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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斯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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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香港十大凶杀案——人往往比鬼更恐怖残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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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02:53 PM |只看该作者
奇案三:八仙饭店(1985年)
  受雇于澳门八仙饭店的厨师黄志恒,因经常被雇主苛刻对待,遂对东主起了杀 ...
斯麦尔 发表于 2011-10-16 02:37 PM



    人肉叉烧包。。。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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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03:48 PM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tianyou


    如果他是真的话,吃到的人欲哭无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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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03:49 PM |只看该作者
奇案五:纸盒藏尸案(1974年)
  本港首宗纸盒藏尸案,案情峰回路转轰动全港,首次引用科学鉴证协助破案,更成为一个重要争论点。案中被判刑的欧阳炳强,在一雪糕店任职夜班维修员,受害人曾到店中借电话,及后失踪。翌日被发现藏尸于纸盒之中,并弃置在雪糕店门外,警方经一连串调查后,怀疑欧阳炳强与案有关,并首度引用科学鉴证破案,其后欧阳炳强的家人作多次上诉均被驳回。
  这个案件的犯人已经被释放了,最近的事情吧。反正最诡异的是这个犯人的心理素质好的一塌糊涂,据说当时警察为了破案还在半夜打电话去他家冒充死这亡灵,结果他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然后就是他到现在也不承认杀了人。当年在认罪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还说:“我虽然签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总之现在放出来了,当年抓他的警察都退休了,但是听到了这个消息都表示:太可怕了,干了那么多年警察就没见过那么可怕的,放出来一定不会太老实。




