊馅料。

    有时是一颗坚果,有时是一片蔬菜,比较刺激的一次是吞下了一大团盐粒,足足喝了五大杯水才消化下去。

    事态发展到后来,他在吃点心的时候绝对细嚼慢咽,缓慢品尝,确认无害才吞咽入喉。

    对于这种现象,他的随身小厮们愤怒不已。

    他们认为,沈千金送点心的举动是别有图谋,说不定她就是想要噎死他家王爷,咸死他家王爷,呛死他家王爷!

    他们也觉得奇怪,既然美味程度不能保证,为什么王爷还要坚持品尝每天送来的点心呢!

    答案连李文征自己也不知道。

    自从皇太后训诫过他之后,他就不再跟沈怀璧书信往来。

    身在皇家,有些规则是理所当然,即使别人不提,他心中也清楚。

    就比如说,出于对皇家体面的顾虑,体态过胖的沈怀璧绝不可能成为王妃。

    他自己也是这样觉得,所以对于母后的教诲,他也就遵守,不再逾矩。

    但为什么,会感觉这么烦躁呢?

    少见的烦躁,烦躁到他坐卧不宁。

    所以他埋头于政务,从早到晚,在繁杂的卷宗案情中寻找安宁。

    ************

    沈怀璧又坐在大槐树的枝干上面。

    她开始觉得自己每天的爬树行为毫无意义了。

    不过事情做久了,很容易变成习惯。

    就像现在,每天在清晨和夜晚爬树两次,已经变成她的习惯。

    就算明知他故意躲著她,故意不在正常时间出现,她也会准时爬上去,朝西边看一看。

    就算看不到人,看看风景,看看街道,看看远方,也是好的。

    最近她的作息时间不是很正常,白天整天发呆,到了晚上,却又睡不著。

    比如现在,深更半夜,寂静无声,所有人都在睡觉的时候,她却失眠了,于是只好半夜爬到大槐树上散心。

    她习惯性的看了看西边。现在是夜色最深沉的时候,康王府大片的建筑掩藏在黑暗中,偶尔有星星点点的灯火闪过,那是巡夜的王府护卫。

    咦,等等,似乎还有一间院子里亮著明晃的灯火。

    她抓起望远镜,好奇地看了看那个院子。原来在这种夜深时候,还有人跟她一样不睡觉啊!

    这个念头还没有想完,她就看到有人拉开房门走了出来。

    沈怀璧呆了呆,透过望远镜头仔细看了几眼。是李文征!

    他只穿了件单衣,在院子里烦躁的转了一圈,又快速走回屋里。

    她放下望远镜,只觉得手都在抖。

    原来,他就住在那里啊!

    整个夜晚,他的寝屋灯火通明,她则坐在大槐树上,陪了他一夜。

    四更末时分,启明星从天边升起,李文征在随从的陪伴下出门上朝。

    沈怀璧摸了摸手里的纸鹤,在彩纸上写下一行字,随即爬下槐树。

    到了下午,依旧打发奴仆送礼盒到康王府。

    该奴仆苦著脸站在康王府大门口,翘首等了几个时辰,总算今天他运气好,才傍晚时分,康王爷就回来了。

    李文征揉了揉干涩的眼睛,随手接过礼盒,跨进康王府。

    这几天,户部舞弊卖官案的调查已经到了关键阶段,为了审核十七名主要案犯的口供,他们几个主审官都是连番上阵,审到今天,案情终于有了突破,他也能提前回王府好好睡一觉。

    他的手指摸了摸袖子里的精致礼盒。今天里面装的是什么美味点心呢?

    他开始在期待了。

    进了书房,还是把所有人赶出去,他打开了礼盒,拨开包装纸。

    咦,今天这糕点的颜色怎么这么奇怪?居然是灰褐色的,上面还撒著零碎的粉状物体。

    他忍不住想,她今天是不是不小心碰倒炉灰,洒到糕点上了?

