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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构成诽谤罪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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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10:52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九月头,我想要找代购帮我购买一些淘宝商品。我在论坛很多卖家的帖子都有留言询问价钱。当然也包括卖家F的帖子。后来我发现现在也有提供“代运”,就是找个代理帮我充值支付宝,我自己在淘宝跟淘宝卖家买货,再找个本地代理,把货寄到本地代理的中国仓库帮我把货品运回来。我只需要还中国到马来西亚的运费,这样汇率比较高,也可以省却代购的服务费。我发现卖家F代为充值支付宝的汇率比较高@ 2.09。

我于6-9-2011 11.07pm通过帖子PM向卖家F索取他的银行户口资料,想要转账给他。我就照着卖家F给予的银行户口在11.34pm转账到名为DXT的户口。转账之后通过PM通知卖家F转账的资料,并且提供我的支付宝ID和密码让网友F帮我充值支付宝。之后,我于11.24pm看到我的支付宝户口被充值了正确的数额。11.50pm & 11.54pm,卖家F连续两次在PM里要求我到卖家F的买卖帖里报平安。

我在11.34pm转账,并在11.42pm收到支付宝充值。我自然是觉得卖家F没有问题,就在帖子里给了好评,称赞卖家F的效率快。后来我发现充值的数目不够,就在8-9-2011 00.55am再次找卖家F帮我充值我的支付宝户口。卖家说必须等到早上才能充值,为了保留2.09的汇率,我就在1.18am就着之前的DXT户口转账。之后我也在11.52am收到支付宝的充值。因为卖家F的代运空运费比较高再加上是论坛里的新手卖家,所以我没有找他代运。我之后在J论坛找到了另一个卖家帮我代运。

16-9-2011 8.47am,我收到一个来自7122的简讯《骗子X,已掌握你的犯罪证据,若不想你刚出世两个月女儿的未来糟蹋在你手中,现在就把钱还给所有受害者。》我以为是玩笑的简讯,就没有理她。当晚9点多左右,我的朋友在面子书找上我,问我发生什么事?为什么全世界都在找我?并且给了我一个论坛帖子的链接。帖子是一位网友Y于16-9-2011 6.52pm开的。网友Y说我是卖家F的真正身份,是大骗子XXX!并且声称她已经掌握了我的一切犯罪证据。网友Y还在帖子里贴了我的名字、地址(仅缺门牌)、联络号码、银行户口,上载我与老公、姐妹的合照。更与其他网友不停抨击我和我的家人。

他们的言论包括:-

网友Y:
    “XXX!我已掌握你的犯罪证据!如果不想你刚满月的宝宝有一位全世界都知道她是骗子的妈妈,你最好就把钱还给受害者!没钱帮你女儿买保险也不是这样。”
    “如果真的不还钱,不止她会扬名台湾,照片里的老公K也没脸见人了!”
    “很多人问我能不能拿回钱,那就要看她多想上报及变成面子书的名人了!她不还钱,明天开了Page给大家帮她宣传。”


网友C:
    “XXX,我们只是想要把钱拿回吧了。不然的话,你等着。因我是JOHOR的,我想我报警的话,你肯定完蛋!”
    “为了骗那一点钱来买女儿保险?没钱就不要学人买保险。”
    “我会把她放去面子书的,更多人会知道。”
    “如我是她女儿,我死掉算了。做鬼都好过做她女儿。”


网友L3:
    “看到她把手砍掉我就安心了”


网友L:
    “有这样的妈妈 =.= 死去算了”
    “那些死不人错的!真的去死算了。”


网友明:
    “为了争取信任,这骗子还玩分身术,在自己的帖里给好评!”


网友W:
    “我是看到yingying_carol给好评才敢跟他买的。谁知是分身在自己贴里给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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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10:52 PM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reamevil 于 2011-9-21 10:54 PM 编辑

对于这件事,我很震惊!在帖子里要网友Y出示她所谓的证据。

他们所查到的证据:-

有一位受害者,网友P于6-9-2011 7.52am转账给卖家F的YKY户头。(注:卖家F于买卖帖发布的银行户口与PM里给我的户口是不同的,只是我后来才知道的。)网友P需要卖家F帮她代购淘宝商品。其中一样是陶土人DIY,里面的100本教材是softcopy,会email给买家。所以网友P给了卖家F自己的email address,让卖家F把网友P的email提供给淘宝卖家,以便淘宝卖家可以email教材softcopy给网友F。之后,卖家F于6-9-2011 11.37pm要求代理DXT(既卖家F提供给我的银行户口持有人)帮卖家F充值支付宝,并提供了银行交易记录、我的支付宝ID和密码,声称是自己的I支付宝ID和密码。(即我在PM里提供给卖家F的资料)

网友Y分析卖家F是为了要拍网友P的货品,所以卖家F需要充值支付宝来拍货。从代理DXT提供的资料,他们知道了“卖家F的邮址和支付宝户口”是d_c@hotmail.com。银行户口最后三个号码是533。之后就上网google搜索邮址d_c@hotmail.com,然后得到我于买卖帖售卖十字绣成品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所以就找到了我在CARI论坛的ID – yingying_carol,再从我的婚嫁贴里拿到我的照片。网友Y就开了这个帖子,并在我的资料上标签我是“大骗子XXX!”