1974年12月,一名当时16岁少女卞玉英乘搭电车到达跑马地后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电话,之后被杀害。翌日,有人在街上发现卞玉英的裸尸被藏于电视机包装纸盒内。
1975年,警方拘捕案发时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国籍男子欧阳炳强,并控告他谋杀。欧阳炳强被判罪名成立并被处以死刑。这是香港首宗没有人证,纯粹以科学鉴证定罪的谋杀案,嫌犯欧阳炳强从头到尾都强调“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欧阳炳强的妻子张金凤多次为丈夫寻找御用大律师贝纳祺及大律师汤家骅上诉,希望获得脱罪的机会,官司打到了伦敦枢密院,但最后仍不成功。此案至今仍有不少疑点,例如:纸盒上的指印不是欧阳炳强留下的;案发地点找不到死者卞玉英的指纹;警方也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随身物品。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发现的269条纤维,只有其中7条与欧阳炳强衣服的纤维吻合。案件曾多次被改编成电影。1977年2月9日欧阳炳强被特赦,改为终身监禁。其后于1981年,张金凤宣布与欧阳炳强离婚,据传已携女改嫁。   1980年代,当时的港督会同行政局赦免欧阳炳强的死刑,并由终身监禁取代。最后于2002年,欧阳炳犟终于获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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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03:50 PM |只看该作者
1. 案发经过
  74年12月16日下午五时半:卞玉英离家外出,下午六时半:致电女同学陈彬彬,相约在跑马地电车总站见面。但陈到达时,却不见死者踪迹。   12月17日清晨7时许:一间兽医诊所的职员胡永康发现门外行人路旁放着一个纸盒,内藏死者赤裸的尸体。死者陈尸在一个日立牌S67B型的电视机纸箱内。
2. 调查经过
  贝亚(凶杀组总督察,任职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办此案时,曾多次前往跑马地安美饮品公司搜查工场一个小房,检获电线、烧焊器,成为破获此案的重要线索。   经多天侦讯,在九龙柯士甸道某电器公司内,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尸的纸箱可能于73年至案发那天,在港岛区售出。   经过化验,证实该纸箱与代理商所售者相同. 专案小组为了追查烧焊器的来源,在跑马地地区内,查问了在电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车,尝试将纸箱放入车尾箱内。   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饮品公司搜查,当时被告(欧阳炳强)显得有点慌张,颈部神经不断跳动。随即又表现得很镇定,没有反对警方的搜查。警方传召两名机械技师及科学鉴证专家到场,在一个小房内搜获红色胶电线、一批纸箱、两份报纸及一批衣物。   1月4日,警方往柴湾被告住所,将他带返警署问话,数天后将他释放。   1月22日,警队再到上址检走23件物件,大部分是被告的衣物。   警方查出12月16日下午6时至10时半,由被告当值,被告持有公司大闸门匙。   3月27日警方在被告寓所内拘捕被告,当时他正在洗澡。   pol.ice总部内,被告对着卞相片表示不认识对方,未见过她来借电话,亦未见过安美内有该纸箱。案发当日,更未闻异声。17日上午他如常返工,晚上返安美,不知发生谋杀案。晚上回家从妻子口中得知发生该案,其妻还笑说谋杀案是他做的。他说:「我做,便犀利了。」   被告表示喜欢看占士邦片、恐怖片及有关新奇武器的电影。
3. 审判过程
  第一天   被告:白shirt衫结领呔,头发整齐,神色镇定,不时与庭上腹大便便的妻子对视。   检察官:本案将依赖许多环境证据,假如证据综合起来没有疑问,就判罪名成立。   引述3个比喻:丝袜、光线、拼图。   陪审团:5男2女   检察官引导陪审团:此案依赖许多环境证据,若综合证据后没有合理怀疑,便可判被告有罪。任何案件都不能100%肯定。   本案控方证人共15名,呈堂证物多达200多件,大部分为男女毛冷外套衫裤、内衣裤,摆满庭内3张12呎X 3呎的长台。   其中一个最特别的证物是一个特制的塑胶模特儿,卷曲放在一个装电视机的纸盒内。   其他证物:烧焊器、士巴拿、电线、铁锯、帐卌;另外有二三十个白色小盒,装着头发、烧焦的耻毛、衣物纤维。