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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伊朽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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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教程】寫作教學總整理 (請各位作家務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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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8 07:59 PM |只看该作者
十、小說寫作相關心得 Part 1

楔子、序章、序文,這三者間有何差異?

序文,是作家用來介紹小說、講些小說的創作心得、創作時有哪些趣事等,許多時候序文也會交由其他作家幫忙寫,這是序文。
序文的存在才是真的可有可無,因為它並不影響主軸劇情,有點類似後記,它與文章有關,卻不能影響文章。
例如金庸的小說前面,會說【小說是寫給人看的......】一些話,這就是序文。


楔子,大部分就像故事的前傳,那是個獨立的故事,卻又與正文有著關聯,許多大伏筆,或是一些事情的緣由都會從這交代。
重要的是,楔子必須要有起承轉合,有始有終。

序章,講簡單點就是很短的第一章。
它不必有個結尾,可以是主角就這樣搭上飛機到某某地方,也可以是主角在某某地方遇見了真愛,然後引發接下去的一串劇情。

許多菜鳥會把序章與楔子搞混,同時有些老手也仍然不清楚兩者間有何差異。

話說這解答居然和我先前的猜測百分之百吻合,小小的高興了一下,只是在這之前都不知道序文和序章是不同的......

我這些東西都寫的不是很長,主要是因為洋洋灑灑萬來字重點仍然只有那幾個,不如簡單點。
所以,如果嫌這樣看起來沒說服力的話,我也沒辦法了......

新手們經常有個問題,就是被老鳥們說【你的人物語氣好僵硬、太模糊了!】
僵硬,模糊,說的真好聽。
【小說是寫給人看的,看小說的是人,小說寫的也是人,小說離不開人。】
也許讀者看到了會疑惑:小說離不開人?很多小說講的也不是人呀!
的確,有的小說裡全是怪物,全是非人類,亦或者是些昆蟲、花草間的故事。
但使它們成為故事的前提,就是"擬人"。
擬人化的物體,自然成為描寫"人"的小說,而主角本身是啥鬼東西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說中仍然存在人性。
人性的部份往後會繼續深入探討,今天要講的是人性中,屬於"語氣"的部份。

回歸上面話題,總有人被批說"你的小說與氣太僵!"
僵?如何為僵?在這邊舉個例子。

XX很是著急,扯著YY的衣領子不放:「告訴我,告訴我呀!別賣關子了!」

問題出在哪?答案是賣關子。
現實中,沒有人會說【唉呦別賣我關子了!】、【你葫蘆裡裝什麼藥?】、【唉呀等的我好急呢,快說,快說!】

誰這樣講話過了?顯然沒有。
如果有,把他送進迪士尼童話世界吧,人間不適合他。
小說中存在著人性,人性是自然的,而不是虛假的。
只有小學生的舞台表演才會出現諸如賣關子、葫蘆藥等台詞,指導老師還會要求小演員們加強重複句的語氣......
但強迫小學生們用這種詭異的語調講話,就和小說中出現不合常理的語氣一樣,詭異而不協調。
在這邊舉出另一個常見的例子(從出書作品中抓來):
【呵】:還有下文呵! or  這也是一件喜事呵!  
呵...呵你個皮蛋麵,最好有人會這樣呵,怎麼看怎麼噁。
標準的錯誤示範。
小說語氣追求的是自然,而不是一些隨便從哪裡看到的句子就給它依樣畫葫蘆,最後畫成了圓鐵餅,人不人鬼不鬼。
注意:【賣關子】在上述中是錯誤用法,但【不代表小說中不准用】,寫手如何將錯誤搞到正確是自己的基本功夫,如果連點修稿的能力都沒有,那不如換個興趣,否則越做是越痛苦。

那麼,什麼算是自然?
自然,就是讓小說人物的對話語調【正常化】,例如簡單一句【你衝啥小?】,就是很擬人的語氣,而不是被美化為【你想做什麼?】
的確,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說話方式與習慣,那要看作家對角色的設定本身如何。
小說中,如果一個"幹"字有著最佳的震攝效果,那就沒必要去改成"靠"、"挖哩咧"這種讓氣勢需下來的字句,當然,讀者不喜歡那就謝謝在連絡,沒人逼他看。

【小說講的是人,小說離不開人,因為創作小說的是人。】               

角色間的性格對立。
好個對立!
基於這點,從此台灣冒險系小說有幾個必要腳色:1,沉默寡言的刺客/劍士/刀客  2,清純可愛/愛用法仗敲人的暴力魔法師  3,明明是祭司卻一身肌肉。  4,性格大而化之的主角  5,傻憨憨的重戰士/獸人/狂戰士  6,嗜錢如命的盜賊......
大部分是這些。
人物的語氣要明顯對立嘛,所以刺客講話不能太多,要精簡;所以法師說話要可愛;所以祭司說話要一邊微笑一邊使用暴力;所以主角說話要少根筋;所以重戰士說話要憨憨呆呆;所以盜賊說話三句不離錢......
很多老鳥都這樣告訴新手:要讓人物語調對立明確,最好光看對話就能雌出是誰在說話!
沒錯,說的對極了,但卻也造成了小說的濫潮——三部小說就有兩個腳色性格重複。
在這樣一個環境下,讀者們將面臨小說看起來只有書名不同的困境,因為翻開來主角都一個樣,夥伴都馬一模一樣,成了去夜市手一伸就有一整把的廉價勇者,管他最後是征服全球還是拯救宇宙。
於是乎,在語氣上明顯的也會衝突到"自然",因為角色間性格的過度鮮明,造就出制式角色,以及制式劇情。

