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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ichole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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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的灵异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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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06:49 PM |只看该作者
第十四夜 左手(上)

葱、姜、肉、蛋清。
  锅里的油开始沸腾,他将手工捏成的肉丸子一个一个放进油锅。“滋滋”响声过后,厨房里弥漫起一股香脆的味道。
  
  蓝梦云静静坐在客厅的沙发中,不时看看正在厨房里忙碌的他,幸福荡漾在心底。
  这就是她要的生活。有激情,有柔情,有浪漫,有温馨。
  他年少多金,人亦英俊,从小到大,都是女孩子们谈话的焦点。她成为他的家中客,受宠若惊,却又万分骄傲。在人前,她可以翘起下巴,俯视一众心有不甘的女孩子。虽然背地里,他的兽欲令她难以启齿。
  但那又如何?男人都是这样。对待喜欢的女孩子,总是那么的霸道和强硬。这道理,她很早就懂。
  
  油炸香酥肉丸子、醉蟹、清炒西兰花还有一碗番茄蛋汤。菜不多,但是很对味。感情亦如是,对味就好。
  
  晚饭过后,照例是洗澡、做爱。
  生活本来就是这样,还原到最初,性是愉悦的根本。
  
  他匍匐在她身上,用力地揉捏,踩踏,抽动。仿佛一架小型机器,运作频率繁复紧密。今晚的他,似乎比以往更加兴奋。他一再要求她翻身,侧身,坐起,睡倒。花样繁多,乐此不疲。
  她等待着,等待着云雨过后更一轮的粗暴。
  
  果然,他从墙上拿来一根鞭子,抽打起她。胸脯、大腿、屁股、背脊,无一幸免。她忍受着,咬着牙。她明白,这是他爱的表现。他曾经对她说过的,越是爱她,对她越狠。
  
  好吧!她可以忍受。越是爱,越是狠。多么令人迷醉的理由。为了他,她心甘情愿。  
  
  他开始抽烟的时候,她半裸着身体靠近他。他朝她微笑,说:“你知道我有一个习惯的。”
  “什么习惯?”她撒娇,“你的习惯可多着呢!”
  他轻蔑地看了看她,眼神里流露出不屑:“同一个女人,不会在我身边逗留,超过三个月。”
  她脸上的笑意冻结,忽然想起今晚正是他们相处的第九十天。难怪今夜的他加倍卖力,别样兴奋。却原来,他打算与她分手。
  果然是这样的男人不能爱。她不过只是他身边的一个玩物。腻味了,就丢弃。如此简单。
  可惜,她不是那种轻易能够甩脱的女人。她冷笑,“是吗?你的意思是……”她故意顿了顿,“你要甩了我?”
  他重重吸了一口烟,露出神秘的笑容,却不再说话。

 蓝梦云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她的四肢都被绑在了床架上。这种感觉令她哭笑不得。难道这就是他要甩了她的把戏吗?要玩也应该是她玩才对。这不禁又让她有了一种潮水决堤般的快感。这样的男人,脑子里有层出不穷的点子,这一次,不知他想怎么玩。
  
  他推门进来的时候,手里居然还捧着一个餐盘。她微笑看着他,决定以不变应万变。
  “午餐你想吃点什么?”他手中的餐盘是空的。空气里,他的声音带着种魅惑的味道。
  她转动眼睛,甜甜地说:“我要吃酱爆肉片。”
  他走向她身边,坐在床沿,眼神在她的身上游移,“酱爆肉片我已经吃腻了。”他叹息着,“不过,你既然要吃,我就去做。好在就你自己吃,我想……”他缓缓从餐盘上拿起一把小刀,缓缓用刀刃切在她的左手手腕上,“一个手掌,应该会够你一个人的量。”
  
  她想笑。他居然还有情调玩这么老套的把戏。她没有笑出来,因为她突然感到,左腕上一阵剧痛。他竟然真的将小刀切了下去。
  刀锋尖利,一刀下去,几乎已经看见了白骨。鲜血像潮水一样彭湃涌出。
  
  “你……你疯了!”她挣扎着坐起,无奈手脚被绑死在床架上。他的小刀在一下一下地切割,每一刀都能令她疼得死过去。她甚至听到刀刃在骨头上磨砺的声音。这种声音让她疯狂。
  “救命!救命!”她无助地喊,却知道这里根本就是他一个人的城堡,谁都救不了她。
  
  他不动声色地切割着她的手掌,仿佛只是在割牛排。她撕心裂肺的喊叫对他而言,更像是一种伴奏。他在享受着这种残忍的乐趣。
  
  
  蓝梦云痛得昏过去。迷糊中,她感觉手腕处被缠上了纱布。随后,一阵浓烈的酱香飘进她的鼻子里。有人把她狠狠推醒。
  “酱爆肉片做好了。你该吃了。”他微笑着将餐盘上的一碟肉片放在她的唇边。
  
  她此刻的表情一定分外惊恐和扭曲,可惜她看不见自己。她想吐,胃里一阵一阵抽搐。这是她自己的手掌,是她自己的肉。她拼命摇着头,避开那只碟子。她的眼泪流下来,她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变态的人!
  “不想吃?”他用叉子叉起一块肉片放入嘴里,咀嚼着,“虽然我已经吃腻了,不过说实话,我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他看向她,满意欣赏着她脸上种种表情变化:“人肉一定要现割现炒才嫩。死人的肉炒出来是老的。所以你一定不能死。至少也要等我吃腻了你。”他走时不忘回头提醒她,“之前你在我家吃的所有肉片,都是活人身上割下来的。你说过味道很好,不是吗?”
  
  蓝梦云没有说话。如果她有话要说,那也一定是悔恨。
  她的胃在翻滚,想呕却呕不出来。手腕上的剧痛告诉她,这一切都不是梦,而是真真切切的事实。

半夜里,她从黑暗中惊醒,看见一个人立在床头。
  “啊——”她尖叫。
  这是一个女人。一个浑身都是血的女人。微弱的月光下,这女人身上的肉在一片一片往下掉落。她的脸上已经是森森白骨,只有少量的皮残留。
  “你不用怕。”这女人的声音嘶哑,“我和你一样,以前也是他的女朋友。”
  “你……你……”蓝梦云哆嗦着,“你要怎么样?”
  女人缓缓走到床前,“我想救你。我不想看见还有人继续受着和我一样的伤害。”她伸手解开蓝梦云手脚上的绳子,“我不是第一个,但是我希望你是最后一个。你逃出去之后,一定要报警。”
  “你……你为什么自己不逃走呢?”
  女人凄惨一笑,缓缓转过身,“我逃与不逃,已经没有多少分别了。”她的后背上,没有一片完整的肌肉,血肉模糊,令人作呕。她的大腿和小腿也是残缺的,上面的肉都被割去,露出令人惊骇的腿骨。
  
  蓝梦云突然想起曾经吃过的那些肉片、肉丸和肉丝。恨不得立即撞墙去死。太恐怖了,她的背脊冰冷,心跳几乎停止。她这么多日子以来,吃得居然就是这个女人身上的肉!而现在,这个女人居然还来救她。
  可悲还是可笑,她分不清楚。
  
  临走前,蓝梦云紧紧握了握这女人枯瘦如柴的手掌。
  “谢谢你。”
    
  可惜,蓝梦云并没有活下去,也没有去报警。没有人知道为什么。
  仅仅过了半年,她就被发现死在一家简易仓库中。她是得胃肠癌死的。医生从她的肚中救活了一个遗腹子。一个女孩。可惜,没有左手。
  
  【上半部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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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06:53 PM |只看该作者
左手(下)

好多年过去,他依然没有改掉吃人肉的习惯。有些习惯既然轻易改变不了,就只有去迁就和迎合。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找寻蓝梦云的下落。不找到她,似乎总仿佛缺了点什么。
  吃过很多女人的肉,没有一个女人能从他的堡垒中逃脱。蓝梦云是第一个,也会是最后一个。从她开始,他没有再放跑过任何一个女人。
  吃,吃,吃。吃到她们没有肉为止,吃到她们死为止。死人的肉是不能吃的,太老而且酸。
  尸体被堆积在一间废弃的暗室里,发臭、腐烂、生蛆。房间里,到处是尸体上流出的暗黄液体。他不介意,他住在干净整洁的城堡上,那些尸体仿佛与他无关。
  
  只是近来不知为何,常常在夜半莫名惊醒。醒来时,额头背脊一片冷汗。耳边隐隐约约有声音在回旋,“把我的左手还给我……把我的左手还给我……”
  声音凄厉,终至虚无。
  
  他想他是有些老了。做噩梦是症状之一。
  或者是他杀人太多,冤魂纠缠?他摇头,目光里流露出凶狠和鄙夷。他连活人都不怕,怎么会怕死人?
  就算是鬼,也不会是他的对手。他狠起来,连她们的尸骨都可以不留,一并放在锅子里熬成骨头煲。只是,他不喜欢吃死人。
  
  他在城堡周围的每寸土地上找寻她的身影。一个女人,没有了一只手掌,身心都受到巨大创伤,他知道她逃不远。可惜,他也找不到她。
  她似乎凭空蒸发,留给他一个小小的悬念。他不是害怕她去报警,他只是不想有个女人逃离他的手掌。到手的猎物,煮熟的鸭子,他容不得她半路的溜号。就算死,也是应该死在他的地盘。
  
  
  遇见小断,是在一个微雨的黄昏。
  一个中年女子牵着她的手,奔跑向远处的一间平房。
  
  他独自撑着伞,看着她们的背影。忽然若有所失,忽然神志恍惚。令他不安的是,他看见那个叫做小断的女孩子,没有左手。
  他的脑袋一阵发麻,耳边盘旋起噩梦中的一个声音,“把我的左手还给我……把我的左手还给我……”
  
