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Sharer
选择您要替换的背景颜色:
【农历新年】背景图片:
个性化设定
 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26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夫與小三黏在一起 賠元配50萬

[复制链接]

4303

主题

0

好友

6358

积分

百变名嘴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0-12 05:46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2014.10.12 03:06 am

一名男子外遇產女,還接小三到樓下住;他的林姓妻子某日與「樓下女鄰居」吵架,被嗆「妳老公跟我上床,連小孩都生了。」才驚覺丈夫劈腿。林婦告兩人妨害家庭,因逾越五年追訴期不起訴,後來請徵信社拍到丈夫與小三出遊及親密互動,提告求償一百五十萬元。

一審認為跟拍的照片只有擦手臂、拉衣服,沒逾越朋友關係,判決免賠;二審認為有婦之夫應保持交友分際,兩人不是夫妻卻數天同進出,還有肌膚接觸,侵害林婦的配偶權,判決兩人連帶賠償林婦五十萬元。

林婦結婚超過四十年,育有三名子女;她丈夫廿四年前外遇產下一女,隨即就接小三到同社區住;林婦被蒙在鼓裡多年,直至前年和對方爭吵,被嗆聲才知丈夫外遇。

林婦前年告丈夫和小三妨害家庭,但因妨害家庭罪追訴期僅五年,林婦無法舉證丈夫與小三在五年內仍發生性行為,檢方以逾追訴期為由處分不起訴,林婦另提出民事求償官司指出,得知丈夫外遇廿多年,還把小三接到樓下住,宛如晴天霹靂;她天天以淚洗面,體重從四十二公斤掉到卅六公斤,身心煎熬。

她說,前年暑假找徵信社查,拍到丈夫和小三前往護膚店,並在河堤公園獨處;徵信社也拍到丈夫載小三到基隆,三天後又拍到丈夫拿毛巾擦臉、胸口後,用同條毛巾幫小三擦身體。此外,女兒和小三女兒名字只差一字、筆劃相同,可見丈夫對小三母女的重視。

林婦的丈夫和小三都說,兩人生下女兒就結束感情,但身為孩子的父母,難免有接觸;孩子的媽媽偶爾請孩子的爸爸開車,純粹是朋友間幫忙,與私情無關,但高院合議庭認為兩人已侵犯林婦配偶權,要賠。




收藏收藏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JBTALKS.CC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 |Share

GMT+8, 2024-10-26 01:28 PM , Processed in 0.09596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Ultra High-performance Dedicated Server powered by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Domain Registration | Web Hosting | Email Hosting | Forum Hosting | ECShop Hosting | Dedicated Server | Colocation Services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Copyright © 2003-2012 JBTALKS.CC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联盟网站:
JBTALKS 马来西亚中文论坛 | JBTALKS我的空间 |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