人性被大力的污化、聖化、【人性化】,這就是小說作家們常犯的錯誤。
沒人喜歡主角是個渾蛋,所以主角不可以是強暴犯,不可以是暴露狂,但可以做義賊;一切只看讀者喜歡什麼,然後花個十五元租過小說後就給他忘到馬桶裡,好似從沒看過這本小說。
污化,就像狡猾奸詐的富商、獨裁暴治的 國 君、貪腐的政治官員......
聖化,好比優柔寡斷、以百姓為重的君主;神聖而永不背叛的騎士;明明是盜賊卻很有愛心......
而自以為人性化的,像是臨陣脫逃等,當然這是寫手本身能力問題,寫的好那就是真的人性,寫的爛就是他自己亂掰。

角色要鮮明,這話真該死的對極了,但卻又該死的是瞎扯。
人類總會有所謂的共通點,就像潔癖不會是某某某的專利一樣。
遇到怪物會害怕,見了美人會心動......但作家們總會忘記所謂的【特殊案例】,有時候一位沉默的角色也會說出長篇大論,有時候一個樂天的孩子也會耍憂鬱......
沉默的角色不必永遠沉默,他不是啞巴;樂天的孩子不必永遠樂天,憂鬱不是別人才能耍的,他一樣可以。
至於如何讓特例【合理化】,那要看作家本身怎麼寫,我管不著。

說到底其實仍是讀者自己的問題。
讀者喜歡怎樣的主角,作家也就創造出怎樣的主角,因為不這麼做賺不到錢。
真正會去深層欣賞小說的人不多。
其餘人是膚淺嗎?
不,只是不想,沒時間,純粹為了娛樂而看小說。
真正看不懂的的確不少,但他們並沒有義務要深層的去了解一本小說,讀者要的是娛樂,有的作家提供讀者娛樂,而有的作家提供自己娛樂,就這麼簡單。

楔子,音xie,原本出處之類的講也沒用,反正去知識+查一查就好,不是這篇的主要目的。
現代小說作家經常搞錯一件事情,就是楔子的運用。
對他們而言,只是在小說前看到一個"楔子",感覺上似乎就是要這樣子才像部小說,因此自然而然的,新手作家們經常將楔子當作第一章來寫。
明顯的這是種錯誤。
楔子的運用在於【一段獨立的劇情】,但【與故事主軸有著關聯】。
用冒險小說做舉例。
楔子
XX天王大戰XX魔尊,世界因此成型,兩位強者幾乎同歸於盡。
第一章
兩位強者同時寄宿在主角身上,故事開始。
標準的楔子,當然楔子的運用不一定都是如此,有許多諸如主角的老爸,爺爺,祖宗,曾祖宗,曾曾曾祖宗......不然就是哪場超級大戰役,總之在一般的楔子中很少會見到主角的身影,就算有,也是個小嬰兒意思一下露個臉而已。
在現代小說作家的運用中,楔子往往成了【第一章】的代名詞,對新手們而言,楔子就是篇幅短一點的章節罷了。
因此,經常出現主角在【楔子】中,卻是很普通的路過某個荒原,秀一下實力,又或是拿到某款虛擬實境線上遊戲。
當然錯誤。
那叫做第一章,故事很直接的開始。
楔子是一段獨立的劇情,就像神魔大戰時不會突然有個主角衝出來攪局一樣。
在這段獨立劇情中,篇幅向來不長,若要比喻的話,就像是【壓縮過的故事前傳】,這樣比喻應該比較容易理解。
當然知識+也有些笨蛋會給錯誤的訊息,例如說楔子是大體描述之類的蠢話,這種就別去相信。

【楔子的功用】

如果小說是桶炸藥,文章是導火線,那楔子就是火源。
小說是寫給人看的,一篇文章的楔子無法引人注意,那就好比火源溝不著導火線,你火藥裝的在大桶也是徒然。
於是,一篇楔子在簡短的篇幅中如何勾起讀者繼續閱讀的渴望,這是每位寫手都要重視的課題,一篇楔子所要花費的精力是相當多的,它不能隨便。
楔子的作用是引人注意,同時他的另一個用處,就是【設下伏筆】。
一個很大很大的伏筆。
用最簡單的伏筆來看,就如上述例子中,兩位強者寄宿在主角體內,至此文章告一段落,吸引了讀者,同時也說明了主角將來的日子會很精采。
而寫文的高手自然會設下更為高深的伏筆,這點不必多說,寫手們有自己的寫法。
【注意:不等於大伏筆一定要在楔子中設下】


在小說中,楔子向來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或者應該說,一部小說中,每一個段落,每一個部份,都有它存在的用意及價值。
小說不需要廢話,不需要充字數的東西,這個概念往後會在其他文章中提到。
緊記一個概念:楔子是火源,沒有這第一道火,後面的就什麼也不是。
以下幾個重點注意:
【楔子絕不是可有可無的東西】、【楔子不是"引言"】、【楔子的功用不是讓人了解小說用的(白痴才這樣認為)】

雖然是小說寫作相關,但有關的是作家……所謂【眼高於手】?

眼高於手、眼高手低......意思很簡單,就是暗指【你沒實力,只會放話。】

大多作家對於評文者的評價就是這樣,認為平文者自己寫不出來,所以只好去挑人家的碴......悲哀!
事實真是如此嗎?
是的,就某部份而言,評文者的確是如此。
但就另一部分而言,評文者實力高出作家許多的也大有人在。

今天就來看那"某一部分"的情形。
眼高於手,眼為啥高於手?答案很簡單,去問創世神吧。
眼睛本來就是高於手的,也許你手可以舉著一段時間,但總會疲累,然後放下,眼睛再次取得上位。
眼高手低,不論是人類的生理上,還是能力上,都是同一個道理。