这些证物亦被拍下彩色图片呈堂,是科学鉴证中的环境证物,用作间接证明一个犯罪者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所触犯的刑事罪。   验尸报告发现:   - 死者被人用右臂箍颈勒毙   - 死亡时间:12月16日下午六时至凌晨   - 死者仍是处女   - 死者双乳头被割掉   - 死者耻毛被灼过(被烧焊器烧过)   科学鉴证部分:   - 死者尸体上有若干衣物纤维,指甲上亦有,与被告家中的衣物纤维一样    - 死者头发上有电线胶,在安美内亦发现有此物证    - 工场内有女死者的纤维毛发 -死者手肘上有一张印有两个中文字「未焊」的纸屑   第二天   示范搬尸:女警扮死尸蜷伏在纸箱内,贝亚示范搬尸的方法。其后,主审法官及陪审团到跑马地现场,再实地示范,整个过程约二十分钟,吸引不少途人。   环境证供证实:纸盒可从大闸或细闸穿过,拖出门外。   卞玉英弟(最后一个见过死者)供词:   - 卞当日下午在家中煮饭,下午4时接了一个电话,谈了两三分钟,七八分钟后再接听一个电话,又谈了三分钟   - 卞5时出门口到铜锣湾返夜校,比平日早了个半个小时   - 卞临行前表示先往新闻大厦帮哥哥登广告   警方证实藏尸纸箱曾放在工场内,另证实女死者背后、左脚、左臂上的纤维与被告西装上的纤维相同。   第四天   法医官示范死者被杀死的经过:   - 死者是窒息致死   - 最初估计卞是下午9时至12时死亡。后来发现她被勒毙后,将死亡时间提早至6时至12时,因为被勒死后,体温会较高(人死后体温每小时下降1.5度)   - 从细胞反应推断,死者是死后才遭灼耻毛及割乳头,死者耻毛不是被火烧,因有明显的分界,显然是被烫热的物体灼过   - 死者仍是处女   - 据血细胞沉淀情况,证实死者是死后一至两小时内被搬进箱内   - 死者胃内有食物残渣,死者于死前三小时曾进食(一般人进食后4小时,食物才会排出胃外)   第五天   科学鉴证部分:   - 死者手上有张写着「未焊」的纸屑,工场内有张写着「修妥」的纸屑,外型吻合   - 死者的灼焦耻毛灰内,找出绿铜线   地毯式搜寻证物:用吸尘机吸现场细微证物过程   法官叫现场人士不要深呼吸,以免吹走证物。此语一出,哄堂大笑,陪审团亦要小心翼翼。   第六天   两名少女上庭作供,证实被告于73年夏天曾在小轮上烧她们的裙子。   被告辩护:   - 没有烧裙,认为做这种事的人行为卑鄙,他经常从筲箕湾过观塘,从未留意到有人与他相貌相似   - 纤维的相同事出巧合   - 本案甚多巧合,共有13项   - 当晚他因参与同事宴会,所以穿上该西装,但他先把西装挂回家中。他认为那些纤维可能是宴会上与人握手时得到的,亦可能有人与他穿相同的方服,纤维不一定来自他的西装   - 警方见到他神色慌张,其实是因当晚他喝了一些酒   辩方律师:   - 警方集中跟踪被告,对被告不公平   - 陈彬彬收到死者电话时,听到她背后人声嘈杂,很可能是在茶楼打来的。死者由筲箕湾到跑马地,需要一小时,途中吃过东西,又登过广告…   - 控方为顶证被告有罪,才将死亡时间故意说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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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03:50 PM |只看该作者
电影:《纸盒藏尸之公审》
  导演:陈奥图   演员:任达华、叶童、董骠   一部无法确定真相的电影。对于这个疑点重重的案子,最终没能给出一个公众想要的“答案”,是pol.ice屈打成招还是阿强隐瞒事实,无人得知。   让人深记的是强嫂三番四次死心不改的为阿强上诉。无论如何,有这么一个妻子,是阿强的幸运。   电影有点年代,其他的我记不住太多。
《四人帮之钱唔够洗》(1999)
  导演:丘礼涛   演员:李修贤、李灿森、罗烈、梁卓满、   童party李灿森四人借高利贷,因没钱可还而残忍杀人分尸,装入纸箱做垃圾扔了之后,被垃圾处理处当材料填充于山下。   此片是根据香港开埠以来,第一宗没证物、没证人、没凶器、没尸首,而能入罪的凶杀案改编而成。电影采用捕人后回忆的手法来讲述故事,众人各执一词,案子扑朔不迷离,却也值得一看。特别是李灿森和卢惠光的出色表演,为本片添色不少。   动作明星卢惠光内戏也十分不错。
电影:《羔羊医生》
  导演:李修贤   演员:李修贤、任达华、郑则仕   90年代李修贤努力走他的档案揭密路线,监制出品了许多部改编案件的电影,如《羔羊医生》、《水箱藏尸》、《人肉叉烧包》、《四人帮之钱唔够洗》等等,《羔羊医生》是其中的优秀作品之一。   这些电影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李修贤以警长身份出现,带领几位手下去办案,而这几名手下必有一个是有点胆小的女人婆。而且大多数是先捉到人,然后再开始逼供,继而案犯回忆讲述作案过程,使得真相大白于天下……   《羔羊医生》也是如此模式产品,但不同的是制作精良,水准颇高,不是他的同类作品能比。

