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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平走過馬共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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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7 09:16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流亡在泰國南部的前馬來亞共產黨總書記陳平為了要回國,曾向3位首相(敦馬哈迪、敦阿都拉、納吉)求助,不過皆遭拒絕。

 陳平在2005年,首次入稟法庭,要求回國,時任首相敦阿都拉沒有贊成或反對讓陳平回國,他認為,既然陳平已入稟法庭,就交由法庭決定;結果陳平被法庭拒絕其申請。

 既然無法通過司法途徑完成心願,陳平曾公開指稱要與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見面,親自傳達他的心願。

 納吉曾在2009年12月期間官訪泰國南部,不過,他早已一口拒絕與陳平會面,更聲明陳平在馬共期間對國家傷害太大,拒絕給他回國。

 其實與陳平較有淵源的是前首相敦馬哈迪,當初簽署《合艾和平協議》時,代表大馬政府的正是時任首相的馬哈迪。

“勛章不能當生命重心”
不後悔與英國翻臉


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后,馬共為了抵抗日本對馬來亞的侵略,與英國站在同一陣線,當日本投降后,馬共獲英國的讚揚,陳平更獲頒勳章。

 根據《我方的歷史》內容,陳平獲得兩枚獎章及一枚大英帝國功勛章(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OBE),這些殊榮是頒給日治時期,在馬來亞為英女王服務的有功人士。

 不過,在日本退兵后,英國重新殖民馬來亞,這與欲消除殖民主義的馬共產生衝突,馬共在陳平領導下反抗英國殖民,英國收回頒發給陳平的勳章。

 針對此事,陳平在自傳中說:“我無法將勛章當作生命的重心。我那年代的人夢想著消除馬來亞的英殖民主義。對此,我感到自豪。”

入稟高庭要求回國遭抗議

陳平曾在2005年3月5日,入稟檳城高庭,要求回國,引起舉國關注,很多前軍人、警員皆到法庭外抗議,宣稱陳平是叛國者和罪犯等。

 案件較后移交吉隆坡高庭,高庭于2007年7月31日,諭令他必須在14天內提呈報生紙和公民權相關文件,證明他是大馬公民,由于他無法提呈有關文件,高庭駁回他的回國訴訟申請。

 陳平較后入稟聯邦法院提出上訴,聯邦法院三司在2009年4月30日,一致裁決駁回其上訴,令陳平回國夢破裂。

求助3任首相不得要領

流亡在泰國南部的前馬來亞共產黨總書記陳平為了要回國,曾向3位首相(敦馬哈迪、敦阿都拉、納吉)求助,不過皆遭拒絕。

 陳平在2005年,首次入稟法庭,要求回國,時任首相敦阿都拉沒有贊成或反對讓陳平回國,他認為,既然陳平已入稟法庭,就交由法庭決定;結果陳平被法庭拒絕其申請。

 既然無法通過司法途徑完成心願,陳平曾公開指稱要與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見面,親自傳達他的心願。

