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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2:25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正文 第1章 表错情
    “向前进、向前进,战士的责任重,哥们的冤仇深……”

     北效公路上,室友于洋边跑边气喘吁吁唱着变调的歌,逗得众人忍俊不禁。

     这是我们的第一天军训,刚进大学的兴奋还没来得及过去,教官便用五公里越野给我们这群天之骄子来了个下马威。从他阴恻恻的神情不难看出,没达到要求的同学将会受到如何严厉的惩罚。

     九月的阳光,依然有着滚烫的热度,能把皮肤灼出一层暗红色。要背着几十斤包袱在烈日下跑山路,对于从未参加过训练的新生,可说非常辛苦。不少人越跑越慢,甚至蹲下挪不动步。

     我下铺的左小南从后面追上来,一把拽住我胳膊重重喘了几口气道:“邹杳,你怎么没半点吃力的样子?不累吗?”

     我减慢脚步,随口回道:“小时被父母扔到农村,翻山越岭锻炼多年,这点不算什么。”

     左小南趁机将半边身子靠在我肩上,扮了个哭脸道:“我快累趴下了,破的魔鬼肖,有这么操练新生的吗?”

     我冲于洋呶呶嘴,“学学他,瞧人家边唱边跑,多乐呵!”

     左小南扯起嗓子叫:“于洋,你小子能不能换首歌?好好的革命歌曲被你糟蹋成这样,小心那群娘子军从地底爬出揍你。”

     于洋回眸丢个白眼,“你管我,哥想唱什么就唱什么,一边去。”

     左小南气结,“喂,你个死杨芋头,也不想想自己的破锣锅嗓子有多大噪音,我们完不成五公里全是你害的……”

     于洋不屑撇嘴:“呸,自己没用别怪人家,来呀,追上来捂哥的嘴啊!”

     我啼笑皆非道:“你们省点力气吧,教官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谁知到时又会怎么修理我们。”

     于洋和左小南互瞪一眼,继续前跑。

     我正准备跟上,眼角余光看到旁边摇摇晃晃跑来一名女生,苗条娇小的个子,军服裹在身上显得十分宽松。一张小脸白晳秀丽,泛着粉色红晕,干净的没有半点瑕疵。小巧挺直的鼻梁,仿佛精雕细刻出来的。那双亮晶晶的丹凤眼,高高的双眼皮,颇具古典味。

     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精致细腻的女生,那股韵味是我最喜欢的,几乎只是一眼,我的心便不受控制地怦然而动。有一个声音在心底激动呐喊,是她,就是她!

     女孩沿着公路外边跑,突然一个趔趄滚下斜城,吓得我立马跟着往下跳,几个起落跃到坡底。女孩已躺在草丛呻吟,似乎受伤了。

     “你怎么样?”顾不得男女之嫌,赶紧扶起她。

     “我的脚,好痛!”女孩低柔软绵的声音,透着颤意,秀气的眉峰紧紧拧在一起,呲牙咧嘴的,显得很痛苦。

     抬起她的脚摸了摸,发现脱臼了,而且扭伤严重。幸好我曾跟外公学过一些中医知识,简单的接骨难不倒我。略有点不忍心看向她扭曲的小脸道:“我得先帮你把脱臼的骨头接好,可能有点疼。你要是忍不住就把帽子塞进嘴里咬着。”

     女孩眼泪汪汪吐出两个字:“谢谢!”

     我递给她一个鼓励的眼神,双手快速扭动,一下便将脱掉的骨头接回了原位。看着迅速红肿的白嫩脚踝,明白得马上送医院治疗。手下意识摸向口袋,才想起手机军训前就被教官没收了。该死,求救无望,难道要我背着她跑几里山路?

     凝眸望向那张梨花带雨的小脸,心底那根柔软的弦再次被触动。神啊,一见钟情这种老掉牙的故事竟然在我身上实现了?

     女孩似乎受不了我的注视,脸蛋红了红,垂眸低低说道:“谢谢你,我叫秦湘,三点水的湘!”

     我咧嘴一笑:“湖南人啊!”

     “不是,杭州的。”

     “难怪,苏杭出美人,果然不是瞎吹的。”

     秦湘尴尬地横我一眼,一张脸更红了,那种羞态令我情不自禁想起一句诗“莲花般的娇羞”。美,实在太美了。我的梦中不就是这个样子吗?心中暗自感谢老天给我一个献殷勤的机会,英雄救美虽然老套,可往往也很管用,就不信她不被感动。

     我蹲,尽量将语气放平和道:“上来,我背你回学校。”

     秦湘迟疑,颇有点难为情嚅嗫:“不好吧,很远呢!”

     我揶揄道:“就你这几十斤的重量,还怕压垮我不成?别不好意思,就当给我一个学雷锋的机会如何?”

     秦湘犹豫再三,还是乖乖趴到了我的背上。

     男人一旦对哪个女生动心,干什么都会甘之如饴,背着八九十斤的人跑上几公里,竟然不感觉到累。倒是背上的秦湘不住提醒我放她下来歇歇。然而,想着她正忍受剧痛,我咬咬牙,还是一口气将她背回了学校医院。

     医生检查过后,说她的脚很严重,必须住院治疗。

     “怎么办?怎么办?肖教官会吃了我的。”秦湘苍白着脸喃喃念叨。

     “别担心,好好躺着,我去给你请假。”安抚好秦湘,跑到医院门口往宿舍打电话。谢天谢地,于洋他们已结束越野回到宿舍。将秦湘受伤的事给他说了下,嘱他找教官请假。

     刚回到病房没多久,于洋和左小南便鬼鬼祟祟出现在窗户外面。

     我纳闷问道:“军训期不是全封闭吗?你们怎么出来的?”

     左小南得意洋洋道:“嘿嘿,当然是从宿舍后翻墙出来的喽,听说你救了个美女,哥们出来瞧瞧。”

     于洋斜睨左小南,“啧啧,口水掉下来了。”

     我将手指竖唇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你们别吵,进病房再说!”

     左小南贼头贼脑望望秦湘,偏头对我挤眉弄眼,“邹杳,走桃花远了,美人不是一般的美哟!”

     我狠瞪左小南,“别胡说,都是同学。”

     秦湘探起身向二人打招呼,随即感激地冲我说道:“邹杳,谢谢你,要不是你背我回来,说不定我还困在山坡底下呢。”

     我半开玩笑回道:“客气了,我不介意你以身相许的。”

     秦湘一张脸涨得通红,吱吱唔唔道:“可是,可是,我,我是男生哦!”

     我的脑子轰然一响,满脸错愕瞪着秦湘,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说什么?骗鬼吧!”

     秦湘急得脸更红了,只差没将心掏出来以示清白,“骗你是小狗,我就住在你隔壁的隔壁那间寝室,昨天晚上我还见你到我们宿舍找陈啸……”

     我的眼前一阵发黑,差点瘫倒地上。

     原来老天爷只是在戏弄我,这也太损了点,天啊,以后还要怎么见人啊?

     “哈哈哈,有人居然饥不择食到这地步,笑死我了。”于洋笑得前俯后仰,眼泪都出来了。

     左小南边笑边用脚跺地,“邹杳,哥们不服你不行,你也太具有娱乐精神了。哈哈哈,本年度最好笑的一个笑话就此华丽诞生。我说秦美人,看在人家深情告白的份上,你就从了他吧,哈哈……”

     秦湘更尴尬了,手足无措欲哭无泪。

     我一脸黑线到处找洞,恨不得地板立即塌陷,好让我掉进去躲起来,太丢人了。更可怕的还在后面,拜左小南于洋那两个大嘴巴所赐,几乎没过几天,我逮着男生告白的糗事便传遍全系,甚至有向外系蔓延的趋势。我和秦湘也成了众人津津乐道的话题。呜,我的一世清白啊!