  他不知不觉跟在她们身后,跑向那间平房。
  中年女子在平房的屋檐下面停下了脚步,转身看着他:“先生,你……”
  他看向小断,小断也正看向他,才三、四岁的模样,眉眼间竟然已经像极了一个人。蓝梦云,是的,这小女孩就像小时候的蓝梦云。他见过照片里,蓝梦云孩童时天真无邪的笑容。可惜,这小女孩眼神里流露的,却是忧伤和怨恨。

“我……我……”他一下子找不到措词,“我很喜欢这小姑娘,觉得她很像我的女儿。所以就冒昧地跟来了。”
  “哦?”中年女子眼神里放了光彩,“她像你女儿?恕我无理地问一下,你女儿今年多大了?”
  “她好几年前失踪了,今年应该有四岁了。”他装出伤感的样子来。是蓝梦云的女儿也好,是蓝梦云的转世也罢。他要得到这女孩子,他不能让这个冤孽留在别人的手里。要处置,也应该由他下手。
  
  中年女子再度打量了他,“先生,我不妨告诉你实话。反正老爷和太太都已经过世了,我也不怕他们怪责我。”她舔了舔嘴巴,继续说,“这女孩子是老爷四年前从一个仓库里捡回来的。听说她的母亲已经死了,就死在仓库里。母女两个真是惨哦!都缺了左手掌。老爷给她取名叫小断,待她就像亲生女儿一样疼爱。”中年女子观察着他脸色的变化,“老爷太太两个月前双双过世了,临走前吩咐我要好好照顾她。可是你也知道,我一个女人,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何况她……看先生和她很有缘分,莫非她就是先生失踪的女儿也不一定……先生一看就不是等闲人家……”
  “你要多少钱?”他直接了当地问,不想再听她罗嗦下去。蓝梦云死了,女儿到手,没有后顾之忧。
  中年女子表情有些讪讪,“如果不是真的没办法的话,我倒真想将她当成我自己的女儿。那么可爱,那么乖巧的……呃……其实钱倒真的很难开口的……”
  
  “五百万。现在你就要把她交给我。”
  “喔!好的好的,没问题。”中年女子吃惊的样子非常明显。他给她的数目远远超过她所能想到的范围。
  
  她根本没有预料到,居然还能靠这小女孩发一笔巨财。有钱人,说话口气也不一样,不容置疑,斩钉截铁。 
  
  好多天了。他把小断关在卧室里,心里一直在谋划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处置她。
  像其他的女人一样,做成人肉丸子或者肉片、肉丝之类?他觉得不妥。她明明就是蓝梦云的转世,一样的眼神,一样没有左手。如果他吃了她的肉,他不敢想象后果会是什么样的。他不想做被冤魂附身的傻事。
  
  任她饿死?闷死?渴死?似乎也不是办法,他不习惯城堡里有一个和别人不一样的尸体。习惯!有时候还真要命!
  
  想来想去,他决定带她到山顶看风景,然后可以把她推下悬崖,一了百了,干脆果断。  
  
  这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是个杀人的好日子。
  “小断,你看,有小白兔哦!”他假装探头在悬崖边,饶有兴趣地往山下看。
  小断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再转世投胎,毕竟性子里童真未泯,对小白兔和小鸭子的兴趣依然大过天。

他摸了摸小断的头发,已经很长了,长到腰际,一如她的母亲,曾经用柔发缠绕着他的手指。
  “不要怪我狠心。”他没有用力,只是轻轻一推,小断的人飞了出去。
  
  “啊!不要——”他的人猛然间向前扑倒,一只手臂被小断紧紧抓住拖出悬崖。
  小断整个人荡在悬崖边,右手死死抓住他的一条手臂,却终于渐渐滑落,直到只能抓住他的一只手掌。
  
  “放手!”他满头大汗,拼命甩手,想要摆脱她紧扣的手指。
  她没有放手。她在他的下面,抬头看向他,突然笑了。不是四岁孩子的天真笑容,而是蓝梦云的笑容。那么凄苦,那么倔犟,那么怨恨,那么忧伤。
  
  他整个人都在往前移,往前移。快移到悬崖下了,快掉下去了。不要!他咆哮:“我不要死!不要拉着我一起死!”
  小断的脸像山花般绽放,眼神里是奇异的光芒。
  
  他情急生智,用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捏出一把随身带着的小刀。他的表情狰狞,“我把我的手割断,看你还能抓住什么!我不会死的,我不会被你害死的!”他疯狂地笑,开始用刀子切割起自己的手腕。
  一下又一下。痛彻心肺的疼,可惜,他已经不在乎。刀刃磨在骨头上的声音,他已经听过无数次。这一次,他依然在听,只不过,骨头是他自己的。
  
  最后一下,刀锋过处,手腕齐腕而断。
  小断带着他的一只手掌在他的眼底飘落,仿佛一只断线的风筝。
  
  他带着得意的笑容爬起来。耳边突然刮起了一阵阴风,阴风里,似乎有个声音在说,你终于把左手还给我了。
  他抬起手腕,瞳孔收缩。他切割的,正是自己的左手。
  
  
  二十年后,常常有人在山脚附近,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孩。那个女孩的左手,比常人要大出一圈,骨节宽大,手指硕长。好似一只男人的手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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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08:05 PM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五夜 月光下的足音

    外边那轻微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程安脸色有些发白,神情不安的从床上坐起来,看了看宋歌。宋歌始终坐在监视器前,看着门外的动静,他的脸色比程安还要惨白,连身体都在微微颤抖着。

  此时夜半,晦涩的月亮悬挂在空中,透露着一种惶然诡异的景色,外边的长街上车流不断,商场里边也一样的是灯火明亮,货架上的所有商品静静的摆放着,等待着明天一早开门后任顾客挑选。诺大的一座连锁超市一个人也没有,除了程安和宋歌这两个年轻的保安之外,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但是那足音仍然在响着,就象一个背负着沉重行囊的旅人,每迈出一步,都是那么的吃力,啪唧,啪唧,啪唧唧,脚掌拍击着平滑的大理石地面,沉重的身体压迫着地表发出的声音在午夜的静寂中是如此的清晰,听得人惊心不定。

  看不到人,只能听到清晰的足音却看不到人。为心里的恐惧所逼迫,程安突然嚎叫了一声:“是谁,快出来!再不出来我就开枪了!”

  宋歌颤抖着走到程安身边,他手中拎着一枝电警棍,也喊了一声:“出来吧,我看到你了,别躲了!”

  脚步声停了下来,如同一只垂死的鸟,从高空跌落,引发了空气中一连串的余响。然后,就在这令人窒息的寂静中,那清晰的足音再次响起,穿透自然界层层屏障,势无可挡的渗透进来,冲击着程安和宋歌的耳膜。

  恐怖的气氛过于强烈,宋歌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呻吟,突然程安用肩膀撞了他一下:“快看。”

  顺着程安的手指方向,宋歌低头一看,不由得魂飞魄散。

  地面上,清晰的印着一只足印。

  那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是一个女人的脚印!这是一个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脚印!!!
马哲心满意足的啪嗒着泛着乌黑的嘴唇,两只粗大的手掌象是在面盆里和面一样,正在揉搓着身下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半眯着眼睛,近乎绝望的呻吟着。她有一张知性女人的脸,额头极宽,容貌非常有特点,但是不够十足的女人味。马哲不喜欢这种相貌的女人。他觉得女人长得漂亮才是一切,至于头脑智慧吗,那玩艺最好不要有的好。

  不过女人的智慧终究有限,就拿马哲身体下的这个女人来说,虽然她是商界赫赫有名的女强人,以其头脑过人精明绝顶而著称,还不是一样让他马哲压在了身体的下面?如果她不是二十四家连锁超市的董事长的的话,马哲连看她一眼都懒得看,惶论娶她做老婆和她上床了!

  马哲今年三十岁出头,满脸的络腮胡子,胸毛黑厚,雄性特征极为明显。他在一家名为蓝月光的超市做保安主任。这家超市是集团公司旗下的二十四家连锁超市中的一家,有一天邱董事长来超市视察,马哲意外的发现这个年轻的女人脸色透着明显的苍白疲乏,分明是缺少情爱的滋润。想不到这个鼎鼎大名的女富婆在情感上竟然是一片沙漠,马哲立即打起了主意。

  年轻的女董事长叫邱莼,在商界拼杀得久了早已乏倦不堪,只是因为她和身价过高,等闲男人不敢上前,所以才会单身打拼。马哲却全然不理那套,对她一番死缠烂打,而邱莼帮本对这个身材高大的保安主任也有几分好感,不知不觉的就相信了他的甜言蜜语,嫁给了他。

  婚后,马哲几次暗示老婆激流勇退,回家做全职太太,把财产交给他打理。但是邱莼却发现他的能力很是一般,如果真的把家产移交给他的话,只怕过不了多久两人就会沦落到喝西北风的地步,所以拖延着没有答应。

  对于邱莼的拖延,马哲心里说不出来的恼火,可是时机不到,他也不敢发作,只是耐心的寻找着机会,但是,这种机会会有吗?