 納吉曾在2009年12月期間官訪泰國南部,不過,他早已一口拒絕與陳平會面,更聲明陳平在馬共期間對國家傷害太大,拒絕給他回國。

 其實與陳平較有淵源的是前首相敦馬哈迪,當初簽署《合艾和平協議》時,代表大馬政府的正是時任首相的馬哈迪。

敦馬曾有意安排返國

 馬哈迪退位前,據說曾有意安排陳平回國,由于權力交替影響,此事告吹。

 不過,馬哈迪在陳平入稟法庭要求回國失敗后,曾促請政府堅持不讓陳平回國,以免引起部分人士不滿。

 在陳平申請回國期間,民間尤其很多華團組織,都促請政府允許陳平回國,讓這名老人在家鄉安享晚年。

簽署合艾和平協議
結束41年武裝鬥爭


《合艾和平協議》是在1989年12月2日,由馬共、馬來西亞政府和泰國政府所簽署的協議。

 這是繼1955年12月28日及29日的華玲會談失敗后,相隔34年后,馬共才與政府達成的協議,結束馬共41年的武裝鬥爭。

 不過,這項《合艾和平協議》內容保密,媒體只能根據《聯合公報》發表的扼要說明,作出報導。

 陳平在要求回國的事件上,曾針對《合艾和平協議》內容,指政府沒有遵守協議,讓他回國。

 1996年2月,泰國政府談判團團長吉蒂叻達納差耶將軍撰寫《馬來亞共產黨、馬來西亞和泰國》一書,有關合約內容才曝光。

 根據有關和平協議第3.1條款說明,出身于大馬的馬共成員及其放棄武裝的成員,要在大馬定居,應獲允許根據大馬法律返回大馬。

 聯邦法院在審理陳平申請回國的案件時,也沒諭令詮釋有關和平協議條款。

 除了陳平,當時1000多名走入森林打游擊戰的馬共分子,選擇走出森林,回去馬來西亞的人不少,他們都允許自由進出馬泰,當中包括馬共主席阿都拉西迪。

政府懸賞25萬通緝陳平

陳平在1947年取代萊特,出任馬共總秘書,成為馬共核心人物,在馬共被英國宣布為非法組織后,陳平自然成為英國追捕的頭號人物。

 據知,當年《海峽時報》曾刊登一則懸賞啟事,馬來亞政府懸賞25萬元通緝陳平,按照當時的貨幣價值,該筆懸賞金相等于今日的113萬令吉。

 1948至1960年間的“馬來亞緊急狀態”時期,約1萬人被殺,陳平逃到中國,繼而帶著數以百計游擊隊員流亡到泰國南部,在馬來西亞成立至簽署《合艾和平協議》前,馬共一直與馬來亞政府對抗。

 馬共解除武裝后,陳平不獲允許回國,一直住在泰南,受到嚴密保護,深居簡出。

 陳平擁有不平凡平生事蹟,不過,他進入暮年后曾接受媒體訪問,形容自己“徒有虛名,名字響亮,本事不大”,淡然接受英雄遲暮的道理。

原名王文華 生於實兆遠

陳平原名王文華,1924年生于霹靂州實兆遠,祖籍中國福建省福州福清。

 陳平有10名兄弟姐妹,他在家中排行第2,父親王聲標是腳車店店主,不過,陳平沒有繼承父親的腳車店生意。

 他在1939年宣誓加入馬來亞共產黨,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后,加入抵抗日本侵略的游擊隊,與英國陸軍並肩而戰。英國政府曾因他在戰時對英國的貢獻,頒授英帝國員佐勳章,后來因陳平領導馬來亞共產黨軍隊反抗英國殖民統治,收回有關勳章。

1948年成首號通緝犯

 1947年,馬來亞共產黨原任總書記萊特,遭揭發為間諜被殺,陳平接任馬來亞共產黨總書記一職,領導當時以華裔馬來亞人為主的游擊隊,與當時的英國皇家陸軍與英聯邦國家合組的部隊,后來的馬來西亞部隊在森林打游擊戰。

 1948年6月,馬來亞進入緊急狀態時期,陳平成為大英帝國的首號通緝犯。

 1955年,國父東姑阿都拉曼領導的聯盟,在立法會議選舉中取得壓倒性勝利。當時,東姑阿都拉曼提出在吉打州華玲進行和談,馬來亞聯邦和談團由東姑阿都拉曼、陳禎祿與大衛馬沼領導,馬共就由總書記陳平與和中委拉昔邁丁負責。

 由于當時政府無法接受馬共不用投降字眼等的要求,和談無疾破裂告終。

 經過多番談判,在1989年,馬共、泰國政府與馬政府簽署《合艾和平協議》,馬來西亞共產黨自願解除武裝。

 陳平之后一直居住泰國南部,在2003年以英文寫成自傳《My Side of History》(我方的歷史)。在2004年,獲新加坡政府特許,以學術研究為由,短暫訪問新加坡。