     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秦湘那个百年难遇的美男,始终被人当成我的女友取笑。也是这么一个小闹剧,令他的人生彻底改变。我的心却在他走后,留下一个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注定一生都会为那张凄美的容颜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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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2:26 AM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2章 谈一场恋爱
    深秋的校园弥漫着浓重寒意,冷风打着旋儿一阵接一阵袭过阳台,发出恐怖的兽鸣声。

     这个季节,其实并不适合恋爱,可我还是有种想要谈场恋爱的奢望,哪怕只是随便找个女孩恋恋也好。细数二十四年生命中,出现过的美女还真不少,可来来去去如同沙漏,除了那个同窗几年的绯闻女友秦湘,谁也没能抓住……

     时间真快,又到无聊的周末。

     窗外阴沉沉的,快要下雨的样子,冷意侵袭,似乎已闻到冬天的味道。懒懒睁开睡眼,做了个深呼吸,随手抓起枕边毛衣套上,恋恋不舍钻出热被窝,发现对面下铺的秦湘还在呼呼大睡,其他四个家伙早已不见踪影。

     我和秦湘是401寝室最后两名单身汉,传说中没有家属的可怜虫,不必早出晚归屁颠颠陪女友约会,一到周末只能睡[粗俗词语过滤-#0028]打发,睡醒后一起上街觅食吃,一起逛逛书店或音像店。

     我曾经很满足于这样的日子,逍遥自在。可惜,享受单身只是曾经,现在却想找个女孩抱着取取暖,那种无以名状的寂寞快要把心给撕碎,可女孩是那么好找的吗?

     昨夜在聊天室认识一个妹妹,是她那诗意十足的网名吸引了我,通过短短半小时闲聊,感觉她特单纯,特温柔,飞过来的话语显得很嗲,看得我一颗心蠢蠢欲动,充分调动脑细胞逗妹妹开心,果然遂了心愿,妹妹主动加我的QQ号,还告诉我她叫美美,与我同住一个城市。

     我小小地开心一下,同城噢,是不是表示有机会见面?

     我想我肯定是饥渴太久了,随便逮个ID也能兴奋半天,谁知道是不是真女人?没准网下的她,就是一个挑着烧饼沿街叫卖的武大郎。

     “邹杳,大清早的起来上网,你没毛病吧?”秦湘睁开朦胧睡眼,探出脑袋扫了我一眼。

     “嘿,昨夜认识个小美女,我来看看她在不在。”我的声音透着一丝兴奋。

     “网上还有美女?小心遇到骗子哦,到时赔了感情又赔身,有你哭的时候!”秦湘不屑撇嘴,继续倒下睡他的大觉,两排长睫毛柔顺地罩在眼睑上。

     这小子,真不愧我们学校头号美男,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柔媚的脂粉味,楚楚可怜的俏模样不知迷煞了多少人。如果他是女的,我肯定会爱上他。也许基于这点,加上曾对他错表过情,几年里仍不厌其烦照顾他保护他,情谊在朝夕相处中一点点深厚。他也把我当成唯一的好友依靠,甚至还逼自己跟我考了母校的研究生。

     我想我应该属于那种比较喜欢照顾弱小的男人,而秦湘的个性与长相恰好符合,当他展露女态撒娇耍赖时,总会令我产生他是女生的错觉,呃,该不会真是女扮男装混进来的吧?同学几年,从不见他在我们面前光身子,既使夏天再热也会穿件短袖衫,每次洗澡都要磨到最后才去,难道?心中蓦地涌起一股怪异的不安感,越想越发毛,赶紧打消这个荒唐念头。

     没有闲心多欣赏秦湘的美脸,迅速登录QQ,美美居然在线。再次查看她的QQ资料,20岁,幼儿教师。眼前不由自主浮现出电视上曾看过的美女幼师,口水差点“叭嗒”掉键盘上。

     美美见我上线,主动向我打了声招呼。

     我忍住想向她发送视频请求的冲动,随便找了些话题闲聊,发现她似乎对文学比较有兴趣,聊起古诗词琅琅上口,时不时还蹦出一两句颇有诗意的话,莫非是个才女?

     文学聊完,又聊到美食。

     小丫头故意用美食引诱我,对厨艺好像懂得不少。老天,该不会是个五大三粗的厨子吧?

     美美与我天南地北瞎聊一会,下线走了。

     我的心里莫名惆怅不已,还没哪个网友让我产生过这么奇怪的感觉,唉,完了,我也要被网恋缠上了。

     长叹着打开网页游戏,与虚拟世界的妖魔鬼怪斗得热血沸腾。

     夜幕降临,室友杨军不知哪根筋不对,一向铁公鸡的他,竟大方邀请哥几个出去吃饭。一群人跑到校门口不远的川菜馆要了个包厢。刚吃到一半,虚掩的门猛地被人推开,钻进一个小脑袋,是我们班的裴芸,我唯一的红颜知己。

     凭心而论,裴芸不是什么绝色美女,可越看越有味道。皮肤不白嫩,但非常健康,透着可爱的红晕,而且干净的没有一点瑕疵。两只幽亮灵活的大眼睛,小巧的鼻梁,唇角上翘的红唇宛若国画大师笔下的仕女画。个子中等,不胖不瘦。腰很细,走起路来风韵十足。

     裴芸能写一手好文章,曾获过不少大大小小的文学奖,是我们学校赫赫有名的才女。

     我和裴芸共同语言比较多,聚在一起常有聊不完的话题,和她相处总是那么轻松愉快。她的细心体贴,每每让我倍觉温暖。无聊的时候我会想,为何我们就不能变成恋人呢?

     我对裴芸没有爱的心跳,她对我似乎也没有,我想我们或许永远只适合做哥们!

     于洋抢先打招呼:“芸美女,过来一起吃啊!”

     我半开玩笑半认真问道:“芸芸,该不会是来查我的岗吧?”

     裴芸俏脸一红,吐吐舌头啐道:“少臭美,我们宿舍的杨怡过生日,在隔壁包厢请吃饭。咦,杨军脸怎么这么红?喝醉了?”

     我抢过杨军手中的碟子,冲裴芸点头道:“是啊,借酒浇愁呢!”这死小子,每次喝醉不是咬碗就是咬桌子,肯定狗变的。

     裴芸捂着小嘴“咯咯”笑了几声道:“那你们慢慢喝,我过去陪杨怡。”

     我挥手道再见。

     张剑若有所思盯着我问:“小杳,其实我觉得你和裴芸挺适合的,两人感情又那么好,为何不谈恋爱呢?”

     我淡淡回道:“彼此不来电,如何恋爱?还是做哥们自在。”

     张剑话里有话道:“那只是你的想法吧,一个女孩如果不对一个男孩有好感的话,会像裴芸那样对你好吗?她几乎是在纵容你!”

     我坦然笑道:“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们志同道合,又同为学生会干部,平时相处的机会多,她自然对我比较好。总之一句,我们拥有的只是纯洁的友情。”

     张剑“哦”了声,低下头不知道想什么。

     于洋突然提醒道:“小杳,冲着你和裴芸的关系,怎么着也得去隔壁敬杯酒吧?”

     我纳闷问道:“我和裴芸什么关系?再说过生日的是她室友又不是她,我有必要过去凑热闹吗?多此一举。”

     于洋诡笑:“当然有必要,认识的人都清楚你和裴芸亲如兄妹,既然知道你在这,如果不去的话,显得多不礼貌。再则你要是过去,裴芸肯定高兴。看在人家对你那么好的份上,你也该让人家高兴高兴吧!”

     我想我肯定被于洋下了咒,居然真听从他的馊主意,屁颠颠跑到隔壁包厢祝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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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2:26 AM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3章 青涩之伤
    裴芸宿舍的人都认识我,只是我不知道她们一直把我当成裴芸的秘密男友,一见我进去,脸上全露出暧昧的笑容。裴芸脸上则多了一抹艳红的羞涩,大意的我并没多想。然而,当我以裴芸好友的身份,举杯祝贺杨怡生日时,裴芸眼里闪过的那抹异彩,却令我再难忽略,禁不住愣了一下,好在迅速恢复常态,才没被人看出什么。

     忽然意识到上了于洋的当,那厮肯定故意捉弄我。

     回到我们饮酒的包厢,裴芸刚才的异样老在脑海晃荡,耳边又响起张剑的话“一个女孩如果不对一个男孩有好感的话,会像裴芸那样对你好吗?”

     我有点懵,难道裴芸对我真的还掺杂了别的感情?随即又为这个荒唐的想法感到好笑。我们从大二就成了好朋友,一起考了本校的研究生,同考的还有于洋和秦湘。如果她对我有别的意思,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其实,异性之间也能有真挚友谊的,不一定关系一好就非得扯上爱情,刚才或许只是我的错觉。对,肯定是错觉!