后记
  02年9月11日,在监狱度过28年的案件主人公欧阳炳强假释出狱,而强嫂和子女没了踪影。记者问欧阳柄强当年是否杀人,欧阳柄强说案子已经划上句号,有生之年不愿再提起……   “纸盒藏尸案”是香港历史上首宗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利用鉴证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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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03:52 PM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evonnefate

更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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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10:25 AM |只看该作者
奇案六:康怡花园烹尸案(1988年)
  一名妇人因丈夫包二奶,过去二十多年跟丈夫关系恶劣,后来联同几名亲友将丈夫缚起,要求作出金钱上的补偿,但被拒绝。丈夫自行松绑并用硬物袭击她,结果妇人用刀将丈夫杀死、肢解、并将其煮熟然后弃置,女儿发现后报警将事件揭发。
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28岁姓傅少女正準备离开康怡花园D座单位,当时见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间有血渍,同时更发现其父不知所踪。经她询问之下,其母透露:“妳爸爸想用毛毡焗死我,所以我已经用铁鎚杀死佢!”

少女第一个反应是推开父母房门,寻找父亲踪影;但其母即时阻止。自此少女再无见过父亲一面。初时她以为母亲只是胡言乱语;到真的相信时,又不忍报警揭发母亲的罪行。不过,其母最后亦难逃法网。一个月之后,少女的叔父向警方报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寻不到尸体的肢解案正式曝光,而当中骇人听闻的杀夫情节亦為此案增添传奇性!

康怡花园烹尸案 - 动机过程
杀死傅棠原因:丈夫有外遇,要求对方离开新欢不遂,威胁钱亦不果;丈夫嫌她只生女,於是另结新欢。

过程:联同弟弟马坤,另外找两人协助;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为特赦证人)及马坤友人梁杰忠索取万多元酬金协助捆绑死者。

方法:放入锅蒸,直至血干,斩尸,分件,在西湾河垃圾站弃置,弃掉傢具及傅棠物件,只剩下傅棠的身份证影印本。手法纯熟,干净。死者女儿的矛盾心情。数周后被告谓丈夫及情敌欲杀她,与女儿搬到湾仔汕头街。

三名港府鉴证科化验师曾经到过兇案单位搜集证供。当时见到屋内连一件傢俬都没有,亦无任何尸首,只发现其中一间睡房的柜、窗帘、墙壁、墙脚及天花,以及厨房门上均染上血渍。由於当时香港未有DNA鑑证技术,化验师只能够化验到血型。但血点实在太细,化验师根本无法证实血渍是否属於死者傅棠。不过,由於马洁芝在供词中亲自承认杀死丈夫,所以最后都被判处有罪。


康怡花园烹尸案 - 案件判决
判决之前,主审法官贝利曾经引导陪审团,指案件极不寻常,因為被告在案发时心智不正常,不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陪审团应作裁决并非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而是较轻微的误杀罪是否成立。同时,由於无法寻回傅棠尸体,所以陪审团亦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究竟傅棠是被马洁芝杀死,或只是失踪?
最后,陪审团以五比二大多数裁定被告误杀罪名成立,被告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无限期治疗。闻判后马洁芝保持一贯冷漠,相反其女儿在旁听席上传来一阵阵饮泣。
控方结案陈词:被告杀死丈夫,但接纳心理医生证供:被告患有精神分裂,可减轻其刑事责任──应判误杀。
辩方:被告精神分裂,产生幻觉,把错误记忆信以为真,在供词中承认杀夫亦不可靠,描述杀人过程亦只是荒谬胡言,应判无罪。被告最初说她自己用铁鎚敲打丈夫至死,后来又否认杀死其夫,改口说他离开了家──证明是受精神病影响。
主控官:这案仅依靠被告一人证供,而且她在书面上及录影带中的供词,基本上一致。
疑点:
被告到现场时,表现冷静?
如果傅棠没有死,案件揭发后他理应向警方报告
傅棠没有理由丢下生意不理
兇案现场的血渍
春节期间為何付出900元买一把电锯
為何突然僱用2名工人搬走家中完好的傢具及地毡
主控官:若要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需要一致通过或以6对1或5对2的大多数通过,但若要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便要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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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0 01:10 PM |只看该作者
奇案七:佳宁谋杀案 —— 伊巴谦之死(1983年)
  佳宁案历时十七年,涉及款项达六十六亿元,诉讼费更超过两亿元!但主谋陈松青只被判入狱三年,其中一年多更在羁留病房中渡过!
  不过,三个和案件有密切关系人士却离奇死亡!其一是律师温树宝,他被发现在寓所泳池溺毙,最后证实是自杀。另一名是法官柏嘉,他于审结陈松青等人后一年,于塞浦路斯发生交通意外不治毙命;柏嘉太太于93年亦宣告破产。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马裕民财务的财务总监伊巴谦。1983年,他专责到港查核该公司一笔为数四十亿元贷款,其后他的尸首被发现弃置于大埔火车站附近的蕉林内,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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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0 01:11 PM |只看该作者
佳宁谋杀案 ── 伊巴谦之死
  