拿丑角我本人做例子,在看租書店的小說時,我能夠很清楚的看出這段文章哪裡有問題,哪些是廢話,哪個句子不通順,哪段劇情不合理,哪些伏筆被破壞了,這小說的大體架構堅固與否,有沒有落入俗套......
這些要我挑,沒問題,當然挑的出來,在挑過一堆碴後就翹起二郎腿,感嘆為什麼編輯要讓這種爛書出來丟人現眼。
但論到寫呢?
很簡單,看看拙作"喪墳",稍有點寫作經驗的人都看的出來,我甚至沒打過大綱就草率動筆,修搞隨性,伏筆亂塞,爆點不足,架構不穩,可有可無的一大段劇情......
標準的眼高手低,不是嗎?
人類就是如此,不管在哪行哪業,人都是眼高手低的。
【人能夠分辨出蛋好不好吃,不代表他能生顆新鮮的蛋。】(忘記在哪聽來的了,某位名人之不怎麼有名的名言)

在見過網路上些許大小風浪過後,我只是很感慨。
很多人對自己所擁護的書(如哈利XX)被人批評時會感到憤怒,雖然有超過60%的人只是對自己眼光受到質疑而發怒。
而這些人因為沒有文學基礎,或是筆戰在實力上的本錢,因此往往會用一句自認殺傷力強大的言語來諷刺評文者:
【你這麼強,去寫本跟他一樣紅的啊!】、【很會講嘛,把你文章去給編輯捧一捧,看你能不能揚名世界阿(這倒很有可能,前提是別給台灣的捧...)】、【酸葡萄酸葡萄心理啦~見不得人紅呦~】
而這些人往往會忘記,人,本來就是眼高於手的。
評文者寫出人家的缺點,不代表他自己就是完美,今天我可以說這人小說的語氣很僵,但這並不代表我自己寫出來的就會很生動;今天老師可以給你評一篇文章,但不代表這老師就本身實力超群,看看我學校的國文老師就知道了,她的理解力值在負數。

至於另一部分,高手就不必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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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8 08:04 PM |只看该作者
十、小說寫作相關心得 Part 2

小說如戲,該考慮哪些東西?

小說就像是一部戲,而作者則身兼了編劇及導演的身分,麾下則擁有一群絕對忠心的演員,至於化妝、燈光、背景、分鏡、攝影乃至演員的演技,這都是由作者一手包辦!

但重點在於,小說"如"戲,但它並不真的是一場"戲"。

在學校,小丑的國文老師是個熱情程度與實力成反比的傢伙,她上課時總愛把一篇文章分解的支離破碎,然後把這些碎片一個個加上新的注解後組合起來,一副自己很行的樣子,什麼伏筆、隱喻、虛寫、破題、大綱節奏這些拉機拉巴的東西全都一股腦丟出來,講到後來好像作者是她本人。

這就是一種錯誤,很嚴重的錯誤。

這老師曾經說過唯一一句讓我覺得有意義的話:「讀者永遠有權力去解讀他在作家的作品中讀到了什麼。」

不過她自己卻違背了這樣一個鐵則,把自認為的答案丟出來給學生們,真懷疑是不是所有學生以後寫小說時都會變的一板一眼......乾脆點,來個起承轉合算了?

題外了,簡單來說,作家在寫作時,根本不必想這麼多。
這是要靠經驗,哪裡的節奏該快該緩,哪裡的句子可以美化,哪裡可做為一個伏筆的埋設;這些都是只有經驗能告訴作家自己的,如果要一個作家去精心計算、思考這種寫作技巧方面的問題,那他只會腦門冒著煙的倒在地上,根本不可能。

當然不能說一切全都是靠經驗,一些前輩的指點也是相當重要的,但絕對不建議一位作家去完全聽從他人的指示來寫作,要學著自己判斷別人給的建言是否正確,這是自己的戲,不是別人的。

這裡我主要想告訴所有新手們的是:不要把小說想的太複雜,這是一種靠感覺來創造的事物,它沒有想像中的簡單,但也沒有想像中的困難;千萬不要抱著隨便的心態來寫它,如果你是隨便寫寫的,那麼看的人也不會認真到哪去。

【兩部小說一根梗。】


  在現代的網路小說中,因為網路 加 鍵盤 加 新注音 除以 人腦 的數學謎之公式,網路小說整體素質每況愈下。

  原因很簡單,就是抱著熱情夢想的新手們。

  當然,首先這種熱情有幾個:

  一,熱情的寫,燃燒著可愛的小宇宙,最後被某個業界的路人潑瓢涼水就徹底熄滅。

  二,將寫作的熱情轉換為動力,不過不用鍵盤,只要滑鼠左鍵拖曳全選、右鍵複製,然後就是一篇篇文章出來了。

  三,看到了某某部作品,突然間好想一起去玩玩創作,所以就寫了一部作品,結果發現就跟自己當初看的那部作品差不了多少。

  不論其他,今天就先看看這第三點,「重複的梗。」

  梗這種東西很神奇,同一個梗,只要經過一些適當的轉變,它完全能夠蛻變進化,或者是變成一條軟趴趴的爛渣。

  新手作家們,甚至是老手們,總是會看到一些自己很欣賞的梗,然後就高高興興的拿來用——其實也根本就不清楚自己在弄些什麼。

  但也因此造成了"兩部小說一個梗"的結果。

  當然,與其討論這種問題是怎麼來的,不如更深入的看看要如何避免這種問題。

  其實方法很簡單,就是在寫的時候多去注意,同樣的梗可以改,但不能抄。

  很多新手總認為「我只是寫的像」,錯了,寫的太像那叫做抄襲,並不是只有按右鍵複製才叫做抄襲,實際上,那個應該叫做盜文。

  因此,注意自己是否有和自己看過的作品「異常類似的情結、差不多的人物」可以說是寫小說時必須列入觀察的一點。

  當然,說穿了沒有人真的會去寫一便就特地檢查是否和其他小說相似——這裡講主要是在勸導那些新手們,如果看到了相似的地方,請把它改掉,而不是白爛的乾脆就給它貼上來,這種新手小生遇過的可多了,通常都是一堆小朋友。

  總之,千萬、千萬不要去超別人的梗來用,不是說隨便改一點內容就算了,大多數抄梗的人心裡都有數——只是自己想不出更好的梗,懶的想,沒天份,這沒人想管,但去拿別人的梗來用基本上就是種很討厭的事情,因為這有點接近抄襲。