     我自信满满找了个理由安慰,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害怕与裴芸的关系发生转变,我真的宁愿和她保持这种坦荡的友情,也不想她爱上我或我爱上她。我想我潜意识里,是怕自己伤害她吧,害怕不小心失去这个难得的知己。

     记得十年前,也有个女生喜欢过我,可我却无情地伤害了她。那是我刚上初中三年级,爸妈要远赴边疆工作,无法带我前往,只好将我转到外公居住的地方上学。

     外公的家处在一个小县城,位居两省交界处。四面靠山,中间有条两三丈宽的河,河边长满青青绿绿的树木花草。或许是流经偏僻的高山峻岭之间,没被工业污染过,使得水面非常清澈,绿莹莹倒映着两边青山。河上时不时还能看见古朴的小木船,风景非常美丽。对于久居大都市的我,自然又是一番新的体验。

     我要上的是县一中,穿着漂亮土家族服装的女班主任将我带到教室,顺手指向旁边空位道:“你暂时就坐这吧!”

     我并不是一个内向的人,但毕竟初到陌生环境,难得装一次乖乖孩,彬彬有礼朝全班同学问了声好,侧身坐进座位,从背包掏出一本书看。

     正当我看得入神,突然感觉有股旋风卷进教室,刮起一股气浪,接着肩膀被人重重拍了一下,随之响起的是一串珠子落玉盘的清脆声音:“喂,让开,你怎么可以乱霸占人家的座位?”

     我歉然起身,退到桌子外边。

     拍我的人甩甩小平头,一屁股坐到位子上,还抬起手使劲对着脸蛋煽风,看样子跑得很热。

     我偏头仔细一瞧,这个粗犷大咧的人竟然是个女生,而且比我见过的任何漂亮女孩都要好看。细眉大眼,双眼皮如同画出来似的,睫毛更是长得仿佛装了两弯小蒲扇,扑闪扑闪扇动着,红润的小嘴至极。皮肤就更不用说了,完全的蛋白质女孩,即使留着比我还短的头发,也未能抹去她的美丽。一袭帅气的蓝色牛仔装,紧紧裹住苗条的身子,显得英姿飒爽。

     女孩喘了几口粗气,抬眸瞥向还站在她身边的我,一下愣住。小嘴微张,灵活的黑眼珠瞪着我忘了转动。

     我微微笑道:“你好,我叫邹杳,刚从省城转学来,很抱歉霸占你的座位!”

     全班同学轰然大笑。

     女孩的脸通红如血,紧接着做了个吓我大跳的动作,“腾”地站起身闪出,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将我按在凳子上,语气颇有点慌乱道:“让给你,我到后面坐!”说完抓着她的书包跑了,快得我还来不及说句话,她就已经坐到后面角落。

     同学们笑得更厉害了。

     我则是一脸的哭笑不得,这丫头力气真够大,好歹我比她高了一个头,竟然轻易被她给摁下,实在有够丢脸!

     同桌李志笑告诉我女孩叫南风,不仅是我们班的班花,还是校报的主编。诗写得很好,吉它也弹得很棒,还会吹葫芦丝。最重要的是从小习武,早已打遍全校无敌手,高中部的男生都不是她的对手。说这话的时候,李志是凑到我耳边说的,还冲着我戏谑地眨眨眼。

     这小子的意思我明白,他是在安慰我刚才受损的男性自尊。

     我也爱写一些无病呻吟的歪诗,也会弹吉它。遗憾的是,渐渐熟悉后,我与南风始终成不了志同道合的朋友。或许是她的性格太过于火辣,常给我一种男生的错觉。尽管面对她清爽娇美的五官,偶尔我也会产生一丝小小的心动,但当她一个飞毛腿将高二学长踹倒在地,还踏上一只脚傲然呵斥,我什么心动都没有了,觉得还是温柔的女生更好。

     当然,南风好像也不是多喜欢我,甚至谈得上疏离,除了定时找我给校报写点小文章外,几乎不会主动跟我说话。远远看着她矫健的身姿如同旋风一样卷进教室,又在下课时迅速卷出,我竟然觉得自己是在欣赏一幅画。

     南风是美丽的,同时更是生动的,即使性格不属于我喜爱的类型,也是我愿意欣赏的风景。

     初中毕业考试前几天,我在课桌内发现了一封信。疑惑着撕开,从信内掉出一张非常漂亮的明信片,淡蓝色的天空下,一个小女孩正从大片粉红的荷花中露出笑脸。旁边写着一行龙飞凤舞的钢笔字:“我想做你的女朋友,可以吗?——南风!”

     我愕然抬头,与坐在窗边的南风目光对接,她的眼神有几许羞涩,还有几许期待。

     我的心一下乱了,虽然收过不少女生的情书,可南风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个对我一向冷淡的南风,真的会爱上我吗?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邹杳,又是哪个花痴女给你递情书?”

     李志忽然探过头来。

     我与李志一向无话不谈,也不禁止他看我收到的情书,可这次不知怎么的,居然莫名心虚,三五两下就将明信片扯成碎末,语气淡然道:“不知道是谁,懒得搭理。”

     李志很八婆问道:“小杳,你就没看中一个女生?”

     我皱皱眉,“没兴趣恋爱!”

     李志笑道:“你是嫌我们小地方的女生配不上你吧?说说,喜欢什么样的类型?”

     我偷眼瞥向南风,看到她洁白的贝齿紧紧咬着下唇,脸色一阵灰败,幽深的瞳仁写着什么?悔?恨?还是愤怒?我的心像被人猛击了一掌,可还是极力掩饰着回道:“我喜欢温柔的长发女孩!”

     南风蓦地站起身冲出教室。

     我的心猛然沉到谷底,直到现在,每每想起自己的混蛋行为,还恨不得往脸上扇一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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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给我后悔药
    毕业成绩揭晓,我与南风都以不错的分数考进了本校高中部,而且都在尖子班。然而,南风竟要求换到了普通班。

     我想,她应该是非常恨我吧,恨到连做我的同班同学都不愿,心便一阵阵的不舒服,甚至坐卧不宁,很想向南风表达我的歉意,可少年的傲气终究让我拉不下面子开口,也怕她不会接受我的道歉。我没有勇气承受那种被拒绝的失败。

     短短半学期过去,南风变得面目全非。头发长了,洒脱的牛仔服不见了,也不打架了。

     每次站在走廊上,远远看着她落寞地走过操场,我的心便更加不是滋味。

     或许,我不仅仅只是欣赏南风的美丽,内心深处可能也曾萌生过一丝爱恋吧,只是被一些自以为是的东西掩藏了起来,是我自己亲手扼杀了青春期的第一次心动。

     南风同班的李志说她现在好可怕,整天阴着脸不说话,仿佛谁借了她米还了她糠似的,不是埋头学习,就是趴桌上写诗,比以前爱打架时还让人心悸。

     我知道这一切为了什么,内心的愧疚愈发堆积,如同一块巨石,沉沉压在心口。

     上帝永远是最公平的,我伤害了南风,老天爷也用这种方式惩罚了我!

     寒风凛冽,冬雪降临。

     期末考试结束,该放寒假了。

     尽管南风念的只是普通班,可在末考时却得了全年级第一名,一向稳坐首位的我掉到了她的后面。

     这丫头是和我杠上了。

     如果成绩能让她消除对我的怨恨,我宁愿永远排在她的下面。然而,现实并非如此,偶尔在校园相遇,我总能从她冷得像冰的眼里,看到满是受伤的痛楚,而她目不斜视的冷漠更让我揪心。我想,南风这辈子都不可能原谅我了,没准她会一直恨我恨到下辈子。

     高二,父母将我接回省城。忙忙碌碌准备高考,不知不觉忽略了很多事,唯有南风那双冷眼始终在我脑海晃荡,怎么也抹不去……

     高考之后,李志打电话告诉我,南风考上北方一所名牌大学,与我学校同在一座城市。

     我以为,我们应该会有见面的机会,遗憾的是,直到四年大学掠过,我也没见到南风的踪影。紧接着开始上研,忙忙碌碌打发日子。听说南风也在母校上研,她上的是硕博连读,还成了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她的诗风靡了整个校园,而她一头亮丽的长发更是掠夺了不少爱慕者的心扉。可惜的是,我再没见过长大后的她。一切,都只是听说!

     南风就这样给我编了个一辈子的结,却不给我任何解的机会。

     “邹杳,想什么这么入神呢?嘿嘿,裴芸有没有感动的当场亲你一口?”于洋忽然用胳膊撞了我一下,满脸戏谑神色。

     “靠你的死小子,故意捉弄我对不对?”我恶狠狠瞪了于洋一眼,一口气喝光杯中白酒,辣辣的感觉直达心肺。

     于洋无辜大叫:“冤枉啊,我可是好心一片。”

     正搭拉着脑袋的杨军猛然抬头吼唱:“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反动派被打倒……”将我们吓了一大跳,还没等我们做出反应,突然抓住面前的碟子“喀嚓喀嚓”狂啃起来。

     于洋怜悯地摇摇头,“这孩子,疯了!”