  
   陈松青,前佳宁集团主席,一九八三年十月与公司董事何桂全被拘捕,控以诈骗罪名,当时佳宁集团负债一百亿。佳宁案也是香港开埠以来诉讼期最长的案件,至一九八六年十月方审结,陈松青承认两项串谋讹骗两亿八千万美元,入狱三年。陈松青与司法部门的恶斗,有其制造财富的狠劲,自八三年来,多次向法庭申请永久搁置聆讯,令香港政府要负担近两亿元的诉讼费。至一九八七年主审按察司以控罪重复为理由,裁定陈松青毋须答辩,当庭释放。按察司后来深受批评,指其判错案,结果按察司于八八年辞职。律证署并没因陈松青在主要控罪开脱而放弃,继续控以陈松青其他罪名。陈松青被捕前,贷款与陈松青的大马裕民财务助理经理在香港一间酒店被杀,尸体被移到野外蕉林。此谋杀案开审前一天,负责佳宁产业交易的律师又离奇自杀。一名负责佳宁案件的廉政公署调查主任,疑因工作压力过大,自杀身亡。曾审理佳宁案的按察司,辞职后第二年在塞浦路斯撞车死亡。陈松青曾是香港的发财神话。他一九七二年从新加坡来港,不过是一个工程经理。七九年他瞒天过海,向马来西亚裕民财务借入大笔资金,随即宣布收购一间上市公司,易名佳宁企业,逼高股价,随即开始滚雪球,以钱赚钱。八O年他曾以十亿港元购入中环金门大厦,半年后以十七亿出售,一转手赚十亿,令香港股民如痴如醉,佳宁集团的股价两年内上升一倍,业务包括地产、航运、旅游。一九八二年香港前途危机出现,佳宁卒之吹破肥皂泡,负债累累,八三年佳宁停牌及清盘,但多间财务公司及银行都无法追回欠款,更不要说跟风的小股东了,手持的股票顿成废纸。他们原来以为废纸可以变成金。 胡礼达Warrick Reid,原籍纽西兰,前香港律政处副律政专员,在香港律政署工作十四年,于八九年被廉政公署起诉财富与官职收入不相称,翌年被判监八年。他就任副律政专员其间,曾收受一千两百四十万元的赃款,作为不起诉的代价。他被捕后曾作污点证人,指证其他合谋贪污人士,一共十三人,结果获减刑一年。胡礼达于九四年出狱,并被驱逐回纽西兰。不久又因涉嫌提供假证供,再度被起诉。 毛泽东一生清廉,死后没留下什么财产,生前亦无任何奢华习惯。他要的是另一些,更多,更大,也更烈。中国共产党从国民党与军阀之中,夺取政权,从一九二一年成立中国共产党以来,几乎没停过武装斗争,估计至一九四九年为夺取政权而被杀害的人数达两千万人。一九五七年的反右运动,揪出的右派估计五十五万人,中右份子三十万人,右派份子被斗争,发放劳改,死亡人数不详。一九五八年[词语过滤-#0048]中央提出三面红旗,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造成极大的经济灾害,估计饿死人数约一千五百万到两千万人。只有透过人与人的杀戮,我们才可以有更多;更多的荣誉,更多尊严,更多爱。我杀,因为我想有更多人爱我。而我爱,我根本连手都不会抬起来。我的手上没有血。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刽子手。 “我也曾想地上何处有救赎。” “磐石哪能流奶与蜜!” “那时候念初中。黄玫瑰是我们的数学老师,我记得她是因为她衣服的白,和她的微笑。她从不高声说话,双目却如鹰一样聪灵。我却以为她的温柔是她的软弱。一次数学测验我得到零鸡蛋,但其实我全都做对,除了最后一条。我气急的去教员室找她,教员室很静,她放下红笔,叫我,不如到外面走走。” “校园都开满黄玫瑰,香得可以醉。” “她什么都没跟我说,只和我在校园散步。” “她送我回课室时才说,小心你的心,你以为最小的贪婪,会长成最大。你和香小无都是。” “我最后一条数题是抄香小无的,时间不够,我想得满分,急起来,愈急脑里愈一片空白,便抄她的。” “自此我见到她都有点畏意。她倒是时常来问我,有没有什么问题。” “是从跟她开始学急救才知道她到木屋区诊所当看护。” “一次她病了一个星期没上课。回来她没说什么,只是瘦得可以。我到教员室问候她,她才说,她得了霍乱。” “病好了她又回到木屋区当看护。” “我跟她去过木屋区,她在老鼠游走的小屋替病人洗脓疮。” “茶花盛放的时候她的长裙非常白。她上完课说,这是我最后一课了,也没再说什么。” “放学后我去找她。她和我在茶花丛间小坐。她的手很瘦,指很修长,戴着一只银戒指。” “她脱下戒指来,说,这是我发终身愿的戒指。戒是有所戒,有所不为的意思。终身是不离不弃。愿是救赎吧。救赎是什么呢,唉,你这么小,你不会明白。” “从前我不知道她是修女。” “她戴上了戒指,说,我要离开修院了。你看我,又不穿修女服,又不蒙头,她们不喜欢。” “离开学校我去找过她一次。她住在油麻地的艇户上,为渔民看护。艇里摇摇摆摆,她在昏黑的船舱为病人擦身。远远见着我,很高兴,扬起了身上的灰裙。她已经穿灰。” “以后没有再见过她。大学二年级那年,香小无告诉我,黄玫瑰死了。” “原来她一直有肝癌,教我们数学的时候已经有。” “救赎并不是舍弃。救赎是什么呢,她亦在寻找。” “玫瑰盛放。她比我们接近香气,与泥土。” “关于救赎的问题,这许多年我没再想。其后我遇到方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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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0 01:11 PM |只看该作者
佳宁案缠讼十五年告终
   最后一各主要被告袁朗达受贿罪成明判刑
  
