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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新加坡论坛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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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尽忠职守奖 2011身兼多职奖 赫赫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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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4-28 01:37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yourjacky 于 2012-8-12 03:02 PM 编辑

请在发帖前先看看一下的版规

1.发新主题
1.1 发新主题必须超过30个字数(不包括标点符号)而且必须超过3段文字以上。
1.2 发新的主题之前请想一想,您想发的是否有讨论或者分享价值。
1.3 除开帖子太长,分开更利于阅读的情况以外,请不要连续跟贴,如果想起什么要补充的,请按“编辑”.否则视为灌水。
1.4 欢迎转贴关于本区的精彩贴共同分享,但在转贴时请标明 [转帖] 字样.并附上你的意见,感觉和心得等等。
1.5 主题名称要明确及有关系到新加坡。
1.6 禁止打广告、发表不雅内容,文章或图片。同样的提供自己的论坛拉拢其他会员进入也算打广告。 公開給號碼也算在范圍之內。
1.7 A 尋人啓事: 攸關以下個案都可以開:
       i) 失蹤人口/誘拐
       ii) 搶劫/強姦/攫奪等刑事案件
       iii) 特定人士
      (以上要提供完整資料, 照片, 以及尋人原因。)
         *上述请必须提供警方报案记录,否则关闭主题

       B  類似尋人啓事將被關閉:      
       i) 找尋以前的小學/中學/大學/學院的朋友 (非特定人士)
       ii) 為了找帥哥/美女/認識或交朋友 (甚至是一见钟情、为了爱情)


1.8 此类型主题将被关闭
      A.開地方主題為了聊天
      B.住處
      C.MSN,Yahoo,Skype等等之类...
      D.friendster,facebook,myspace,twitter,blogspot,无名 等等之类...
      E.很無聊 認識朋友 (包括找以前的朋友等等)
      F. 打广告, 卖产品, 寻求征聘和征聘广告之类,房子出租or征求房子, 自己介紹自己的店, 提供任何服務/寻求任何服务(不可以有价钱,电话号码出现,及不能有“有兴趣者pm我”等类似拉生意的字眼)。至于那些尋求批發, 購買地點的, 我會看主題內容而定, 如果有出現廣告字眼, 立刻關閉。
所有无法使用短消息/分类广告开帖权限疑问
请看这里http://www.jbtalks.cc/thread-1023422-1-1.html
本管理层将不会作出任何回应


   G. 純屬發洩心情的主題
   H. 内容不實的主題。
     I. 在毫無確鑿證據的情況下, 蓄意侮辱、毀謗他人。
    J.  内容涉及色情, 不雅语言。
    K. 任何有关政治言论和含有侮辱性和误导性的政治言论

2.回复帖子
2.1 回复的帖子必须超过10个字数。(不包括标点符号)
2.2 请大家不要故意在回贴里聊天,要是有私事的话,请善用论坛的"短讯息"功能.(小聊我可以当做看不见,那些大聊特聊的就保重)
2.3 禁止恶意灌水,或者没有内容的回复。
       如“是哦?”,“我不知道”一类毫无内容,浪费空间的回帖一律刪除。
2.4.禁止任何一切 ,,第一个,第二個,顶,推,我来了,没人,等等一些没有意义的内容。
2.5 禁止涉及人身攻击,辱骂,歧视或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
2.6 不能有粗口或态度恶劣行为出现。
2.7 出现争吵骂架,而管理员出面调停警告不受理,继续谩骂的一律关闭。
2.8 一个小时之内回复超过10个主题视为洗版,初犯将扣分处理,第二重犯将禁言7天处理,第三次将永久禁言

3.聚会主题和帖子
3.1新加坡论坛非常赞成会员组织起来互相联络,并时常举办有意义的活动和聚会,
而论坛会视该活动和聚会的性质,相对的作出适当的配合,如高亮设置或其他等等.

3.2就是凡是聚会的主题只准在聚会日期十天前发表,跟者版主会在隔天关了主题,
或把主题移去家族论坛那让他们继续发展,以达到更多人认同和加入.

3.3凡是聚会的帖子只能谈有关聚会的事宜,其他与聚会无关的内容将受管制,
所以要聊天就请移驾该聚会相关家族去聊。否则不管字数够与否将同样受管制。



本版规会随着大家宝贵的意见以及管理层会依照不同的情况而做出适当的修改,请大家多多发表宝贵的意见!


此版规立即生效 28/04/2011 1.45am by yktan
*转载于前任版主流浪狗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备注
-我了解这里有许多的大马客工,毕竟在新加坡讨生活也不容易,因此此版允许carpool的主题发布在 [寻找与CarPool相关的服务集中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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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01:58 AM |只看该作者
哇   版规又多了
网民们要尽忠职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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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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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12:08 PM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把那个出租房间的帖关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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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6-7 01:28 PM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把那个出租房间的帖关了哦?
XLuiLuiX 发表于 7/6/2011 12:08



    http://www.jbtalks.cc/forum-9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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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3 06:54 PM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我的那个寻求工作的帖被关了?我需要朋友们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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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3 06:59 PM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我的那个寻求工作的帖被关了?我需要朋友们的帮忙
kfyap 发表于 13/6/2011 18:54



    1.8 此类型主题将被关闭
      A.開地方主題為了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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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friendster,facebook,myspace,twitter,blogspot,无名 等等之类...
      E.很無聊 認識朋友 (包括找以前的朋友等等)
      F. 打广告, 卖产品, 寻求征聘和征聘广告之类,房子出租or征求房子, 自己介紹自己的店, 提供任何服務/寻求任何服务(不可以有价钱,电话号码出现,及不能有“有兴趣者pm我”等类似拉生意的字眼)。至于那些尋求批發, 購買地點的, 我會看主題內容而定, 如果有出現廣告字眼, 立刻關閉。
   G. 純屬發洩心情的主題
   H. 内容不實的主題。
     I. 在毫無確鑿證據的情況下, 蓄意侮辱、毀謗他人。
    J.  内容涉及色情, 不雅语言。
    K. 任何有关政治言论和含有侮辱性和误导性的政治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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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4 01:08 AM |只看该作者
1.8 此类型主题将被关闭
      A.開地方主題為了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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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MSN,Yahoo,Skype等 ...
yk_tan1987 发表于 2011-6-13 06:59 PM



    那为什么我也看到有人在这里放类似的寻求工作的论谈?但却没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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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4 09:30 AM |只看该作者
那为什么我也看到有人在这里放类似的寻求工作的论谈?但却没被关闭?
kfyap 发表于 14/6/2011 01:08



    如果发现请按报告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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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6-17 12:37 PM |只看该作者
路过~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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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01:33 PM |只看该作者
我想了解为何我提供一个在新加坡就业机会的帖子也会被关闭, 这里不让人提供这类的帖子吗? 那为何找工作的贴就能保留在这里呢? 这样,我个人认为很矛盾, 而且很多贴子都不符合这里的新加坡论坛版规,也没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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