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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僅穿內褲邀約「來陪我」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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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0 02:06 PM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黃姓工廠作業員在網路上認識1名14歲少女,去年10月少女電召黃男「我一個人在家,可不可以來陪我?」黃男到了之後發現少女下身只穿內褲躺在床上看書,也脫下長褲躺上床,並不顧少女推拒脫掉她衣物指姦得逞,被少女祖父返家發現報警。高雄地院認為黃男受少女邀請前來,因一時失慮鑄成大錯,且犯後態度良好,認其情堪憫恕,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減刑輕判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於去年3月初經由手機網路結識被害少女,去年10月某日晚間7時,黃男接到少女來電說「我一個人在家,可不可以來我家陪我?」等語,即應邀到少女家中,他進入少女房間後,發現她正躺在床上看書,下半身蓋著棉被,但被子下竟然只穿一條內褲!

黃男見狀也脫下自己長褲,僅穿著內褲躺上床,並因性慾難耐抱住少女,並在少女表示「不要」且掙扎推拒時,強行脫掉她的內褲撫摸、親吻少女身體,又強抓少女的手撫摸自己生殖器,並以手指侵入少女下體。後因少女祖父返家撞見黃男犯行,立即報警。

法院審理時少女祖父證稱,當時黃男只穿著內褲,手掌放在孫女的下體;黃男自己也承認有拉少女的手去摸他的下體,並有用手指插入,當時少女有說不要,他是一時衝動等。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年齡尚輕,因被害人邀約才到對方住處,因與被害人獨處一室,一時失慮而起邪念,方鑄下大錯,且犯後始終坦承犯行,已具悔意,事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已表示不願追究,少女父親也稱希望法院再給被告一次機會,因此引《刑法》第59條為黃男減刑,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

1.jpg
黃男見少女僅穿內褲躺在床上,也脫掉自己的長褲躺上床。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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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名嘴

~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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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12:13 AM |只看该作者
她是在诱惑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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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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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04:37 PM |只看该作者
头脑装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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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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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01:54 PM |只看该作者
刚好祖父回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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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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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4-11 09:01 AM |只看该作者
明明让人有机可乘~
还真不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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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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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0 11:52 PM |只看该作者
仙人跳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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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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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4-10 07:31 PM |只看该作者
这女的……跟这男的有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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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长老

一片搜唐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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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4-10 07:06 PM |只看该作者
这明明就是在耍男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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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名嘴

有錢就任性,沒錢就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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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4-10 05:58 PM |只看该作者
正常来说不是会关门的吗?更何况是跟祖父住在一起又没穿。

另有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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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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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0 05:46 PM |只看该作者
是男的都会受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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