  
  
  长命官司
    在本港曾经轰动一时的佳宁案最後一名主要被告,原本被控十三项罪名的前获多利行政总裁袁朗达,昨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收取四百五十万元贿赂一项罪名成立,将於明天判刑。至此,在本港司法史上创下缠讼时间最长、公帑花费最多的案件也将最终画上句号。轰动一时的佳宁案
    佳宁案曾在本港轰动一时,而佳宁集团创办人陈松青本身亦充满传奇色彩,从坐拥七十亿元资产至负债一百亿元,最终沦为阶下囚却没有入监房,至今仍令人难忘。
    佳宁案主角陈松青出身神秘。一九三三年於新加坡出生的陈松青曾从事小规模土木工程工作,七二年来港发展後,最初在益大集团任职工程经理,其後与集团主席锺正文合作发展地产,短短数年间,他开始踏足股坛。
    至七九年,陈松青利用马来西亚的裕民财务借得巨额贷款,收购上市公司美汉後易名“佳宁”,?出任集团主席,翌年更以破纪录的十二亿元成交价购入金门大厦,旋即转手获利六亿多元,一时成为城中话题,加上连串收购行动(包括先後斥资购入八艘轮船,收购本港资产排行第四的船公司维达航运和三百辆的士,以及参与购入美丽华酒店旧翼的地皮,集团资产高峰期高达七十亿元),令佳宁股价由最初的六元暴涨至十七元,疯魔万千股民。
    然而,佳宁神话不久即破灭。八十年代初本港股市地产大跌,至八二年十月,佳宁资金周转不灵,股票价格大泻,主要债权银行汇丰银行要求将佳宁清盘,翌年一月宣布停牌,佳宁股票顿成废纸,同年十月,佳宁集团被清盘,主席陈松青被捕,被控讹骗佳宁股东、裕民财务及多项贪污控罪。
    不过,被告律师一直利用各种司法途径拖延审讯,其间又发生多宗与案有关人士自杀及被杀的离奇案件。於是,历时十三年的佳宁案开始揭开序幕,主审按察司柏嘉八七年引导陪审团裁定陈松青无罪。至九六年,陈松青突然认罪,被判囚三年,但被告毋须支付巨额堂费,事後被当时的立法局议员批评当局以此换被告认罪。
    不过,由於陈松青在服刑期间一直住在伊利沙伯医院羁留病房,无须像其他犯人般“MAO监”,在九八年三月刑满释放後,更可领取千多元的工资,成为另类监狱传奇。商报记者
    袁朗达引渡回港历五年
    【商报专讯】记者刘康荣报道:本港历史上缠讼时间最长、公帑花费最大的佳宁案,最後一名主要被告袁朗达,昨日被裁定一项收受陈松青四百五十万元赂贿罪名成立,令这宗纠缠十五年、轰动一时的商业诈骗行贿案终告一段落。袁朗达的刑罚将於稍後宣判,而同案陈松青等七名被告,其中五人於较早时已被定罪,两人无罪获释。
    佳宁案中除陈青松本人诉讼纠缠达十三年之久外,袁朗达本人在案发後,将涉嫌受贿款项转往瑞士後离开本港,廉署於八九年要求法庭颁发通缉令缉拿袁朗达後,亦经历了近十年时间,袁才正式由英国引渡回港受审。廉署发言人表示,为追查袁的行踪,署方经历长达六年、跨越三大洲的调查行动。发言人又说,袁为佳宁案中最後一个主要被告,案件结束代表了廉署十五年来锲而不?的调查行动的顺利终结。