  注意,這裡並不是說【不可以用別人用過的梗】,而是要【去做適當的轉變】。

  上面有說過,一些轉變可以讓梗變的完全不同,要讓它脫胎換骨,還是變成爛掉的小茄子,一切端看個人功力。               

小說是場戲,戲是虛擬的,但不代表戲可以誇張。

就像費加洛的婚禮不應該出現超級塞亞人一樣。

相信看到那個無聊的標題還會點進來的讀者,百分之八十三點零二都是接觸過不少小說。

今天就來探討小說界中的一大奇觀——沒有基礎概念的新手們。

曾經見過一個例子,某小說出現的白痴對話:「目前這裡是宇宙,溫度攝氏零下九xx度。」

我靠,超越絕對零度!

又或者,某人的霸王神拳可以蒸發一整片大海,接著卻出現了「許多魚兒飛到岸上」的壯觀場景,真不知道那人的拳風是怎樣,可以避開海洋裏面的生物,專門針對海水?(重點是還打不中對手

所謂的小說的確是幻想,但不代表它可以脫離這個世界的運行法則,今天你可以用科學無法解釋的東西來寫作,例如金庸的內功;但不代表可以隨便亂掰,出現一堆不合理的事情。

很多人真的蠢蠢的,每次被說太誇張時,總愛嗆回去:「這小說啊想像一下會怎樣?」

想像?不好意思,想像的威力沒辦法讓攝氏二十度蒸發掉太平洋,所謂的想像必須有個"基礎",即使這個基礎必須由你自己創造也沒關係。

很多時候,見到一些小說中的人物,隨便一跳就有幾層樓高,為什麼?

這時就要有個基礎:這個人有著惡魔的雙腿、這個人的腳上有穿推進器、其實他的真實身分是老叮噹,不管怎樣,答案都不能是「因為作者幫忙開外掛」。

【不要隨便的打破常理,外星人可以讓地球逆轉,不代表一隻猩猩也可以做到。】

其實這種情形也包刮了前陣子氾濫網遊文的情結:第xx名進入遊戲所以有獎勵>特殊種族>更換性別>遇到GM>殺死大王>成為新手傳說>斷頭文。

小說家的想像力應該用在於如何讓「不合理變的合理」,你如果一開始就說這個世界有魔法,那路邊一個老頭子會是霍格華屎校長也不必令人在意。

說到霍格華屎,就想到蛤粒菠特,以這本書來做所謂基礎的例子好了。

首先,作者表明了這個世界"有巫師",同時也代表著"有魔法",這時就不必去追究"魔法的元素表"、"魔法的型成原理",因為這是不必要的。(如果要解釋也沒關係

接著,出現了魔法學校,這裡有個典型的例子:「霍格華屎周圍有魔法,會令來到這裡的人不自主地離開」。

注意,這座學校有魔法防護措施,而不是像一堆小孩的文章:喔我接到入學通知,所以我就進來讀書了。

沒有媒體、沒有新聞、不會有學生亂傳,放暑假了還可以到外面隨便亂放毀滅魔法,好像世界上的正常人類全都死光了一樣。

不是說寫小說要瞻前顧後的,的確,很多東西小說不必講的太細,很多東西小說可以不必解釋,但不代表可以用這作為亂寫的藉口。

其實以小說來講,台灣和大陸的小說比較喜歡讓主角做大哥,實力、智力、才器都是第一名,以及成為整個主角團隊的領導者,亦即所謂勇者

而日本,目前主流通俗文學以輕小說為主。輕小說更注重於插圖,文體上則偏重於輕快、簡略;但因為太重視插圖的緣故,一旦少了圖片,十本小說裡七本主要角色都沒有臉了。同時日本相當注重設定這種東西,就世界觀設定而言,日本居首位,美國次之,台灣、大陸墊底。

稍做提及,這是有人要求小生改的。

美國小說則相當現實,重點是主角幾乎都是大叔,他們的寓意會寫很深,且注重許多細節;蛤粒波特那個根本就是意外吹捧飛起來的異類,當然羅琳小姐本身實力個人依然給予肯定,只是說真的,名過其實。

不過美國小說廢話很多,到了台灣以後排版又差,字體縮小又不做空行,好歹視力也有1.2看的實在很辛苦。

用開掛而言,真正有問題的其實是在大陸和台灣的小說。

東門大人說的例子便是類似美國小說的寫作派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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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8 08:11 PM |只看该作者
十、小說寫作技巧相關心得 Part 3