  马哲正在胡思乱想,放在桌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窥视了一下邱莼的脸,见她没有什么反对的表示,就拿起了手机:“喂……嗯,”他的脸色变得奇怪起来:“什么?是一个女人光脚走路的脚印?我说你们**的喝多了吧……那可是大理石铺的地面啊……”他把手机放下,对邱莼说了句:“老婆,东门外的那家分店有了点事情,我得过去处理一下。”

  “我和你一起去。”邱莼一听超市里有事,担心马哲去了胡来,就坐了起来。
马哲怔了一下:“老婆,这么小的一件事……”

  “不行,你处理事情考虑得太少,我一定要亲自过去。”邱莼说着,穿好衣服下了地,和马哲开车到了那家超市,程安和宋歌正面带惊恐的等候在门外,见到两人急忙迎了上来:“邱董事长也来了。”邱莼嗯了一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的经过……我们也说不清,还是请邱董和马主任你们亲自看一看吧。”程安和宋歌将马哲和邱董带到了超市里边,指着地下的那个脚印让他们自己看。

  地面上的那个脚印还在,而且也许永远也消除不了。

  那是深深的陷在大理石石质里边的印痕,给人的感觉就好象是这块大理石还是一块粘土的时候,那只脚就踏了上去,留下了这么一个足印。然后,经过亿万个岁月的沉积,烈火与冰霜的洗礼,终于经凝结为坚硬的石块。当它做为板材被剖开,打磨之后,就将这只足印呈献给了世人。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变得简单起来了。让人疑惑的是,事情远没有这么复杂,没有这么漫长,这个美丽的足印,早在白天的时候还没有出现,地面的大理石全部是光滑的平面,只是到了晚上,超市关门之后,那神秘的足音响起,大理石地面上就被踩出了这只脚印。

  这是人为造成的!

  马哲蹲下身,仔细的看了看那只脚印,就立即做出了这个判断。

  在大理石地面上留下印痕,好象很难,其实非常简单,只要有一种发射出高温弧光的电喷仪,对准大理石表面慢慢喷射热焰,不一会儿的功夫大理石表层就会熔化,喷出一个脚印痕迹之后,再将周边炙烤的部分打磨掉,就可以象现在这个样子吓唬人了。

  马哲从不相信任何超出于他的理解之外的东西,一看到这奇异的现象他就知道有人在搞鬼,是这个长得猴一样的程安?还是那个比猴更象猴的宋歌?很明显的是,肯定是这两个家伙合起伙来干的,但是为什么呢?马哲蹲在地上,心里思衬着,男人所思所想,无非不过是钱和女人,这个程安和宋歌穷极无聊的在大理石上烧出这么一只脚印,究竟目的何在呢?

  钱……女人……!一想到女人,马哲的脸色立即变了,他迅速的瞟了程安和宋歌一眼,站了起来,对邱莼说道:“你先到里边坐一下,这点小事,就由我来处理吧。”邱莼见事情不象自己所想象的那样,点了点头,就进保安室去了。

  看着邱莼进了保安室,马哲阴沉着一张脸,伸手招了招宋歌:“你,跟我过来检查一下超市里边的情况,说不定真的有人躲在里边。”又用手一指程安:“你,往那边去看看,步话机不要带,放在在儿给董事长壮壮胆儿,有什么事你直接用手机向我报告。”程安狐疑的答应了一声,和马哲宋歌分开,去巡示货架去了。

  马哲带着宋歌走进远远的一个角落里,突然转身,猛一提膝,撞在宋歌的下阴上,宋歌猝不及防,痛得倒吸了一口气,刚要呼喊出声,早已被马哲伸出一只手,扼住了他的脖子:“说,是谁的主意?”

    宋歌痛苦的翻着白眼,马哲扼人喉咙的技术非常高超,能够透过一丝气不至于憋死,却喊不出声,只能断断续续的一个字一个字往外挤:“不……不……不是我……马……主任……你误会了……呃!”

  “误会?”马哲鼻子里哼了一声,用力一推,宋歌被推倒在地:“哼,就凭你们两个,想跟我耍这种小心眼,真**的活腻了,说,是不是程安的主意?他是不是想用这个来吓唬我?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了?”

  宋歌被马哲那副凶恶的表情吓呆了:“他……他什么也没跟我说过,什么也没说过。”

  “你一张嘴,我就知道你在撒谎!”抓住宋歌的衣领,马哲将他提起来,逼视着对方的眼睛,满脸煞气的说了一句:“你要是今天不跟我说实话,我就打断你的脊椎骨,让你一辈子爬不起来!”

  宋歌恐惧的眨着眼睛:“程安他……他也没说什么……他就是说……说马主任以前在这里玩过的一个女人……还说……如果他要把这事说出去的话……你……你不光做不成董事长老公了……恐怕就会立即蹲……蹲监狱……就说过一次。”

  马哲哼了一声,将宋歌扔在地上,追问道:“然后你们就设下这个圈套,是不是?想讹诈我吗?哼,没那么容易,哼,你去把程安给我叫过来,今天晚上我就掰开来跟你们好好谈谈。”

  宋歌如逢大赦,爬起来向着外边飞跑,跑着跑着,突然站住了,在他的面前,那方平滑的大理石地面上,赫赫然有一个脚印。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宋歌狐疑的站住,看看前边又看看后面,心想这事真是怪透了,这里居然还有一只脚印,和保安室门口的那一只一模一样,但为什么只有一只?难道超市里边有个一条腿的女鬼?

  他心脏砰砰的跳着,左顾右盼了好一会,见没有什么异常的动静,这才安下心来,绕着脚印走过去,拨腿向保安室飞奔,远远的就看到程安正站在保安室门前,那张脸呆若木鸡,满头是汗。

  宋歌一直跑过去:“小程,马主任让你过去一趟,找你有事。”

    程安一动不动,宋歌又说了一遍,程安还是没有反应。宋歌觉得不动劲,使劲推了他一下,程安这才如梦方醒,转过脸看了一眼宋歌,那张脸上充满了惊怖之色:“宋歌,你看,你看。”

  宋歌低头看了看,地面平整光滑,映衬着天花板的灯光。他纳闷的摇了摇头:“一切都很正常啊,没什么不对劲的,你怎么成了这么副模样?”

  程安呆呆的望着他:“正因为一切都很正常,所以事情才非常不对劲。”

  宋歌皱了皱眉头,刚要说话,忽然跳了起来,他这才注意到,他们站的位置,正是那只神秘的脚印所在的位置。可是,此时那块大理石平滑齐整,那神秘出现的女人足印,又神秘的消失了。

  大理石的地面上突然出现一只脚印,又突然消失,这种事……程安和宋歌两人面面相觑,只觉得什么地方一股阴寒气息逼来,冷嗖嗖的直刺入心中,不由得激泠泠的打了个寒噤,两个人互相看着对方,还是程安先说了句:“邱董事长和马主任都在呢。”

  听程安这么一说,宋歌顿时放下心来,邱董事长和马主任可是有钱人,身家豪富,他们都不害怕,而他和程安不过是两个穷保安,随时都会被人家踢出商场,两个人的命抵不上董事长家里的养的那条狗值钱,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可怕的?这么一想,两个人的胆气顿时壮了起来,再不理会门前那离奇出现又神秘消失的女人足印,大摇大摆的向前走去。

  走了几步,程安突然站住,将宋歌拉到一边:“喂,我跟你说起的那件事,你没告诉马主任吧?”

 宋歌眼睛眨了眨,不敢说实话,就回答道:“那怎么可能,咱们兄弟自己说的话,怎么可能告诉别人。”

  “哼,其实你真的应该告诉他的。”程安冷笑了一声:“那件事,知道的只有他和我两个人,当时你不知道那个女人哭得有多惨,身上的皮都被老马给剥下来了,也不知道老马的邪性劲怎么那么大。其实那个女的不过是在超市门下躲一会雨,却被老马非说人家是小偷给弄进来了,我还以为老马只是玩玩她就完了,谁知道玩完之事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老马怕她出去报案,索性就干脆把那个女的给灭了。我当时在一边看着吓得裤子都给尿湿了……跟你说了这么多,你不会会报案吧?”

  “我?”宋歌打了一个冷战:“咱们是哥们儿,你相信我才告诉我这些,我怎么会出卖你呢。”

    “你就是真的出卖了我我也不怕。”程安冷笑道:“你在女厕所里边偷安窥视装置的事情,我这里都有录相,只要把那些录相拿出来放一下,超市里的女服务员们和女顾客就会把你撕成碎片,你信不信?”

  宋歌呆若木鸡,好长时间才醒悟过来:“什么……你……你原来都知道?”

  “我和你一起负责商场的监视系统,能不知道你都偷偷干些什么吗?”程安用阴森森的语气说道:“大家都是男人,脑子里的东西除了钱和女人之外,还能有什么玩艺?我早就知道不说出来,就是为了防止你哪一天想在后面卖了我,哼哼,哥们儿,醒醒吧,以后你乖乖的跟着我,听我的话,少不了你的好处,否则,哼哼!”他一拳打碎身边柜台上的玻璃板,看了看淌血的手,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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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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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我还在等你加新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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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歌面如死灰,一动不动的立在那里,身体的反应机能彻底失去。突然之间他的身体就象是被一根弹簧疾速弹起,一下子跳到半空,闪在一边,然后回过头来,他那双惊诧到了极点的眼睛,呆呆的注视着地面上刚刚出现的一只女人足印。

  刚才他和程安谈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地上,地面根本就没有这个足印,那么这个足印是怎么出现的?而且,它居然跟保安室门前消失的那只足印一模一样?

  突然之间他发疯的狂奔起来,一直冲到他回来的路上曾经遇到脚印的地方,果然,那只曾经让他惊心不定的脚印,此时已经消失了。

  宋歌终于明白了,那只脚印,那神秘的脚印,它自己会走动!