     我赶紧抢过杨军的碟子,招呼于洋架着他回学校……

     岁月如流,悄悄飞逝,转眼与美美认识已七天。

     我们每天都会聊上几个小时,彼此算是非常熟悉了,但我仍没有向她发送视频请求,至今不知道她是圆是扁。

     我发现我喜欢上了网络对面那个虚拟的女孩,连着几夜都会做梦,梦中总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冲我甜甜微笑。我想我肯定走火入魔了。

     黄昏的残阳斜斜扫过校园,走廊外面响起敲饭盆的声音。

     我依然坐在电脑前与美美聊天,压根没感觉半点饥饿,只顾盯着美美头像傻笑。动了歪心的男人确实是会变蠢的。

     美美开玩笑说想找个我这样的男朋友,令我的心该死地狂跳不止,有一种想要立即见到她的冲动。老天垂怜,居然给了我机会。

     “邹杳,我煲了香菇鸡汤,要不要过来一起喝?”美美用一个笑脸引诱我。

     或许她只是随口说说,而我却趁驴下坡问她电话,承诺一会上她家喝汤。嘿嘿,我倒要看看是不是人如其名。

     美美半天才把电话号打出来,然后下线走了。

     我暗笑,小丫头肯定把肠子都悔青了,估计做梦都没想到会遇上这种顺杆上爬的厚脸皮。

     从我们学校到她家并不远,坐公交车也就一个来小时。

     “邹杳,你真的要去看那个网恋对象?”秦湘忧心忡忡问我,仿佛我是去龙潭虎穴送死。

     “当然,男子汉大丈夫,答应的事怎能不算数?”我边翻箱倒柜找衣服,边随口应道。

     其实严格来说,我和美美谈不上网恋,虽然聊天免不了插些稍有点朦胧的话语,可真正聊到男女之情几乎没有。最多也是我对她动了歪心,而她试探性的来句想找我这样的男朋友,至于是不是有心暗示,我就不知道了。

     “邹杳,我觉得你还是慎重考虑一下比较好,没准那里正有个红色陷井等着你呢?到时丢财又就惨了。”于洋好心提醒。

     我啼笑皆非啐道:“喂,你们这是怎么了?我一个大男人,难不成还被一个小女人给劫了色?是不是巴望哥们打一辈子单身?”

     秦湘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于洋则冲我摇摇头,一脸“你这白痴”的鄙夷表情。

     秦湘憋出一句话:“我是怕你被人迷晕解剖,掏空你的五脏六腑卖掉。”

     我吐血,懒得搭理他们,管他红色陷井还是绿色陷井,就当我闲着没事去相场亲得了。

     换好衣服,把钱包揣进兜里准备出门。

     宿舍几位哥们都用一种非常怜悯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是去送死,只差没递上纸和笔让我先写下遗言。于洋甚至追到走廊要跟我去,说是怕我被对方吃干抹净。死小子,想看热闹直接说,何必找这么烂的借口。

     当然,最后还是我一个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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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2:27 AM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5章 走了桃花运
    美美的家在城市边缘,紧挨郊区。等我钻出的士,已经华灯初上,街头到处都是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晃的眼都花了,各种声音喧嚣刺耳,吵得心有点乱。

     掏出手机给美美打电话,传过来的嗓音很清脆,还好,是个女的。

     美美在电话那头说让我等一会,她出来接我。

     终于知道什么叫度日如年,站在街边伸长脖子,对着过往行人瞄射,每过一秒钟对我都是一种煎熬,那个叫美美的女孩真的会出来见我吗?该不会耍我的吧?一颗心就好像挂了十五只吊桶,忐忑不安。

     周围嘈杂的噪音早已潮退到世界那边去了,我的耳朵听不见任何声音,满脑子都是那个虚幻的女孩,还有待会见面的情景。

     终于,有个长发披肩的高个美女朝我走来,那身材,那气质,绝对不输银幕上的美女明星,高贵的令人不敢逼视,难道这就是美美?

     我忽然胆怯了。

     这倒不是自卑,而是觉得这种高大型的美女不是我能爱上的,只能停留在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界线,当风景欣赏不错。还好,美女目不斜视越过我走向街道另一边。

     后来,又陆续走过来几位女孩,可没有一个像是找人的样子。

     我的心开始敲起鼓,丫的,八成被那臭丫头放鸽子了,我就说嘛,才认识一周而已,哪有那么爽快就同意见面的女孩?

     我想打道回府,心中又有点小小的不甘,于是告诉自己再多等三分钟。就在这时,有位穿着红色风衣的娇小少女朝我冲过来,用清脆甜美的声音对我大声叫道:“邹杳!”

     我沮丧的心一下变得暖了十几度,这丫头居然能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一眼把我认出,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我露出笑容定睛瞧去,小小的个子,小小的脑袋,小小的鹅蛋脸,樱桃小嘴巴,一双滴溜溜转动的大眼睛,非常单纯,头发在脑后随意束了个简单的马尾。

     这样的女孩才是我心仪的嘛!

     我随口开了句玩笑:“美美,我还以为你会放我鸽子呢!”

     美美翘起小嘴,娇嗔地横我一眼,“人家像是那么没品的人吗?”

     我爽朗一笑:“不像!”

     美美人长得清秀,性子似乎也很随和,瞪我一眼后又绽出十分阳光的笑容,小胳膊一挥道:“走,跟我回家吃饭。”语气亲昵的仿佛我是她认识很久的朋友。

     我来不及让自己迟疑便跟在了美美后面,管她呢,就这么个小姑娘还能把我给吃了,既然她都不在乎带陌生男人回家,我还多想什么?

     美美的家是一栋两层的小楼房,年岁应该不短,缀满了沧桑。周围砌着水泥围墙,院子里种着一些花和菜,还有两棵果树,挺雅致的城市小院落。

     美美将我领到客厅,招呼我坐便闪进厨房准备晚饭。

     我跟了进去,发现灶台上已煲好了一锅香喷喷的香菇鸡肉汤,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香味。这丫头的厨艺果然不是吹的,就冲着这香气也能确定绝对好吃,想不到第一次见网友就有这么好的口福。

     我的一颗心不由自主动了。

     “邹杳,你进来干什么?君子远庖厨,懂不懂?”美美瞪着大眼睛教训我,压根没有初次见面的生疏,我再一次觉得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当然是进来帮你端菜喽!”我端起汤锅就走。

     美美摆好碗筷便热情的招呼我快吃,态度非常殷勤。

     我边喝鸡汤边暗想,难道今年该走桃花运了?天使真的下凡了?该不会是恶魔借了天使的外衣来耍弄我吧?

     “邹杳,鸡汤怎么样?好不好喝?我煲了好久的哦!”美美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紧盯着我,生怕漏过我脸上任何一丝表情。

     “太好喝了,想不到你的厨艺这么好!”鸡汤确实好喝,可为了回报美美那眼巴巴的模样,我又夸大了几分,还故意咂了咂嘴。

     美美的眼珠子立即亮了几分,眼眸弯成了可爱的月芽儿,咧着小嘴道:“真的吗?那你一定要多吃点哦,不吃完不许走!”顺手拿起汤勺往我碗里舀汤。

     我的心该死的“咯噔”了一下,不许走?晕,该不会真的要劫色吧?这看着清清纯纯的小姑娘难道会是传说中的猛女?邹杳啊邹杳,你丫的真龌龊,人家好心请你吃晚餐,你荷尔蒙过剩瞎想什么玩意?

     我暗自鄙夷自己一下,埋头喝汤。

     美美不停叫我多吃点,那热呼劲弄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后来又想,莫非汤里下了药?好歹我也算有几分姿色,要是这样太不划算了。随即又暗笑自己无聊,以为在看悬疑剧呢!