小說的節奏。

  一部小說最重要的是什麼?
  簡單來說,我會告訴你,全都很重要。
  今天就來看看所謂的故事"節奏"。
  之前講的都是些基礎東西,現在講的這個是為了讓寫手們有個概念,但千萬別以為看過這個就能搞定此類問題,這東西是進階的,連我自己也只學了一半。
  小說的節奏是什麼?個人在此將節奏分為兩種。
  小學,或者國中,至少都該碰過所謂的顯微鏡。
  那麼應該也會知道了,有個東西叫做粗調節輪,另一個叫做細調節輪。
  這和節奏有點類似,一個是較為簡單的細部節奏掌控,一個則是難度極高的整體劇情節奏掌握。
  首先來看戲步的節奏掌握:這通常出現在敘述句中。
  範例一:
  「我要去逛街了。」
  我打開報紙:「是喔,逛哪?」
  「迪化街。」她表情有點怪。
  「買糖?」
  「對阿。」
  她穿上鞋子,關上門,出門了。
  ——這裡的節奏非常快,主旨在於表達"她要出去逛街了",中間一個怪異的表情作為簡單伏筆,而身為主角的"我"因為在這邊並不重要,所以不作多餘的描述。
  這是個快速節奏,接下來把節奏拖緩。
  範例二:
  「欸,我要出門了。」她換上了一件衣服,那是我上次幫她買的——這年紀的女孩總是穿太露。
  我攤開報紙,順便點了根菸:「是嗎?去哪?」
  「呃……迪化街。」她的表情有些怪異,彷彿隱瞞了什麼。
  我挑挑眉:「買糖?」
  「對阿。」她在玄關處穿上帆布鞋,匆匆地關上門,走了。
  「搞什麼,至少說聲再見吧?我妳爸耶。」
  ——這段明顯的將劇情拖大了,更多的動作敘述使文章看起來更為生動,就像電影一樣。
  但這時就要注意,這只是段近乎無關緊要的段落,如果再用更多的字去浪費在它們身上……
  範例三:
  「欸,我要出門囉。」她蹦蹦跳跳地來到門口,還一邊換上衣服,這件衣服比較保守了,是我上次買給她穿的——這年紀的年輕女孩子就是太愛露,我們這些老一輩的可不喜歡。
  當然,別人家的露這露那我是很歡迎啦。
  我攤開了今天剛買的報紙,上面是些無聊的政治新聞,無非又是誰誰誰搞了幾億的貪污案件;順手的點上一根菸,我問她:「去哪?」
  「呃……迪化街。」她僵了一下,表情有些怪異,卻又說不出來。
  難道是隱瞞了我什麼?這年紀的女孩子私密這麼多?
  我把報紙往下翻了一頁,發出刷刷聲,繼續追問:「買糖?」
  她匆匆走過我身邊,到達玄關:「對阿。」
  像是很急著逃離這裏似的,她快速把帆布鞋套上,中間還跌了個踉蹌,「砰」的一聲關上門,一聲招呼也沒打的就走了。
  ——這段的節奏更慢了,非常大量的敘述句,描述到一些一點也不重要的細節,說穿了就是廢話一堆,這可以用來充字數,也可以用來做一個劇情上的緩衝,但仔細想想——若是下一段也廢話這麼多呢?下下一段呢?下下下一段呢?
  最後就會變成歹戲拖棚,浪費太多精力在無關的事物上,導致文章整體速度被亂拖,下場就是崩垮。
  一部廢話一堆的小說是沒人會想看的。
  從上面三個例子可以看到:
  範例一、節奏很快的部份,這種近乎劇本式劇情帶過法適合用在不必要的部份,例如見面的寒暄、不是重要場景的部份、配角A對配角B的小對話等等……
  它可以做個很快速的劇情潤滑,替小說做些點綴,別讓整體太過倉促,同時具有銜接下一段劇情的功能。
  範例二、節奏算適中,不管怎麼用都算相當適宜的,但用多了卻會造成平板,那麼就算劇情很精采也不會有所謂的高潮,有些時候需要特別多的描述,有些時候只要輕輕帶過即可。
  範例三、節奏緩慢,基本上這種大量的描述更適合用在打鬥、特別強調的段落,例如驚天動地的一擊、女孩與男孩的初吻、爸爸打了女孩一巴掌的瞬間等等……這時會使用更華麗的辭藻來做敘述,從心境到肢體再到場景乃至於現場的氣氛。
  這種手法用起來很華麗,能夠給讀者"精采"的感覺,但這就像一首歌的高潮,如果整首歌都只有副歌,那還會好聽嗎?
  想像一下「珊瑚海」這首歌,從頭在那裡「噢蔚藍的珊瑚海——錯過瞬間空白耶——」沒有前奏沒有餘韻,只有副歌唱到尾,那周先生還能紅起來就太神了。

【如果你沒時間多寫,那麼至少多看。】

  剛剛在上面有提到銜接,一些新手可能不清楚"銜接"的作用,在這裡做個說明。
  作家總不能這邊寫完一段劇情馬上又跳下一段,沒有勇者的故事會像打洛克人一樣,這關魔王幹掉了下一秒鐘馬上去幹掉另一個魔王,中間不用吃飯睡覺拉屎泡妞?
  這時,潤滑用的片段小事就可以作為很好的銜接劑。
  以上面的範例文章來說,設定這樣子好了:女孩昨天在迪化街巧遇了男孩,男孩的東西掉了,女孩被煞到了,所以決定再去一次迪化街,把東西還給男孩。
  如果隔天劇情馬上跳到女孩已經在迪化街了,那身為主角的父親這個角色該怎麼辦?於是便需要中間那段"出門前的對話",讓故事的節奏稍稍緩下一些,同時也給讀者喘口氣。

【如果你沒時間多看,那麼至少多想。】

  這裡講的好像很攏統?但實際上許多作家都會犯了這樣的錯誤,尤其是新手——應該要驚心動魄的一拳揍下去了,結果卻因為敘述量太少的緣故,對讀者而言就只是「噢,主角快掛了,他揍出最後一拳。」
  把輕快的節奏用來放在這種壯闊的場面,應該是高潮的部分卻輕輕帶過,那麼這本小說劇情設定的在精彩也沒輒,因為不好看。
  經常有些作家會這樣回答:我是新手,我國文沒有大大你那麼強呀,所以我會辭窮,我不知道怎麼做更漂亮的敘述……
  錯,我國文不好意思最高也就考個八十,那種數字已經是灑花轉圈感謝恩典了,小說的實力和學校的國文是有很大差距的。
  例如說音樂,莫札特的古典和聯合公園,能比嗎?
  同樣都是用旋律和節奏帶來的聽覺享受,但你精通了古典音樂和精通了現代搖滾後,唯一相同的只有五線譜而已。
  小說和國文也是一樣,那些教的什麼譬喻法開門見山啦說穿了根本就是狗屁,讓你考試賺分用的而已,真要寫小說的時候,譬喻法啦隱喻啦暗示啦那些都是隨著本能一起的。
  簡單舉例:大叮噹的拳頭霸道而強勁,氣勢滂沱地朝大雄揮來,體質本就瘦弱的大雄頓時感到壓力,有若一座巨山直撲而來。
  這邊就一個譬喻法了。
  再看這個:他不喜歡一休,一休也不喜歡他。
  這就是頂真啦。
  回題。簡單來說,新手們,不是你們不會,是你們沒有去嘗試,沒有去吸收這些技巧。
  當你們看小說的時後,如果有心想寫,那就從別人的小說中去學習技巧。
  以小生個人舉例好了。
  「我不想裡妳了。」我看著她:「妳每次都騙我。」
  敘述句夾在兩句話的中間,無形中直接做出了一個頓點,讓句子生動許多。
  在我學會這種技巧之前,一向都認為小說中人物講話怎麼個講法?全都是XX說:「XXXX」接著VVV說:「VVVVVV」……
  那也是很類似劇本文的存在了。
  從其他人的小說中學習各種技巧,比誰在那邊教導半天都還要來的更快更有效。
  如果還是不懂?在這邊教個敘述的小技巧:仔細去想,例如大叮噹揮出這一拳,你要想,想要怎麼樣"讀者"才會清楚的知道說,這拳非常強,非常厲害,而且氣勢強大!