陳平生平大事蹟
1924年10月21日        在霹靂州實兆遠出世
1940年1月        被接納為馬共黨員
1940年7月4日        離開家鄉實兆遠
1941年12月        參與抗日戰爭
1942年1月10日        組織馬來亞人民抗日軍(MPAJA)
1945年        二次大戰結束
1946年1月        獲英國頒發勳章
1946年10月中        在檳城,共產黨原任總秘書萊特被發現叛黨,取走大筆黨產
1947年        萊特被殺,陳平接任總書記
1948年        馬共被當時殖民馬來亞的英國,列為非法組織
1950年        英國人開始迫使華人搬離原有家園,遷往新村,令馬共由農民得到補給出現困難
1951年10月6日        英國駐當地最高專員亨利葛尼被殺
1952年2月7日        吉拉德接任英國最高專員,以強硬手段鎮壓馬共
1955年12月28日        陳平代表馬共,與政府在華玲會談,但會談失敗
1960年        馬來亞緊急狀態令結束
1989年12月2日        馬來西亞、馬共和泰國政府簽署《合艾和平協議》,在泰國建立和平村
2004年10月6日        陳平應新加坡國立大學邀請,訪問新加坡3天。
2005年        陳平入稟法院申請要求回國,但被法院拒絕。
2009年12月        陳平出席合艾和平協議20週年紀念大會,聲稱是他最后一次發表演說。


遭馬共無辜殘害…
陳平向罹難者家屬道歉


陳平在2009年首次開口,向遭受馬共暴行殘害的罹難者道歉。

 陳平接受英文《星報》訪問時坦承,馬共雖強調不會殘殺無辜,但是在“一些情況”下,他們確實可能犯錯,殺害無辜平民。

 “如果曾殺害無辜平民,我對那些受害者的家屬道歉!”

 “我對我的戰友所作所為負起全責。有時在戰場上,我們是無法分辨誰是無辜的,誰不是無辜者。”

 陳平過去都不曾對馬共所造成的死亡感到后悔,也沒后悔堅守共產黨主義。這是陳平首次透過媒體,罕見地向罹難者及家屬道歉。

 “如果你說我們殺害人民,也有共產黨員被保安部隊殺死。”

 針對陳平的道歉,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指國人至今仍不能原諒馬共,因此,他拒絕陳平的道歉。

出版自傳陳述馬共回忆

2003年9月,陳平出版了他第一本英文版回憶錄《My Side of History》,然后在2004年10月,中文版也面世,譯名為《我方的歷史》,以陳平的角度陳述馬共反英反殖民戰爭12年的回憶。

 他在書中說:“回首過去的歲月,我總是小心翼翼,以免自己掉入美化過去的陷阱。我的生活畢竟也太少事物,能讓我為陳平舊事撒謊。”

 他在此書中提及與官方不同角度的馬共歷史,對馬共歷史研究非常重要;在陳平推出自傳后,馬共前主席阿都拉西迪也推出本身的自傳。

 陳平曾在2009年11月,出席合艾和平協議20週年紀念大會前,接受中文報章的訪問,詢及是否會撰寫第二本回憶錄時,他自稱已年老,沒有心力再寫第二本回憶錄。

華玲會談

 1955年12月28日和29日,東姑阿都拉曼領導的聯盟,在立法會議選舉中取得壓倒性勝利。當時東姑阿都拉曼提出在吉打州華玲(Baling)進行和談,由當時馬來亞聯邦和談團,由馬來亞聯邦首長東姑阿都拉曼、馬華總會長陳禎祿與新加坡自治邦首席部長大衛馬沼(David Marshall)領導,馬共由總書記陳平、陳田和拉昔邁丁(Rashid Maidin)負責。

 由于當時政府無法接受馬共不用投降字眼等的要求,和談無疾破裂告終。

合艾和平協議

 1989年12月2日,馬來亞共產黨(簡稱馬共)與馬來西亞和泰國政府三方在泰國南部城市合艾蠡園酒店,簽署一項歷史性簽署和平協議,結束馬共41年的武裝鬥爭。

 大馬代表為內政部秘書長拿督旺西迪、武裝部隊參謀長丹斯里哈欣將軍及警總長丹斯里韓聶夫;馬共代表則是總書記陳平、主席阿都拉西迪、中委拉昔邁丁,以及泰國代表為武裝部隊參謀長查瓦立.榮猜育上將。