     美美是我约见的第一位女网友,既不是武大郎,也不是芙蓉姐姐,更没有出现室友们担心的那些状况。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四肢健全坐在饭厅用餐,美美则坐在对面抓着两个鸡爪子狂啃,小脸被热汤熏得红通通的,注意力全在鸡爪子上,呲牙咧嘴的率真吃相看不出半点淑女形象。

     突然对这个旁若无人享用美食的小丫头,产生了进一步的好感,我喜欢率性的女孩,纯净得如同不谙世事的孩子。

     “邹杳,我吃饱了,你吃完没?”美美终于啃完鸡爪,嘟着油汪汪的嘴问我。

     “奉你的懿旨,鸡汤全喝了。”我指了指汤锅,这下看你还让不让我走。

     “嘻嘻,你好听话哦,我不过故意唬唬你的,你想不走我还不干呢!”美美皱皱鼻子,冲我做了个调皮的鬼脸。

     我晕,被这丫头给涮了。

     帮美美收拾好碗筷,小丫头就窜进厨房刷碗去了。

     我跟进去想帮帮她,谁知竟然嫌我碍事,赶小狗一样将我轰了出来。

     我双手抱臂斜靠厨房门框看她忙碌,心中莫名感觉温暖。唉,我是不是被冷风冻坏脑袋,才如此迫切需要温度?

     美美是个家务好手,动作十分麻利轻快,要是有个这样的女朋友也不错啊,一定会把家弄得很温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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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2:27 AM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6章 秦湘病了
    美美收拾好厨房招呼我去客厅看电视,两人各据一个小沙发随意闲聊。

     我发现小丫头挺能聊的,有时候还能博古通今,气氛非常融洽,而且她的一些小动作也很可爱,皱鼻子的动作,手舞足蹈的动作。聊到兴奋处,脸蛋变得红通通的,两只眼睛闪着亮光,可爱透了,让我忍不住更想追她了。

     我没有问美美为何没有家人在家,感觉刚认识就打听人家家事未免冒昧,两人就这样无所顾忌聊着零散话题,气氛很融洽。真有点舍不得走,比起冷冰冰的宿舍,这里似乎暖和多了。

     正准备告辞,手机忽然响了。

     “邹杳,不得了啦,你家亲爱的湘湘昏倒了。”于洋的声音急迫而惊慌。

     “你说什么?秦湘怎么了?”我脸色大变跳起身。

     于洋抖着嗓音道:“不清楚,凌锋正在帮他掐人中,还没醒过来……”

     我的心迅速坠向无底冰窖,脑子跟着懵了,匆匆说了句有事便飞奔出美美家,打出租车直奔学校。

     秦湘脸蛋通红躺在床上,双眸微闭,唇瓣干燥,仿佛柔弱的病美人。

     我冲过去,满脸紧张急问:“怎么回事?”

     秦湘张开双眼,气若游丝道:“没大碍,小感冒而已。”

     我伸出手搭到他额上,气急败坏大吼:“什么小感冒?都烫得能煮鸡蛋了,为什么不赶紧上医院?”

     于洋插话:“他死活不肯去,我们也拗不过他。”

     我起身翻出退烧药给他服下,准备扛他去医院。那小子抱紧床杆,眼泪汪汪望着我,说什么也不同意走。我不明白他为何这么怕进医院,终究不忍心强迫他,只好叹着气扶他躺下。拿体温计量了量,三十九度。该死的,也不怕烧成傻子。

     高凌锋担忧道:“小杳,要不还是送医院吧!”

     我蹙蹙眉,“先等等看,如果退烧就算了,免得他要死要活哭闹,怕了他。”说完起身弄了条湿毛巾捂在秦湘额上。

     于洋几次启唇,最终略有点不以为然道:“小杳,我感觉你是不是真把他当女孩?有必要这么宠他吗?又不是女孩子,管他愿不愿,直接拖去医院就行了。”

     我恶狠狠瞪着于洋斥道:“闭嘴!”

     高凌锋拍拍于洋的肩,送给他一个大白眼,“明知道秦湘是他的死穴,你还敢废话,睡觉去吧!”

     我没空搭理他们,忙着替秦湘换额上的湿毛巾,一会儿热了又得用冷水打湿重新敷上。折腾到大半夜,总算退烧了。

     我轻嘘一口气,这才爬睡觉。

     周六,阴沉快一周的天气终于放晴,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温暖了冰冷的屋子。

     昨夜与美美在QQ上聊天聊到很晚,醒来已是上午十点。掀开被子起床,发现宿舍还有四个家伙。

     于洋趴床沿翻白眼,杨军则恶狠狠瞪着我,想必还在记恨昨天打破他好事。只有病后初愈的乖宝宝秦湘,依然抱着枕头睡觉,白晳的小脸透着淡淡红晕,让人没法不把他当女生看。

     于洋有气无力问道:“邹杳,今天什么安排?”

     我懒洋洋答道:“无聊的单身汉还能干什么?当然是外甥打灯笼——照旧喽!”死小子,又不是不知道我每个星期怎么打发的,故意来心上插刀。

     于洋撇撇嘴道:“以前的你可能会照旧,现在的你还会照旧吗?那天夜里的女人汤好喝吧?周末不需要过去陪吗?”

     我啐道:“什么女人汤?那是鸡汤好不好?说实话,那丫头厨艺真不错!”语气又开始激动,眼里的绿光不知不觉露了出来。

     于洋鄙夷说道:“啧啧,瞧瞧你那贱性,没准比洗脚水还难喝,色心动了才会觉得好。”

     我懒得与他计较,狐狸吃不到葡萄总会说葡萄酸的。

     于洋见我不理他,伸出胳膊擂了我一拳,“到底有什么安排?”

     我随口回道:“逛街喝酒,打游戏!”

     于洋两眼一亮:“上哪喝酒?我也要去。”

     我满脸狐疑问道:“你不跟你家菲菲约会了?不是刚和好吗?”

     菲菲是于洋的女朋友,广西人,大眼睛黑皮肤高个子,比我们低一届,同校不同系。他们轰轰烈烈谈恋爱一年多,不知羡煞多少旁人。虽然我们曾认为他们不适合,但看着两人甜甜蜜蜜同进同出,倒也逐渐认同,或许个性互补更容易得到幸福。

     于洋淡淡回道:“这次是彻底分了!”

     我一惊,脱口道:“瞎扯吧,上周末还见你们一起坐食堂吃饭。”

     于洋加重语气道:“真的,三天前分的。”

     我禁不住问道:“为什么?”

     于洋掏出一根烟点上,狠狠吸了一口道:“具体说不清,只是觉得现在跟她亲热,已没有了以前那种感觉。每次都草草了事,越做越索然无味,只好选择分手。”

     杨军立即抢着插话:“这话说的太对了,两个人在一起如果没了感觉,真是件痛苦的事,不如趁早散伙。”

     杨军这小子长得非常帅,是我们系的系草,天生一张俊脸迷死女孩,又是从上海来的小财主,愿意跟他好的女生就如同扑火的飞蛾,烧死一批又扑上一批。偏偏他特别容易喜欢上女孩,可能只是对方一个独特的眼神便能让他爱上,但既使再辛苦追到的女孩他也持续不了多久,很快就会厌倦,换女友的速度绝对比女孩子换衣服快,算是我们学校赫赫有名的花花公子。然而,还是有那么多女孩愿意充当他爱情旅途中的一个小站,不得不说现在的女孩太让人捉摸不透,难道真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

     我哂笑:“你们啊,难道谈恋爱就为了做那事吗?”

     杨军丢了个卫生眼给我,鄙夷地说道:“我们又没结婚,犯得着替她负责吗?既然不愉快,为何不分手?难道非得哪天厌倦到了极点才分?一见你就是个老土的男人。这年月,女孩子不也图个享受?谁会象以前的女人那样逆来顺受?如果你不能让你的女朋友满足,看她还跟不跟你。”

     我无言,随即又不服气抢白:“你这么想,人家洋洋也这么想吗?你是换女友如换衣服,人家好歹恋了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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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章 于洋失恋
    于洋洒脱地挥挥手,“一年多和一天多其实没什么区别,感觉去了就去了,能骗别人终究骗不过自己。何况我一提分手,她响应的比我还快,想必早就有了分手的念头,又何必勉强呢?”

     我盯着于洋,层层烟圈挡住他清俊的脸庞,眼睛半眯,神情黯涩,似乎刻意隐藏着什么,但我还是敏感地捕捉到了他眼眸深处的落寞。

     一段感情的结束,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多少总会有些不舍,既使感觉已去,曾经的美好也会在心底缠绕流连,除非根本就没用心经营过。于洋毕竟和花心萝卜杨军不同,他的洒脱只是假装的,那颗心不可能不痛。不过,我没有识破,笑着祝贺他回归单身。

     其实,大学的爱情就是这样,似乎很难天长地久,我们总梦想着寻找一份美丽而永恒的爱情,但又常在不经意间放弃经营永恒的机会。因此很多人总会在失落中寻找,又在寻找中失落,可笑地循环着。人生就在这种茫然的寻找中,一点点消逝!