  程安大摇大摆的往前走,拐过一个高高的货架,看到马哲正满脸阴郁的站在那里抽烟,他站住了,用狡滑的目光瞅着马哲:“老马,你找我有事?”
  “废话,没事我叫你来干什么?”马哲冷哼了一声,他的目光阴冷,在程安的脸上移动着:“咱们俩那天晚上干的事,你怎么跟宋歌说了?你知道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的事情?让人知道了咱们俩都会被杀头的。”

  “杀头的是你,我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从犯。”程安笑嘻嘻的说道:“那天晚上就咱们两个轮班的时候,是你硬说在门外避雨的那个女孩子是小偷,把她逮进来的,也是你假装搜赃物,把她身上的衣服扒光的,第一个强暴了她的是你,说不能放了她的也是你,后来剥了她的皮,往她身体上撒盐末和胡椒粉,折磨了她整整一夜才死去的人,还是你,我就是在一边看着,所以要是被人逮住的话,杀也只是杀你的头,我怕什么?”

  马哲的脸上浮现出一层隐隐的青气:“姓程的,操*你*妈你这么大声干什么?不想活了?”

  “我怎么就不想活了?我太想活下去了。”程安愤怒的驳诘道:“可我**的活个什么劲?要钱没钱,要女人没女人,眼睁睁的看着你搂着董事长上床,用她的钱偷偷的在外边玩女人,而我却花不到一分,你说我还活个什么劲?”

  马哲恼怒的看着他:“你**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说!”

  “什么意思?”程安愤怒了,冲着马哲叫嚷起来:“我是什么意思这还用问吗?钱,老马兄弟,自从金钱被发明以来,你的问题只有这一个答案!”

    马哲急促的喘息着,好长时间过去,他才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现在还不能动手,这个家伙是有备而来的,搞不好反倒会被他占了主动,那事情可就麻烦了。想到这里,他后退一步,可怜兮兮的叹了口气:“哥们儿,不是兄弟我不照顾你,都**的怪邱莼那个贱女人把钱把得太紧,你不知道啊兄弟,我虽然是她名义上的丈夫,可实际上跟她家里养的猫狗差不了多少,想从她手里抠出点钱来,你不知道有多难啊,兄弟,不然的话我能不照顾你吗?咱们可是兄弟啊。”

  “你这套我都听腻了,”程安不耐烦的说道:“少废话,咱们说点正格的,你打算用多少钱摆平这件事吧,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马哲被逼无奈,牙痛似的吸了一口冷气:“兄弟,先说说你要多少吧。”

  程安用手指在空中划了个半圆:“一半财产。”

  马哲失笑了起来,为了强化他失笑的效果,他蹲坐下来:“兄弟,你真会开玩笑,一半财产?那好,每个月把我的薪水分给你一半,这你总该满意了吧?”

  程安的脸色变得铁青:“马来人,你明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马哲认真的问道。

  “我是指集团公司的所有资产的一半!”程安冷森森的说道:“少一个崩子,我也不干。”

  “可这钱不是我的,是邱莼的。”马哲冷静的告诉程安。

  程安冷笑:“是你的,迟早会是你的,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慢慢的把手中的烟蒂扔下,用脚研灭,马哲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既然咱们把话都说开了,事情就好办了,这样吧,趁今天晚上这个机会,你帮着我把邱莼干掉,那我就把所有的财产分给你一半,咱们哥俩一起发财。”

  “一言为定。”程安的眉宇间透出一道凶恶的杀气,伸出一只手和马哲相握,就在这个时候,超市里边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尖利的惨叫,两个人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是宋歌,他嚎叫什么?”

  宋歌的嚎叫透着一种渗人的凄惨与绝望,猝然而起,悠悠不绝,在空荡荡的超市商场里回荡徘徊着。那种惨嘶仿佛是从他的五腑六脏中发出来的,透着一种明显的血腥味道,强烈的刺激着人的听觉神经,让马哲和程安从心里感受到一种极度的恐怖与惊竦。

   “出什么事了?”马哲和程安急忙拎起电警棍,循声跑了过去,他们跑到宋歌发出惨嚎的地方,却惊讶的东张西望着,这里四下里一切正常,商品井然有序的摆放在货架上,灯光柔和的照射着四周,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宋歌那绝望的呼号,近在咫尺的凄厉回响着。

  “什么东西?怎么回事?”马哲和程安没头苍蝇一样的胡乱奔跑着,却怎么也找不到宋歌,只有那凄恻的哀号,声音却越来越远,仿佛是从无路可至的阴狱之中传来,渐渐的,哀号声化为一声悲泣,四下里恢复了原有的宁静。

  “你找到他了没有?他到底在哪里?”惨嚎声渐渐消落,超市商场里只有马哲和程安的吼叫声,在空落落的商场里显得犹为突出:“他究竟掉什么里了?是不是下水道?”

  可这里附近并没有下水道,不仅没有下水道,连地下通道也没有,马哲还不甘心,他蹲在地上,用指甲徒劳的想把大理石地面撬起来,找到沉陷入其中的宋歌,但是地面铺得很结实,单凭指甲根本不可能撬开。

  那么他到底掉什么地方去了呢?马哲困惑了,百思不解的搔着头皮。程安更是方寸大乱,他趴在地上,眼睛在货架底层扫来扫去,满心希望能在哪一个角落里发现宋歌。

  两人找了一遍又一遍,连眼睛都看得疼了起来,但是仍然找不到宋歌,那诺大的一个男人,竟然无形无影的消失了。

  “算了,不找了。”马哲找得累了,突然之间他想起什么来,面色如土的看着程安:“他会不会……”

  程安一惊,知道马哲想要说什么,就回答了一句:“不可能吧?那天咱们俩不是把那个女人的尸体御了开来,混在牛肉里边绞成馅了吗?再说……”

  再说什么,程安没有说出来,虽然他没有说出来,但马哲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脸上顿时浮现出阴森森的杀气:“哼,就算那个女人真的变成了鬼,我也不怕,她活着我都不怕,死了就更不怕了!”这样一说,他的勇气也恢复了,原有的暴戾与凶悍再次让他的脸上露出了狞厉的神色:“别废话了,干脆利用这个机会,你马上过去把如邱的女人干掉,干掉了她,这里的一切就全是咱们俩的了。”

   “好,只要有钱,老子是什么也不顾了。”程安把衣袖一卷:“好,上一次是你动的手,这一次由我来,从今天开始,咱哥俩是一条线上拴的蚂蚱,跑不了你,也蹦不了我!”

  他大踏步的向前走去,顺手掂了掂手里的电警棍:“老马,我这过去动手,你去把铰肉机打开。”

  “好喽,”马哲吆喝一声。眼看着程安大步走远,他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狞笑:“哼,想**的跟我分钱?做梦去吧,等你杀了邱莼我就宰了你,谁让我是她丈夫来着?替她报仇当场打死凶手,也是我这个做丈夫的份内的职责吗。”

  程安听不到马哲的喃喃自语,他拎着电警棍大步的走着,他已经想好了,等一会儿进了保安室,先用电棍将毫无防备的邱莼击倒,然后剥了她的衣服,好好的享用享用,钱,女人,男人活在世上,还不是就为了这两样东西……他突然站住了,有些迟疑不定的看着前面的地面。

  前面的大理石地面上,清晰的印着一个女人的脚印,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女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程安的脑子一片空白,已经不会思考了。那只曾经出现在保安室门外的脚印,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一只脚印怎么会自己跑?是不是有人把那块大理石换到这里来了?他蹲下身,用手摸了摸地面。

  地面上坚实平滑,绝不会是刚刚换在这里的。程安感觉到更加的困惑,他迟钝的摇着头,伸出手,去摸一下脚印的边缘。

  当程安的嚎叫之声在商场里猝然响起的时候,马哲不满意的摇了摇头,这个程安动起手也太生猛了一点,怎么不说给邱莼一个痛快?还有,邱莼这个娘们儿怎么嚎叫起来这么个动静,难听死了,比狼嗥还要难听……不对!他终于醒悟过来,一跃而起,这不是邱莼在惨叫,这是程安的声音!

 向着哀号之声的方向,马哲疾跑了两步,又突然站住了,他的脸色变得灰白,大滴大滴的汗珠从头上淌了下来。程安的惨叫跟刚才宋歌的惨叫太想象了,都不是那种能够从人的喉咙中挤出来的声音,那是人的五腑六脏被搅动,那是一只手硬生生的从人的喉管伸入,揪住肺叶声带往外拉扯时才能够发出的凄厉悲鸣!那是人被挤压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脏器被挤压得从嘴里喷吐出来的时候才有可能发出来的声音,那是……马哲猛的摇了一下头,打断这种恐怖的联想与猜测。

  他咻咻的喘息着,就象是一只野兽一样喘息着,一时之间不明白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长时间过去,他才壮起胆,循着程安的惨嘶声寻找过去。到了,就是这一带,就在这附近,就在他的身后,就在他的耳旁,就在他的头上,就在他的脚下……那悲惨的嚎叫之声不绝于耳,丝丝缕缕的逼近过来,可他就是看不到程安。

  程安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惨叫?难道真的是在地狱里?

  马哲被这神秘的事情折磨得快要疯狂了,他推倒货架,拼命的用警棍砸烂跌落地上的瓷器,用脚使劲的踹墙壁,蹲下身双手抓住警棍捣蒜一下的捣着地面,但他所有的努力非但没有任何效果,反而是耳听着程安的惨嚎声渐渐远去,就象是消落了秋冬中树上的木叶一样,渐飘渐远,终于沉寂下来。

  马哲折腾累了,绝望的坐在地上,茫然的回想着今天夜里所发生的事情。到底出了什么事了?他遇到了什么了?为什么他会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喘息?为什么他的心里感受到极度的恐惧?

  脚印!

  他突然想起来了,对了,是那只脚印,一个出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的脚印,是那只……他迟钝的眼睛移开,一眼就看到了近在身边的那只脚印,那只脚印就在这里,它一直追逐着他!