 馬來西亞政府在貫徹《和議》中的和解精神上,誠意備受質疑,因為協議簽署人之一的陳平,至死都不准回國。

出席和平協議20週年紀念
2009年最後一次公開露面


陳平最后一次公開出席活動,是于2009年12月,在合艾參加和平協議20週年紀念,當時,共有800余名前馬共黨員出席。

 陳平在大會上致詞,指馬共當年是為反抗外國統治和剝削而鬥爭,包括抗拒英國殖民主義和日本侵略者。

 “我們參與民主政治的努力,處處遭阻繞,被驅逐出境、逮捕和虐待等對待。我們被迫作出選擇,對人民的呼聲充耳不聞或拿起武器戰鬥。”

 他說,馬共夢想的是一個平等和尊重每一個人的社會;一些人為此犧牲,他對犧牲者示敬,強調他們對國家、人民付出深厚感情。

 “一個人只要曾參與過為他人建立更美好世界的努力,就可以感覺不枉此生,死而無憾。”

 他說,曾在書裡提到,貪婪和物質刺激只能達到短期目標,絕不是社會的長遠根基。

 “我們應當引導年輕一代,遵循一套建基于仁愛和寬容的價值觀,這些才是一切文明殊途同歸珍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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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共抗日變反殖民


馬來亞共產黨于1930年4月30日,在森美蘭州瓜拉庇勞的鄉村成立。

 馬共在1930年成立前,馬來亞共產黨本是中國共產黨的海外支部,名為中國共產黨南洋臨時委員會。

 馬共的成立,由共產國際(以蘇聯為核心)的代表胡志明(越南國父)促成。

 1941年12月,日本南侵之際,馬共在英軍召集下成立馬來亞人民抗日軍,在日軍后方展開游擊戰,成為馬來半島日據時期的抗日主力之一。

 1945年日本投降后,馬共轉為反殖民活動,與英殖民政府關係日益緊張。

 1948年6月,馬共從和平鬥爭轉為武裝鬥爭,再次走進森林展開游擊戰,英殖民政府宣佈馬共為非法組織,全馬進入緊急狀態。

 1949年,馬來亞人民解放軍成立,游擊戰一直堅持到1960年代,之後漸漸退守馬泰邊境的森林中。

 馬共歷史可分為幾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30年成立到抗日戰爭前,他們是地下黨,被英國殖民當局當成非法組織;第二階段是抗戰開始以后,共產黨迅速壯大,為馬共全盛時期;第三階段是1948年開始的武裝鬥爭;第四階段是1980年代以后的衰落期。

武裝鬥爭41年

 中國前國家主席毛澤東生前長期支持反對親美政府的東南亞各國共產黨,包括緬甸、泰國、菲律賓和馬來亞共產黨等。

 [词语过滤-#0048]給予大量武器、經濟、技術和糧食援助。

 鄧小平上台執政后,中國政府宣佈停止輸出革命,斷絕一切對東南亞各國共產黨的援助,更停止武器和糧食支援。

 馬共及東南亞各國共產黨,在失去中國的援助后,于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時,相繼放下武器,與東南亞各國政府達成和平協議或投降。

 1989年12月2日,馬共在泰國政府見證下,與第4任首相敦馬哈迪領導下的大馬政府,在泰國合艾簽署《合艾和平協議》,放下武器宣佈解散,正式結束長達41年的武裝鬥爭。

陳平曾發表10項聲明

  1)我與那些受影響的同志,過去已通過各個管道要求當局履行雙方同意的條約,准許我們進入大馬,和平度過余生。

  2)我們都希望重返大馬當好公民、好孩子,拜祭我們的祖先、父母以及家庭成員的墳墓。

  3)我們是大馬人,生于大馬,永遠都是大馬人,死也要死在大馬,沒人可否定這項事實。

  4)我們已向最高元首宣誓效忠,表達忠誠。

  5)我們已同意徹底放棄暴力、武裝斗爭以及一切。

  6)我們現已毫無其他選擇,只好入稟法庭作為最后努力途徑。

  7)我們不要求任何金錢或財物利惠。

  8)如果獲准重返大馬,我們願意撤銷之前的所有法庭訴訟。

  9)我們希望大馬政府履行承諾,一如我們也履行我們簽署合艾和平協議時的精神與承諾。

 10)很諷刺的是,我們願意為這個國家的獨立斗爭、獻身、甚至賣命,但我們不被允許踏入國土,死在自己的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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