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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少女上床 仅20%少年知道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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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pohchin
时间:
2015-5-29 09: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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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少女上床 仅20%少年知道犯法
与少女上床 仅20%少年知道犯法
2015-5-29 09:51 AM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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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8日讯)66名犯下法定强姦罪的少年中, 只有20%的人知道与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行为构成刑事罪。
马来亚大学法律学院高级讲师法拉妮妮说,这是她针对66名犯下法定强姦罪的少年进行访问后所得结论,其中有很多少年说,如果知道是罪行,他们不会选择这样做。
她说,国家保龄球选手诺阿菲沙强姦13岁少女,获准以2500令吉签保守行5年而逃过牢狱刑罚一事惹来眾怒,而她不是指法定强姦的罪行不严动,只是希望有牢狱以外的选项。
「我们应该设法去解决问题,不是一昧想著去惩罚。」
她是在「与法律衝突的儿童:前进的方法」公眾论坛上,如是表示。
另一名论坛主讲人是峇斯卡兰律师,他认为,刑事罪行和性教育一样,应该在儿童学龄时传授,让他们从小就知道什么行为会构成刑事罪,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他建议,刑事罪行的教育不一定通过书本来传授,可以是工作坊,以有趣的方式教育让孩童的印象更深刻。
作者:
pannic
时间:
2015-5-29 10:06 AM
大部分应该是精虫上脑时。。。
作者:
尔比KENN
时间:
2015-5-29 11:34 AM
不是18岁吗???
作者:
坤玄·杰
时间:
2015-5-29 12:05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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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sandwichH
时间:
2015-5-29 01:22 PM
我还以为是18岁
精虫进脑他们哪里会想这么多
女生以为男生爱自己哪里会想这么多
作者:
Destanicqq
时间:
2015-5-29 02:11 PM
它們那種生物沒有腦的
哪會想到犯法是甚
66個肯定都是豬
作者:
nanaclover
时间:
2015-5-29 03:02 PM
马来西亚教育的悲哀~
作者:
过客小嘉
时间:
2015-5-29 04:17 PM
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
还是根本就不想知道?~
作者:
bell2070
时间:
2015-5-29 07:15 PM
失败的教育~~~~~
作者:
cing245
时间:
2015-5-29 11:40 PM
其实是16岁还是18岁
作者:
andylim2011
时间:
2015-5-30 08:12 AM
重要咩?
作者:
ahmong898
时间:
2015-5-31 04:29 PM
教育不夠開明呀。這就是我國失敗之處。
作者:
康头王
时间:
2015-6-1 12:36 PM
这是选择性不知道?
不可能吧,每个月报纸都在登
作者:
wcl94
时间:
2015-6-3 01:15 PM
是想开脱罪名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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