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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 你不快乐 进来看看哦,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家、别不开心了。 [打印本页]

作者: ...筱泪...    时间: 2011-12-2 11:21 AM
标题: 如果 你不快乐 进来看看哦,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家、别不开心了。
本帖最后由 天海优鹭 于 2012-4-6 06:18 PM 编辑

如题所说的一样、我真心希望每个人都是快乐的。
因为大家快乐,世界就少一点悲伤了

如果你为了某些事 不快乐 请想想:
你已经很幸福了  有的人比你惨很多、很多
他们没有食物吃 没有家 有的还没有父母

你要知道,你身边还有很多关心你的人=)
做人要知足 因为知足常乐.

"心灵小站":[ur禁止网络商店,其他论坛,私人域名网站及其他商业网站連接url]

这是我在面子书上开的网页 都是一些哲学的东西
都是我看了觉得有意思放上去的
如果你们喜欢就关注一下吧 希望它对你有帮助

当时开“心灵小站”的目的也是为了帮助不快乐的人。

其实简简单单就能够很快乐的。
我也只想把我的快乐和大家一起分享..

大家、如果 有什么不开心 都可以进来留言哦
我虽然不会安慰别人 但愿意做你的听众 听你诉说。


这是我最近分享的:

人就这么一辈子,开心也是一天,
不开心也是一天,所以你一定要开心。

人就这么一辈子,做错事不可以重来;
碎了的心难再愈合,所以你不要事后后悔。

人就这么一辈子,过了今天就不会再有另一个今天;
一分一秒都不会再回头,所以你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

告诉自己:要微笑面着对任何挫折。

作者: ...筱泪...    时间: 2011-12-2 11:22 AM
保留 需要分享更多=)
作者: M.I.N.E    时间: 2012-4-5 01:10 PM
人就这么一辈子,开心也是一天,
不开心也是一天,所以你一定要开心。

人就这么一辈子,做错事不可以重来;
碎了的心难再愈合,所以你不要事后后悔。

人就这么一辈子,过了今天就不会再有另一个今天;
一分一秒都不会再回头,所以你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


告诉自己:要微笑面着对任何挫折。

对啊。做人不要带有遗憾。。
作者: ...筱泪...    时间: 2012-4-6 03:15 PM
人就这么一辈子,开心也是一天,
不开心也是一天,所以你一定要开心。

人就这么一辈子,做错事不可以重 ...
M.I.N.E 发表于 2012-4-5 01:10 PM



    嗯  加油呢
作者: myfuturefashion    时间: 2012-4-7 08:50 AM
完全赞同!!
作者: stella0618    时间: 2012-4-7 09:09 AM
人就这么一辈子,开心也是一天,
不开心也是一天,所以你一定要开心。

人就这么一辈子,做错事不可以重来;
碎了的心难再愈合,所以你不要事后后悔。

人就这么一辈子,过了今天就不会再有另一个今天;
一分一秒都不会再回头,所以你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

告诉自己:要微笑面着对任何挫折。

天地下没解决不了的问题。。。
作者: ...筱泪...    时间: 2012-4-16 07:58 PM
人就这么一辈子,开心也是一天,
不开心也是一天,所以你一定要开心。

人就这么一辈子,做错事不可以重 ...
stella0618 发表于 2012-4-7 09:09 AM



   嗯 一定会有出路的
作者: Emo_tortise    时间: 2012-4-24 12:46 PM
说很容易 做很难啊~~  尤其面对钱的问题还有工作的问题~
作者: 小火花    时间: 2012-5-3 11:37 PM
同意楼上的,不过还是要给自己打气
作者: jingjing5052    时间: 2012-5-16 11:09 PM
谢谢分享,好,从明天起要每天开心,大家加油!
作者: wcool11    时间: 2012-5-17 02:22 PM
谢谢LZ分享~
作者: momocko    时间: 2012-5-17 10:00 PM
有些人喜欢沉醉在自己的悲伤世界里的
作者: Jen0629    时间: 2012-5-18 01:55 PM
谢谢楼主的爱心 ~
现在的人什么都要做顾虑到,一点会有烦恼!
作者: E250_honey    时间: 2012-5-31 10:30 PM
人就这么一辈子,开心也是一天,
不开心也是一天,所以你一定要开心。

人就这么一辈子,做错事不可以重来;
碎了的心难再愈合,所以你不要事后后悔。

人就这么一辈子,过了今天就不会再有另一个今天;
一分一秒都不会再回头,所以你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

告诉自己:要微笑面着对任何挫折。

谢谢LZ。。
作者: nebubu    时间: 2012-6-25 01:20 PM
可是快乐不起来,那该怎么办
作者: JacinthJane    时间: 2012-6-25 03:28 PM
谢谢分享;))))
作者: huizhishaezii    时间: 2013-11-1 07: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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