  霎时间马哲汗毛倒竖,发出了一声恐怖的尖叫,疾速的跳了起来,后退几步,眼睛直勾勾的盯在那只脚印上。

   那只脚印冲着他,脚趾头的部位扭动了一下,突然抬了起来,向前跨出了一步,逼近了他。

  马哲再次爆发出一声骇人的惨叫,他没办法不惨叫,一只脚印居然自己会移动,这匪夷所思诡奇到了极点的事情把他的胆子吓破了,他一迭声的尖声惨叫着,不停的步步后退,脚印固执的追逐着他,把他逼迫到了墙角,再也无路可逃。

  马哲此时已是心胆俱裂,那凶悍的戾气荡然无存,他象个孩子一样的蹲在地上,尽可能的把自己的身体缩小,用双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吧,可是那声带被抻裂断的惨嚎声仍然持续不断的从他的口腔中喷射出来,胆汗将他的脸色染得碧绿,一双眼珠骇得几欲脱眶跌落,这使他的表情看起来可怕到了极点。

  脚印无声,因为它没有承载着重量,所以落下时自然不会有声音发出。但是它存在着,移动着,始终未曾停息的移动着,向着马哲,它跨前一步。

  邱莼坐在阴气森森的保安室里,她感觉自己正在熟睡状态之中,可是意识却非常的清醒。她清醒的意识看到自己正在看一盘录相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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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07:30 PM |只看该作者
她看到自己坐在监视系统前,神色平静的看着屏幕,屏幕里,有两个保安正在谈笑,这两个人,一个是与她贴体同命的丈夫马哲,另一个人,则是保安程安,还有一个保安正躲在另一个屏幕里,象她一样正注视着屏幕里的屏幕,屏幕里的屏幕展示的是女洗手间里的情形,女人们进进出出,所有私隐的行为都暴露在这个叫宋歌的监视之下。

  她看到马哲在和程安两个人说笑着,言语之间非常的猥亵,他们正在进行男人的话题,谈论金钱,谈论女人,在谈论有了钱之后怎么快意的玩弄女人。接着好象是外边下起了雨,马哲和程安手忙脚乱的关上窗子,然后马哲出去了,程安一个人躲在床上看一本黄色画册,闭着眼睛用手指抚弄着那些平面的裸体女人。

  马哲回来了,他扭住一个女孩子的手腕,声色俱厉的训斥的对方,女孩子哭泣着,从坤包里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给马哲看,但是坤包却让马哲挥打落,接着马哲和程安两个人开始对女孩子进行搜身,动作流于下贱,女孩子极力的反抗着,在换来一顿殴打之后,她绝望的啜泣起来。

  马哲的搜身动作越来越出格,他的手在女孩子细嫩的部位用力的捏着,终于,他那张脸变得狰狞可怖,强行剥落了女孩子的衣衫,把她推倒在桌子上蹂躏了她,这个蹂躏的过程持续的很是漫长,因为马哲和程安两个人在轮流蹂躏这个孤弱无助的女孩子。

  然后马哲和程安激烈的争论起来,程安的抗辨只是象征性的,马哲很快取得了胜利,接下来他们俩开始慢慢的屠杀这个女孩子,这个过程同样的非常漫长,邱莼直到现在才知道马哲居然还是个剥人皮的专家,他用非常轻柔的动作,用锋利的刀子在女孩子细嫩的脚裸处割开一道小小的伤口,然后他揪住伤口两侧的皮肤,用力的往伤口里边吹气。

  女孩子的惨叫引发了空气的悲鸣与震动,邱莼惊讶的发现自己在梦中竟然是如此的冷静,继续无动于衷的观看着剥皮的过程。

  女孩子的身体渐渐膨胀起来,但是她仍然活着,绝望的泪水已经淌干,马哲小心翼翼的用刀子从伤口处探进去,动作无限怜爱的将那张美丽的人皮剥除,在保持女孩子最大程度的痛苦的同时,让她以一具激烈翻滚的脂肪与鲜肉合成的生命形式继续存活下去。

  天快亮了,马哲对程安说道:是应该结束她的痛苦的时候了。两个人兴高采烈的把这只在绝境的惨痛中不停挣扎的肉球拖出去,一直拖到菜疏部那具进口的巨大铰肉机前,那悲惨的生命虽然不再具有存活的价值,但是她仍然进行徒劳的反抗,镜头向前推进,邱莼清晰的看到那只布满了筋络与肌健组织的脚在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上踩出了一个深深的脚印。

  脚印!!!

   殷红的鲜血淌流在地上,汩汩不绝的灌入到脚印之中,邱莼不无惊讶的看到,那只脚印似乎是一种活的生命现象,那么多的鲜血流了进去,却全都被这只脚印吞咽了下去,牺牲者所有的鲜血都已经喂食了它,它却仍然处于饥饿状态之中。在它日后获得生命的岁月里,或许它需要的食物远比人们所想象的更多!

  突然之间打了一个寒噤,邱莼惊醒了,她被自己刚才的那个噩梦给吓坏了,喊了两声马哲,却不见人进来,她有些慌乱的站起来,想出去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当她站起来的时候,却突然呆住了,不由自主的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就在她的脚下,有一只脚印正在走进来。

  那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是一个女人的脚印!这是一个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脚印!!这只美丽的脚印正在向她走过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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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07:31 PM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六夜 肉食的兔子

   郑清总觉得最近自己有点不对劲,精神总是恍惚不已。有些晕,抬头看天空上的云彩时,总会目眩得睁不开眼睛。走到马路中间时,有时忽的一抬头,看到对面的高楼,就会莫名其妙不由自主地去数高楼玻璃幕墙上的窗户数目。数到一半的时候,总会被汽车一声尖锐的刹车声所吓醒,然后看到一张被吓得煞白的司机的脸。

  郑清想要找出发生如此问题的症结,思来想去,才明白这一切与一个人有关——霍瞳。

  霍瞳是郑清的老婆, 准确地说,是前妻。他们结婚七年,七年了,按照电影上的说法,是该痒一痒了。她也真的痒了,所以离开了郑清,投入了一个年老肥胖,但却多金多钱的台湾人怀中。给郑清留下的,只有一套十三楼上空空荡荡的两室一厅,以及他们刚满五岁的儿子。

  霍瞳长得很漂亮,而最让人留下印象的,就是她嘴里的小兔牙。一张嘴,两颗洁白的兔牙就会露在阳光下,有些刺眼,但更加迷人。

  周一,郑清从广告公司下了班,脑袋又是晕晕沉沉的,他还在想着霍瞳。脑海里一直不停幻灭着霍瞳的影象,就如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他知道,他永远无法忘记她。

  郑清在过马路时,又一次情不自禁地去数对面的窗户,然后被货柜车司机一阵痛骂后,他才回过神来。他摇了摇头,对自己说,再不能这样了,自己必须得过正常的生活。于是昂着头迈开脚步走过了马路。

  马路的对面,是一排临街的宠物市场,有猫在使劲叫,甚至还有几只半大不小的狗冲到了街上扭来打去。郑清昂着头的时候就没注意到脚下,当他感觉到的时候,才发现一只高大的牧羊犬正死死咬着他的裤管不肯松口。他蓦地一惊,不由得踢出一腿,然后整个身体向后跃去。

  只听“轰”的一声,他的肩背一阵生硬的疼痛,回过头去,他看到了一双怒视的眼睛,还有一地的杂碎。

  郑清这才明白,原来是他在向后跃出的时候,竟撞翻了身后的摊子。这是一家出卖宠物兔的摊位,一个铁丝制成的笼子竟然从高处被郑清撞翻在地,门开了,一只浑身白色长毛的兔子可怜兮兮地趴在地上,抬起头来望着郑清,眼角红红的,仿佛梨花带雨一般。郑清的心脏不由得抽搐了一下。看着这只兔子的眼睛,他不禁想起了拥有两瓣兔牙的霍瞳。他的心隐隐作痛。

  郑清蹲了下来,抚摸着这只长毛兔子,毛发很柔顺,摸上去异常地舒服。而这兔子也闭上了眼睛,看上去相当享受这爱抚。刚才还暴怒不已的店主此刻连忙说道:“先生,这是一只暹罗长毛兔,真正的潮流时尚宠物。您要不要把它带回去?”

  郑清犹豫了一下,又看来一眼眯着眼睛一动不动的兔子,点了点头,说:“店主,请问多少钱?”
  当付过钱后,郑清提着笼子准备离开时,忽然那个店主说了一句话:“先生,您一定要好好地对待这只暹罗兔,它通人性的……”

  郑清不以为然地笑笑,说:“知道了,我会把它看作是自己老婆那样对待的。”

[02]
  
  回到了位于十三楼上的家,儿子小雨在幼儿园还没放学,家里更是显得杂乱无章,空空荡荡。郑清将有着长长耳朵的暹罗兔放出了笼子,捉进了浴室中。他要为它洗个澡,就像初恋时为霍瞳洗澡一样。

  当水从莲蓬里倾泻出来,洒在兔子身上时,这暹罗兔身体不禁一阵颤栗,整个身体蜷缩成一团,它有些失措与惊恐,红色的眼睛中闪烁着摇移不明的光芒,躲避着流水的冲刷。

  郑清用手紧紧按着兔子的身体,他不想让兔子是水流下东躲西藏。当他的手捏住兔子的腹腔时,不由得一愣。兔子的肚子鼓鼓涨涨,结结实实,一块砖似的。难道这是只怀了身孕的兔子?