     秦湘总算醒了,睁着朦胧睡眼问道:“小杳,我好饿,有东西吃吗?”死小子,我又不是你奶妈,每次睡醒就找我吃东西,我找谁吃去?

     我想我确实不应该对秦湘太好,不该下意识把他当成女性保护。这么做的恶性后果就是使他对我产生了极大的依赖心理,不仅逼着自己跟我上研究生,而且也不交别的朋友,几乎与我形影不离。以至于不少人都在猜测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真是冤死我了。

     杨军抢着回道:“秦湘,赶紧起床,洋洋请吃饭!”

     于洋立即叫道:“凭什么要我请?”

     杨军揶揄:“不是庆祝你回归光棍队伍么?”

     于洋将烟蒂朝地上狠狠一砸道:“我请就我请,终于解脱了。”

     我听出于洋的语气含着一丝悲怆,他应该是留恋那段感情的吧。有人说,真正到了分手的时候,女人比男人更决绝。如果不是菲菲的决断,于洋应该不会这么快分手。

     爱情,总是令人快乐又悲伤!

     我们溜出学校,去了附近一家湘菜馆,要了一个小包间。

     于洋冲着年轻的老板娘招招手,“先给我们来八瓶啤酒,一瓶二锅头。菜不必点了,捡你们店的招牌菜就行,要快点上。”

     我伸手制止,“洋洋,你疯啦?需要喝这么多酒吗?”

     于洋牛眼一瞪,“邹杳,你还是不是男人?这么一点酒就把你给吓住了?”

     我正待说话,秦湘赶紧插嘴:“我不喝酒。”

     于洋看向秦湘,脸上露出一丝恶心笑容:“不喝没关系,让你亲爱的小杳替你喝。”

     秦湘怒道:“你,你……”

     杨军懒洋洋接过话茬,“邹杳,你不是酒量挺大的吗?人家洋洋都不怕,你怕什么?既然要喝就得喝个痛快,婆婆妈妈像什么男人?”

     我苦笑道:“喝酒我是不怕,可我担心一会儿怎么将两条死鱼弄回宿舍,就你们那点猫量,也敢叫这么多酒?”

     于洋不满地翻翻白眼,“邹杳,你不要瞧不起人,谁先醉还不一定呢!”

     我深知这两个家伙肯定心情不好,想要借酒浇愁,懒得再劝说他们,大不了打电话叫高凌烽和张剑来接人。

     几杯酒下肚,果然不出我所料,于洋舌头开始打结,两只眼睛跟兔子眼一样,透着红光。杨军的一张脸也成了猪肝色,唾沫横飞大声嚷嚷。两人还在互相敬酒,杯子碰的“呯呯”直响。喝到后来,于洋居然哭了,泪流满面唱着张宇的“雨一直下”,唱完又笑过不停。杨军更搞笑,端着一个大碟子使劲狂啃。我生怕他磕断牙齿,赶紧伸手夺了过来。

     秦湘手足无措指着两个发疯的家伙问:“小杳,这下怎么办?”

     我无所谓笑笑:“还能怎么办?他们想发泄就让他们尽情发泄呗,等喝躺下再叫人抬。”

     秦湘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我叫服务员倒了一杯饮料给秦湘,自己慢慢品着杯中的啤酒,默默看着对面两个失意的人借酒浇愁,心里不知什么滋味……

     最后,他们醉得不醒人事,是被抬进宿舍的,一直睡到天黑也没有醒。

     这样也好,暂时忘却烦忧。

     秦湘用过晚餐便爬到床上看书,说是要学医,天天抱着中医的书啃,也不知脑子在想些什么,该不会准备毕业后改行从医吧?

     我抬眸,发现他不时用眼瞥我,忍不住笑道:“秦湘,你眼睛抽筋吗?”

     秦湘剜我一眼,颇不满嘀咕:“小杳,你能不能别一有空就跟那女人瞎聊?小心被骗。”

     张剑挤眉弄眼笑,“小杳,你家湘湘吃醋了。”

     我飞他们一个白眼,手指快速跳动敲打键盘,与美美聊得正欢。连着几夜都是这么聊过来的,竟是越聊越融洽,下网躺到床上总要兴奋半天才能睡着。

     我想,我是不是真的荷尔蒙分泌过剩?

     美美基本符合我选择女友的标准,可我拿不准她对我有没有一点意思,除了见面前在网上说过想找个我这样的男友外,再没听她说任何暗示性的话。我们完全算不上什么男女朋友,也许是她的单纯让我尽量压抑了色心,尽量装出一副纯情男生的老实相,打死都不敢让她知道我不仅经常梦到她,其中还不乏香艳片段。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个美美让我有点揣摩不透,以至于不敢贸然下手。

     那天夜里灯光不太亮,我并没发现她有什么问题,只觉得非常可爱,仿佛是个长不大的孩子。除了偶尔瞪我几眼外,说话还是挺温柔的,又会做好吃的,煲的鸡汤那叫一个香。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内心深处总有一丝莫名不安,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顺利,我的预感一向很准的。

     这丫头自从彼此熟悉后,说话越来越像个孩子,时不时撒撒娇耍耍赖什么的,有时还有点小小的狡黠,看似简单又仿佛狡猾,令人捉摸不透。

     我决定先按兵不动,摸清虚实再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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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2:28 AM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8章 不堪回首
    周二,忽然收到一封奇怪的信,没有寄信人地址和姓名,收件人地址则是打印后贴上去的,邮戳显示来自故乡那座省城。

     “好久不见,你过的还好吗?风风雨雨将曾经的一切洗得褪了颜色,但心田的记忆,将会永远守住往昔的岁月!”

     撕开信封,印着淡淡小花图案的信纸上,写着两行短短的字,熟悉的笔迹让我一眼便认出是高中同学陆芊芊。通讯如此发达的年代,她却选择了最古老的邮递方式,心底竟泛出一丝感动。

     此时的校园依然飞舞着漫天黄叶,带着寒意的秋风粗暴亲吻树枝,将叶儿吻的满世界都是。与寒风不同的是芊芊的问候,温柔得胜过春风,然而,竟将我的心叩击得微微生疼。记忆的闸门,宛若泄洪的水汹涌而至,把我打得措手不及。

     七年前,也是一个秋天,记忆里全是僵死的黄色,还有萧条的残枝烂叶。芊芊就站在操场边的桐树下向我招手,古典味十足的瓜子脸挂着淡淡笑容。眉如柳黛,目如丹凤,薄薄的红唇微微上翘,两条又粗又黑的长辫垂在穿着粉红色绒毛马甲的胸前。几片黄叶正打着旋儿在她头顶飞舞。那个画面定格成我记忆里抹不去的照片。

     当时我刚从外婆家转到省城上学,恰好分在芊芊那个班,而且与她是同桌。

     我知道芊芊很美,可经历过南风那件事,对女生再提不起兴趣,只把她当成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学习一起吹牛,一起躺在足球场的绿草地上仰望蓝天,雄心勃勃设计着未来的梦想。芊芊紧靠我躺着,温柔得就像一只绵羊,既使我霸道的将她长辫解开,又笨手笨脚编得惨不忍睹,她也只是默默掉几滴眼泪,从不懂得如何反抗,眼泪一干又呈现出柔得快滴水的笑容。

     我不知道我是喜欢欺负芊芊,还是真的喜欢她的温柔。

     这样的日子持续将近一年,我的生命中又出现了另外一个女人,她叫苑灵。

     邂逅苑灵,正是高三那个青叶子黄叶子半绿半红叶子,唱着歌纷纷凋落的初秋季节,我们刚刚开学,教室的凳板都还没坐热。

     苑灵也上高三,只不过我上的是理科,而她选的是文科。

     我有时候就有点纳闷,为何与刻骨铭心的美女发生故事,总要在该死的萧条季节?难道我命里犯“秋”吗?

