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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2013新山综合版规(请各位务必遵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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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董周杰伦 赫赫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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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8-10 10:57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AnGelTomaTo99 于 2013-5-29 01:43 PM 编辑

]欢迎来到JBTalks柔佛 - 新山区

JBTalks柔佛 - 新山区越来越多会员了。开新贴和回复也越来越多了。不过发现很多会员在这里无论发贴还是回复都很随便,很多没有意义的帖子!为了提高我们热爱的JBTalks柔佛 - 新山区帖子的水准和让大家更加能深入的讨论,我决定设立新版规!请大家遵守新版规,和告诉其他新会员相关版规!谢谢!
本帖主要是关于发新帖和回复帖子的规矩。也欢迎大家在本主题留下大家的宝贵意见。讨论下需要增加怎样的规矩来提升本区的水准和讨论热度。

1.发新主题
1.1 发新主题必须超过15个字数(不包括标点符号)而且必须超过2段文字以上。
1.2 发新的主题之前请想一想,您想发的是否有讨论或者分享价值。
1.3 除开帖子太长,分开更利于阅读的情况以外,请不要连续跟贴,如果想起什么要补充的,请按“编辑”.否则视为灌水。
1.4 欢迎转贴关于本区的精彩贴共同分享,但在转贴时请标明 [转帖] 字样.并附上你的意见,感觉和心得等等。
1.5 主题名称要明确及有关系到新山。
1.6 禁止打广告、发表不雅内容,文章或图片。同样的提供自己的论坛拉拢其他会员进入也算打广告。 公開給號碼也算在范圍之內。
1.7 A 尋人啓事: 攸關以下個案都可以開:
       i) 失蹤人口/誘拐
       ii) 搶劫/強姦/攫奪等刑事案件
       iii) 特定人士,比如找寻失散的亲戚,需要捐血的人。
      (以上要提供完整資料, 照片, 以及尋人原因。)
         *上述请必须提供警方报案记录,否则关闭主题

       B  類似尋人啓事將被關閉:      
       i) 找尋以前的小學/中學/大學/學院的朋友/ (非特定人士)
       ii) 為了找帥哥/美女/認識或交朋友 (甚至是一见钟情、为了爱情)
      

1.8 此类型主题将被关闭(若情况严重将考虑禁言处理)
      A.開地方主題為了聊天
      B.寻找住處
      C.MSN,Yahoo,Skype等等之类...
      D.friendster,facebook,myspace,twitter,blogspot,无名 等等之类...
      E.很無聊 認識朋友 (包括找以前的朋友等等)
      F. 任何打广告, 买卖产品, 寻求征聘和征聘广告之类,房子出租or征求房子(任何有关分类广告主题), 自己介紹自己的店, 提供任何服務/寻求任何服务(不可以有价钱,电话号码出现,及不能有“有兴趣者pm我”等类似拉生意的字眼)。至于那些尋求批發, 購買地點的, 我會看主題內容而定, 如果有出現廣告字眼, 立刻關閉。
所有无法使用短消息/分类广告开帖权限疑问
请看这里http://www.jbtalks.cc/thread-1023422-1-1.html
本管理层将不会作出任何回应

   G. 純屬發洩心情的主題
   H. 内容不實的主題。
       I. 在毫無確鑿證據的情況下, 蓄意侮辱、毀謗他人。
      J.  内容涉及色情, 不雅语言。
      K. 任何有关政治言论和含有侮辱性和误导性的政治言论
      L. 任何carpool主题
      M.任何诋毁其他国家的主题。
      N. 标题与内容不符,或不明确标题。


2.回复帖子
2.1 回复的帖子必须超过5个字数。(不包括标点符号)
2.2 请大家不要故意在回贴里聊天,要是有私事的话,请善用论坛的"短讯息"功能.(小聊我可以当做看不见,那些大聊特聊的就保重)
2.3 禁止恶意灌水,或者没有内容的回复。不能只用表情符号来回帖。
       如“是哦?”,“我不知道”一类毫无内容,浪费空间的回帖一律刪除。
2.4.禁止任何一切 沙发,抢头香,第一个,第二個,顶,推,我来了,没人,等等一些没有意义的内容。
2.5 禁止涉及人身攻击,辱骂,歧视或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
2.6 不能有粗口或态度恶劣行为出现。
2.7 出现争吵骂架,而管理员出面调停警告不受理,继续谩骂的一律关闭。
2.8 一个小时之内回复超过10个主题视为洗版,初犯将扣分处理,第二重犯将禁言7天处理,第三次将永久禁言

3.聚会主题和帖子
3.1新山论坛非常赞成会员组织起来互相联络,并时常举办有意义的活动和聚会,
而论坛会视该活动和聚会的性质,相对的作出适当的配合,如高亮设置或其他等等.

3.2就是凡是聚会的主题只准在聚会日期十天前发表,跟者版主会在隔天关了主题,
或把主题移去家族论坛那让他们继续发展,以达到更多人认同和加入.

3.3凡是聚会的帖子一律要有15个字以上,因为以免灌水,或被误会再灌水.

3.4凡是聚会的帖子只能谈有关聚会的事宜,其他与聚会无关的内容将受管制,
所以要聊天就请移驾该聚会相关家族去聊。否则不管字数够与否将同样受管制。



本版规会随着大家宝贵的意见以及管理层会依照不同的情况而做出适当的修改,请大家多多发表宝贵的意见!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转载于前前任版主流浪狗

请各位在留言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能说太过分的话,否则你们是会吃上官司的哦
可能有些人会认为我们太过严厉了,不过我们也是为大家好啊
我相信大家都是明理的人,希望各位能合作

如对版规有任何意见,欢迎各位在这里留言或者pm我,我会尽力去改善的



最近版主发现在新山综合越来越多寻求主题出现,为了解决问题,那版主再次讲解寻求定义

可被接受的主题
1)新山哪里可以找到——————?
2)新山哪里有专科/医生/中医/诊所?
3)新山哪里有便宜的__________?
4)新山哪里可以学__________?
当然内容不能涉及广告。。。

不被接受的主题
1)哪里有保姆?(建议去分类广告区询问)
2)找工作(可到分类广告区询问)
3)找补习老师/司机/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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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06:59 PM |只看该作者
明白。

初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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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4-11 02:40 PM |只看该作者
我的帖子有问题吗?为什么找运输公司运货会被删除了呢?
那里有不对,又没打广告或寻求征聘, 请问版主基于什么条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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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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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6-5 10:00 PM |只看该作者
vision168 发表于 2013-4-11 02:40 PM
我的帖子有问题吗?为什么找运输公司运货会被删除了呢?
那里有不对,又没打广告或寻求征聘, 请问版主基于 ...

这里的版主都不懂会不会的,乱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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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6-12 04:36 PM |只看该作者
我的帖放错地方有必要扣分数吗?yk tan 1987!放错地方而已有严重到扣分数?
要求你出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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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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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2-3 01:36 PM |只看该作者
版主我好像违规了哦。。。可以帮我关掉我的主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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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seairJason 该用户已被禁止
7#
发表于 2014-6-21 06:07 PM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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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seairJason 该用户已被禁止
8#
发表于 2014-6-21 06:11 PM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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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3-31 11:17 PM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一下我想po一个关于主办活动想叫jbtalks的朋友来参加应该去那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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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董周杰伦 赫赫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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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0:39 AM |只看该作者
cloud.kai 发表于 2015-3-31 11:17 PM
请问一下我想po一个关于主办活动想叫jbtalks的朋友来参加应该去那个论坛?

如果活动在新山进行,可po在新山综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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