帖子里,网友Y还声称从情报局得到消息,查到卖家F的联络号码是名字HJK与地址81500 PEKAN注册的,而我的地址也是在81500 PEKAN。所以就有“十足的证据”证明我就是卖家F!网友Y也有提到她的资料/证据是来自一位警长的女儿。

17-9-2011 1.17am 我收到朋友转发的email,朋友说这就网友Y所说的证据。Email来自kxxyyxxx@yahoo.com,Email标题为Liar Evidences,里面有一个attachment名为Liar Fxxxxxxx(第一行写着“WANTED”,内容就是yingying_carol是骗子,还附上了我的个人资料、照片,网友Y所谓的证据与受害者名单),email里说着“Attached is all evidence of the liar. Report to the police and arrest her!”我就这封email质问网友Y,她回复是另一个受害者寄给她的。而且就她于14-9-2011 5.52pm在卖家F的帖子里发表的言论

   
很劲爆的消息,时机成熟会让大家知道。我现在有七个受害者的资料,今晚会每人寄一份。


我可以相信她已经吧这份email发给很多人了。就算她最后于17-9-2011 6.24am在她开启的帖子移除了我的资料与照片,但是已经有很多人看见这个所谓我是骗子卖家F的资料。

17-9-2011 10am我前往北干的警察局报警。并且在第一时间上载我的报案纸,可是网友Y还是不停地揣测我。

   
“那些让卖家F充值的都不会帮要购买的link给卖家F,要购买的也会有些询问和改变,和我的直截了当有很大的不用。”
    “很多人包括我都是因为看到金牌会员yingying_carol的好评才放下戒心的。”


我回应

   
“所有的钱都不是汇入我的账户。如果你们要追讨你们被骗的钱,你们应该去找你们汇账户口的持有人 - YKY。你们的钱全都是汇入他的户口,应该找他,不应该找我。”


网友Y回应

  “找到也没用。姓Y的说不认识卖家F,更恶人先告状说women是自愿汇款给他。警方也只能暂时释放他。”
    “找到人,他赖死不认,也拿他没有办法。”


所有的资料显示钱都是转账到YKY的户口,如果这整件事他都不知情,那么就应该让他把钱还出来。

就他们所说的证据,网友P的陶醉人DIY并没有通过我的支付宝支付,我的支付宝户口只是购买了我自己的东西。网友P于6-9-2011 7am转账到卖家F的户口,网友P也在卖家F的帖子里确认她的确有在汇款当天下午收到淘宝卖家email给她的100本教材。而我是在6-9-2011 11pm要卖家帮我充值支付宝。而且从淘宝商品陶醉人DIY的成交资料显示,于6-9-2011只有三笔交易,分别于11.59am、5.13pm和7.18pm。网友P是在汇款当天下午收到Email,我是于11pm找卖家F帮我充值支付宝。所以说卖家F是为了拍网友P的货而找代理DXT充值支付宝,这点是不成立的!而且成交记录里的三个买家都不是我。我的支付宝也没有这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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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10:53 PM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reamevil 于 2011-9-21 10:55 PM 编辑

最后,因为我有于网友Y张贴我个人资料的帖子按报告,论坛里的mall_admin出面证明我和卖家F的IP地址是不相同的。

以下是我想询问的法律问题:-
1.我的买卖帖就佳礼论坛的版规,提供了卖家(就是我)的资料与银行户口。买卖帖最后无人问津,在我还没去删除个人资料之前,就已经被版主移动到旧主题回收区,普通会员进不去,不过如果在google搜索,还是能看见。虽然是我自己把资料放上网,但是他人可以在复制了我的资料之后,在资料上冠上骗子的罪名吗?

2. 关于网友Y的这些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诽谤罪名?我被冤枉的是诈欺罪名。如果诽谤罪名是算刑事诽谤,还是民事诽谤?

3.网友C的言论是否也是构成诽谤罪名?

4.在还没确认我的罪名之前,把我的个人资料和照片冠上骗子的罪名并散播,算不算是侵犯隐私权?如果就算我是罪犯,这样的行为算不算侵犯隐私?

认真询问法律建议,也请麻烦各位认真回答。谢绝灌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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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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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11:33 PM |只看该作者
如果要讨回公道,可以去律师楼问一问,或者有律师朋友可以询问一下。觉得网络真的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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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11:45 PM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Dreamevil


    毁谤罪属于民事诉讼 告人者要提出一切的证据 证明那个人毁谤你 你要收集所有的证据并提出证明证据的真实性 最后法官会对你的身份地位毁谤对于你的伤害来做赔偿判决 但如果你只是路人abc 而谣言又是发布在网上 你找律师没什么用咯 去找个杀手还比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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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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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06:37 PM |只看该作者
毁谤罪要找有经验的律师帮你打
主要是看在
那些流言对你照成的伤害有多大来定罪
而且是civil case,
最后是以赔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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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3 12:41 PM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可以帮忙吗?!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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