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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製黑心食品風暴 只賠120萬?塑化劑團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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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04:31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2013.11.15 03:16 pm

這一波台灣食安風暴還未平息,前一波塑化劑訴訟也餘波未了。消基會代消費者提起塑化劑團體訴訟求償25億元,但新北地方法院宣判一審結果,總賠償金額僅120萬元,消基會今天上午表示,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決定就塑化劑團體訴訟提起上訴。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法院判決僅依照消費者當初提供的購買證明所載金額予以賠償,結果判賠120萬元;反觀下游廠商,統一和大漢酵素,因為進了含塑化劑的原料,導致產品退貨、回收、銷毀,造成損失,向銷售含塑化劑香料的兩家公司昱伸和賓漢求償,各獲賠7340萬元和3383萬元;出現了下游業者獲賠九牛,終端消費者獲賠一毛的不公平現象。

消基會監察人徐則鈺表示,刑事法院判決,認為昱伸公司負責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而且致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判決賴姓負責人必須入獄服刑,此人也已經去坐牢了,但是民事法院卻認為塑化劑在當時衛生署的衛教手冊上記載是會在一定時間排出人體之外,所以對人體沒有損害,兩個判決內容顯然矛盾。

徐則鈺說,雖然昱伸公司負責人的律師曾經提出衛生署資料說塑化劑無害人體,但是刑事判決書裡面清楚說明,那只是當時主管機關衛生署為了安撫民眾的說法,法院不認為可因此認定塑化劑無害於人體,還是判決昱伸負責人有罪。對照消費者團體訴訟來看,如果新北地院一審判決的見解被維持的話,那昱伸公司負責人就是冤枉的,不該坐牢?

消基會:要給業者嚴正懲罰

消基會表示,塑化劑團體訴訟是食品安全指標性案件,如果無法給業者嚴正懲罰,無疑是讓惡劣業者更明目張膽欺壓消費者,因此決定提起上訴。

【2013/11/1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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