  郑清一乐,心想,莫非这卖兔子的店主做好事,还买一送一?他哼着歌忙忙碌碌地在阳台上为兔子搭了一个窝,他想起了结婚那年,霍瞳怀孕的时候,他也是这样乐呵呵地在三伏天里跑来忙去,为他与霍瞳布置一个最温馨的小家。可惜,一切都物过事非了,郑清在搭好兔子的窝后,不禁叹了一口气。

  晚上,邻居帮忙将儿子小雨送回了家。小雨进门一看到白色的可爱暹罗兔,他立刻就扑了上去,搂住兔子亲来亲去。快活地大声唱着:“兔兔,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兔子在小雨的怀里也很温顺,眯着眼睛一动不动。郑清笑着说:“小雨,别亲了,亲得一嘴毛。这兔子以后就是你的了,你可要好好待它呀。”

  小雨点着头说:“嗯。”他抱着兔子走进了浴室。郑清在后面说:“不用给兔兔洗澡了,我已经给它洗过了。”

  小雨头也不回地说:“兔兔还没刷牙呢,我帮它刷牙。”

  郑清无奈地一笑,然后跟在小雨身后走进了浴室。

  浴室中,小雨趴在地上,手指伸进兔子嘴里,有模有样地划来划去。郑清笑着说:“小雨,你就这么给兔兔刷牙吗?”小雨嗯了一声后,继续给兔子“刷”着牙。这时,郑清听到屋外的电话铃大声地响了起来。

  接完了电话,郑清脸色煞白,冷汗涔涔。他颤抖着身体走进浴室,却看到小雨缓慢地转过身来,沙哑着声音,说:“爸爸,你说,兔兔的这两瓣长长的门牙,像不像妈妈?”闻罢此言,郑清的身体又忍不住一阵剧烈的颤栗。

  在刚才的电话里,那个曾经无数次令郑清痛恨的多金台湾人悲伤地说,他们共同的妻子霍瞳,今天下午在滨海马路上开车兜风时,遇到了车祸,不幸身亡。她把车开下了悬崖,被翻飞的白色浪花卷入了海洋深处,连尸身都没找到。台湾人虽然与他依旧心有芥蒂,但还是通知了他。毕竟人都走了,仇恨还有什么意义?

  算了算时间,霍瞳坠下悬崖的时候,正好与郑清在街边宠物市场买下长毛暹罗兔时,差不了多久。

  一想到这里,郑清的胃部开始了一阵阵抽搐,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狠狠地揉搓着他的腹腔,令他无可抵抗。

  在小雨诧异的眼神中,郑清抚着马桶,一边哭泣,一边呕吐着。

[03]
  
  自从得到消息以来的这几天来,郑清过得很不好受。他不愿意让小雨看到自己整日悲伤颓废,于是将儿子送到了幼儿园全托。在家里,陪着他的,只有那只白色的长毛暹罗兔。

  这只有着与霍瞳近似牙齿的长毛兔终日在屋里蹦蹦跳跳,体态也日渐丰腴,肚子鼓胀得愈加明显。郑清的心绪也无法令他更好地照料兔子,于是他吃什么东西,就给兔子喂上点什么剩下的。郑清喜欢吃肉,每顿份都会让楼下的餐馆送来有荤菜的便当,吃剩的菜混着肉喂给了兔子,他奇怪地看到,每次兔子都把便当盒里的肉食吃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在郑清的记忆里,兔子应该是一种喜欢吃胡萝卜的可爱小动物,可眼前的这只兔子却喜欢吃肉,这令他很好奇。它是长毛暹罗兔,以前郑清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品种,即使在网上查,也没找到关于这种兔子的任何介绍。不过,既然这只兔子喜欢吃肉,那就喂它吃肉吧。想想当年,霍瞳也是最喜欢吃肉的。听说她嫁的那个台湾人,老母亲是佛教徒,全家都终日食素,想必霍瞳会过得不自在。一想到霍瞳,郑清的眼圈又不由得微微发红。

  霍瞳的尸体是在七天后被吐着白沫的潮汐冲到沙滩上的,泡得发白,手指变得像胡萝卜一般粗细。全身上下看不出一点曲线,就像一个几天前还新鲜可口,如今却发霉变质散发恶臭的紫菜饭团。据验尸的法医形容,当时赶走了霍瞳身上盖着的密密麻麻的苍蝇,露出了她变形的尸体后,用手指戳一下她身上的肌肉,立刻会凹下去一个小坑,良久之后都不见回填,却慢慢淤积起一层粘稠浓黄的尸液。而她身上也到处是伤口,那是被海鱼噬咬后留下的痕迹。

  葬礼举行得很隆重,来了很多人,身着黑色西装的郑清见到那个台湾人时,相对无言。霍瞳都走了,互相仇恨还有什么意义?
  
   肥胖的台湾老头,一边流着泪,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阿瞳平时开车很稳的,怎么就会出这样的事呢?以前我开车的时候,她还在一旁叮咛我要小心小心,可她怎么就会连人带车一起摔下了悬崖呢?她前个月还对我说她怀孕了,要送个大胖小子给我,可是现在却……”言语中,他已经泣不成声了。

  郑清不想再听了,他怕再听自己会失态地哭泣,于是找个理由离开了葬礼的现场。

  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街边的宠物市场,他想问问当初卖给他暹罗兔的那个店主,究竟喂兔子吃肉有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当他来到宠物市场时,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门市了。

  郑清在路边摊随便买了点肉食后郁闷地回了家,一开门,就看到长毛暹罗兔蹦跳着跑到了门边,嘴里衔着拖鞋。郑清勉强地笑了笑,真不知道养的是一只兔子,还是一条狗。他趿着拖鞋蹲下身来,一把搂住了兔子,嘴里叫着:“小乖乖,看今天我给你买什么东西回来了?你最喜欢吃的肉呢!”当他的手摸到暹罗兔的肚子时,忽然愣住了。兔子的肚子瘪瘪的,空然无物。

  郑清蓦地一惊,兔子不是怀孕了吗?怎么现在肚子里却什么都没有了?他疑惑地放下了兔子,兔子立刻咬着他的裤管,拼命移动着身体,想要拖着他跟着它走。

  郑清苦笑着任凭兔子将他拉进了浴室里。

  在浴室洁白干净的瓷砖地板上,两个毛茸茸的粉红色肉团正缓慢地在地上爬行着,你挨着我,我挨着你。这是两只刚出生的小兔子。

  郑清呵呵一乐,先前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04]
    屋里多了两个可爱的小生灵,的确是件很开心的事。但是对于从来没养过兔子的郑清来说,却有着别样的麻烦。兔子妈妈没有奶水,而冲了奶粉,小兔仔也不愿意吃。郑清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无奈下,他用了最后的办法,将才买的肉切成碎末,混在饭里,在微波炉里打热。没想到热气腾腾的肉饭一摆在兔仔面前,这两个圆滚滚的小家伙立刻就爬了过来,憨态可鞠地吃起了肉。

  真是肉食的兔子。郑清苦笑,他想,要养活这三只兔子,看来会花上不少钱。

  还好,郑清是个广告人,养兔子所需要的这么一点小钱他还是负担得起。不过作为广告人,工作性质就决定了他得常常去外地出差。果然,两周后,当两只小兔仔刚长出雏形时,身上已经泛出幼嫩的浅浅的白色的绒毛,郑清便接到公司老总的派遣,得去邻市接洽一笔户外展牌的业务。

  大的这只暹罗兔倒是好说,它蛮聪明的,还会自己扒开冰箱门,寻找里面放着的肉类。而那两只小兔仔就麻烦了,它们还没有足够的气力扒开冰箱门,而大的暹罗兔也从来不把自己吃的肉分给两个小的。兔子毕竟还是兔子,你是没有办法去要求它讲究什么伦理道德。

  很无奈,为了不让两只小兔仔饿肚子,郑清决定把它们送到宠物托管站去。所谓宠物托管站,就是一个暂时帮助出差的人照料他们的宠物的地方,虽然只是临时照看,但却收费不菲。

  宠物托管站在城市的郊区,尘灰蔽日。冒着惨烈的阳光,郑清用铁丝笼子提着两只小兔仔来到托管站,却被告知,托管站从来没养过兔子,在他们的心目中,兔子只是一道可以吃的菜而已。不得已,郑清只好提着铁丝笼子向回走。

   在路上,他反反复复地思考把这两只小兔仔拖给哪个朋友帮忙照料。可数来数去,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正当他郁闷之际,忽然听到脑后有人在叫他的名字。回过头去,看到了那个肥胖多金的台湾人,霍瞳的现任老公。

  这个台湾人叫金六福,一个忑俗气的名字,他在城市的郊区开了一家叫“阿妈潮菜馆”的豪华餐厅。而郑清正巧提着铁丝笼子从他餐厅门口走过,于是被他叫住了。

  “郑生,我们喝一杯,来好好聊聊吧。”金六福此刻却有些低声下气地说道。

    坐在靠窗的桌边,两人各要了一扎黑啤就对啜了起来。他们的话题一直围绕着霍瞳,而发言的主角当然是金六福。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郑清会议着他与霍瞳的交往,却一点也没在意郑清的反应与接受能力,他甚至还无意中说出了在郑清没与霍瞳离婚前,就与霍瞳有了身体上的亲密接触。

  郑清阴沉着脸一句话也没说,他实在是听得心里有些隐隐作痛,心脏最柔弱的地方在暗暗滴血。他一直都以为霍瞳是在与他离婚后才认识金六福的,没想到他竟然被欺骗了这么久。正当他想拂袖而去时,他忽然听到肚子咕噜响了几声。郑清这才想起自己连早饭都没吃,现在却已经到了午饭的时刻

    金六福还算是懂事,弹了个响指,立刻就有侍应生送上了精美的小食。他开的是潮菜馆,自然招牌特色菜都是潮汕风味,色香具全。而最后上的一道汤菜更是别具风格,胡椒炼成的汤白汪汪一片,上面浮着几块看上去就觉得很嫩的肉。

  “金老板,这是什么菜啊?”