  要讀者知道,而不是你"自己"知道,這就是重點所在。

講完了細調節輪,這次就來看粗調節輪的部份。

  敘述的節奏細部上會使讀者感受到不同的精采程度,而整體劇情的節奏卻又不同。

  其實將它看的簡單點,就單純只是敘述節奏的放大版——這個劇情我該花多少字數去完成它?這個部分它值得多少字數?這整個章節的劇情進度應該要多少?

  重點來了,和敘述句不同,最難的就是「劇情進度」。

  各位都看過漫畫吧?

  漫畫中,主角眾人出發去冒險旅行了!接著隔天發生了許多故事——

  注意,「今天決定出發」到「隔天碰上事情」,中間至少隔了八個小時,最少也有六個小時讓人睡覺,但中間這段呢?

  被省略了,因為讀者要看的不是主角睡覺翻身打呼和踢被褥,而是主角英勇地將大叔們擊退,然後帥氣牽著女主角離開。

  將不必要的一大段時間省略,這就是個不小的節奏加速。

  那麼漫畫中同時也會出現的,就是用上整整一本漫畫的頁數來畫兩位高手的戰鬥,其中包括了對話、熱血漫畫中常出現的過往記憶、偶爾從他人角度出現的解說、以及重點的兩人戰鬥畫面等等……

  整整一本的量!這就是個高潮的部份,若以打鬥為例,那麼文字要有力,但速度卻不能快。

  這個不份以後再講,先注意節奏的部份。

  小說以實體書出現的話,用租書店的網路小說為範例,一本大約六至七萬字,而作家必須決定,這樣一本的字數量該讓劇情推展到什麼地方。

  是在哪時槓上大魔王?

  是在哪時得到了真愛的吻?

  是在哪時發現壞人的陰謀?

  是在哪時發現自己不是她心中唯一的男人?

  是在哪時發現自己其實已經膀胱癌末期?

  用一本書的量來決定這些劇情,夠嗎?還是太多?

  有點像是出門買菜前的大媽,哪種菜要花多少錢?今天該買多少肉?那裡該配個幾顆蒜,還需要點蔥,也順便給孩子們帶個點心……

  這就是最困難的部份——他是個大體的存在,這和作文那單單六百字不同,是一整個大型的存在,牽一髮而動全身;細調節輪在怎麼調,也抵不過粗調節輪輕輕一扭,粗調節輪的影響力太大了。

  小生自己曾經寫過一部關於機械戰鬥的故事,後來停掉是因為主角性格和自己稍微重疊,又討厭被說閒話,愚蠢的人們總喜歡用些假心理學去隨便揣測他人,最後再將錯誤的結論當成了不起的八卦四處宣傳。

  好啦抱怨時間過去了,來看那篇文章小生給自己下的評語:

  首先看文筆,正常,的確那時的自己水準差不多如此,因為算是挺認真在寫的作品,所以在自己看自己的程度上,頂多細部有些節奏失調。

  接著看劇情鋪陳,就設定而言算普通,並不具異常特別的構思。

  最後重點來了,沒有一個大綱。

  故事的大體簡單來說是現代少年被黑暗吞噬,來到了未來,用戰鬥機械與變異野獸對抗的時代,這是前段。

  在這邊的節奏都算穩當,因為只是剛開始。

  但接下來,主角要加入狩獵者公會,簡單來說就是類似傭兵的組織,接著——

  一時腦殘,速度失調,粗調節輪扭的太大力了。

  當回過神時,發現劇情居然瞬間推到了非長遠的地方,短短一集的數量,就推進到了戰鬥機械的秘密,以及戰鬥機械的自我意識,在這樣下去劇情很快就會到達終點。節奏崩潰,讀者頓時感到不對。

  其實很多出書作家也在克服著這種問題,他們寫的是超長篇,二十本、三十本的都有,如何讓節奏穩定下來真的是個關鍵,如果能夠做到這一點,那代表這位寫手在小說界已經算是正式踏入了,與門外漢這個稱號就此隔絕。


  要讓小說節奏穩定下來有個很重要的方法,就是大綱。

  寫作文時,會有所謂的大綱,老師通常會教:「起、承、轉、合」,開頭、中段、重點、結論。

  這四個步驟同樣也適用於小說,小說本身就是個大量的「起承轉合」,一個大故事中包含了許多小故事,而小故事一個個拼湊成了大故事,這就是小說。

  要明確的認知,如何讓小故事——那些一個個事件,哪個該講明白,哪個只要帶過就好;哪個重要?哪個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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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8 08:13 PM |只看该作者
十、小說寫作相關心得 Part 4

在開始之前,先問各位看倌們一個問題:想必各位都看過修真小說、網遊小說,以及奇幻魔法類別的小說,對吧?