    袁朗达共被控十三项收受利益罪名,昨日高院原讼庭陪审团裁定他收受陈松青四百五十万元贿款之控罪成立,高院法官马永新将案押後於明日上午十时半再开庭,聆讯辩方求情理由,再作定断,?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守。
    前汇丰旗下获多利有限公司(现名为汇丰投资银行)行政总裁袁朗达(EWANQUAYLELAUNDER),被控於八零年十月至八二年间,涉嫌十三次非法收受前佳宁集团主席陈松青,或控制益大集团之锺正文及白彩华等提供的贿款共四千三百九十五万元,每次由百多万至五百万不等,作为优待陈等公司之报酬。
    主控官在庭上讲述案情时透露袁於案发前购买了巴拿马公司HONEY-WELLINVESTMENTCENTERINC的股份,由当时身为律师、现任行政会议的成员的李业广出任该公司董事,然後袁以HONEYWELL名义於一间财务公司开设户口。
    控方又透露,陈松青等人利用妻子及亲友的银行户口,开出大额支票或购买银行本票,再存入财务公司的户口。袁则对户口内的款项以口头指示作出调动。八二、八三年佳宁及益大集团相继倒闭後,袁透过HONEYWELL一些复杂的‘投资安排’,将所有贿款撤离香港,最终汇往瑞士一家律师行,而袁本身亦於八三年离港。袁於九八年被引渡回港受审,而涉案的李业广亦转作控方证人,於较早时出庭作证。 袁朗达落网受审一波三折
    现年六十三岁的袁朗达,是汇丰银行辖下的前获多利行政总裁,亦是历时十五年的佳宁案中最後一名涉案主要被告,他涉嫌受贿四千多万元。本港法庭在八九年向他发出拘捕令,至九三年九月,袁朗达在伦敦斯路机场一航机上被英国政府拘捕,但要在五年後香港政府才成功将他引渡返港受审。
    袁朗达在七十年代已在获多利担任行政总裁。佳宁集团冒起初期,与获多利关系极为密切,而在该集团被清盘後,袁朗达便离开获多利及离港返回英国,?在英国成立投资公司,廉政公署在调查及搜集证据後,法庭遂在八九年发出拘捕令,通缉袁朗达。
    袁朗达被引渡返港後,案件在去年四月开审,但甫开庭便有四名陪审员申请退出,要解散陪审团及重新遴选,而在案件聆讯四十三天後,亦由於陪审团未能达成一致裁决,需要择期重审。
    案件一波多折,在今年二月开始重审时,刚开审不到两日,又有陪审员以私人理由申请退出,由於最终只有一人获批准,故陪审团无须再重新遴选,案件得以继续进行,?在昨日审结。
    除袁朗达外,佳宁集团主席陈松青在八三年被控讹骗,但官司纠缠十三年,耗用公帑二亿多万元,至九六年陈松青承认两项串谋讹骗二亿三千八百万美元的控罪而终结。该案所花的人力及公帑,创下了香港司法史上最高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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