  “郑生,这是我们的镇店大菜,飘香兔囡汤。”金六福腆着肚子大声说道,“这是特意选取的仔兔,最好是才出生不到一月的仔兔,锅里捞上一会过个油,再在汤里加进胡椒、葱姜、鱼露、生抽,还有我们餐馆秘制的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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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07:33 PM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为什么,郑清觉得头很晕,他听不见金六福在说什么,他只看到在白炽的灯光下,金六福的两片嘴唇机械地一开一合,耳朵边上一直响着杂乱刺耳金属般的轰鸣声。一定是耳鸣,据说这是因为精神紧张或者听到了令自己震撼的关键词时才会产生的症状。

  精神紧张?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毕竟霍瞳的死,再加上她当初的背叛,的确让郑清很受打击。

  关键词?如果有的话,会是什么呢?郑清转念一想,终于明白了。是金六福说的,这道飘香兔囡汤是又刚出生的仔兔做成的。

  郑清站起身来,向门口望去——铁丝笼子还放在餐厅的门边,但里面已是空然无物。那两只小兔仔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郑清埋下头来,看着汤钵里的兔子肉,忽地觉得心里一阵难受,胃里如同翻江倒海一般。
[5]
  
  郑清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嚼之无味地吃完了桌上的饭菜。酒精的作用令他跌跌撞撞地走出了潮菜馆,在出门时,金六福叫侍应生把桌上几乎没动过的兔囡汤打了个包,递到了郑清的手中。

  郑清晕晕沉沉地到了家,打开家门。门一开,长毛暹罗兔就衔着拖鞋窜到了门边,讨好地摩擦着郑清的腿。

  郑清还是有点上头,自顾自地趿上拖鞋,将身体重重地倒在了沙发上,顺手将手中的饭盒扔在了地上。兔子立刻就兴奋地扑在了饭盒上,用嘴拱开了盖子,有滋有味地咀嚼起饭盒里的仔兔肉来。它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吃的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话又说回来了,它又怎么可能知道呢?

  郑清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朦胧中,他看到了一线微弱的光。他站起身来,左右摇晃,颈脖僵硬地向那团光缓慢走去,两条腿反复不受他的控制。在光团中央,有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背对着光源。逆光与侧逆光将她的身体轮廓变得很模糊,只有纷飞的发鬓被染成了嫩黄的颜色。

  郑清迷乱地靠近这个女子,他渐渐从丰腴而又熟悉的体态,辨认出了那是霍瞳。他伸出手去,手却从霍瞳的胸膛中间穿胸而过,只触碰到一团空气。霍瞳的身影渐渐在光团中慢慢融化,变成了一缕轻烟,直至消失。郑清怅然若失,心中空空落落,他悠悠叹出一口气,仿佛用尽了身体所有的气力。忽然他感觉到地上有什么东西在轻轻噬咬自己的小腿,低下头看了一眼,却是那只有着与霍瞳相似牙齿的长毛暹罗兔正埋在身下,在它身边,还有两只毛茸茸的粉嫩的肉团,憨态可鞠地跟在后面,闹成一团。

  郑清有点头晕,他回忆起自己曾在金六福的潮菜馆里已经吃掉了这两只兔仔做成的兔囡汤,怎么现在又出现在了叫下?一定是个梦吧?

  他使劲地晃着头,想让自己更清醒一点。果然,当他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还躺在床上,不过已是浑身濡湿,冷汗涔涔。

  郑清睁开眼,只看到阴暗无光的天花板,楼上渗下的水渍沉淀成了淡黑色的圆圈,一轮一轮放大,更像一只又一只的眼睛,在死死地盯着他。迷糊中,这一只又一只的眼睛渐渐变成了霍瞳那幽怨的眼神。郑清只感到后背发凉,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他腾地一声蓦然坐起,正想拉开床头灯,扭头一看,却看到床边有一双熠熠发亮的蓝色瞳孔正瞪着他。郑清只觉得口舌干燥,咽喉肿痛,心里像有无数只猫爪在抓挠一般,心脏剧烈跳动起来。

  他拉开了灯,是那只暹罗兔趴在床边的书桌上正看着他,幽怨的眼光几乎滴出血来。郑清忍不住浑身一个激灵,寒颤过后,他起身下了床,抱起了暹罗兔。

  抱着兔子踱到玻璃窗边,郑清点上了一根烟,然后对着兔子的小脑袋吐出一缕烟雾。以前,他就最喜欢对着霍瞳的脸吹出一缕烟,在那个时候,霍瞳总会夸张地咳起嗽来,就像一个老头子一样。这时,怀里的暹罗兔也低声地咳起了嗽,就如一个婴儿一般。

  坐在窗边的藤椅上,玻璃窗开着,窗外黑黢黢的一片,没有星,更没有月亮。玻璃窗外袭来的冷风竟有些刺骨,于是郑清将怀里的暹罗兔抱得更紧了,仿似多年前抱着霍瞳一般。

  困意渐渐涌了上来,郑清疲倦地靠在椅背上,身体缓缓向下划落,找到了一个最舒适的角度,眼皮像是灌了铅一般沉。终于,他睡着了。

[06]
  
  郑清睡了一会就开始做梦,梦到在滨海马路上,他乘坐在霍瞳驾驶的敞篷车的副驾,车高速向前飞驰,霍瞳兴奋地从驾驶座上站了起来,伸展开双手,大声吼叫着,感受高速为她带来的快感。郑清却觉得身体很冷,冷得就像是落进了冰窖一般,浑身瑟瑟发抖。前面是个向左的弯道,郑清连忙叫霍瞳坐下来驾驶敞篷车,可霍瞳孔却像没有听到他的话,还是站在座位上,尖叫着,疯狂地尖叫着。车向前开去,撞断了护栏,下面是悬崖……

  郑清悠悠醒转过来,浑身颤抖。他睁开眼,却看到那只长毛暹罗兔正趴在他的胸口上,很安详地睡着,前腿伸在身体前,正好搭在了郑清的左胸心脏上。郑清猜想,一定是因为兔子的前腿搭在他的心脏上,才会让他做这样的噩梦。其实,以前和霍瞳在一张床上睡着的时候,她也是最喜欢将手臂搭在他的胸口上,每次这样都会令他噩梦连连。

  郑清苦笑着想把兔子抱到地上去,没想到兔子却醒了。暹罗兔抬着头望向郑清,红红的眼睛里似乎滴出了血,充满了幽怨,就像霍瞳的眼神。郑清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一声,乱如絮麻。

  暹罗兔的前腿缓慢在郑清的胸口上游移,郑清觉得痒痒的,他低下头来想让兔子不要调皮,可一垂头,就愣住了。

  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长毛暹罗兔前腿的指甲突然变得很长很长,还很锋利,就像几柄刀仞一般,缓慢地划过了他的胸膛。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已经看到从自己的胸膛中,渗出了一汪鲜血。一开始流得很缓慢,但那伤口忽的一张,大片大片的鲜血便汩汩地淌了出来。郑清想尖叫,却发现自己的喉咙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紧紧地扼住了,一点气也进出不得。他只有眼睁睁地看到兔子用两只前腿灵活地撕开伤口,他看到了自己的内脏整齐有序地排列在肋骨之下,心脏还在跳动,扑通,扑通,扑通……

  即使是他的胸口多出了一个血洞,郑清却没有感觉到一点疼痛,他就像个冷眼的旁观者一般,仿佛游离出了身体之外,冷酷地欣赏这幕活剧,欣赏着暹罗兔对他绵长而又残酷的杀戮。他看到暹罗兔埋头从伤口钻了进去,然后又看到暹罗兔爬了出来,嘴里衔着他心脏,热乎乎的还在跳动粘连着血管动脉的心脏。暹罗兔抬起眼,冷冷看着郑清,红红的眼睛几乎滴出血来,充满了怨毒与仇恨。这是浓得化不开的怨毒,就像亲生骨肉被郑清活活口啖了一般的仇恨。

  郑清不由得一个激灵,浑身像筛子一般抖个不停,他又一次醒了过来。这次他是真的醒了,他这才明白,他做了个梦中梦。一回想起刚才这个被兔子撕开胸膛的梦,他就不由自主地颤抖,停不下的颤抖。

  暹罗兔还在他的胸膛上温顺地安睡着,身体有节奏地一起一伏。

  郑清提住兔子的长耳朵,将兔子放在了地上。暹罗兔一着了地,立刻就蹦蹦跳跳地跑向了浴室。郑清还想睡一会,正想躺到床上,却看到暹罗兔又蹦跳着跑到他身边,在它的嘴里似乎还叼着什么东西。仔细一看,竟是半截骨头,是它晚上吃过兔囡汤后的战利品。暹罗兔用前腿在地板上玩弄着这半截骨头,一边玩着,一边不时抬头朝郑清望上几眼。一看到兔子的眼神,郑清就不由自主地一个颤栗。他看到了熟悉的眼神,正是他在刚才那个梦里见过的,怨毒与仇恨的,几乎滴出血来的眼神。就像亲生骨肉被郑清活活口啖了一般的眼神!

  这兔子就像一个已经洞悉一切诡计与阴谋但却毫不作声的冷血人,只是冷冷地看着郑清。郑清一动不动,整个身体都不受自己控制。他感觉到了恐惧,他开始恐惧这只长着长毛的兔子,这只喜欢肉食的暹罗兔!