  其中看看修真的威力翻天覆地、奇幻的強大魔法、網遊的故事題材,都是一個最基礎性的世界構成。

  那麼,為何卻沒在台灣小說界中看到這幾者的融合體出現呢?

  答案基本上也不用猜了,很簡單,問題就出在它【太難】。

  其實這個構思有非常多新手,乃至於老手都有考慮過——包括仙人、妖魔對上天使、惡魔的題材,但若仔細看其內容,會發現最終都會偏重於其中一方——通常以東方居多——對手的陣營純粹只是些插花角色,對於設定相當隨便,說穿了該部小說依然是歸類於修真當中。

  論起融合程度,最多只有百分之三十。

  為什麼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世界基礎很難融合呢?

  首先要看看它是否值得:很多新手喜歡將設定搞的很大,例如網遊的光種族就超過十種以上;屬性隨手一拋就是風木水火土雷冰玄天黃日光闇再加個渾沌;職業更是琳瑯滿目——你的小說,需要這麼多東西嗎?

  再看試圖將兩種基礎構成元素融合的小說:一部小說有了修真,它真的有【魔法】這種產物出現的必要性嗎?

  答案當然是要看故事設定如何,而故事的設定又得牽扯到更久遠以前:之前的東方修真與西方魔法界肯定有過接觸,那麼結果如何?相處融洽?放屁,基督徒和佛教徒能夠平靜的存活在同一顆地球上,純粹是因為上帝,或者佛祖,沒有親自出現在人們眼中過。

  如果哪天彌賽亞搭著火馬車降落凡間,然後給TVBS招開個記者會,順便分開台灣海峽,那麼過不了一個月這世界就只剩下一個宗教了。

  既然這兩方在邏輯上根本不可能和平共處,那麼是發生什麼事情?戰爭?

  戰爭結果誰輸誰贏,那要看作者自己的故事設定,亦或者根本沒有發生戰爭。

  扯遠了,回題。

  若這部小說以修真為基礎,魔法的出現就會過於突兀:就像洛克人衝進霍格華茲,接著用充電滿格的電漿炮把佛地魔給轟成碎渣一樣——這根本是兩種世界,他們沒有任何的共通點。

  拿修真與魔法世界來看,修真能力進代以來被小說不停的強化,大有以個人之力毀滅宇宙的地步;而魔法界亦是如此,但兩者的性質卻截然不同,導致它們的難以融合性。

  光看基礎存在好了,修真界認為力量在於天地之間,同時還有自己體內儲存的真原力,透過各種方式激發出來。

  而魔法界較長的解釋為元素之力充斥於天地,已自己體內儲存的魔力匯集元素,並用以攻擊。

  聲明,這裡講的當然都屬於陸、台式冒險小說。

  也許你會想:唬爛了一大串,結果這兩種在基礎上問題出在哪?根本就差不多啊!

  沒錯,根本就是大同小異,而這正是問題所在。

  兩個在性質上沒有差多少的基礎存在,作家該怎麼把它融合?難道說【喔,其實魔力和真原力就是一樣的東西啦!】那麼魔法和修真劃上等號以後,還算是融合嗎?

  基礎的融合性這方面,作家不但得顧慮到如何使這兩者的存在成為合理,同時也得想辦法讓它們擁有其獨特性,否則最終也只歸於三流設定,不如打從一開始便只有單一基礎。

  【喪失了獨特性的存在,那麼兩個世界構成的基礎和一個有什麼差別?】

  接下來是另一個更麻煩的設定問題:正如上面所舉的例子有講,該部小說將兩個世界分為東方與西方,但最終卻依然是將東方作為最大基礎,最後依然只是分類於修真類小說,並沒有達到融合的作用。

  此外,該部小說在兩種力量完全不同的運用上也沒有做出解釋,就只單純的說對方使用魔法,對讀者而言也許這不構成閱讀困難,但真要論起來,就是設定上的疏失。

  兩個世界,也就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社會型態,同時也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力量運用。上面有提到要讓兩者保有其獨特性,那麼要如何在這兩個世界中取得一個平衡呢?

  這不是用教就可以學會的東西,需要的是經驗,甚至是天份。

  講了一堆廢話好像有點扯太大,這邊來做個總結:新手們,別再做自己都無法負荷的巨大設定了,與其把精力浪費在一堆設定中,不如先想辦法讓自己的文筆成熟起來,把基礎的一切搞好後再來挑戰超長篇小說吧!               

所謂架構和大綱,都是一部小說的骨架。

每個人寫小說的方法各有不同,有得人喜歡謹慎,先想好一堆劇情,然後再慢慢的寫出來;有些人則乾脆寫到哪算到哪,後者的好處是樂趣多多,連自己也不清楚發展會到哪裡,但容易造成腰斬。

大綱泛指劇情,架構則更廣,包括了基礎存在的設定、角色配置等問題。

小說最先要擁有的當然是題材,你想要寫的是哪種小說?文藝愛情、奇幻魔法、冒險故事、穿越時空、網遊、武俠……每一種小說都有各自的重點與風格。

題材接著是文風,你是要搞笑?嚴肅?兼併?懸疑?恐怖?這也是一個重點。

還有創意,創作這種東西要的就是創意,文筆是基礎的底子,但若是沒有創意,就算國文老師上陣執筆寫部小說出來,講難聽點未必就是好的作品。

創意才是重點,這也是架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更決定了讀者是否會對此作品產生青睞。

嗯,其實這篇心得文小生並沒有一個計畫性,所以今天就寫篇大綱與架構的心得好了。

最後回答你的問題:想要有好的架構,有個重點,就是邏輯能力。你要顧及整篇故事,能夠完全掌控住故事,就算偶爾偏道了也能及時拉回來,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創作經驗,而不是靠著理論就可以解決的。

本篇心得文基本上都是些理論性的東西,在此呼籲,創作之路就像學畫畫——別人教的只是一部分,真正還是要靠自己多看、多練,這才是進步之道。               
               

何謂在敘述中的贅詞?