    端详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咬下一点点品尝。

    香甜芳馥的味道,松软可口的滋味,唇齿留香。

    他终于确定今天的糕点是没有问题的,于是满足的吃了个干净,在水盆里洗了洗手,拆开纸鹤书信。

    试验了很久,终于找到合适的原料,制作出提拉米苏,希望你喜欢。

    附注:蛋糕上面撒的不是炉灰,放心吃吧!还有,公务再忙也要注意身体喔!熬夜对身体不好的,尽量不要吧。

    落款还是一只小猪。

    他看完纸鹤书信,笑了笑,正要把盒子收起来,手的动作却顿了下,猛地停住了。

    他昨夜确实是熬夜了。

    为了审核十七名案犯的口供纪录,整夜未睡。

    但问题是,为什么他昨夜一夜未睡,她今天就知道了消息,还写信来劝诫他保重身体?

    他的作息什么时候被人观察得这么清楚了?

    他烦躁的抬手按了按额角。也许是巧合吧!沈怀璧身为相府千金、大家闺秀,怎么可能派人监视他?

    应该不会吧!

    寝屋的门从里面拉开,守在门外的贴身小厮立刻迎上去。

    “王爷──”

    李文征迎面就问:“迎淳,你会不会爬树?”

    迎淳呆了呆,一咧嘴,“回王爷的话,奴才从小在王府长大,这么多年了,各种差使都学了点,就是没学过爬树……”

    李文征扫了他一眼,哼道:“女人都能爬树,你不会?”

    二话不说,带著他进了王府最东边的院子。

    左右看看,指著最高的一棵梧桐树,下达命令。

    “你,爬上去。”

    迎淳顿时叫苦连天,只得四处借了梯子,战战兢兢地上树。

    “再往上面一点。”李文征在树下吩咐,看著高度差不多了,又说:“你往东面看,看得到沈相府吗?”

    迎淳张望了几眼,大声回禀,“看得见相府大门,不过匾额上的字就看不清楚了。”

    李文征又道:“再仔细点看,看得见出入相府之人的脸吗?”

    迎淳极目远眺,眼睛都看酸了,苦著脸回道:“可以看见人进出,但人脸……这么远,奴才实在看不清啊!”

    李文征又道:“你再仔细看看,看得见沈家小姐的闺房吗?”

    迎淳呆看了半天,委屈的说:“王爷,小的又没有去过相府,怎么知道哪间是沈小姐的闺房啊?”

    他一惊,思绪如闪电,立刻找出症结所在。

    沈怀璧也没有来过他的康王府,她又怎么知道哪间是他的寝屋,又是怎么看到他一夜未睡的!

    难道她当真派人监视他?!

    李文征暗自咬牙,转身拂袖而去。

    ************

    沈怀璧坐在大槐树上,发呆。

    最近他的作息时间实在是太难以捉摸了,就算是要躲她,也不至于打乱自己的生活步调吧?

    昨天晚上,她爬到大槐树上,等到半夜,却都没有看到他出现,后来差人打听才知道,昨天他下午就回王府了,自己空等一场。

    而今天,她在大槐树上又等到半夜,就在怀疑他是不是又提前回府的时候,一辆马车停在王府门口。

    她的心怦怦跳,慌忙拿起望远镜,想好好看他一眼。

    其实只是两天没有看到而已,为什么她却觉得过了好久好久呢?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句古谚原来是真的。

    镜头里的人影晃了晃,是李文征,他从马车里出来了。

    她盯著他的脸。嗯,和两天前好像没怎么变。

    她贪恋的看著他浓长的眉、挺直的鼻梁、微微翘起的唇角……

    咦,他在对谁笑?

    只见他转过身去,像在接谁下马车。

    沈怀璧的心跳停了一拍,随即剧烈收缩,视线连忙移到他身边。

    他的身边站了个绝色少女,眼如秋水,腰肢盈盈一握。

    沈怀璧知道自己不该看下去了,再看下去,就是窥探人隐私了。

    可是她的手完全不听大脑指挥,望远镜的镜头跟随他们的脚步,她看到他们前后走进王府大门,又走过三重庭院,穿过九曲水榭。

    李文征停下脚步,对身后的少女说了什么。少女嫣然一笑,上前两步,将自己的手交到他的手里。

    他推开了院门。

    那个院子,正是他平日起居的主屋。沈怀璧拿著望远镜的手一紧。

    天朝的风俗民情还传统得很。良家妇女绝不可能半夜跑到男人寝房里,难道这个少女……就是所谓的青楼女子?

    那么,他这是在……召妓?

    夜色如水,沈怀璧呆坐到半夜,才失魂落魄的爬下槐树,回到闺房,用枕头蒙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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