[07]
  
  一夜郑清都没合眼,他将兔子关进了铁丝笼子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彻夜不眠。他在思考怎么处置这只肉食的兔子,他必须要在出差前把这件事处理好,否则等他回来后,说不定什么事都会发生。在他的心目里,这只兔子实在是太可怕了,就像是霍瞳的再生。

  终于等到窗外的天边泛起了鱼肚白,郑清起床就听到客厅里的电话响个没完。接了电话,是儿子小雨在幼儿园的老师打来的。说昨天晚上小雨在学校发高烧,现在正在医院里打点滴。一听完,郑清连忙披上外衣就往医院赶。在医院里看着小雨打完点滴,他已没有什么大碍了,吵着嚷着吃过肯德鸡后,郑清这才放心地抱着小雨回了家。

  一进了家门,兔子又衔着拖鞋等在了门边。小雨高兴地搂着兔子玩了起来,但郑清却很不好受。他记得在出门前,把兔子关在了铁丝笼子里,还加上了一把明锁,可现在兔子却还是衔着拖鞋站在门边。他的心里麻麻的,但看到小雨玩得这么开心,他也不好说什么。

  小雨在学校请了一天假,明天就会送回幼儿园去。郑清决定等明天送走了小雨后,他一定得把兔子处理掉。

  晚上,小雨还想吃肯德鸡,郑清虎着脸一顿威胁后,才带着小雨吃了一顿中餐。吃完饭,看了会电视,小雨早早地抱着兔子睡觉去了。郑清一个人在客厅木然地翻动着遥控板,脑子里却在想怎么处理这只邪恶的吃肉的兔子。过了一会,他终于想好了怎么处理,他要把兔子送给金六福,让厨师把它做成一钵汤。就算做不了兔囡汤,也可以做其他的汤,反正他不想再看到这只兔子。

  郑清进房帮小雨掖好了被子,然后躺在了小雨身边。小雨是抱着兔子睡的,但郑清还是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兔子滴溜乱转的一双眼睛一直跟着他在转动。郑清觉得心里无比的烦闷,他站起了身,在卧室里踱来踱去,但不管他走到哪里,都可以感受到暹罗兔那凌厉而又无处不在的眼光,令他无处遁迹。

  终于他无法忍受了。他冲到了小雨身边,但却温柔地拉开了小雨抱着兔子的手,一把捉住暹罗兔的耳朵,跳到了窗边。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起了淅沥淅沥的细雨,屋外是深邃得看不到尽头的黑色,无边无际。郑清冷冷地看了一眼手里捉住的兔子,狰狞地冷笑。兔子仿佛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它只是无辜地看着郑清的眼睛,无辜得像个孩子,纯洁无暇。郑清差一点就被这眼神软化了,但他一想到昨天一夜的噩梦,就不可遏止地愤怒与恐惧。他伸出了手,将兔子放到了窗台以外,捉住兔子耳朵的双手慢慢放开……

 郑清不会忘记的,他住在十三楼,明天他出门就可以看到被摔成一摊肉泥的兔子。他想,他的噩梦总算是结束了。
  他回到了窗上,躺在了小雨的身边,不一会就发出了酣畅淋漓的酣声。
[08]
  
  梦总是要做的,不过在做梦前,永远不会知道自己会不会做噩梦。

  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做起了第一个梦。

  在一片淡蓝色的梦境中,郑清与霍瞳在滨海公路附近一家宾馆的床上疯狂地做爱。当他们浑身渗着暧昧的汗液结束纠缠时,霍瞳说,她怀孕了,是郑清的。郑清笑了笑,问要怎么处理。霍瞳说,当然是生下来,有了孩子,金六福那里的钱不是更可以随便拿出来了?多了这么好的一个砝码啊。

  郑清还是有点难过,因为他也不敢确定霍瞳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的。他多多少少有点不满,嘟囔着问霍瞳什么时候与金六福离婚。

  霍瞳却呸了一声后,说,离什么婚啊,这样不是蛮好的,想要钱的时候就找金六福,想要找快感的时候就来找郑清。这样不知道有多舒服。

  这话让郑清听了很是不爽,于是大声吼叫,霍瞳,你这样是把我当男妓么?

  霍瞳呵呵一笑,那有区别吗?

  暴怒的郑清扑到了浑身濡湿的霍瞳身上,他一边想着霍瞳的不忠,一边用手使劲掐着她的脖子。霍瞳在他的身下扭摆着,力气越来越小,最后终于停止了扭动。

  当郑清清醒后,后悔莫及。但是事已至此也无可挽救了。他趁着宾馆管理员不注意,挟着霍瞳,就像挟着喝醉了的人一般,直接乘坐电梯下了底下二层的停车库。

  他开着敞篷车,冷风很快就让他的脑子清醒得像是在冰箱里冰镇过一般。在一个弯道前,他下了车,将霍瞳放到了正驾上,然后用一块石头压住了敞篷车的油门。

  郑清亲眼看到敞篷车落下了悬崖,然后被翻滚的浪花卷走,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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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07:34 PM |只看该作者
[09]
  
  郑清醒过来后,擦了擦汗,看了一眼身边的小雨,接着躺下。没过多久,他又开始了这个雨夜的第二个梦。

  还是在一片黯淡的蓝色中,他开始了梦境。但是在这个梦里,他并不是他,却变成了他的儿子小雨。

  小雨张开了眼,看到一团紫色的雾慢慢散去,有两只粉红色的小兔子蹲在他面前。他奶声奶气地问,你们是谁呀?

  兔子竟然会说话,它们一起回答,我们是妈妈的宝宝,乖宝宝。

  那你们来这里干什么啊?

  两只小兔仔齐声说,我们要陪你玩,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小雨问,怎么玩呀?

  来,跟着我们,我们来玩一个游戏,捉迷藏。

  两只兔子蹦蹦跳跳走在前面,小雨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兔子爬上了窗边的书桌,窗户玻璃大大地开着。

  小雨跟着爬上了书桌,站在窗边问,我们怎么玩呀?窗户这里很危险,爸爸从来不让我在这里玩的。

  兔子笑了,说,你们当然会怕了。我们不会,因为我们会飞。

  兔子身后突然长出了两只巨大的翅翼,铺天盖地,遮住了整个窗户。扑闪翅膀,立刻生出一团强烈的风。

  来吧,小雨,和我们一起飞……小兔仔慢悠悠地说。

  可是,我不会飞啊,我没有翅膀……

  小雨背后忽然生出一道风声。他回过头去,看到一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大兔子站在身后,用慈爱的眼光看着他,就像他妈妈一样的眼神。是那只爸爸养的长毛暹罗兔。

  这只大兔子也会说话,它说,去吧,跟我的孩子一起去飞吧。

  可是……我怕……我害怕……小雨的话里带上了哭腔。

  怕什么?大兔子突然眼神一变,眼睛里红红的,就像要滴出血来。

  去,冲出窗去,你爸爸吃了我的儿子,还让我也吃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我也要毁了他的儿子!兔子歇斯底里地大叫,它埋下头来冲着小雨的大腿使劲咬了一口。

  小雨疼得大哭,可床上的爸爸却睡得像个死猪一样,没有半点理会。小雨看着发怒的大兔子,只好一步一步向窗户退,刚一退出窗沿,就一脚踏空。他听着呼呼的风声,看着楼层一层层向上移动,他大声尖
叫,却发不出声音,喉咙就像被一只手扼住了,很疼很疼……
[10]
  
  郑清一夜不停地做着噩梦,他是被一阵尖锐的砸门声弄醒的。

  天已经亮了,他起身一看,却看到了床上躺着一只兔子,那只长毛暹罗兔,正眨着眼睛看着他,红红的眼睛几乎要滴出血来。他觉得头好疼!

  开了门,是几个警察。郑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他被警察带到了楼下时,才吃惊地看到了蒙着白布的小雨的尸体。

  郑清被要求带去警局协助调查,当他离开时,执意要求再看一眼小雨。他拉开白布,翻转过小雨的尸体,褪去短裤。在小雨的大腿上,有两个很深很深的牙痕。站在郑清身边的法医撮着牙花,迟疑地说:“邪了,看这牙痕,怎么像是兔子咬的呢?”

  郑清苦笑着抬头向自家阳台望去。窗台上,那只长毛的暹罗兔似乎在笑,它冷冷地看着郑清,然后向前跨出一步,如狂风中的一片树叶,从十三楼上垂直落下,就摔在距离小雨不远处的地方。

  郑清觉得左胸无比的疼痛,这疼痛来得实在是过于猛烈,令他无法招架。他呻吟了一声后,倒在了地上。
[11]
  
  警方最后得出的结果是,郑清因为前妻的去世精神失常。在睡觉时产生梦游,将自己的儿子小雨从十三楼上扔了下来。从郑清的日记里却又发现了新的线索,他的前妻竟是被他在宾馆里扼死的,原因只是因为霍瞳不愿意与金六福离婚并且还怀上了身孕,这实在是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而郑清最后却在见到儿子尸体时过于悲痛,心脏病突然发作,最后抢救无效死亡,其实倒也算是个不错的结局。

  至于在医院抢救时,郑清一直呼喊着一只暹罗兔,经过调查,他家里并没有养兔子,只有一个空的铁丝笼子。估计那是因为他杀妻后精神紧张所致的幻觉。

  总之,最后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坐牢,因为该坐牢的人已经死在了医院。

[12]
  
  郑清在弥留之际,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七年前,他和霍瞳在泰国度蜜月时,霍瞳看上了一只长着长毛的暹罗兔,她想带回家。

  郑清打趣地说:“别带了,兔子活不了多少年,我怕你看到它死的时候你会伤心的。”

  一说到死亡这个话题时,霍瞳突然幽幽地问:“要是我先死了,怎么办呢?”

  郑清笑了起来:“我一定会继续好好过下去,一定要找个比你更漂亮的女人做老婆。”

  霍瞳的眼神突然变得黯淡,她指着铁丝笼子里的暹罗兔,说:“如果我先死了,一定会变成一只兔子,就像这样的暹罗兔,来带你和我们的儿子一起去下面。”

  郑清在临死前,最后的一个动作是浑身不停颤栗。

  他的脸上各个器官都变形得厉害,仿佛看到了最可怕的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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