  首先,我們可以看看以下示範:

  一:枯黃的楓葉自樹梢飄滑掉落。

  二:枯黃的楓葉自樹梢飄落。

  在範例一中,明顯的那句「飄滑掉落」,就是累贅字——即使少了「滑掉」這兩個字,也不會對文章造成影響,甚至在整體上顯得更乾淨了。

  贅字就是這樣,明明沒有必要,卻又硬加進去,用俗語「脫褲子放屁」便可以解釋。

  但注意,這和加強敘述效果用的「強調」手法卻又不同!

  將上句稍微修飾一下——

  例子三:「枯黃的楓葉自樹梢,輕巧地、飄然地滑落……」

  在這邊,將「飄落」和「滑落」做一個結合,「飄落」成了輔助「滑落」這個動詞所用的形容詞,這樣一來,就給讀者更強烈的視覺影像。

  那麼,該如何避免多餘的贅字呢?

  去除贅字向來都是作家的首要課題之一,首先最簡單,也是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寫完後立刻自行閱讀一遍。

  一位作家在寫完作品後,一定要做所謂的潤稿和修飾,同時順便將錯字更正,最後再呈現給讀者。

  當然一定會有漏掉的,尤其像小生這種一旦開始寫就是大量文字產生的類型,在檢查時經常因為粗心而漏掉一些錯字,這時如果有讀者好心肯幫忙挑錯的話,別懷疑,心懷感激地去改吧。

  回到正題:當作家在檢查時,建議用默唸的方式。

  默唸,這就像朗讀,有些字句光用眼睛晃過去時看似很正常,但念出來以後卻又總覺得有點不對勁。

  只要認為不對勁,那麼就改下去吧,自己都認為有些不妥了,同樣的也會有讀者察覺異狀。

  這種方法可以說是最方便,也最普遍的檢查法,當然有些人習慣寫一點小段落就立刻做一次矯正也是不錯,但這樣一來無法從大體方面確認節奏的掌握,會有點可惜。

  另一種方法,就是化腐朽為神奇。

  文筆是所有作家的根本,你今天不管劇情設定的再怎麼精彩,如果文筆很差,那麼講好聽點叫做璞玉——講難聽點,就是醜婆。

  最近總是在提倡著內在美,事實上,好看的人就是贏在起跑點了——妳今天如果是個正妹,馬上就會有一堆人想要來認識妳;如果今天妳是個善良的肥婆,那麼他人對於任是妳這個人的內在也會興致缺缺。

  這就是現實,小說同樣也是。

  文筆差勁的小說,別人一眼晃過去就認為「噢,爛作。」

  當給別人的第一印象很差時,作家又如何敢期望讀者繼續閱讀下去?

  上述是說明文筆的重要性,現在就回歸到我要講的部份:化腐朽為神奇。

  以之前的例子一來看:枯黃的楓葉自樹梢飄滑掉落。

  在這邊,看起來就很累贅,對吧?

  但看看例子三:枯黃的楓葉自樹梢,輕巧地、飄然地滑落……

  哪裡不同了?

  同樣是落葉,同樣自樹梢,但卻多加了不少的形容詞來增加美感。

  輕巧地、飄然地滑落,說穿了和「飄滑掉落」是差不多的景象,但在閱讀上給讀者所帶來的感受卻是雲泥之別——一點點修飾,一點點粉妝,卻有如此巨大的差異。

  這簡直就像便利商店裡的柳橙汁一樣神奇:調配出化學味道後,因為缺乏顏色,所以用寄生在仙人掌裡的蟲子磨碎後製成染料,調出剔透晶瑩的橘紅色彩。

  喔,順帶一題,如果看到食品標示裡有寫著「胭脂蟲紅」,現在可能會把蟲那個字去掉,總之就代表它的天然染色料是蟲子。

  用文筆修飾過後的贅字就不在叫作贅字了,就成了強調,這和一般的單純刪去法不同,能夠給讀者更棒的閱讀效果,只是比較麻煩。


  現在回答亦鏡你的第二個問題:重複的強調是累贅嗎?

  答案是看情形。

  敘述句的強調方法,可以像剛才用的大量形容來增強文字的華麗感,也可以用覆頌的方式。

  這就像口語中所說的:「很強很強。」

  重複了兩次,但這樣子算贅字嗎?

  以下隨性舉例:

  小明被胖貓一拳擊飛,立時成了滾地葫蘆,連翻了數圈。

  「我靠,你怎麼不說它的真實身分是小雞噹?」小明咳出一口血,對小華大罵。

  小華乍舌:「哇,有這麼強?」

  小明帥氣的抹去嘴角血跡:「很強很強。」


  在這種時候,當然無可否認的有更好的形容詞可以代替,但光看這種覆頌強調的方法而言,是可行的,並無任何不妥。

  基本上重複的強調效果和累贅詞雖非只有一線之隔,但亦是需要好好掌控,以免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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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01:17 AM |只看该作者
真的好多资料
要慢慢看了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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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01:10 AM |只看该作者
這個帖子太好了!
給你個贊!
我本身也有寫作
不過現在寫得和以前寫的大不相同
還曾經貼在台灣論壇被那裡的版主說我第一次寫的根本就不是小說而是劇本
還說我乾脆去當編劇,別寫小說了
那時超——受傷上的

太多字了,我只看了幾個而已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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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02:12 AM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
佩服得五体投地,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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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 06:34 PM |只看该作者
受益良多,谢谢分享了。。。
只是感觉好长哦。。
我做了重点记录。。^^
发现了很多以前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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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看?没看过那么有意义的头衔?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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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08:02 PM |只看该作者
非常谢谢lz的帖子
我会好好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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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08:15 PM |只看该作者
顺带一提,「」不是我不想用,而是我要打很困难。我正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要开菜单开选项才可以用啊
有什么比较快捷的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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