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Sharer
选择您要替换的背景颜色:
【农历新年】背景图片:
个性化设定
 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930|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莱纳斯正式获临时营业执照,稀土10月运到投产。

[复制链接]

78

主题

0

好友

295

积分

支柱会员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9-5 11:19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吉隆坡5日讯)莱纳斯稀土厂今日正式获得由大马原子能执照局所发出的临时营运执照,预料会在1 0月將稀土原料运抵我国,以投入生產。

这个临时营运执照的有效日期,是从2012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2日。



大马原子能执照局今日在官方网站上张贴文告,阐明该局董事部是于9月3日的会议中议决,莱纳斯已符合所有技术需求,这包括尘埃控制措施、固化处理辐射性残余物的方法以及符合所有规则。

「原子能执照局也注意到莱纳斯承诺將把其先进物质厂的水沥滤净化固体残余物运出大马,因此决定发出临时营运执照给莱纳斯,执照有效期为2012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2日。」

文告指出,临时营运执照將允许莱纳斯在当局的密切及持续性监控下,分阶段及在数量有限的情况下,试验性处理提炼稀土。

原子能执照局將于本週五在位于龙溪的总部召开媒体匯报会,讲述此事。该局总监拿督拉惹阿都阿兹今日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暂时不愿针对莱纳斯的临时营运执照作出回应。

2年转换正式执照

原子能执照局于今年1月30日的会议中,决定批准莱纳斯(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的稀土提炼厂临时营运执照,当局也规定莱纳斯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另一方面,莱纳斯今日也发表文告,確定莱纳斯先进物质厂已获得原子能执照局所发出的临时营运执照。

莱纳斯强调,原子能执照局將监督该厂的营运,並遵守所有安全准则,因这將成为该厂要將临时营运执照在未来2年转换成正式营运执照时所必须符合的標准。

莱纳斯公司执行主席尼克柯迪斯认为,获颁临时营运执照对莱纳斯而言,是一个显著的里程碑。

「临时营运执照进一步验证了莱纳斯在大马营运的安全,同时也支持权威辐射安全机构,即国际原子能机构之前的评估,指莱纳斯先进物质厂是安全且符合国际规格的。」

冀实现「零危害」

他说,当局批准莱纳斯开始投入运作,也验证莱纳斯一直以来所承诺的安全、健康、环境以及社会价值观,並强调该公司希望实现「零危害」的目標。

他披露,原子能执照局发出临时营运执照,令莱纳斯能够在10月开始投入运作,这包括入口稀土原料以及第一次进窑所有必须符合的步骤。

莱纳斯强调,將超越所有临时营运执照所制定的严格標准,而这將通过把残余物运出大马来达成,因为这是大马社会所忧虑的问题。

位于关丹格宾的莱纳斯先进物质厂是莱纳斯全球最大的稀土提炼厂,佔地20公顷、耗资9亿令吉,负责处理来自西澳韦尔德山矿场的稀土,计划每年提炼2万2000公吨的稀土,並带来17亿美元的出口额。

明年首季可生產逾万公吨稀土

莱纳斯公司预测,直至明年首季,关丹格宾的稀土提炼厂所生產的稀土可多达1万1000公吨。

莱纳斯公司执行主席尼克柯迪斯说,一旦首阶段建筑工程料將在今年杪全面竣工,莱纳斯稀土厂便会投入生產。

他指出,第二阶段建筑工程將在明年第二季完成,届时將会进行大量生產,预测將是总生產力的60%至70%。

「我们预测到明年杪,我们可以达到最高的生產力,即一年生產2万2000公吨稀土。」

柯迪斯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但是这样的生產规模还是无法满足全球的需求。
(东方日报)




收藏收藏0

0

主题

0

好友

860

积分

青铜长老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发表于 2012-9-6 08:00 AM |只看该作者
这下真的是很不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6

主题

5

好友

6828

积分

版主

Rank: 70Rank: 70Rank: 70Rank: 70Rank: 70Rank: 70Rank: 70

3#
发表于 2012-9-6 08:44 AM |只看该作者
愤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26

好友

2万

积分

巅峰尊者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4#
发表于 2012-9-6 09:25 AM |只看该作者
为了把自己的口袋填满,简直把人民的安危当作儿戏。。。什么零危害,自己搬到那里住啦,看看是不是真的零危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1

好友

1771

积分

白银长老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5#
发表于 2012-9-6 10:48 AM |只看该作者
回复的人还真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60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2Rank: 2

6#
发表于 2012-9-6 04:05 PM |只看该作者


没的救。。。。一旦开始了,就很难停下。

两年后又会用其它理由。。。这个啦那个啦。。。。招牌动作!

恶梦的开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JBTALKS.CC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 |Share

GMT+8, 2025-1-21 10:06 PM , Processed in 0.10932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Ultra High-performance Dedicated Server powered by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Domain Registration | Web Hosting | Email Hosting | Forum Hosting | ECShop Hosting | Dedicated Server | Colocation Services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Copyright © 2003-2012 JBTALKS.CC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联盟网站:
JBTALKS 马来西亚中文论坛 | JBTALKS我的空间 |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