     那天,苑灵披着一头飘逸的齐腰长发,静静坐在萧瑟秋风中。青丝撩面,纯美得宛若出尘仙子。旁边是黄白交织的菊花坛,头顶是漫天飞舞的红枫叶,在我眼中就成了一幅最生动的风景画。

     我一向喜欢长发飘飘的女生,仿佛神仙织出来的纱,被风轻轻一吹,那种感觉妙不可言。

     正因为被苑灵的长发吸引,我破天荒打破不主动与陌生女孩接近的原则,走过去赞美了她的头发,我的噩梦也就开始了。

     一周后,苑灵出现在我们班教室,将我同桌陆芊芊赶走,堂而皇之坐在我身边,冲我得意一笑。我这时才知道校长大人是她的舅舅,要把她换一个班是轻而易举的事。

     从此,我的身边不再是柔弱的芊芊,而是换成了女霸王苑灵。芊芊眼里那抹淡淡的忧郁,越变越浓,看得我非常心酸,心湖时常泛起丝丝涟漪。

     苑灵知道我与芊芊要好,便处处与芊芊为难。

     我看到芊芊站在远远的地方,用幽深的瞳仁望我,目光深沉得令我心悸。我看不出那是伤心,还是责备,或者什么都不是,只是让我无端端的惶恐不安。

     好友刘大明颇不解责备我,“小杳,苑灵那女人没芊芊一半漂亮,你怎么就为了她放弃芊芊?”

     我苦笑:“没这回事。”

     刘大明说得对,苑灵并不美,眼睛窄小,细长细长的,皮肤比较黑,嘴唇宽厚,没有女孩子那种柔和的美感,但身材高挑体魄健美的她,具有一股非常独特的气质。尤其是她的眼睛,虽不大,但深得就像一口千年老潭,不小心掉进去很难爬出来。就是这股气质深深吸引了我,使我一再默认她的霸道与蛮横,却不知这种纵容令芊芊离我愈来愈远。

     苑灵是个风情多变的魔女,她最大的兴趣就是挽着我的胳膊,逛夜色下的街道或校园,看朦胧街灯投下我们长长的身影,她的小手便不老实地乱吃豆腐。

     我随意应付着苑灵的热情,心中却比无比清楚,真正最让我难忘的不是这种香艳经历,而是某个心情不爽的下雨天,芊芊小鸟依人般偎着我,和我一同接受风雨的洗礼,狼狈不堪还对着天空绽出最纯真的笑脸。可惜,这样的日子再难出现,苑灵几乎霸占了我所有的空闲时间,就连上课也不忘偷偷扔纸条警告我不许接近别的女生。

     我不知道我们这样究竟算什么,谈恋爱的男女朋友吗?好像不是,我记得自己从没说过爱苑灵,既使在她偷吻我的时候,也没有回吻过她。如其说喜欢苑灵,倒不如说喜欢她的头发,或者只是被她的气质吸引。假如芊芊和苑灵同时掉进河里,我想我可能会毫不忧虑先游向芊芊。然而现在,我却被动地被苑灵霸占着。

     有一天,苑灵在我的作业本上写了句“你是乍醒的月光,我是追随你的夜色!”

     我的心里泛起一抹淡淡感动,随口笑道:“你觉得堂堂市长千金与一个穷小子,能成为月光和夜色吗?”

     “这个世上,只要是我想要的,就没有什么不能成的。”苑灵的语气一如既往霸道而自信,在她的意识里,天底下任何东西都能用金钱和权利解决。

     就是从这一刻起,我的心中突然多了一丝厌倦,心知不能再这样下去,可始终下不了狠心与苑灵了断。当年南风受伤的面容,总是反复出现在我的脑海,我已经怕了伤害女生。

     相处两个月,苑灵开始变得神经兮兮,宛若尽职的保镖,时刻守在我身边,对每一个与我接近的女生破口就骂,整天疑神疑鬼监视我的行动,将我管得透不过气,还跑到收发室私拆我的信件,只要是女生的来信统统毁得尸骨无存。有一天居然把我的照片剪得惨不忍睹,凡是有女人合影的,都把对方的脸蛋抠掉。

     苑灵的这份感情让我觉得好沉重,第一次发现女孩的妒嫉心这么可怕,而最可怕的还在后头,苑灵竟叫一帮小混混把芊芊毒打了一顿。

     看着病床上虚弱的芊芊,我心如刀割。

     芊芊知道自己为什么挨打,却对我没有半句怨言,只是用那双小鹿般纯净的眸子默默看着我,什么都没有说。

     我心疼地抓过芊芊的手,放在手心紧紧握住,跟着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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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章 了不断孽缘
    走出医院回到学校,天空忽然飘起密密麻麻的小雨,仿佛剪不断的愁丝。

     我打电话将苑灵叫到操场上,首次用阴森森的语气说道:“从现在开始,我不再被你霸占了,我们都解脱吧!”

     苑灵疯狂地撕打着我,泪水和着雨水将我的心浇得湿透。

     我狠下心不为所动,任她发泄。

     自从初二被南风当众摁下,我曾陆续到几家武馆学过,加上平日勤学苦练,拳脚功夫并不差,抗这点打击小菜一碟。仔细想想,其实当初我应该是对南风动了心的,否则不会那么辛苦习武,只是少年的幼稚与死要面子,最终使我错过了南风。

     苑灵终于打累,颓然坐下。

     我一语不发转身就走,直接回到医院。芊芊住了多久的院,我就守了她多久,终于再次看到她脸上柔美的笑容,心中暗自庆幸雨过天晴。

     我以为芊芊会一直柔顺地陪在我身边,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们会分开,更没想到分别的日子是不久后的傍晚。

     “芊芊,今天没骑车吗?上来吧,我送你回家!”

     刚从车棚冲出,一眼看到芊芊正站校门口四下张望,便将车头拐向她,双脚顶地等她跳上后座。

     芊芊苦笑一下,抬眸瞥了我一眼道:“邹杳,我们先在校园内走走如何?”

     我纳闷道:“一天十来个小时关在学校,你还不嫌腻呀?好不容易等到今天只上半天课,我巴不得立即长双翅膀飞出去。”

     芊芊幽幽道:“当有些东西快要失去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我傻傻问道:“什么意思?”

     芊芊美丽的大眼眸蒙着一层水雾,努力将声音保持平稳道:“我明天就不来学校了,我爸已帮我办了退学,下星期顶他的班进造纸厂工作,再等一个月就要订婚了。”

     我失态惊叫:“你疯啦,只差一学期便是高考,你这时候退学,开什么玩笑?”

     芊芊淡淡说道:“我爸说凭我的成绩也考不上名牌大学,还不如趁这机会顶他的班混个单位,好歹能拿份工资补贴家用,你知道的,我妈妈卧床多年……”

     我紧攥着车把的指关节变成了白色,粗暴打断芊芊的话道:“那订婚又是怎么回事?”

     芊芊平静回道:“我爸说对方是局长的儿子,又是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个不错的单位,要我别放弃这个机会。他说,或许这样可以改善一下我们家的环境……”语气与眸子透出的全都是深沉的无奈。

     我拼命压抑住内心的愤怒,不想开口指责她那个攀龙附凤的老爸。或许他也有他的苦衷,一个薪水极低的普通工人要养活一大家子,还有一个卧床多年的老婆,其中的艰难与痛苦不是我能理解的。我只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两眼死死盯着芊芊的脸问道:“你的意思呢?”

     芊芊漂亮的脸蛋起了一抹,低下头看着脚尖,好一会才挤出一句话:“我不想违抗我爸的决定,毕竟都是为了这个家……”

     我忽然有种想要掐死芊芊的冲动,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猛地扯裂、撕碎,那是我继伤害南风之后,再次体会到什么叫心痛,不怒反笑道:“好啊,恭喜你,咱们芊芊肯定会是世上最美的新娘!”

     芊芊似乎没料到我会是这种反应,惊愕地抬头望我,眼眶一下子涌出两行水滴,迅速淌过腮边,碎了一地,将我的心揪得更痛。然而我却无耻地挤出一脸痞痞的邪笑,无耻的将内心的愤怒与伤痛掩藏得荡然无存。

     我没有挽留她,甚至连一丝挽留的意思都没有,我又有什么理由与资格去改变她的决定?

     芊芊本来就白晳的脸,变得更加苍白如纸,颇为吃力扭转身道:“那么,再见吧!”

     我呆呆望着芊芊的背影在秋风中越走越远,漫天飞舞的黄叶迷濛了我的视线,我再也看不到芊芊的影子。泪水缓缓爬过我的脸颊,被秋风无情卷走碾碎。

     芊芊订婚的那天,在酒店举行了盛大的喜宴。

     我们班有几位同学参加了,而作为她最好朋友的我却没有去。我向班主任请了一天假,整整一天我就躺在校园后面的小山坡上。阳光温柔抚摸着我的脸庞,可我感觉不到半分温暖。芊芊的离开,宛若在我心头掏了一个洞,可恨的是我压根不知道该去怨谁。脑海里忽然冒出一句话“梦醒的时候再难牵住你的手!”,心便一阵阵的疼痛,失落……

     芊芊走了,彻底离开了我的世界。

     我却没能走出苑灵的世界,她依然固执地守在我身边,但我再没和她说过一句话。

     考上大学与狐朋狗友庆祝,我沐着桔红色的烛光,一口接一口灌着啤酒,满脸兴奋放肆大笑。没有人知道我高兴的其实压根不是考上一所好院校,而是苑灵被广州一所学校录取了,与我相隔十万八千里,从此将没法再纠缠我。

     芊芊的好友顾晓菲喝得半醉半醒指着我鼻子吼:“姓邹的你他妈是个混蛋,你知不知道芊芊一直爱你,可你却该死的把她推走。我,我鄙视你!”

     满桌的人,全停下筷子望我,他们的目光没有半分惊讶。所有人都知道芊芊爱我,唯独我自己不知道!

     我失魂落魄靠向椅背,再一次尝到心撕裂般的痛……

     七年了,顺利上完大学再上研,我始终没有探听芊芊的任何消息,我也没有勇气去想,自己是不是曾经对芊芊有过一丝爱恋。不知道这几年的摸爬跌滚,会在芊芊脸上烙下什么样的印章,或许早已为人妻为人母了吧。我只知道风风雨雨在我人生的这张白纸上,涂抹了重重叠叠的色彩,多得我快要找不到从前的自己。

     七年来,我曾试图忘记与芊芊共同拥有过的青涩岁月,可惜总是没能如愿。那些说过的话,做过的梦,还有牵过的手,依然在脑海点点滴滴闪现。

     七年后的今天,握着这张久违的信笺,一如七年前,泪水再次滑下我的脸颊,淋湿了整个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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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2:28 AM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10章 替她买单
    芊芊的来信,看得我情绪低落了好久,夜里还梦到了她,依然柔弱的风一吹就倒,害我心疼到梦醒仍没有停止。

     于洋说的对,我真的是太多情了,虽然还算洁身自好,没像杨军那样逮谁恋谁,恋谁甩谁,但时常忍不住会为那么多女人心疼,感情细腻的男人其实也是一种悲哀。

     第二日早晨,刚睁开两眼就接到美美电话,要我陪她逛街,恰好又是周六,闲着没什么事便答应了。

     正准备挂电话,美美又加了句:“邹杳,你还没吃早餐吧?我做了点心,过来一起吃吧!”

     我的内心深处蓦地淌过一丝暖流,除了老妈,还没谁关心过我吃早餐的,这丫头,挺会体贴人嘛。

     于洋审贼一样直视我问道:“瞧你两眼放贼光,肯定是那妹妹的电话吧?”

     我漫不经心嗯了声。

     于洋撇撇嘴道:“她要对你实施美人计了?”

     我啼笑皆非啐道:“瞎说什么?只是让我陪她逛逛街而已。”

     高凌烽抬起眼皮瞥我一眼,语重心长道:“小杳,要小心啊,通常这样认识的女孩找你逛街,都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我就被一个漂亮美眉弄得差点刷爆一张卡。”

     于洋附和,“就是就是,美眉找哥哥出去,基本都是为了找一个替她买单的人!”

     杨军探出头,意味深长道:“买几块钱的单算什么?怕就怕买那张叫爱情的单哟。小杳同学,你可要想好了,你家湘湘正等你替他买呢,可别到外面又欠几张……”

     秦湘气得涨红俊脸,怒瞪杨军尖叫:“姓杨的,你什么意思?”

     杨军故意气秦湘,“字面上的意思!”

     我懒得跟他们闹,扬扬眉道:“放心吧,我认识的妹妹不会这么干的,人家单纯着呢!”话虽如此,可心里还真没底,临走前顺手将一张卡塞进钱包,万一真要我买什么东西,现金不够好歹能刷刷卡。

     这次家里依然只有美美一人。

     白色高领毛衣,淡紫色长筒裤,高跟鞋。长发挽在头顶,用暗红色发圈套住。美美的打扮比上次成熟,我也没看出什么问题,可能是我对女孩子观察不仔细吧。如果非要说不对劲,那就是这身打扮放在美美身上,总觉得有点碍眼!

     走进饭厅坐下,忍着没询问为何不见她家人,凭我们的关系,貌似还没到关心人家家事的地步。

     “邹杳,这是我做的水果面包,口感怎么样?”美美如同向家长邀功讨赏的孩子,将一个漂亮的小圆面包放进我的碟子,眼巴巴看着我,仿佛只要我说不好吃,她的脸马上就会垮下来似的。

     “嗯,很香,还有淡淡的水果甜味,美美的手艺快赶上面包店师傅了。”小丫头的厨艺是不错,可这烤面包就不知道了。为免去我的肠胃遭受毒害,先小小咬了一口,慢慢咀嚼,味道还真不错,这才放心吃起来。

     美美又是一脸兴奋,殷勤地将另外两个小面包也放进我的碟子,帮我倒了一杯热牛奶。

     我突然觉得美美就像是一个尽职的小妻子,要是这辈子能有个女人这样替我准备吃的该多好。呃,邹杳,醒醒,不要做白日梦了。

     美美一只手各抓一个小面包,大口大口吃得津津有味。这丫头,也不注意一下吃相,难道我就这么不能引出女人的矜持心吗?

     用过早餐便是逛街。跟着美美在街上四处瞎转,渐渐感觉有点不太对劲,美美总是对好些商品兴趣非常大,抱着不肯放,非要我买。

     说实话,我不是那种吝啬的人,哥们出去吃饭消遣,多半都是我掏钱,面对女孩子更不会推辞。为了面子,再穷也得买,更何况假期打工赚的钱已存下不少,给她买点东西无所谓,谁叫我喜欢她呢!

     然而,买归买,心里还是有点敲鼓,难道真被高凌烽那厮言中了?美美接近我就是怀有不良企图?我该不会也被刷爆卡吧?

     逛了一天街,我的两只手提满五颜六色的购物袋,全是给美美买的。

     美美应该是个逛街高手,马不停蹄逛几个小时没见她脸上有半丝疲累,年轻就是好。瞧她兴致勃勃四下张望,不知道忽然又会瞄上什么,我只能在心底暗暗叫苦,倒不是怕累,而是这样陪女孩子逛商场实在无聊透顶。

     美美终于在一家装潢漂亮的西餐厅门口停下脚步,歪着脑袋看向我道:“邹杳,我饿了,你请我吃饭好不好?我想吃西餐。”

     我苦笑道:“我们就这样提着大包小包进西餐厅吗?”

     美美一把夺过我手里的购物袋,小胳膊一挥道:“为什么不可以?走,我们进去!”然后把购物袋“哗”地甩到肩上扛着,雄赳赳气昂昂走了进去。

     我心里那个恶寒啊,真希望这丫头不是我认识的,可假装不认识是不可能的,只有灰头土脸提着另外几个袋子跟在她后面慢腾腾踱进去,尽量与她保持一段距离。

     “邹杳,这个靠窗的位置不错耶,快点过来啊!”美美将几个购物袋扔在窗台上,满脸兴奋冲我大声叫喊,小手使劲摇晃着,也不怕摇断,清脆的嗓音几乎传遍餐厅每个角落,将一切嘈杂声全压了下去。

     我差点昏倒。

     这臭丫头,莫非嫌我们丢脸还没丢到太平洋?她这一喊不打紧,餐厅大半人的目光全集中到我身上。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剥光了衣服展览,恨不得地上立刻裂个大洞,好让我钻进去藏起来。

     美美殷勤地接过我手里的袋子,得意洋洋道:“怎么样?这个位置好吧,幸好我们早进来一步,要不就没位置坐了。”

     我绽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是不错,想吃什么赶紧点,一会我还得赶回学校呢!”

     美美拿过菜单随意看了下,猛地扬声叫道:“那位长得很帅的矮个子先生,我要点餐,你能不能先过来一下?”随即又扁扁嘴小声嘀咕一句:“真是的,明明是我先进来的,为什么要给别人先点?”

     我尽量将脑袋压得低低的,心里一个劲默念:我不认识她,我不认识她!

     很帅的矮个子先生糗着一张脸过来了。

     我暗暗发誓,下次跟这丫头进餐厅,一定要先拿一块布把脸蒙起来,免得被那些食客的目光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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